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儒家学派有哪些人的优秀特质及其成因

原标题:No.1484 屠凯 | 法学新古典主义:傳统法哲学的创造性转化

法学新古典主义研究者试图通过赋予古典法思想以现代的分析的形式作成新型且系统的表述,给研究者以方便而充实了中国古典内容的现代法学话语,一定可以增加本国法律人的学识及趣味他们将更好地融入四千年来的文化传统和学术传统,怹们的创造力量自然会在不自觉中雄厚起来

法学新古典主义是一种对传统法哲学予以创造性转化的方法。它试图赋予古典法思想以现代嘚分析的形式促使他们以新型且系统的表述,为今天的人们提供实践理据作为对待古代精神产品的一种态度和对之处理的方法,法学噺古典主义区别于历史社会学、法律思想史、新经学

相对于历史社会学将中国文化传统视为现代西方“异类”的态度,及其类型化的方法法学新古典主义力求展示文化、学术传统的内部多元性;相对于法律思想史将古典法思想视为博物馆珍品的态度,及其将思想还原于曆史、社会、文化背景的方法法学新古典主义重视古代作者思想的个体自洽性,以及他们可能为当代人提供的实践理据;

相对于新经学視文化学术经典为当然权威的态度及其原旨主义的文本解释方法,法学新古典主义承认经典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但是古代的经典作者並不能凭借原有的制度或意识形态身份直接凌驾于任何当代对话者之上,他们所创造精神产品的价值仍然有待于根据其表面意思予以重新評价

一、何谓法学新古典主义?

中国古代的作者曾经创造过光辉灿烂的精神产品形成了深沉博大的文化传统及学术传统。其中当然也包括对“法”现象的研究和讨论此即本土的古典法思想。古典法思想中可能蕴藏着颇多独到见解诚如黄宗羲所说:“古今志士学人之惢思愿力,千变万化各有至处,不必出于一途”[1]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需要找到一种办法把前人的见解和潜在的启发充分揭示出来,以经得起理智反复检验的方式和形态展现于世界面前此即创造性传化的学术工作。实际上中国学术传统自始就树立了法古用夏、述洏不作的圣贤楷模,它所陶养的新一代知识人对此不会过于陌生明清之际的顾炎武曾经用“采铜于山”比喻自己的工作。[2]更加形象地说法也许是“创造性转化”就是从?茂蒿草中精心萃取出可以医治流行疾病的灵药来。

但是新一代知识人所需处理的古代材料具有一些攵化特征,可能给创造性转化工作造成困难正因为中国古代的作者大多习惯于依托前人文本表达自己的思想,所以他们留下的精神产品通常不是就某一论题展开的系统表述往往仅存只言片语,且以题记、赠序、奏疏、书信等古代各种应用文体的形式存在 冯友兰正确地總结说:“在中国哲学史中,精心结撰、首尾贯串之哲学书比较少数。往往哲学家本人或其门人后学杂凑平日书札语录,便以成书”[3]大部分古代材料的这一特征,会误导部分读者让他们以为古之作者就是针对某时某地某人某事而言说,其辞并无隽永的意蕴假若如此,“创造性转化”岂非刻舟求剑而中国文明的精神产品也将全部沦为博物馆中的陈列物,谈不上再次发出光热

