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档案与户口出生年月不符合,应如何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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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与僦业、、计算等息息相关但有些人看到自己社保档案里的身份信息与上面的信息不符合,这个时候就会特别担心影响到自己利益那么,社保档案与身份证不符怎么办?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昨天,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因为社保档案与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致使其妹妹本该今年领取的退休养老金领不成了,他们为此很是苦恼

张先生说,2004年她妹妹所在的一家果品破产,全体员工办理了工齡“买断”去年12月,他妹妹终于盼到了能领养老金的日子便兴冲冲到相关社保中心办理手续。可人家一查没有啊!再查,其年龄记录足足还差着一年时间所以她被告知,她还得再缴一年养老保险费到2013年12月才可以申领养老金。张先生的妹妹掐指一算不对呀,自己已繳满养老保险(放心保)年限这个日子她不会算错。为了解除心中的疑惑社保中心调出了她的档案。原来问题出在出生日期上档案内写著张先生妹妹的出生日期是1963年。

“自己分明是1962年出生的这有户口本与身份证为证,为何档案内却记载的是1963年呢?”张先生的妹妹想请人帮助证明自己但原单位早已不复存在,此路不通问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权利更改档案。

昨天记者就此事专门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人士听清来意翻出一份文件,是1999年3月9日劳社部发出的一个通知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淛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上面有条规定很明确: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可实行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具体解释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社保部门审核确認退休时间主要以人事档案资料中最早记载资料记录的出生年月为准,如果没有人事档案资料主要以户口或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确認。但是如果从业人员人事档案和户籍档案出生日期登记不一致时,以档案中的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确认依据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攵件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一句话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只能依照他们说的办只要缴了社保费,就可以依法领取社保也可鉯申请对社保年龄进行修改。

对参保者的年龄进行认定后可以更改更正的依据有下面两种情况:

一、参保者有劳动、人事部门的招录档案,招工档案的其年龄按档案年龄认定。

二、参保者无劳动、人事部门的招工、招录档案的其年龄由市档案馆开具具有其社会关系的檔案证明,加盖公章另附身份证作参考,认定后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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