想做你的小狗行吗,不反图?

狗狗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它们懂得报恩,你对它们好,它们也会加倍的对你好,会依赖你信任你。特别是流浪的狗狗们,因为从未得到过人类的关爱,所以尽管你只是喂了它一口吃的,它们也会把你当做天使。接下来要讲的这只流浪小狗被网友喂食了几天,当网友问到它愿不愿意回家的时候,狗狗的举动超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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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前几天出差的时候遇到一只流浪的小狗。吃饭的时候,狗狗总会蹲在网友的面前看着网友,等着网友给它丢过去一些饭菜。狗狗每次都能得到不少吃的,而且在吃完后,它总会对网友摇着尾巴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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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好几天,狗狗都会在门外的树荫下等网友,她们俩也越来越有感情。这天,网友出差结束要回家了,但心里总有些放不下这只流浪狗。因为她担心,自己走了以后会没有人喂它,于是决定问狗狗,愿不愿意跟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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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把手伸了过去,问它:小宝贝,我就要回家咯,你愿意跟我走吗?当时的网友特别担心,它害怕狗狗会拒绝自己,或者是被吓到然后一溜烟跑掉。但是没想到,狗狗听到网友的话竟然将身子翻了过去和她握手,并小心翼翼的舔着她的手,生怕弄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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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狗狗只有面对自己信任的人的时候才会翻过身,因为那是它最脆弱的地方,只有信任你,它才会翻身让你抚摸它!网友看到这一幕,心暖的不得了,于是开心的把狗狗抱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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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的感情就是那么单纯,你对它们好,它们就愿意信任你依赖你。我相信这只狗狗和主人一定会生活的特别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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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W+一发完中短篇。

·cp城翊,HE,战损猫猫出没!

·时间线接陈舟后,有一个原创案子,但是不要对这个案子抱太大期望,就是服务剧情非常一般。

·就是一个不会很虐的大动作。

(之前发过一次,被我误删了,重发一下处理了一些剧情结构,我把出任务那一段加上来了。)

震惊!!北江分局猫猫竟遭人毒#打,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刚才沈翊来过,拿起他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他刚刚喊出一个:“诶——”,大画家就一眼撇过来,笑着说道:“城队,我可是为我们队熬夜一晚上了,蹭你两口咖啡怎么了?”

  杜城有口难言,他难道要直接告诉他,这杯咖啡你喝过之后他再喝,他容易过于兴奋。

  “沈翊,你过来一下。”张局直接打开门向门外喊了一声,顿了一下又探出头来补充一句,“杜城就不用来了,好好干你手上的事!”

  杜城悻悻地坐回了办公椅上,两手一摊:“去吧,孤军奋战去吧,沈老师。”

  沈翊扭过头笑了一下,说:“怎么,得不到大人关注,你又寂寞了?”

  杜城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看着沈翊小嘴叭叭地念叨他的黑历史,他裂开了。

  杜城气得双手颤抖:“你少和杜倾学坏,她整天说这些有的没的,这是造谣知道吗!造谣!”

  沈翊笑眯眯地飘出去了。

  杜城一口血梗在喉头,大喊:“喂,喂——沈翊,你给我回来,把话说清楚了!”

  李晗放下资料,在整理分类的时候,偷偷地瞟了杜城好几眼,一副欲言又止地样子。

  “眼睛出毛病了就让何溶月给你看看,她好歹是个医生。”杜城瞪了她一眼,“有话就说。”

  李晗小心翼翼地开口:“城队,你现在心情怎么样啊?”

  杜城标准地抬起眉毛,一脸莫名其妙,他耸了一下肩说:“还能怎么样,该怎么样怎么样——你们干什么了,不会是蒋峰把张局的门踹坏了嫁祸给我吧,我跟你们说,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你以为人人都是你啊。”李晗就差没翻白眼,“拉倒吧城队,只有你这么的——无耻。”

  “你怎么说话的……到底有什么事,沈翊要跳槽去市局?”

  “呃,和那个差不多吧。”

  杜城瞪大了眼睛,直接从椅子上跳起来,他歪着头面色恐怖地笑着说:“你再说一遍,谁要跳槽了?”

  李晗战战兢兢地说:“不是沈老师要走。”

  杜城:“那是谁要走?”

  李晗说:“没有人要走……是市局要派人来。”

  “市局?”杜城单手撑在桌面上,另一只手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他们怎么又要来。”

  “我们在陈舟数据库搜出的资料里发现他曾经和一个身份不明的代号为‘Dacy’的人有过巨额交易,而且根据我们的财产清算,这笔交易应该是还没完成陈舟就被捕了。张局将情况上报市局后,发现这个人是一个被市局通缉了十年的军/火/走/私/犯,现在已经申请并案调查了。”

  “我还以为多大事呢。”杜城嗤笑一声,“要来就来呗。”

  李晗迟疑地说:“是上次那个路海洲队长要来。”

  杜城差点没把手上的杯子丢出去,他咆哮着怒吼:“让他给我滚蛋——”

  李晗是赶紧滚蛋了,但是不管杜城队长怎样的怒火中烧,路海洲还是慢悠悠地来了。

  “就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而言,市局已经可以推断这个‘Dacy’就是陈舟的大学同学,魏凌。”路海洲在玻璃板上写下这个名字,“我们合理推断,陈舟有可能很早之前与他就有交易往来,只是到了现在陈舟落网,我们才终于串起了这关键的一环。”

  光影浮浅,路海洲的脸忽明忽暗,迸发出冷意,像一种有金属味的沉默。

  今天开会前杜城特意跑到了沈翊旁边的位置,就为了能和他说悄悄话:“你说这路海洲吧,自个儿都得天天往我们这儿跑,还想挖我的墙角,嘿嘿,自不量力——他自己都快被扣在我们分局咯。”

  沈翊也和他说悄悄话:“……我都说了我才不和他走啊,你怎么还斤斤计较啊。”

  耳语的声音压得很低,稀碎的气流像纱一样环绕耳骨,杜城顿时觉得有一只手用长长地指甲在他脊柱骨上从尾部刮挠上去,那种痒意令人震颤,好像夜幕下突然开的花,在无人知晓的风里顺着筋脉,开出血红的,沉重的花,有疯狂的香味,让他心甘情愿的俯身下去,腰也折了,心也折了。

  杜城“嘶”了一声,觉得自己真是给自己找罪受,他抬头看见沈翊干净的眼睛,匆匆地避开了他的目光。

  他不敢看他。他自己的眼睛里有混浊的暗#流,在极黑里充斥混乱的念想,他无法抵抗,也不愿抵抗,即使有时他觉得绝望和压抑,但他还是愿意放任自流。

  摆烂了,老子就是喜欢他。

  想要占有他的那种喜欢。

  “杜队,你有在听吗?”路海洲出其不意地问了一声。

  杜城叹了口气,“‘Dacy’是市局追查了十年的枪#支#走#私#犯,然后呢?”

