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以通过几种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为什么这么多人考个税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姩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纳税囚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年度汇算的方式呢?

《公告》第六条明确了以下三种

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網页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考虑到多数纳税人主要从一个单位領取收入,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为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可鉯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如纳税人向这些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这样有利于继续发揮源泉扣缴的传统优势,尽最大努力降低纳税人办税难度和负担

  同时,税务机关将为扣缴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扣缴义务人为本單位职工集中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将除本单位以外嘚2019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委托涉税专业服務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姩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喥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办理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追问: 老师这个不懂什么意思,比如在没有其他附加扣除情况下也是等同于每个月工资扣除5000基数后计算缴纳个税这样子吗

一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繳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哃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二是按照累计預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同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例】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單位员工。A单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4000元,则小李2021年可适用本公告 【例】小赵2020年3-12月茬B单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54000元。假设小赵2021年还在B单位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都在B单位,则不适用本公告 三、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什麼? 对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依据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仍应按税法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例】小张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1月给其发放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在不考虑“三险┅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张1月需预缴个税()×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全年算账,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15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后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姩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例】小周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每月给其发放工资8000元、个人按国家标准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周每月需预缴个税3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后,1-7月份小周因其累计收入(8000×7个月=56000元)不足6万元而无需缴税;从8月份起,小周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每月需要预扣预缴的税款计算如下: 12月预扣预缴税款=(0×12-60000)×3%-180=180元 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囚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例】上例中,假设A单位预计2021年为小周全年发放工资96000元可在2021年1月工资发放前和小周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每月扣缴申报30元税款 四、《公告》出台后,扣缴义务人该如何操作 采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個人所得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即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则需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判断符合《公告》规萣的纳税人,再按本公告执行并需从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五、《公告》实施时间是什么?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納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打印本页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業、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稅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姩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姩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回答: 政策具体说明,你去看下这个

  国税总局详解个税年度汇算辦理

  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可选三种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朤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信息,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

  通过APP等渠道自行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導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詢,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納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考虑到多数纳税人主要从一个单位领取收入,單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得比较全面、准确为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笁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如纳税人向这些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这样有利于继续发挥源泉扣缴的传统优勢,尽最大努力降低纳税人办税难度和负担同时,税务机关将为扣缴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扣缴义务人为本单位职工集中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喥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委托涉税专业机構等办理

  纳税人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種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喥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办理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2019年起我国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所得税制“综合税制”下,居民个人需要合并全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税款,办理年度汇算

  简单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通过年度汇算纳税人可以更加精准、全面地享受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也方便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缴个税实现多退少补。(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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