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交了东莞公积金,现在又交深圳公积金,之前东莞的能不能提取?

随着2014年10月《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印发,并要求各地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实现异地互认等业务。截至目前,已经有北京、长春、杭州、达州等40个城市不同程度地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政策。

??2015年1月20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布最新《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并将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月25日,2000年7月17日颁布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东府(2000)41号)同时废止。

??2015年版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变化:

??1、东莞公积金可贷额度上限提高超预期,适用人群扩大。

??相较于旧的政策而言,公积金新政取消了饱受市民诟病的“可贷额度不超过账户余额8倍”的限制,申请贷款的缴存时间也由12个月缩短至6个月,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6万元调高至48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66万元调高至70万元。

??东莞公积金可贷额度的此次提高完全超越市场期待,与四个房价高企的一线城市相比,除了北京在1月份最高额度大幅提高,东莞此次调整更接近上海、广州、深圳的公积金贷款上限。东莞近年来房价虽然稳健上升,但是相对四大一线城市来讲依然是价格洼地,如2014年东莞140㎡以下的普通住宅(含二手)套均总价在58万元左右,同比2013年仅上涨了2万元左右,按照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上限,更多个人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无须双人组合贷款即能满足贷款需求,特别是在东莞各大镇区,公积金的适用人群扩大。

??四个一线城市最新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2、公积金贷款期限更加灵活,最长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

??在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中,贷款期限更为灵活,不再囿于20年或者30年,而是根据公积金申请人年龄、借款金额、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共同借款的,按其中贷款期限较长的确定,但最长均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年限,并不得超过30年,其中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3、异地互贷严格要求东莞户籍,将吸引更多人口落户东莞。

??此次新政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重点是取消公积金珠三角八市互贷。互贷城市不再限制地域,是为宽松;但在户籍限制上更为严格,要求必须有东莞户籍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能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东莞公积金新政在整体放松中关于户籍限制更为严格,耐人寻味。东莞制造业发达,外来务工人员众多,但是实际落户人口所占比例较小,近年来更由于经济转型、扫黄、经济大环境下滑等因素,东莞人口流失严重,尽管各镇区一再降低积分入户门槛吸引外来人才,但是收效不大,公积金异地互贷增加户籍限制看似严苛,实际为配合新型城镇化下的户籍改革,吸引更多的人口落户东莞。

??4、公积金新政刺激楼市成交,预计2015年东莞公积金贷款买房人将激增。

??年东莞新增公积金购房户数情况:

??备注:每年新增公积金购房套数=每年东莞公积金新增贷款总额//dg/scan/0/5663592/

=========同志们,你们看看此政策,你说扯蛋不扯蛋。那就是极少极少部分人才能贷的到款,其实是收紧了贷款政策而不是放松了贷款政策。

公积金规定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可是满半年最低的缴纳200块来算,Y=B X( T + I ) X L=200*6(14-2)*1.2=17,280元 。如新闻中,他必须缴纳满7年才能贷款268800。所以这个是不是极少数人啊?

A 缴纳7年公积金的企业很少! 2 即使某人在这种很少的企业上班,缴纳这么久,凭他的工资能在东莞买房吗?他绝对是普工。 所以公积金政策就是让这些人没了指望。这种人至少上了7年才有些希望。所谓缴满6个月可以贷款就是扯蛋,绝对不可能的。

工资低的人不可以,那工资高的人应该可以吧? 反正从上面的计算可以得出至少30个月才能贷款。

既然最少要缴纳30个月才能贷到足额的款,那请问,申请公积金的时间是12月缩小到6个月到底有啥用处? 我可以这么说,要嘛是公积金中心的人智商有问题,这个办法出了差错。要嘛是他们智商没有问题,他们是故意这么搞得,就是让大家贷款不到。

总之,这公积金政策就是扯蛋。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在原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基础上,新增了提取类型,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退休的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

  •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申请人对...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可以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那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如何提取公积金?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2002年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瞿东亮律师。

      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暂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购买的房屋为首套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一份和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份。

      购买房屋为二套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证明。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张娟律师。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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