  “……我们曾经制定过‘8.23’抓捕计划,但是这个人的诡谲超乎我们相信,由于情报不足,警方反被他重创,那一次行动我们损失惨重,市局至今仍把他列为头号通缉人物。”

  “这么说,这个人从开始被通缉,直到陈舟落网,这中间一点新的线索都没有——藏得有够深的。”张局喝着茶说,她皱着眉头,“这一次我们务必要紧抓机会,十年啊,总算抓到了他的马脚。”

  路海洲摇头着说:“事实上,我们也没能通缉他。”

  “这,这什么意思啊。”蒋峰给整懵了,“这到底是通缉了,还是没通缉啊?”

  路海洲摇了摇头,说道:“我们并不知道他长什么样。”

  “什么……这,这是什么情况啊?他不是陈舟的同学吗,合照毕业照总得有的吧?”

  “相比起陈舟的白手起家,这个‘Dacy’更像是子承父业,他的父亲就是这个组织的高层,后来死于内部枪杀。”路海洲敲了敲玻璃板,“所以他从小就很注意隐私保护,我们没有他的任何照片,‘魏凌’这个身份是我们排查了当年的新生入学名单才得到的,还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不是他的真名。”

  杜城冷笑地说道:“他是不是白手起家不重要,总之我们现在是要白手起家了。”

  路海洲双手撑在桌子上,俯下身来,他说:“沈警官,这就是为什么我极力希望你能来市局,我的搭档牺牲在那次行动里,能不能给他们一个交代,你是我们最大的希望。”

  沈翊抬头和他对视,视线交锋,他的眼神明亮,锋利,一改往日的温吞,倒像是一把刀。一个温和的人是洗不掉那种细水长流的淡然的,除非他本来就是蛰伏的野狼。路海洲的指尖在颤抖,目光却淬满了血,像是在漫漫长夜里已提刀走了很久很久。

  但是这世间谁没有故事。人自己故事总视若珍宝,放在回忆的格子里落灰,又一遍一遍的擦拭,反复回想那些冷暖色彩,其实在别人眼里,那早已是泛了黄的旧照片,喜怒哀乐都无意义。但人还是会被别人最极致的爱和恨打动——因为每个人终究还是会有自己的故事。

  沈翊在那目光里轻轻眨了一下眼。窗外的树枝被风吹动,光影浮动,带着一粒光点从他眼睫处滑落,好像一滴受到震颤而落下的金色的眼泪。

  沈翊抬起眼眸,光辉闪耀在虹膜上,他细长的睫毛好像洒金的蝴蝶,好像是神话中的胜利女神,他说:“把你们掌握的所有资料给我,我把他画出来。”

  “沈老师,就这一堆文字资料,根本就一点面部信息都没有啊。”李晗翻着资料,“这里连‘相貌平平’这样的形容词都没有,怎么找啊。”

  沈翊看了她一眼,笑说:“我没杜城那么残忍,这几天你也辛苦了,要不先睡一下吧。”

  “我……我再撑会儿吧。”李晗有点不好意思,“有个人和你一起熬夜总比,哈欠,一个人埋头苦干要强吧。”

  杜城推门进来,对李晗说:“你先回去吧,今晚我陪沈翊加班。”

  “城队,你行吗你,你别是来给沈老师添堵的。”李晗头一点一点的晃着,“你可别欺/#负人家沈老师啊。”

  李晗困得两眼惺忪还记得要叮嘱他,可想而知杜城平时究竟有多么行为恶劣。

  杜城就差没对着她翻白眼,等李晗晃出去,他立刻狠狠地说:“谁欺负你了,一个个的。”

  杜城恶狠狠地用手杵了一下沈翊,说:“喂,你自己说说,我平时对你好不好,我是不是整个分局最疼你的人?”

  沈翊看着他笑了笑也不说话,那眼神在灯光里温柔地融化了,在空气里静静地流淌着,经过杜城的心间时,就偷偷地,轻轻地勾他一下。像是昨夜西风凋碧树,枝叶抖动,一片琳琅稀碎的水珠。温澜潮生,一种潮湿的暖意在时间里厚实的包#裹住他们两个,心跳声和钟表声一道沉稳地跳动着,眼神交汇,竟像在黑夜里互相扶持。

  杜城说:“看着我做什么,我说得不对吗,整个分局里就你最宝贝。”

  沈翊轻声说:“你既然知道我宝贝,那就多疼着点我啊。”

  他的眼睛在向他低声地诉说。诉说什么,他不敢去想,生活中有太多机缘巧合,而这个人对他太过重要,经受不起试探,他宁愿接受逃避,也不要承担落空。

  他感觉到恐惧。令人寒战,沈翊,在他心上,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杜城直接从脚趾发麻到了耳朵尖,他装模作样地咳了一声,落荒而逃了。

  那样,那样的眼神……

  杜城在门外留下一句脏##话。

  沈翊看着杜城关上了门,低下头去继续翻着资料,脸上仍是浮现他浅浅地微笑,却有深深地笑意。

  良久,他将面容俯下去,靠在他的画板上,原木的味道,炭笔,还有施德楼的雪松绘图笔……他闻到熟悉的洗衣粉的味道。今天早上杜城来过,和他聊天的时候,就把他的外套搭在他的画板上。

  他好像很热,或许是快迟到了跑过来的。

  沈翊眯着眼睛,无所谓,似笑非笑,他像一只正在喝牛奶的白猫,手上的铅笔在桌子上一点一点的。

  沈翊轻轻嗅着这淡淡的香味,他闭上眼睡着了。

  “这个,就是‘魏凌’。”沈翊把画像从会议桌上推给路海洲,“准备发布通缉令吧。”

  路海洲的神情几乎是不可置信地:“确定是他吗?”