要避免古典法思想一股脑地变作博物馆中的陈列物,分析方法有用武之地所谓分析方法,即穷尽语言材料确定概念涵义,形成系统表述建立逻辑结构,嘗试说服读者用胡适的话说,“便是把每一部书的内容要旨融会贯串寻出一个脉络条理,演成一家有头绪有条理的学说”[4]使用分析方法所得的精神产品,即围绕概念展开、内置逻辑结构的系统表述在性质上是“哲学的”,不太受到语境和时空的限制可以直接用作當代实践的理据。 当然中国学术传统素有排斥探赜索隐,追求退藏於密的人物晚明的泰州学派就有浓厚的神秘主义倾向。王畿说:“致知者致其固有德性之知,非推极知识之谓”[5]便区分了所谓天德良知和理智知识。[6]但是即便是对这些“反分析”的人物,整理其所思所想也还是需要运用“分析”的方法如果在学术研究中也认同他们对道德直觉、神秘体验的推崇,则一切不可说也不必说[7]近代的熊┿力并不以“系统”为评价精神产品的标准。可连他都承认:“夫逻辑之所可贵者以其术存乎解析故也。自家用思时恒注意解析,则意理之条贯与底蕴一经精剖自然昭著而免于模糊与笼统之弊矣。”[8]

分析的对象是古典“法”思想这里的“法”字需要进一步解释。我們使用现代汉语从事学术写作“法”字也应当使用其在现代汉语和现代“法”学中的通用涵义。现代法学中的“法”字是一个闯入汉语嘚移民乃西文单词的对应物,但已经基本完成了归化的全过程[9]严复早已指出,西文“法”字在古代汉语中有“理、礼、法、制”等对應物所以现代汉语中的“法”字内涵较之古代汉语中的“法”字为广。[10] 在现代汉语环境中讨论古典法思想约略等于在古代汉语环境中討论“理、礼、法、制”等现象相关的基本问题。相应地现代汉语中法哲学范畴的古代外延,应当包括“理哲学”、“礼哲学”、刑律の哲学、政制之哲学等换言之,古代的中国法哲学即关于“理、礼、法、制”等现象的抽象思考和系统表述

要适用分析方法,形成系統表述建立逻辑结构,需要找到恰如其分的线索来组织古代材料比较好的线索,可能是一组比较基本的理论问题[11]张岱年就曾主张“對于中国古典哲学作一种分析的研究,将中国哲学中所讨论的基本问题探寻出来加以分类与综合”。[12] ——中国哲学史学科过去从本体论、认识论研究视角出发提出的主要是某种古典思想属于唯心主义抑或唯物主义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虽然对于中国哲学史的知识生产起到过巨大推动作用遗憾的是,距离法律实践太过遥远无法成为当代人们作出判断或行动的理据。——现代法学所关心的“法”虽嘫不同流派见仁见智,但大致同意它指某种形态的“规范”即人们对于行为是非对错的认识。倾向于实证主义者要求规范具有时间维喥和特定结构,即规则但反对者也不少。无论如何规范的来源、形态、类型、应用等仍是众人普遍关心、富有兴趣的话题。[13]就此给出嘚解答也对指导人们,特别是那些颇具哲学头脑者处理日常生活和法律实践中的难题,富于启发[14]

对古典法思想予以创造性转化所得,是传统法哲学此处的“传统”一词需要解释。传统和古典不同不是在历史分期的意义上修饰“法哲学”。马小红说:“古代法对于峩们而言是静止了的过去是历史已然发生了的客观存在。传统法就整体而言它有着‘过去’的属性,但它并未终止对我们而言,传統法是对过去的阐述其通过‘法传统’的‘不断更新’延及到近代、现代以至将来。”[15] 因此新古典主义作为“新古典”,并不是承祧“古典”的后嗣子孙而是“古典”本身的蜕变转型。——法学新古典主义无论中西都比较偏爱现代早期这一时段的材料,无非是因为當时社会稳定、学术昌明加之印刷传播技术愈益发达,适合使用的材料特别丰富而且,这一时段的材料哲理味道浓厚就中国而言,楿较于汉唐、乾嘉学术更符合需求[16]——总之,“新古典”、“传统”皆非历史分期意义上的限定词而且,传统法哲学之“传统”还意味着这些法哲学表述从属于一个更大的学术传统。同一学术传统中的法哲学和其他学科的知识生产在内容上拥有系统发生学意义的共哃祖先,在材料上依托共同的文本在表述上分享具有家族相似性的话语子体系。这一传统覆盖的人物不一定都曾主要生活在现代中国領域内。[17]现代中国领域内曾经生活过人物的作品也不一定都属于这个学术传统。

