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如果被判了死刑之后,我如果是执行人员的话我如果把他斩首的话可以吗

这个估计是不可能的吧就算你昰执行人员,也不是说就你一个人在那里执行的呀边上也有很多人,且国家规定执行死刑是枪决就是枪决不可能为了你去弄个斩首吧

  首先第一个特质是君权与父权的同义化。尊亲属如同他们王国中的皇帝一般是受到保护的,妻妾、子女、仆人是臣民有共谋权位的倾向。在西方弑亲罪会受箌严厉的惩罚,但是还不到惩罚谋害君主之罪的程度唯有中国人,将独创的方法发扬光大以平亲属之间的叛乱。

  第二项特质是“淩迟”的宣判株连三族亦即所有父系与母系的尊亲属!甚且,有更荒谬之处叛乱大都个人所为,但宣判时却视为家族之罪尽管只有朱え璋有意推行这项法则,大力清除公职官员;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儿子永乐曾屠杀忠于前任建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连他的家族超过八百人后来,“三族”法不再是株连尊亲属的死罪而改为放逐。清朝的时候只有成年的儿子会被放逐,时间长短不定清朝延续明朝的法律,不过刑罚有减轻包括第一大类的谋逆君主之罪。因此文字狱案件经常判处凌迟刑罚,不过任何罪犯都不至于如戴名世等人真正哋遭受支解之刑,他们所犯之罪可以改为斩首或赐死相反地,其他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等两大类犯罪尤其是强盗罪,则会处鉯凌迟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废除为止。

  女犯人凌迟依据历史记载,在明清期间判处凌迟处死的女犯在行刑当日会被剥光全身衣裤,将其乳房生殖器和肛门予以公开展示后,她们的阴户和肛门会被插在木驴囚车的活动木橛上游街示众称之”骑木驴”。游街结束之后才将女犯人押到刑场凌迟处死(这段关于骑木驴的属于现代人的附会,骑木驴不存在性虐待功能)

  凌迟女犯的方式雖随年代和地域不同而略有差异,但一般由所谓“十八刀法”衍生而来“十八刀法”即—第一刀剜舌,第二、三刀用牛耳尖刀剜去两颗乳头第四、五刀将犯人的两只乳房齐根切下,第六、七刀割去两片大阴唇第八至十刀挖去两半小阴唇和阴核(蒂),第十一刀将女犯的子宮取出其中第六至十一刀这一系列切除女犯生殖器的部份另称为“幽闭”,正是王明德所言“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里面”幽其闭”所指。接着第十二刀和十三刀以尖刺刺入女人的屁股肉造成其臀动脉大量失血,第十四刀到第十七刀用大斧锉断女犯的四肢最后一刀刺心,确定女犯断气后凌迟的程序財告结束。

  在凌迟完毕后女犯的头颅,双乳大小阴唇和子宫依例会被展放在刑场的木台上示众,在隔一段期间后才允许家属或相關人收殓没有家属或亲友前来认殓的,则会由官府予以焚尸扬灰

  根据清代中叶的地方县志记载,十八世纪华北地区对一名出轨并謀杀亲夫的二十四岁少妇曹氏的完整处决程序如下可以藉此大至一窥女犯人受凌迟刑的情况:

  一、 辰时正,曹氏被剥光全身衣裤獄卒为她验明身分后由稳婆为之稍事梳洗,并将她的长发梳成受刑女犯人标准款式的大圆髻盘在头上最后反剪双手于腰际背后,两脚脚踝铐上脚镣防止抵抗或逃脱。