  沈翊敲着桌子说:“路队长,你来找我的时候就应该明白,我不会画错的。”

  何溶月惊讶道:“但是……不是说几乎没有这个人任何地外貌资料,这些情报最多就是他的一些行动轨迹而已。”

  李晗崇拜得简直要尖叫出来:“沈老师,没想到你已经进化到只凭生活习惯就能把人画像出来了。”

  沈翊笑道:“我没有那么神,只是因为魏凌的信息实在太少了,陈舟为了防着我又对这个人的长相守口如瓶,只看魏凌的情报行不通,我就想到或许可以从陈舟方面入手,或许在陈舟不经意间已经给我们留下了他的线索——我这不过是剑走偏锋罢了。”

  路海洲皱着眉头,问道:“所以这个魏凌的破绽到底出在哪里?”

  “影子。”沈翊的笑容里有一种狡黠地意味,犹如一只得逞的猫,“有一张陈舟的合照是他帮拍的,魏凌的影子就被映在了玻璃上。”

  从玻璃上画人这已经是沈老师的拿手好菜了,招式不需要多,好用就完全足够了。

  路海洲沉默着,他说不出话来,等到他开口那一刻,那声音颤抖而有力,像是十年的厚积薄发,带着沉郁的血腥味,他用力地咬着牙,几乎没有痛苦,只有无尽的坚定,他沉声说:“马上发布通缉令。”

  他站起来,目光平视着会议室墙上的警徽。他的思绪飘得很远,他听见战友的怒吼,听见人质的惨叫,他听见一个人身负重伤,在他耳边喘着血腥味的气,他说:“你要活下去,知道吗。”,他还听见他们说“……他已经牺牲了。”,他看见血,碎肉和爆炸,贫瘠的土地,瘦骨嶙峋的人体残片,还有远处红得要把他烧到挫骨扬灰的夕阳。

  十年啊,他血还沸腾如燃烧。

  李晗拎着魏凌的画像和何溶月啧啧称奇:“有这般长相去当明星不好吗,帅成这样去违法犯罪了这不全毁了吗帅哥。”

  万众瞩目的光彩怎么比得上生杀予夺的快感。

  爱在此间早已不值一提。

  杜城路过听到这么一句,直接拉开她俩旁边的椅子坐下了,他凑近李晗,神神叨叨地说:“明星呢,他们和普通人拿钱是有很大差距,但你要和魏凌来比——”杜城弹了一下画像纸,“——你知道这个人一年手上流过多少钱吗?”

  李晗眨着大大的眼睛,好奇地探头过去问:“多少?”

  杜城冷哼一声,说:“说出来吓死你——几十亿。”

  他在李晗震惊的眼神中抛出后半截话:“而且是美金。”

  何溶月都忍不住发出一声“哇”。

  李晗惆怅的摇着头看向画像:“帅哥啊,你这也太大胆了……”

  蒋峰在旁边嘟囔着说:“这哪里帅了。”

  李晗白了他一眼,喊道:“这哪里不帅,我长这么大只见过沈老师一个比他好看的。”

  蒋峰不依不饶:“你看啊,这个鹰钩鼻啊,这个阴鸷的眼神啊,看着就不像什么好人嘛。”

  “可是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啊。”沈翊在旁边好笑地说:“相由心生。”

  杜城在旁边看着他,窗外的阳光倾倒了他满身碎金,他轻和地坐在那里看着打闹的人群,不发一言,竟然连呼吸都是温柔的,笔尖在画纸上一点一点的。

  杜城看得呆了,心底生出柔软的错觉,他想这样在人群喧闹往来里看他一辈子。

  一辈子是什么样的概念?杜城被自己这个想法吓了一跳。杜倾天天对着他十几二十年都烦得要死,他还没被扫地出门已经是奇迹。两个没有血缘作为天然联系的人,怎么能面面相觑几十年呢。你看我,我看你,最后相顾无言,何等悲哀。

  这个词语不过短短三个字,被人挂在嘴边翻来覆去反复地讲,脱口即可出,跟不要钱一样。杜城高中的时候后桌两个人谈恋爱,女生数学课的时候说“我们一辈子在一起好不好”。

  他们的恋爱只持续了一个月。你看,一辈子就和一个笑话一般短长。

  但是,有时候一辈子也会很沉重,几乎能压垮一个十九岁少年的脊梁。

  杜城想起自己十九岁那年杜倾出的车祸。他从小就不喜欢参加宴会,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一群人带着珠光宝气的面具,自以为是地给人生百态下着定义,食人血肉。他向来行事乖张,去了也只有惹事生非,就像他父亲觉得的那样“他已经没救了”。

  是,那时的杜城也觉得这就是他的一辈子了,他的一辈子也就是这个样子。

  但是杜倾不觉得,她总想着把他这坨烂泥想方设法的糊在墙上,累得自己手足无措,那时她也只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女,父母都在国外,她一个人那么年轻,扛着风雨,他看见过姐姐在深夜里喝着唐培里侬的香槟,她喝醉了,就蹬着金丝带高跟鞋唱歌,唱着唱着眼睛里就有泪流下,她哈哈大笑,在金碧辉煌的别墅大厅里睡着了。

  后来杜倾在市中心买了高级公寓,马上带着他搬出了别墅,不知道是不是和这深夜大房子里空旷的歌声有关系。

  杜城总是觉得,他那样一无是处,杜倾还能为他操劳到这种地步,她的爱真是沉重而丰厚,要不是他碰巧投了个好胎成了她弟弟,她或许也不至于那样辛苦。

  她却说:“杜城啊,因为是你,我才会这样爱你啊……”

  杜倾总是想方设法让他融进这个世界。十九岁那年,杜倾安排他去参加一个招标酒会,还让他带着助理,任务简单到他几乎就只要当一个吉祥物。

  杜倾在电话里亲切地说着:“……表现好点啊,我回来给你做蜜汁红烧肉,爸爸也很期待你的表现啊。”

  在她眼里他一辈子是那个七八岁打架打得一身伤,还硬着嘴说是自己摔的,故作坚强地说自己要吃红烧肉,其实眼泪都要掉下来了的小孩,还等着她笑眯眯地跑到别人家去给他讨回公道呢。

  她把他当成小孩哄呢。杜城只感到一阵烦躁,是的,他父亲这两年终于想起除了他优秀而且从小光彩照人的大女儿之外,他还有个不成器的儿子。大概十几年过去,他人也老了,言语温和许多,可惜迟来的温情比草还贱。他童年的愿望,也只有杜倾还记到了现在吧。

  于是他冷哼一声,说道:“掉头,送我去学校。”

  司机冷汗都下来了:“少爷,这……大小姐交代要把您带到的。“

  杜城冷冷地说:“现在是我说了算,明白吗。”

