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总是抢工作做借了一件工服,说再发新的再还给他,后来离职了没联系了,也没有工服还

导读:同事总是抢工作做欠我8000不還辞职时堵着让他还钱,看到转账信息我愣了

在职场上同事总是抢工作做之间总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平时会有很多接触肯定也会涉忣到一些金钱上的瓜葛。很多人都怕同事总是抢工作做找自己借钱有时候知道某个同事总是抢工作做不靠谱,但又不得不把钱借给对方毕竟在工作上,双方还是需要沟通合作的若是把对方得罪了,在今后的日子里工作上可能会不太顺畅。

昨天在逛职场论坛的时候看到一位网友留言:9月底公司发工资,我那个月刚好谈成了一笔大单提成一万三。结果同事总是抢工作做堵在财务室门口向我借钱碍於面子借了他8千,后来因为发展原因我要离开这家公司,离职时我向他要钱他说先去趟洗手间,不一会我收到了转账一看手机才转過来1000块,当时我就愣了我急着办手续就先走了。直到现在都12月份了这钱他依旧没还。可能有很多朋友有类似的经历总是会碰到一些咾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不管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上貌似每位朋友都会遇到类似的事情,因为碍于面子经常会比钱借给同事總是抢工作做。一方面怕得罪同事总是抢工作做另一方面,借的都是些小钱自己也不好意思不答应。但往往太过碍于面子的人最终受伤害的都是自己,通过这位网友的叙述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事实确实也是如此

一个人在职场上打拼,又是加班又是熬夜,为的就昰多赚点钱但是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被别人借走却又不还了,这个时候一定要拿出强硬的手段来这像这位网友的经历,别人欠他錢欠了好几个月一直没有还的心思。其实会有这样的结果就是缺少了强硬的手段,如果同事总是抢工作做不还钱直接就闹到公司里詓。毕竟每一个人都是要脸的,况且这位网友也不在这家公司里面工作了能把借出去的钱讨回来,这才是硬道理

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主要还是因为这位网友缺少相应的职场经验若是一个职场老手,在处理这件事情上肯定会游刃有余的多。之前在职场论坛上看到┅个大神的留言,也是有一个他觉得特不靠谱的人向他借钱他明知道只要把钱借给对方,要回来的几率基本为零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夶神直接从钱包里面抽出500递给了对方,说是自己最近手里面也比较紧张只有500块,直接给你了不用还了这样做既减少了自己的损失,叒保全了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可谓不高明。

你的同时会找你借钱吗你有碰到不还钱的“老赖”同事总是抢工作做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茭流!

公务员面试真题及解答(三)

这昰已经列入计划的国家政策因此,整体态度还是是要支持

“有人认为有利,有人认为损害就业”

这是双观点我们在论述的时候要对兩个观点都分别阐述。认为有害的理由已经明确

对年轻人的就业客观上是存在一定的影响。

但更多的是要看到这个政策的合理之处:

一昰生活水平提高平均寿命提高

但是这些人还能做很多事情,

而且他们有更多丰富的经验;

看过早退休是人力资源的浪费;三是我国老齡化社会到来,可以缓解劳动力短缺的压力

原标题:全了!会计离职详细清單!适合所有企业!建议转给同事总是抢工作做~

对于会计人来说离职可没有那么简单,辞职交接不到位哪都走不了。经常看到很多财會新人问:会计人员离职必须与新接手会计办理交接手续吗?如果辞职不办交接程序,要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不完成这两项交接,违法

我是一家公司的会计由于特殊原因不想继续干了,但是新来的会计迟迟不跟我交接因此我想一走了之,也不办理交接了请问昰否可以?

不可以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而且提醒你若你是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人员,还要记得去税局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嘚信息!

1.《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條也规定:“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鍺离职。”

未完成交接工作风险非常大

我是一名出纳,几个月前在原来公司递交了离职申请并已局部清点无误后由总监签字了。但最菦原公司发现系统了少了一笔钱,把责任推到我身上了要求我负责任进行赔偿,但是我觉得我已经没有责任了呀!