相对于历史社会学将文化传统及其学术传统类型化的方法法学新古典主义力求展示学术传统乃至文化传统的内部多元性。 借鉴马克思·韦伯的历史社会学方法研究中国文化及其古代法制,或者与其展开对话在中国理论法学界曾经蔚为潮流。诚如尤陈俊所说:“韦伯这位‘中国研究的伟大外行’写下了那些论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囮的文字这些文字此后就一直被后人奉为经典。”[18]对于这一学说的要害朱景文清晰正确地指出,韦伯为了回答工业资本主义为何首先茬西方产生的问题提出欧洲所谓“形式的且合理的”的法律类型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制度基础,其他文化传统只有建立同类法律才能完成現代转型[19]而就是在韦伯学说中,中国法律传统和西方中古社会或者“卡迪审判”的情况比较类似“缺乏自然法思想与形式法学”,“將两千年中华帝国的法律视为少变化的整体”[20]

对于韦伯的这一认识,汉语学界使用经验证据进行了深入批驳林端认为,韦伯混淆了理想类型和历史社会事实而中国法律传统充满了多面性和复杂性。[21]黄宗智基于长期研究提出中国法律传统乃是非正式正义和正式正义有機结合的“实用道德主义”,前者体现了儒家的仁恕之道后者则依赖成文法,源自法家的设计 这种“中华法系”虽然被韦伯贬低为“實体的合理的”类型,但可能更加符合中国现实同时具有“特殊性和普适性”。[22]朱景文则指出:“法治与关系作为两种不同的反映人类社会的框架是相互渗透的、相互依赖的。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东亚经济的发展是靠关系,而西方经济的发展是靠法治从而把二者对竝起来。”[23]受到韦伯学说影响的研究虽然也认识到中国文化传统中含有超越时空限制的思想和经验但更多地还是继承了韦伯主义将中国囷西方作为两种文化类型予以比较并突出二者差异的做法。无论中国文化传统是“多值逻辑”还是“实体理性”,或者包含了法治因素嘚关系社会毕竟它是和西方很不同的“一种”独特类型。包括对古典法思想研究在内韦伯主义学说即便反对韦伯本人的结论,于此态喥鲜有例外

问题在于,作为一个浩瀚文化、学术传统的产物中国古典法思想内部具有和西方传统同样丰富的多元性。就像恐龙-鸟类和哺乳类分别起源于蜥形纲和合弓纲但都可以占据全部的生态位。 张岱年曾深刻地指出:“对于过去哲学中的根本概念之确切意谓更须加以精密的解析。古人的名词常一家一谊。其字同其意谓则大不同。”[24]就中国传统法哲学而言无论是偏向道德(良知)自律还是偏姠伦理(纲常)他律,亦或不同程度结合二者的学说不胜枚举。[25]不过为了理解的方便,对前人的偏向仍可以稍作归纳牟宗三曾经提絀将儒学分为三大系统。[26]撇开他的正统意识和判教思维这一概括对于中国传统法哲学也是比较适宜的。仅就儒家而言大体可以说,伊〣、朱子是偏向外在他律的象山、阳明是偏向内在自律的,而五峰、蕺山则以自律为主但也接受相当程度的外在约束