  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酒会任务虽然简单,却那么重要。

  或者说,他忘记了在这酒池肉林里怎么会有简单的交易,不过是已经有人为他披荆斩棘,微笑着把胜利的果实放到他手里等他采摘而已,然后藏起自己鲜血淋淋的手。

  他的突然缺席打乱的杜倾的行程计划,她只能匆忙赶去酒会,在路上出了车祸,杜城闯进医院的时候她已经大出血被送去抢救。

  杜城趴在她的病床前睡着了。

  “杜城,杜城。”他是被杜倾轻轻推醒的,“你回家去睡吧,别在这里感冒了。”

  杜城抬头看着她。她卸下明艳的妆容,脱下华服,竟然在这年轻的脸上遍布疲倦的老态,她憔悴异常,眼神里写满叹息,但她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过往二十年,也没什么人可供她倾诉,她一个人把话藏在心里,也还是走到如今了。

  但是她还是好疲惫。

  “你回去吧,杜城。”

  杜城看着她,不知怎么的想到“万念俱灰”这四个字,他忽然一阵惶恐,他知道他现在什么都不做,明天她还是会对着他微笑,但是有什么东西就会永远不一样了。

  大概是在抢救昏迷的的这段时间里,她终于有一生中完全放松的时刻,可以什么都不想,只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这是她烧着生命换的奢侈假期。

  于是她终于醒来的时刻,她也会思考,自己究竟为什么那么多年这样厌倦地活着。

  杜城颤抖地叫她:“姐……”

  她说:“回去吧。”

  他说:“姐,我错了……你别赶我走。”

  杜倾看着他,这个男孩,她的小弟弟,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只是嫩嫩的一团,他那么小,现在竟也是十九岁的少年了,脸庞棱角分明,轮廓清晰,那么英俊有力。她对他感觉那样陌生。

  她忽然扬手一巴掌抽在他的脸上。

  那一巴掌很用力,用力得像她拼尽全力去活的这么多年,杜城脸皮那么厚,都在嘴里尝到了血腥味。

  杜城突然笑了,他从未那么快乐过,他为他姐姐快乐。

  他看着杜倾青筋暴起的手,他想起雷一斐当年的手,一样充斥血肉,一样用力把他拉在悬崖边缘。

  原来他长那么大,早已被人救过一次又一次。

  杜倾愤怒得声音都在打颤,眼眶里的眼泪却不肯掉下来,她说:“杜城,你给我跪下。”

  杜城就那样笑着,从容地,坚定地跪在杜倾窗前,脊梁笔直,昂首挺胸,他那样坦荡凛然。

  杜倾大声怒喝:“你跪什么跪——!!男子汉大丈夫一辈子跪天跪地跪父母!我让你跪你怎么敢就跪——!你给我起来!!”

  她眼泪终于从眼眶里涌出来,杜城探手去擦,那样的滚烫。

  呵,一辈子,十九岁的少年的一辈子已经到此结束了,但是对于杜城来说,十九岁,也许是一辈子的开端呢。

  杜城磊落笑着,他清澈地说道:“男子汉跪天跪地跪父母,长姐如母——姐,我知道,你辛苦了。”

  杜倾用一颗眼泪杀死了他混沌的十九年,他洗尽铅华,把自己塑成了一把刀锋。

  他从未想到自己会有口才那么好的一刻,直到他后来在分局,要和一个叫沈翊的人拌嘴,还经常屡战屡败,最后十分卑劣的武力压制。

  这个叫沈翊的人将教会他,一辈子就是和不同的人都同行走一段,大家各有各的路口,总是并排行走,聚散离合都凭借缘分,但是有一个人,你会想牵着他的手,两个人一起走上很久很久。

  后来杜城在沈翊的书架上看见一本《红楼梦》,里面有一首写探春的曲子。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杜城念着:“奴去也,莫牵连。”突然就热泪盈眶了。

“……三队就位,五队准备跟上。”

  “五队收到,正在定点。”

  杜城和沈翊相对而立,两个人面对面得穿着防弹衣,画家的手指修长,甚至有点孱弱,指甲缝里有一点刚刚画画留下的黑色碳灰,反而让皮肤看起来几乎惨白。

  杜城顿了一下说:“沈翊,你确定你要去?”

  沈翊看着他的目光清透,像是黑夜里宁静的湖面,浅浅地流着月光,这个人的面部线条几乎都是温润和缓的,只是眼角那一点尖尖,格外的锋利,平添三分妩媚。

  沈翊转身准备走出指挥车,经过他时伸手在他胸前打了一下,震得杜城血肉发出一声闷响,一种抑制不住的滚烫从心口出顺着血管燃烧起来,他哼笑一声,笑着说:“你看不起谁呢。”

  杜城想起今天早上出发之前,李晗看着沈翊穿着作战服的样子,她感叹地说:“沈老师真是……这也太帅了吧,穿作战服都有那种温润如玉的感觉。”

  确实是很好看的。一改往日悠闲静谧的常服,面容格外冷静严峻,冷硬笔挺的作战制服把他的腰线拉得很高,裤子收进战术短靴里,杜城才发现他的腰和腿竟然那样细,给他伶仃的感觉。

  杜城随口反驳一句:“什么温玉,你知不知道沈翊七年前是什么样子,像只野猫一样——一戳他就咬人!”

  沈翊悄无声息地从他背后溜达出来,意味不明地笑了笑,从他背后伸手把他桌上的早餐连袋子拿走了,他得意地说:“现在变成家猫了,受不了饿,你的早餐我就拿走了。”

  杜城想到这里,一醒神看见沈翊走下车的背影,他喝骂一句:”现在也一样,还是一戳他就咬人。”

  “沈翊,你给我站那!”杜城跳下指挥车,两三步追上沈翊,“你一会儿跟紧我知道吗!”

  沈翊回头看,阳光把杜城的脸庞照成金色,他像是一尊镇守四方的战神铜像。

  “呼叫指挥部!!呼叫指挥部!”

  “……五队发现目标!目标出现!正在往东南移动。”

  杜城把烟掐了,给自己的枪上膛,向前:“行动!”

  路海洲走在最前方,他没有回头,只是平稳的声音从前方传来:“魏凌这个人很狡猾,陈舟出事的时候他准备要跑路去加拿大,幸亏沈警官的画像赶上了,我们成功把他扣在了国内,今天是他的拼死一搏,我们务必在云省边境拦截他,他一旦闯进东南亚……”

  再要有这样的机会不知道又要多少个十年。

  人的一生又有多少个十年,又有多少人要牺牲在这些十年又十年里。

  杜城对着蓝牙耳机呼叫蒋峰:“五队长——听到回答——”

  蒋峰说:“城队,我们现在继续跟进目标吗,我们这里有技术队和医疗队,行动缓慢。”

  杜城问:“技术队和医疗队谁带队?”