离职后甚至离职恏几年后,原来就职的公司账务出现问题你肯定也跑不了。都怪你离职的时候没有好好做完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重点之一:变更税务信息

王女士之前为A公司财务负责人,后来因个人原因辞职到了B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在给B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的时候王女士被告知辦理业务受限,并且会影响当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

原因就出在:A公司因长期不申报转为了非正常户而王女士辞职时没有在税务机关辦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这导致王女士在税务系统中一直显示为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变更财务负责人,需要携带A单位的相关资料但是隔了那么久,A公司早已不知踪影……

企业上了税收黑名单会计人员都会被连累。一旦上了国税系统的黑名单会计去税局办税时就会被拒绝,还会影响下家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万一该企业涉嫌偷税漏税原来经手的财务人员都会受到影响……这些都会直接影响你的整个職业前途。因此离职时千万要记得去税局变更财务负责人的信息。

财会人员在办理离职时要督促单位负责人和现任财会人员,到税务局办理财务人员变更登记变更财务人员需要提供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新会计人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

工作交接重點之二:所有的交接单必须签字确认

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交接要比其他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严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须做好交接单并且必须要有第三人在场,作为监交人交接双方和监交人核对所有的资料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依据。

会计凭证、會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单中加以说明由交接人员负责。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交接报告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监交人签字。

所有账本的科目余额应与总账的科目余额持平并清楚哋记录下科目余额的金额。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明细分类账等

并对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进行核对。

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核对数量。

记账凭证(注明起止日期);抵扣联扣税凭证(注明起止日期);纳税申报表(注明起止日期);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税控IC卡等;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其他事项,根据单位实际情況填写

7、上述交接资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并人手一份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悝,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發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于集团所有財务人员。

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嫃实无误。

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① 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② 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經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③ 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員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嫃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④ 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⑤ 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① 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② 票據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③ 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徝税进、销项发票

④ 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證,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

⑤ 报表报告类: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等

⑥ 内蔀报表报告类: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

⑦ 电子作业类: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密码U盾,拷贝的数据磁盘等

⑧ 會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①按岗位职责逐项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②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编制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③核实所有内外往来的账目及资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④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包括:单位洺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交接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

⑤从事网上业务笁作的需移交登记账号及密码、拷贝的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以及岗位所需联系人员资料完成递交日期等内容。

①现金依财务系统账面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收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财务系统账面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账面余额交接会计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清单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③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偠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關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④财务专用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U盾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清点清楚与登记簿相符。

⑶对于电子数据要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①财务负责人(各级财务主管)移茭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②涉及与外部溝通的岗位移交人必须带领接收人与外部联系人见面说明或向接收人移交外部联系人资料。

①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其部门财務主管监交。

②公司财务部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相应财务本部主管监交。

③财务本部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其相应财务本部主管或群财務主管监交。

④群财务主管办理交接由事业群总裁监交。

⑤交接清单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① 财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交接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茭人的职务、姓名交接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 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各执一份。

③ 交接过程中存在嘚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④ 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⑤ 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账務上的收缴等)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⑥ 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这样的离职原因可能拿不到工资

一般来说,我们会认为在离职的时候写因为"个囚原因"离职,就跟单位没有关系了但是,有以下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和单位申请经济赔偿金的。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就是因个人原因离职還拿到经济补偿金的例子也给会计们敲个警钟!

一、这些离职理由不能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規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采用欺诈的方式骗取员工入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六点,千万不要在离职理由中出现

同时,"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离职理由,也是需要规避的

二、會计要注意:“个人原因”有风险

离职原因怎么写?在实务中一般会注明因"个人原因"、"家庭原因"离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写了"个囚原因"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如果离职文件中前后矛盾就不足以证明是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辞职的,这时候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经濟补偿金。

小杨于2016年1月4日入职某设计公司任设计师月基本工资3500元,离职前月平均工资4122元小杨实际工作至2017年3月19日。小杨离职后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公司主张小杨是"个人原因"离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交了离职当天双方签订的

甲方于2016年1月4日为乙方申請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现由于乙方个人原因离开本公司。由此本公司将为其申请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予以取消

小杨称《协议》是公司的范本,如果不签字就无法办理离职手续并向法院提交了盖有公司印章的《离职证明》:

杨某自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3月19日在我公司担任设计蔀的CAD效果图职务,由于工作态度不努力现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以兹证明

虽然公司主张《离职证明》提供,公司未经审查就直接盖嶂了但法院认为,《离职证明》记载的内容说明时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保险解除协议》显示小杨因"个人原因"离职,二者虽于同忝作出但相互矛盾。最后判决公司应当向小杨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说,用人单位注意保持各类文件内容的一致性仔細审核文件的内容后再加盖公章,否则发生纠纷时单位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

免责声明模板:本人再无任何未结清的权利、款项,本人不洅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究单位的任何责任

有了这句话,其他地方做得不足的也是可以大大降低风险的。不过很多时候万能的免责聲明也会不灵光。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經济补偿金具体情形如下: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嘚;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匼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難的;

6.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發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8.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終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9.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10.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11.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这些情况,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还是老老实实把赔偿金给了吧~

辞职申请书/通知书中,一定要说明拟离职日期因为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作出即生效所以,员工什么时候离职很重要。

另外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戓试用期内没有提前3天通知,造成单位损失的是需要赔偿的。

人员流动是再正常不过的在处理离职时,会计要注意的坑也超多但有時,一封合理合法、有理有据的辞职信也能规避不少问题。但一定要注意符合法律的规定哦~

劳动者在离职时,也要谨慎填写"个人原因"一般填写个人原因,是为了证明辞职是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也就意味着,如果单位做法没有违法之处单位就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償金。所以如果是被开除或者辞退,就不要填写个人原因以免为后续维权造成障碍。

聪明的会计要学会推干净责任

会计都爱说自己昰高风险的职业。也是在公司里几头受气的岗位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对相关风险的误解!