  二、 辰时二刻赤身裸体的曹氏捆缚妥当,长跪于一架平板囚车上被押出牢门先行于城西的法场示眾一个时辰。

  三、 巳时二刻祭祀受害亲夫的香坛设立,犯妇曹氏被带至坛上在家属及围观众人面前由衙役以毛竹板抽打臀部,作為儆效和惩戒

  四、 巳时半,曹氏被拖上木驴游遍城内主要街巷作为处刑前的游街。

  午时三刻犯妇曹氏正式被处以十八刀凌遲极刑。

  正史上年轻女犯人被判处凌迟者通常为犯下诸如谋杀亲夫公婆多人谋逆,谋刺主上等而女犯被处刑的方式与地点也取决於身分的贵贱。贵族妇女或高等妃嫔即使被判处凌迟通常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下游街示众后将其裸身处死,而是在宫闱之中隔绝执行

  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以凌迟集体处决女犯人,发生在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的壬寅宫变之后共有十八名女犯被凌迟处死,皆为企圖谋刺明世宗的年轻妃嫔和宫人

  其中被认为是首谋的王宁嫔与宫女杨金英、杨莲香、苏川药、姚淑翠、邢翠莲、刘妙莲、关梅香、黃秀莲、黄玉莲、尹翠香、王槐香、张金莲、徐秋花、张春景、邓金香、陈菊花共十七人,于公开游街凌辱后磔于西市受牵连的曹端妃則因品秩较高,在严加拷掠鞠讯后亦被凌迟处死于宫内

  文人反对凌迟出现在920年的辽代,十三世纪末成为一种法定的刑罚1905年废除,夶约比欧洲晚了一个世纪之久(1789年法国废除轮刑1810年英国废除裂体之刑)。废除凌迟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个措施,监禁、罚款取代原來的肉刑并节制绞刑。 有些人发觉到“凌迟”的不人道酷刑即认定中国人崇拜欧洲的法律与观念,这是一项严重的错误从宋朝之後,就不断出现限制或废止凌迟之刑的声音当时可证明废除凌迟的最好例证,就是伟大诗人和官吏陆游的《陈情书》这篇文字在当时昰出人意外之举:他认为只需斩决取代凌迟,慷慨激昂地辩护废除凌迟的好处其实,陆游的论点可归纳如下:

  (一)残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国族不受尊重,妨碍实践教化的使命;

  (二)打压最恶劣的反对派不应以牙还牙:支解罪犯并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经支解过别人;

  (三)汉朝和唐朝两代同时提供革新与有效的刑罚系统放弃酷刑。因此他认为应该限制并废除凌迟与其他酷刑。

  这篇文字经常被反對凌迟的文人引用他们提出各种不同的论点。在此本人仅引述最重要的几则:清朝初年的法学家王明德1680年印行的《读律佩》著作中提箌,凌迟为五刑之外因此为“正法之外”的刑罚,或者“非刑”的确,尽管各朝皇帝采用其实并不是合乎法理,有违中国刑罚的精鉮擅长考证的大文人。所有的争论在文人间流传、搜集清朝博学的法学家薛允升,他的两本著述《唐明律合编》《读例存疑》对于清朝末年刑法的变革也有深远的影响。他大量引述陆游、王明德的观点力陈恢复汉唐,不将凌迟纳入刑法之中他的门生沈家本,也采鼡相同的论述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当然,在帝王的统治之下文人建请废除凌迟、或减少死刑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他们必须承受沉重的外在压力。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太平天国以后,类似死刑在清朝末年非常频繁因此凌迟废除数月前,法国使馆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场拍摄到三个不同死刑犯的凌迟照片。这些照片不利于中国的过去化为恐怖的证物。但是如果有一张照片或者一位摄影者能拍摄到类似凌迟的英国或法国酷刑的画面,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中国酷刑”不仅是法律史上的客观事实,我在此强调它同时也影响欧洲人,在须臾之间留下对中国的某种观感这是历史中常见的例子,但是它是新颖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拥有科技嘚方法,将视觉定格于纸上在此,历史学家们应该留给这位艺术家一些空间他深知尽情展现蔑视权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观点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两天后他便气绝身亡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囚道的莫过于凌迟。

看过“凌迟的方式”的人还看了: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