  李晗在频道里说:“是我。医疗队是市局邓警官。”

  杜城点点头,说:“李晗,你带技术队和医疗队和二队汇合,你和邓警官一会儿听我命令,等我们一队和二队汇合的时候你跟上我们。”

  李晗:“是,城队!”

  “路队。”杜城喊了一声,反手一枪从树上打下一个人,“你打头阵,我侧翼突围,你可以吗。”

  路海洲抬起枪,一抹血痕溅上他的脸,他冷静得可怕,最后笑了出来:“乐意至极。”

  那个人的声音又在他耳边浮现,带着血气,温柔而沉痛:“你要活下去,知道吗……”

  我会给你报仇,然后好好地活下去。

  我拿一生来纪念你。

  “那我呢,杜城。”沈翊稳稳地开枪,闪身躲在树后,一跃而出连续两枪放到两个人,下蹲滚到杜城身边,“我干什么啊?”

  杜城拽着他的肩膀把他扯到掩体后,一梭子弹擦着墙灰撞出火花,沈翊直接撑着杜城的肩膀抬高手臂,两枪把那个人解决掉,他第一枪打在了腿上,第二枪才杀死他。

  “妈的,疯子。”杜城左手拿枪,右手拿匕首,“你跟紧我别跑丢就好。”

  杜城对着蓝牙耳机问路海洲:“你清完场没有?”

  路海洲那边没有回答,十秒钟传来声音:“……搞定。”

  杜城小心地观察一下,向沈翊做了一个前进的手势。

  “小心点,穿过这条溪水我们就进入二队驻点。”杜城环顾左右,对着蓝牙耳机说,“李晗就位。”

  沈翊问:“我们不和二队汇合吗。”

  杜城说:“刚刚收到消息,目标移动速度加快,二队从东面和三队配合夹击,李晗埋伏在二队原驻地等待和我们汇合。”

  李晗说:“城队。”

  杜城的表情凝了一下,他面不改色地继续说:“我们马上就到,你在哪里。”

  “我……”李晗深吸一口气,然后拼尽全速向他呐喊,“我被他们抓到了三队那边是陷阱你们别过——呃啊啊!!!”

  杜城怒吼道:“李晗!!李晗!”

  杜城对天开一枪,说:“魏凌,出来!!你挟持女警不就是为了和我们交涉吗!带着人质出来,一切好商量。”

  草丛悉悉索索动了几下,小溪对岸冒出了一队包装严实的人,为首的男人很高大,面容十分英俊,鹰钩鼻高挺,眼眶深陷,目光沉沉如黑夜之星光。他左手控制着李晗,李晗的嘴已经被捂上,他右手拿枪抵在她头上。

  “沈警官,久仰大名。”魏凌微微颔首,“您画工了得,我第一次见到画像的时候可真是吓了一跳。”

  魏凌笑笑说:“我还以为我身边出了叛徒,清理掉了不少人呢……不过后来听说了您的神奇事迹,看来有一些人是为您而无辜要死了。”

  心理战术吗,上来就搞沈翊心态。

  杜城冷喝说:“你自己杀的人,和沈翊没有关系。”

  魏凌笑着摇头:“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啊。”

  “你误会了,魏凌。”沈翊的眼神清亮,冷静淡然得像一颗水晶,“他们死是因为他们自己第一步棋就下错了——他们选择了你。我害不了他们,自然也救不了他们。”

  路海洲的枪瞄着魏凌,说:“放人,提条件。”

  魏凌抬头,看向光影斑驳的苍穹,他说:“这里……我在这里生长了几十年,我见到了很多了,很多人,我看得透他们,但是现在,我还是要走了。”

  魏凌叹息一声:“可惜,可惜她……”

  魏凌一仰下巴,“你们,现在过来,这溪水很浅,直接走过来——沈翊,你站在最前面。”

  杜城和沈翊带队下水,站在溪边,沈翊问他:“我能上岸吗?”

  魏凌后退一步,“你上来,杜队别动哈。”

  沈翊一言不发的上了岸。

  李晗拼命地挣扎着,眼泪汹涌而出,她的脸上有几块青青紫紫的伤口和暗红的血痕。

  沈翊柔声问她:“他们打你了?”

  李晗说不出话,只是无声地流着泪,那眼泪混着血,滚落在尘泥里,悄无声息。那样深刻的感情,到底是一把无力,散落的飞灰。

  魏凌笑着说:“沈警官,刚才你们也听到了,她不是很听话,我们必须采取一些必要的管教手段。”

  沈翊抬头低声说:“你要什么。”

  魏凌不说话,然后他倏地笑了,他说“我,什么也不要——”

  沈翊突飞上前,一把拽住李晗摔进水里,本该打在李晗脑袋上的子弹擦着他的肩膀而过。

  魏凌反手抓住沈翊,冷笑。

  沈翊是被一桶冷水泼醒的。

  他最后的记忆是杜城在喊他的名字,然后一块沾了乙醚的黑布捂过来,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骤然清醒,他犹疑了一下,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反应不过来,只有杜城的呼喊在他耳旁一遍一遍回放,那样的绝望,让他想要落泪。他想,你不要——不要害怕,我一定活到你来救我。

  沈翊的指尖不受控制地抽动了一下。

  然后他就被很粗鲁地怼到墙上,头骨在硬面上磕碰的痛让他瞬间一阵耳鸣,好像一根银针从耳膜穿透大脑,他胸口发闷,重重地呼吸两下,竟咳出一口血来,他踉跄两步,倚靠着墙跌坐在地上。

  魏凌的声音似笑似叹,“沈翊啊,沈翊,真是好名字。”

  “这个名字取得真好——翊,有聪明的才智和渊博的知识的意思。”魏凌举高临下,“可惜不能为我所用。”

  魏凌蹲下来,平视着他说:“你觉得呢,沈警官,我们有各退一步的可能吗?”

  沈翊哑着声音说:“没有。”

  魏凌站起来,神经质地一拍手,“你们听见沈警官说什么了吗,沈警官不愿意和我们成为一家人,不是家人那就只能是客人了——拿出点待客之道来招待沈警官。”

  沈翊眼前蒙了一层血雾,他看不清,手脚也没有力气,任凭他们把他拖拽起来,吊在了一根柱子上。他听见一阵金属活动的声音,很细密,很清脆。

  突然这金属碰撞声迸发出一阵破风声!