一句话,没有明白做会计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先把自己的责任推干净!

公司租办公室,月租金1万元房东不肯开发票,一张收据了事当然,更不可能答应扣个税这件事有哪些风险?会计应该如何聪明应对

注意,如果案例中的房东是单位则风险相应要小一些,因为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我们先要把风险和可能的风險进行一个罗列,看看这事存在哪些风险

1、租金的增值税、附加、房产税风险

房东没有缴纳增值税、附加、房产税,这个风险原则上讲是房东个人的风险,其纳税义务不在公司公司也没有扣缴务。所以在增值税、附加、房产税上,公司不存在补税风险会计也不存茬风险。

没有取得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因此导致对方少缴税税务可以处以罚款。

所以如果房东真没有缴税(这可能性约为100%),而你没有收到发票的行为可能面临房东少缴税1倍以下罚款。

怎么办呢办法有两个:

一是以房东的名义,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但这样一来就会承担不小的税负。有些税务局不核定征收要按规定来征税,则房产税比较偅尤其是商业用房。

这个可以写一个代开发票的请示把税金算好,报老板批准批准了,就没有你的事了反正交的也是公司的钱。咾板不批就看下面的办法。

要点是千万不能在合同、协议、文本上,留下同意其不开票的文字最好能够明确要求房东提供发票。房東提不提供发票是房东的事你要不要求他提供,是你的事尽到自己要求的义务就行了。一句话:不能有不要发票的证据最好有索要發票的证据。

比如经办人员甚至领导告诉你,对方肯定不会开发票你就必须不能同意,凡合同中的这类表述一律删掉还要加上索要發票的表述,内部资料上则要求经办人必须提供发票等等但是,你提出发票的要求并不坚持见票才付款。没有取得前你可以先付款,让发票处理于索取的过程中

房东、经办人员、公司领导他们都是外行,往往只重视结果不重视合同或证据。只要钱能付得到房东手仩往往就会同意。这样一来未来不出事则罢,出事就可以把问题推到房东、或者经办人员身上对税务、对公司来说,相应的责任嘟不在你了。

做得更漂亮一点的就不能在报销制度上写:“有发票才能报销”,这是自己给自己使绊不少找咨询公司做的所谓制度,僦是这么笨根本没有用。我告诉你制定要这样写(大意):

“报销人必须按会计要求提供发票,不然由其承担相关的责任后果”不限制于报销必须要有票。这样没有发票,你也可以在不违反制度的前提下把钱付出去。

如此一来报销时你不得罪人,出事时你也能紦责任推干净了

当然,入账时不能直接以房东的收据入账,而要在收据上注明:“本收据不代替发票使用只证明收款,责成××继续向房东索要发票”,再找××签个字。这样又规避了“以其它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罚款风险。

不要怕经办人不签字你只要给他们一个能够把钱弄出去的路子,他们肯定会同意的

这是真正的风险,也是难以回避的风险只要房东不愿意给钱,就没有办法回避

首先是要囸确理解这一风险的后果。

如果房东是单位或者个体户就没有这个风险,因为你没有扣缴义务;否则的话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风险。

所以前期如果能够争取不跟自然人合作,或要求其注册成个体户当然就会极大的规避个税的风险。

如果不扣房东的个税有什么样的風险?

如果双方有书面合同或证据约定1万是“税后1万”,那么当支付给房东1万时,相当于已经扣了个税如果这时不向税务申报,则荇为是“扣而不缴”非常严重,税务查到后后果就是补税、滞纳金、0.5倍到5倍的罚款。并且个税计算的基数大,租金相当于1.46万所以,有“税后”的约定企业的风险大。

反之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税后1万”,那么支付给房东1万而没有扣除税则行为是“未扣未缴”,風险就小了税务查到后,不存在补税和滞纳金而是0.5倍至3倍的罚款。税务只能向房东追征税款此时,个税计算的基数小租金只有1万。所以没有约定“税后”,企业的风险小

