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驾考受贿案后出台了一系列“阳光驾考”政策 羊城晚报记者王俊伟摄
湛江史上最大驾考受贿案二审判决,车管所考官是什么人员原所长梁志雄获刑10年
羊城晚报记者 袁增伟 通讯员 冯斐
湛江史上最大驾考受贿案近日二审判决湛江市车管所考官是什么人员原所长梁志雄受贿224600元,获刑10年据了解,这起案件中39名涉案考官主动上缴红包共计2100余万元。
2012年初湛江市纪委不断收到市民举报:“参加驾考时要交红包给考官。”不久后湛江市纪委和市公安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2013年初调查组对车管所考官是什么人员原所长梁志雄实施“双规”,初步查实梁志雄受贿事实随着梁志雄陆续供认及深入调查,车管所考官是什么人员考官收取学员红包“潜规则”也浮出水面40多名考官、个别所领导卷进这一利益链中。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大多数驾校学员都按“行规”交了红包。基本模式是学员集中交钱给驾校教练或领队或由驾校直接收取学員600或700元“考试费”,转交给考官
随着案情不断深入,陆续有39名考官主动上缴收取的全部或部分红包共计2100多万元,个别涉案考官甚至上繳了近百万元红包
驾考时,考官因掌握考生“生杀大权”大收红包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只要有考生上场考官每天都有钱收。这些钱偠么由教练直接放在考官车里要么请考官吃饭时送上,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一位涉案考官在调查笔录中说:“反正每天都能收到随收随用,自己都记不清收了多少钱”而这竟是大部分考官的情形。
考官为留任监考行贿领导
担任考官有利可图为获得更多监考机會,并在轮岗时留任受贿考官又对时任市车管所考官是什么人员所长梁志雄行贿,从而形成了一条学员—教练(领队或业务员或驾校)—考官—梁志雄的利益链
二审法院对梁志雄受贿相关事实进行了认定。
2010年中秋至2011年中秋期间吴某为让梁志雄安排其留任监考,分三次共送叻25000元其中,2010年中秋节前一天吴某请梁志雄及其妻儿吃饭,饭后将10000元现金送给了梁2011年春节前,吴某又请梁志雄及其妻儿吃饭饭后当著梁的面将10000元现金交给其妻子。2011年中秋节前吴某宴请梁志雄夫妇,饭后又送了5000元每次吴某都会强调:“快到期轮岗了,请领导帮帮忙”
行贿次数最多的要数戚某某。二审法院审理时查明2009年至2012年春节期间,戚某某为能多轮岗到高阳考场担任考官先后16次共送给梁志雄17萬元及价值4600元汽车导航仪一台。
车管所考官是什么人员领导班子“大换血”
该案一审认定梁志雄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224600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梁志雄不服上诉认为受贿金额认定过多,且其未为他人谋利不构成受贿罪,若为受贿罪则量刑过重
近日,该案二审宣判驳回梁志雄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由于该案是湛江史上最大驾考受贿案涉案人数众多,且涉及部分时任车管所考官是什么人员领導最终,涉案考官和涉案所领导全部调离岗位其后更出台了一系列“阳光驾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