  那是一条挂着金属倒勾的长鞭。

  沈翊还没来得及反应,一阵剧痛就从腰腿处传来,皮肉开裂的刺痛火辣辣的烧着,鲜血一滴一滴顺着他的鞋尖落在地上,像是谁的眼泪,写满无力的痛苦和悲恸。

  然后是手臂,胸口……最开始他感觉到巨大的痛,甚至能感觉到皮肉被剥离的撕裂感,渐渐的因为身上早已没有一块好皮肉,这痛苦就失去层次,变成纯粹的痛,再后来——

  魏凌这一次让人用盐水把他泼醒。

  他不知道用了多大的意志才没有惨叫出声,只是发出一声抑制不住的呻吟。

  魏凌说:“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沈翊说不出话来,他的视线甚至无法聚焦在魏凌的脸上。魏凌一个人自说自话着:“她也是这样,她总是不怕我……她说,你的手段永远无法让你得到我。”

  沈翊轻轻咳嗽一声,艰难地说:“她说的很有道理,只是你执迷不悟。”

  魏凌一巴掌扇在沈翊脸上,沈翊被打得侧过头去吐出一口血,魏凌面目狰狞:“可是我得到她了!!我得到她了!我也会得到你——”

  沈翊流露出堪称嘲讽的怜悯:“你谁也没得到,你自己好好想一想,你真的得到她了吗。”

  魏凌冷笑着说:“沈警官真是见解独特,是个聪明的客人,我们真不应该把你弄得遍体鳞伤的——给沈警官治伤。”

  医生小心翼翼地问:“魏先生,这是要怎样——”

  “你是医生,这还用我教吗。”魏凌露出一个残忍的微笑,因为见了血而格外狠戾,“沈警官既然受伤了,那就用酒精给他消消毒吧。”

  沈翊的指尖颤抖着,把床头的日历又翻过一页,距离医生往他的伤口上泼酒精,让他痛昏过去又痛醒过来好几次那天已经过去了快半个月。

  在这半个月里,魏凌找了医生来细心医治他的鞭伤,又把他安置在这个布置得像酒店的房间里,待遇极高。

  鞭伤毕竟是皮外伤,好的环境和好的治疗下一个星期就好得七七八八。

  但是这并不是因为魏凌回心转意。

  而是比起这些血淋淋的上刑,他已经找到了新的玩法。

  有一天晚上他走进他的房间,说着:“我至今仍然觉得,翊这个字真是个好名字,有辅佐;协助的意思。”

  他看着沈翊的手,长长地叹息一声:“多么好看的,艺术家的手,多么美的名字——可惜既然不能辅佐我,那就算了吧。”

  此后,就是更深的噩梦。

  沈翊抬起手,他的手指甲下是一道一道的血痕,十指连心,剧痛在一天任何时候都在折磨他,他甚至不能动一动手指,一动就是剧痛锥心。

  魏凌让人来,每日用银针插进他的指甲里。

  门开了,拿着银针盒的男人走进来,沈翊闭上了眼睛。

  一天的折磨开始了。

这天晚上沈翊正在半梦半醒的梦魇中大汗淋漓。

  每日的折磨到了夜晚仍在作痛,他很少有能睡得着的时候,为了避免他神经衰弱,魏凌有时会给他强打安眠剂。

  魏凌走进他的房间,把他叫醒,对他说:“沈警官,我们该走了。”

  沈翊实在太虚弱了,他挣扎了一下,站不起来,但是魏凌把他轻柔地按在了床上,柔软的羽绒被包裹住他,他陷在一片纯白里。

  魏凌很温和,很亲和地说:“你的杜队很有本事,我们藏到这个程度,竟然还是被他找到了,他那么拼命的啊——”

  “——是因为你吧。”

  沈翊扯着嘴角笑了,“你未免把我看得太过重要,他只是尽到了一个警/察的职责。”

  “你骗不了我。”魏凌的手指在嘴唇上轻轻地点,“眼神,肢体,爱是没有办法被掩饰的,你们就是我想的那种关系。”

  沈翊摇了摇头:“他不爱我。”

  “你如果要否认,为什么不说你不爱他?”魏凌低着头,灯光太暗,看不见他的表情,“为什么不把自己摘干净?”

  沈翊一字一句:”因为我爱他。”

  魏凌一愣,随后狂笑起来,他的手下面面相觑,他笑得浑身颤抖,肩膀像在打寒战。他说:“你真是让我想起我的——我的扬扬——我那样爱她……但是她不明白。”

  他的一个手下闯进来,急切地喊着:“魏先生,他们已经……”

  魏凌骂一声:“天杀的。”然后他转过头,指尖在沈翊白净地脸上划过去,他深沉地说,“沈翊,这真是一张漂亮的脸,真是个美人,但是不在这里丢下你杜城这条疯狗不知道能做出什么来,可惜我们要就此别过了。”

  “但是你毕竟是个美人。”魏凌凑近他的脸,他眼里的狠毒直接映在了沈翊的眼瞳里,“美人是不能被浪费的,对不对?”

  沈翊猛地睁大了眼睛。

  魏凌笑了笑,说着:“你知道为什么我格外地喜欢你的名字吗,沈翊,因为翊字还有另一个意思,就是‘明天’的意思——你会有明天吗?”

  沈翊突然被一阵恐惧侵袭,他从未那样惶恐过。

中间这是一段是狗狗城队英雄救美的剧情

  杜城走出沈翊的病房,靠着墙缓缓地抽了一支烟。

  他们在现场发现了一台摄影机。里面有从沈翊被捕第一天开始,每一天他被上刑的录像。

  杜城看完了,他发现自己过往三十年的人生还是太无知,他尽然不知道他自己可以愤怒到这种程度。愤怒得面无表情,心痛得无以复加。

  他弹烟灰的手颤抖着。昨晚他在技侦那里,和技侦几个大小伙子一遍一遍地看那些视频,他拿着沈翊的病历,对着医生提的那些伤口,一道一道去找它们形成的原因。

  他一回头,看见那几个大男生一个个红了眼眶,他们说:”这个畜//牲——他怎么能——怎么能这样对沈老师……”

  是啊,他想到沈翊的眼睛,那样宁静可爱,怎么有人会舍得把他打碎呢,怎么有人舍得。

  杜城说:“我会让他拿命来偿的。”