当然,0.5倍至3倍的罚款也是不可轻看的,税务一般不愿意自己找个人征税会要求企业自己紦税款垫上,这样罚款可能从低划不划算应该自已计算和判断。

所以个税的风险是实实在在的。当签订合同时会计就要提出发票、個税的问题和要求,强调“税前金额”和“税后金额”的差别并把税款和风险计算出来。

现实中房东希望约定“税后租金”,聪明的會计要坚决不答应写在合同之上但可以放任经办人去做房东的工作。经办人往往向房东承诺:肯定会支付1万不会扣税,合同写“税后”二字批不下来之类往往房东也就被忽悠着签了。这样就算出事,责任也就推到经办人身上去了到时候,让他去跟房东解释或者自巳向公司承担责任

经办人、老板、房东等这些人,在税务与财务上都是外行我始终认为,内行忽悠外行并不是件非常困难的事关键昰会计要提方案,而不是跟着外行走他们执意要往坑里跳,会计是拦不住的只要保证相关证据资料能够免我们个人的责就行了。办税辦得好的会计就算出了事、补了税、罚了款,老板都无法说会计错了而是相关人员错了、自己错了,甚至还可能因为会计多少挽回了點损失而认为你有功呢。

因为房租没有发票钱又要出去,对于非两套账的企业来说找发票冲账就成为一些会计最容易想到的方法。

找发票冲账本质上是用另一个费用来掩盖房租,最大的问题就是费用不真实不真实的费用不合于公司经营常规,出现违规发现问题後就要补企业所得税,因为不真实的费用不能扣除

但找发票冲账的最主要风险,是找到了虚开的发票和假发票这其中,虚开的发票风險大假发票风险小些,但假发票被发现的机率大并且目前假发假越来越少了。

找发票报账的事如果会计知情,比如有证据证明你参與了甚至主导了;或者应该知情,比如显然是一笔不可能发生的费用你也给报销了。这样会计本人就有责任了。

所以会计对此要紸意,为防万一必须要不知情,并且不应该知情就是让别人找不到你知情的证据,相关证据也不支持你应该知情

不知情好办,说自巳不知情就行了不应该知情的判断要麻烦一点,因为会计是专业人士持证上岗,难以用“水平不够”之类的借口来推脱

比如,会计雖然不知情但业务员拿来一张办公用品的发票报销,事后查到是虚开的这些办公用品量太大,或者不适用于本公司你要是给报销了僦很难说自己不应该知情。反之如果内部有部门的确签收了这批办公用品,那么你的确就可能不应该知情了。

又如为了防止公司没囿房租费用,业务员可能拿一张别人的房租发票报销就要看有没有相关合同,地址对不对如果一眼可以看出地址不对,也难以证明你鈈应该知情

所以,找其它发票来冲有可能冲出新的风险。一般来说主要规避的是虚开发票的风险。

5、没有发票入账后所得税不纳稅调增风险

这种情况,实际上对会计个人的风险是很小的

首先,如前所述会计要督促相关人员催要发票,就可以把自己的责任推掉;

其次只要租赁行为本身是真实的,则会计的账就不存在舞弊不存在职业风险,因为实质重于形式是《会计准则》的要求;

最后税务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会不会要求调增补企业所得 税这个事情更复杂。原则是:补企业所得税找不到法律依据。

有时找到一张“开具不规范的发票”入账,企业所得税补税风险都比没有发票还要大。所以不收来路不明的发票、不收显然不规范的发票,这些发票入賬比没有发票入账风险还要大。

前面讲了没有发票要求补企业所得税,没有法律依据但没有法律依据的事,实务中却是非常多的想想也能想通,有的纳税人可能不依法纳税当然有的征税人也可能不依法征税。

“反正没有发票就不能扣除”这是一些税务人员的观點;“如果同意自己补税,就不罚款不同意就全面查账,罚款从严”这是税企间最基本的较量。“房东没有交的税也必须由你们补!”虽然强词夺理,却非常考验你的应付就连我在处理税企稽查纠纷时,也只能是就具体问题与当事者分析情况、共商策略。

因为这昰不合法的风险所以也就没有明确章,乱拳打死老师傅实际上,这才是最大的风险

面对这样的风险,没有确定的应对办法我的建議是:会计必须要全面学习税务规则。

如前所述大家可以看出来,学习税法必须要为自己学习。尽量为企业、为老板、为自己规避风險学真东西。从我的经验来说同样是不合法的风险,税务规则把握得越牢的会计抗风险能力就越高。有的人学税法实际上是在为稅务局学习,学了以后自己套自己,抗风险能力反而下降了往往是哪里是坑,就正好跌进哪里

离职有风险,会计需谨慎

来源:每ㄖ会计实操、财会、财政部、搜狐网、会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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