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保局工伤赔偿表是总包盖章还是劳务盖章

工伤赔偿主要有用人单位和社保基金赔偿两部分:

1、用人单位赔偿的项目有: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5~6级伤残的伤残津贴

2、社保基金应当承担:

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为主,用人单位为辅分别赔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用人单位赔偿。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貼;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你没有必要与单位纠缠职工申請工伤认定,单位是否同意或认可不是必须程序你可以自行(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上工伤后依法主张工伤待遇。建议自已看┅下《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号)

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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