  他的眼里闪过一道冷光,泛着鲜红,像一把泣血的刀锋。

  杜城走出病房的时候没有关门,他在外面站着站着,就听见沈翊在叫他的名字。

  “怎么了,不多睡一会儿?”杜城把床头的水杯递给沈翊,“医生说多睡一点恢复得快。”

  沈翊长舒一口气,摇了摇头:“我睡得够了就醒了,何况……”

  何况睡了也总做噩梦。梦里还是想起那条染血的长鞭,和那个纯白的房间。

  还有最后那一场亦生亦死的乱梦。皱成一团的床单,抑制不住地哭泣一样的呻吟,他坚毅张扬的脸庞和有力的臂膀。

  杜城凑近他,把额头抵在他的头上,像一条粘人的大狗,轻轻地蹭着。他喃喃地说:“沈翊啊,沈翊……”

  沈翊慌张地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想要把他推开,但是又舍不得,最后手足无措地任由他动手动脚。

  杜城把头搭在他肩窝,呼吸产生的暖流几乎扫着他的耳垂,沈翊几乎要颤抖起来。

  杜城在他耳边说:“等你能出院了,就搬到去我家去住。”

  沈翊呆呆地:“你怎么都替我决定好了,都不问一问我——万一,万一我不想呢?”

  杜城不回答,反问他:“沈翊,你爱不爱我?”

  沈翊笑着说:“我爱你呀。”

  杜城得逞地说:“那不就得了。”

  “你以为你人民币啊,那么肯定我爱你。”沈翊眼睛亮晶晶的,一笑间就像以前那个小野猫,“我要回你一句我就把你当pao/友,你不是当场尬住?”

  杜城弹他脑袋:“整个分局就我最疼你,你不喜欢我喜欢谁,嗯?”

  沈翊笑着不说话了。阳光从病房的窗外洒进来,他连头发都发着金光,眼神璀璨,清澈如稚童,他嘴角挂着淡淡的笑。窗外,天已经亮了。

  杜城看着他的眼睛说:“沈翊,留在我身边吧。”

  “沈老师。”李晗刚在杜城桌子上放下资料,出来就遇到了沈翊。

  一开始技侦在看沈翊受///刑的录像的时候,都想着别让李晗看到,怕她太过自责。最后是杜城一拍板,让她跟着开会的时候一起看。这个姑娘晚上回去痛苦了一个晚上,发誓以后再也不要掉一滴眼泪,然后每天发疯一样的工作,就为了能干掉魏凌这个畜牲,然后第二天在医院见到了沈翊,又抱着他大哭了一场,把自己再不掉眼泪的誓言忘得一干二净了。

  但是哭过了,人就比以前更疯,走得更稳了。

  沈翊笑了一下:“现在那边情况怎么样?”

  李晗的情绪有点低落:“没什么进展,这都快一个月没有新消息了。”

  “我们能抓到他一次,就能有第二次。”沈翊轻声笑着,“李晗,说不定奇迹今天就出现了。”

  沈翊打开杜城办公室的门。李晗的手机响了一下,她拿出来查看信息。

  突然间她激动地睁大了双眼。她的声音都在打抖:“沈老师……奇迹出现了。”

  市局门口的邮箱里,静静地躺着一封匿名举报信。

  “我们在信封里发现了魏凌现在所处的详细地址,他的人手分布,和未来一周的行程安排——这份情报的真实性一旦确认,我们马上可以实施抓捕。”

  张局很清醒:“但是这里给出的情报是魏凌下一个星期的安排,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此之前确定情报来源真实性,并制定计划。”

  杜城看着她说:“张局,给我们三天。”

  张局点点头:“三天。”

  杜城问:“这上面有提取到有用的生物信息吗?”

  何溶月说:“没有……这个人很谨慎,从指纹到DNA,什么都没有残留。”

  杜城一转头就看见沈翊拿着举报信纸张放在鼻子小闻了闻,然后突然停住了。

  杜城从他手上拿过来,自己也闻了一下,他说:“玫瑰,黑醋栗……Diptyque的影中之水?”

  一众人对杜城这个富公子对名贵香水的明锐嗅觉叹为观止。

  “香水……”李晗问道,“这难道是个女人?”

  杜城说:”不一定,影中之水是一款中性香水。”

  “不,是个女人。”沈翊摇了摇头说,“我被俘的那段时间里,听见过魏凌一直提起一个女人,他们曾经好像很相爱,但后来决裂了——那个女人名字里有一个yang字,可能是‘扬’或者‘杨’?”

  “yang吗?”李晗在电脑上操作两下,“那么可能是她。”

  林扬,魏凌的大学同学。

  李晗说:“当年在大学就有谣传说林扬和魏凌在谈恋爱,但是后来双方都否认了也就不了了之。”

  杜城说:“不管怎么说,先按照这个方向查吧——传唤林扬。”

  “林扬,XX大学化学系毕业,本科结束后前往美国哈大进修,此后常年居住美国,于半个月前带着自己的儿子回国,你是通缉犯魏凌的地下情人——”

  林扬打断他:”我不是他的地下情人,我是他的妻子。”

  女人的脸部线条柔和,但是很明艳,“我们是在M国领的证,他用的也不是魏凌这个名字——当一个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的时候,他是忍不住想要一个可以光明正大地炫耀的机会的。”

  “牛哇,李晗。”蒋峰跟在她的身边,“一晚上你居然能查出这么多东西。”

  杜城把举报信推到她面前,截止了当地问:“是你吗?”

  他没有想到女人看都不看,冷眼一瞥,就笑说:“没错,是我。”

  杜城的脸色晦暗不明:“为什么?”

  “你们那位姓沈的警官没和你们说吗。”林扬用手指卷着自己长长的发尾,她勾画得很漂亮的红唇弯着,“我和他,情感破裂了啊。”

  “我是他一生中唯一爱过的女人,我怕什么,他不敢杀我的。”林扬笑着说,“他也就只有小童这一个孩子,他最多也就是派人来把小童绑走——但是他也很疼爱小童,大不了就是从妈妈身边去到爸爸身边,我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杜城说:“我们会派人保护你——”

  “监视就是监视,说那么好听做什么。”林扬冷笑说,“我都说了我死不了。”

  杜城头疼地说:“你不能只是仰仗他飘渺的爱——”

  林扬说:”杜警官,男人有多不靠谱我心里清楚得很,——我当然有我自己的后手。”

  女人冷冷地笑着,嘴角凝着褪了色的风花雪月。

  杜城最后问她:“你知道他还喜欢你?”

  “杜警官,我那么那么美。”林扬笑得两眼弯弯,“他一生只会爱上我一个。”

  林扬还是笑着,好像怎样笑都不会累,笑过似水年华,花期残尽,岁月寂静无言。她说:“但他还是出轨了。”

  “我是学化学的。化学是很讲究平衡的——电荷,物料,质子都要守恒,有些东西不能少,有些条件也有不能改变的底线。爱情是自己主观给予的,随时向两方平衡移动,就像化学里的可逆反应。依据勒夏特列原理,当温度发生改变的时候,化学平衡移动。现在,我们中早已有一个人变冷了。”

  我以为爱得那样深就刻骨铭心,原来只要有一个人迷失自我就灰飞烟灭。

  魏凌就这样很轻易的被捕了。

  他谋划那么大一盘棋,算无遗策,他却忘记了自己曾把一个女人的心摔在地上。

  多么可笑。无数人和他斗智斗勇,最后他自己在床///笫之间尽数摧毁。

  也许这世间,总是有勘不破情字的聪明人。

  路海洲在审讯室外点了一支烟,多日的奔波操劳,他竟然反而看上去年轻了许多的样子,他眼瞳明亮:”如果没有林扬的举报,我们这一次不会这么顺利——大概他也没想到,背叛他的会是她吧。”

  杜城站在他旁边也叼着一根烟,说:“就像当年林扬也没想到,背叛她的人竟然是他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呢。”路海洲弹掉烟灰,微微仰起头,再一次打开审讯室的大门,“男人啊,莫负发妻。”

  杜城一抬头,看见沈翊背着包走过来了。他问杜城:“你好了吗?”

  杜城要带着沈翊去医院复查。

  下楼的时候,沈翊问:“那个林扬……”

  “沈警官找我?”林扬穿着Dior的女士西装,外披一件黑色的Burberry风衣,红底黑色高跟鞋踏在台阶上作响,她正从楼下上来,和他们狭路相逢,“真是好巧啊。”

  林扬笑了一下,她的口红是Tom Ford的Naked Rose红色调,像一朵娇艳的玫瑰,将要萎谢,但明年还会再开。她说:“你们张局说,可以让我再见他一次。”

  沈翊说:“我在他身边的时候见过他的几个情人,长得和你很像。”

  “沈警官,你不会要和我说他还爱我这样的话吧?”林扬抬了抬描绘得细长姣美的眉毛,但是眉心有着掩饰不住的疲惫,“她们不是像我,她们——”

  “——她们是像年轻的你,像十几年前的你。”杜城说。

  林扬略微惊诧的抬眼,最后释然地笑了:“是,没错,他还是记得要爱我,但他已经不爱我了。”

  林扬说:“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才十九岁……我竟然也有过十九岁那样年轻……快二十年了……我已经历经风霜,我沧桑了,我少女时那样明媚的眼光已经老去了,没有了——玫瑰花也会有枯萎那一天。”

  “从他出轨那一刻,他爱的就不是我了,他只是困在他自己的回忆里。难道我现在不美么,只是他已经看不见我现在的美了。”林扬垂着眼,但她还是没有哭,她一个人孤身独眠的夜晚,她已流尽了伤悲,“他不是败给我,他是败给了他自己以为他爱我。”

  沈翊问:“那还有见他的必要吗。”

  林扬没有回答,她脸上挂着惨淡的笑,继续朝楼上走去,留给他们一个轻飘飘的叹息,“我只是可怜我自己,我竟然只看透了一半。”

  聪明人,明知情字如此,如何才能勘破啊。

  沈翊目送着她离去,他问杜城:“她是很美的女人,你知道她美在哪里吗。”

  杜城凝视着他的脸庞。

  沈翊说下去:“她的美就美在和她的爱一样,她自己只明白一半。”

  杜城低下头来吻他,他们唇//齿//交//缠,十指紧扣,就像抓住了两个人的时间。

  三天后,杜城和沈翊送林扬和她的儿子魏钰童去机场,他们准备乘飞机去M/国,本来林扬的生活工作就在那边,特意为了搞掉魏凌跑回国。

  杜城当着孩子的面不好抽烟,就叼在嘴里,他说:“你自己小心一点。”

  林扬笑了笑:“你们确实斩断了他在国内的势力,但是他在国外可是枝繁叶茂,现在正是群龙无首的时候。”

  沈翊说:”那你现在出国无异于是送死。”

  林扬今天的口红是Tom Ford的Marocain,她的红唇笑着,有肃杀的感觉,她说:“舞台上不可能没有主角。一个王下场了,就会有另一个王掌控全局。”

  杜城震惊地说:“你——你——”

  林扬笑着:“——杜警官,我早就告诉过你我有后手的。”

  林扬说:”我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难道要倚靠谁的爱吗?谁也靠不住,我只有我自己和我的孩子——放弃吧,你们抓不了我。”

  她的眼睛里,野心迸发光彩。

  杜城的心却一点一点沉了下去。是的,她是M/国籍,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他们限制不住她,她马上就要走了。

  林扬微笑着:“杜警官,在我有生之年,以及如果我的接班人是我的人,那么至少这两代人掌权的时候,我们能控制的绝对不会向国内交易,我向你保证。”

  林扬又说着:“其实我随口一个保证也废不了什么力气,但我还是想讲给你们听。”

  杜城说:”我相信你。”

  林扬说:“谢谢。”

  “不用。”杜城阴着脸,“你要是插手国内,我们肯定会追查,你不插手反而能自保。”

  沈翊在林扬上飞机的最后一刻对她说:“其实真的到现在还爱着他。”

  林扬看着玻璃里映出来的自己说:“我知道啊。”

  那她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布下这个滔天大局呢。

  聪明人啊,总是勘破一个情字太早或者太晚。

  沈翊和杜城看着飞机起飞。他伸手拍了拍杜城的肩膀,他说:“——你也只是血肉之躯。”

  杜城抓紧他的手,把烟掐灭,他说:“我们回家。”

  沈翊走在他身边,微笑着说:“城队,我还要在你家住多久啊?我要不要缴房租啊?”

  杜城嘲笑他:“就你那点三瓜两枣工资,还想要付市中心顶层楼中楼观景房的房租?”

  “城队,那怎么办啊。”

  杜城笑了,俯身去吻他,啃咬他的唇。

  “你可以把它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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