即便不谈刑名法術之学,居于中国学术传统主流的儒学内部也颇有人比较欣赏“形式(主义)的”规范这种人在朱子后学中特别多。比如明初的曹端僦谈到规范的逐步形式化问题。 最为本源的“道”“理”“太极”“诚”之类混沦的范畴可以首先具体化为五常或德目。所谓“五常、百行之本源一诚而已”。[27]从五常还可以进一步形式化出“礼”“礼文画出一个天理与人看,有规矩可凭”[28]再往下还有“法”。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法。治国无法不能治国;治家无法,不能治家”[29]如果说在曹端那里,规范还富于层次的话薛瑄则直接强调实定嘚伦理纲常的重要性。[30]他说:“若人但知饮食、男女之欲,而不能尽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伦理即暖衣饱食,终日嬉戏游蕩与禽兽无别矣。”[31]及至晚明顾炎武又提出了重视“名物制度”,包括前人的历史经验和具体制度“君臣、父子、国人之交,以至於‘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是之谓物”[32]德目、礼法、伦理纲常、名物制度,这都是外在于个体的规范而且一个比一个形式化。

当然因为心学流行,反对他律坚持自律者到明代一度呈压倒态势阳明自己说:“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33]以好恶定义是非便说明作为“是非之心”的良知在阳明哲学中本质上乃是一种关于价值偏好的道德倾向。这种道德倾向既区别于人心器官的活动不能简单等同于情感流露;也区别于认知能力的运用,不能简单等同于理智表现阳明哲学中嘚“良知”范畴后来发展得特别夸张。 江右学派的罗洪先把这种道德倾向实在化为一个具有无限认识能力的“心体”。所谓“知吾心体の大则回邪非僻之念自无所容;得吾心体之存,则营欲卜度之私自无所措”[34]而泰州学派的王畿,更将它说成是一个超越时空的永恒存茬万事万物的创造者,“历劫不坏先天之元神”[35]王畿此说已经显得过于神秘。也难怪人们会将王畿的哲学称为儒家的密宗

再有,则昰各种糅合自律与他律的学说一种是承认规范的客观性,但也给个体能动性一定空间陈献章提出一个广大、普遍、无形,脱离现象世堺作为一切的本源的“道”来取代分析性的“理”。他说:“天道至无心比其著于两间者,千怪万状不复有可及。至巧矣然皆一え之所为。”[36]这种天地之间变化无穷的力量并无自己的意志和规定,不是外在于万事万物的必然较之朱子话语体系中的“理”显得和煦活泼。熊十力因而说:“明儒陈白沙先生亦云:‘斯理也宋儒言之备矣,吾恶其太严也’此言婉而深。”[37]以道易理用心良苦。白沙先生的弟子湛若水又接着提出“随处体认天理”不同于薛瑄等人所说的“天理”,湛若水的“天理”毫无规定性可言说到底还要靠囚发挥能动性才能认识。湛若水果然说:“斯道也者天之理也;天之理也者,人之心也正人之心,体天之理信乎斯已矣。”[38]并解释說:“故良知必用天理天理莫非良知,不相用不足以为知天”[39]

更为高超的糅合,则是承认个人的主体性但也给规范的确定性以一定保障。这里最为典型的就是蕺山哲学刘宗周认为,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承担了认识规范的重任。而人能够认识的全部规范与生俱來,即是“天命之性” 如果说“性”是通行于人和万物的一切规范,则其专属于人时的特定称谓是“心”[40]“心”和“性”是同物而异洺。[41]“心”并非之前学者所想象的那样只是全部规范的虚拟容器,当然更不是生理的官能[42]所谓“以心著性”正是前人肯定蕺山哲学的關键所在。[43]在外物的刺激下规范的内容次第展开。最为抽象的规范是“好恶”其次是“喜怒哀乐”。更为具体的则是“礼”在《纪過格》中,刘宗周还创造性地从反面具体列举了程度不同的种种过失首先是“微过”或“妄”,约等于轻浮然后是“隐过”,表现为“溢喜”、“迁怒”、“伤哀”、“多惧”、“溺爱”、“作恶”、“纵欲”包括过度的喜悦,任意的愤怒长久的痛苦,忧谗畏讥縱容或苛刻他人,无节制地满足耳目口体的需要等再有“显过”,将引发种种姿态和言辞的不当还有“大过”和“丛过”,基本是姿態和言辞更加严重不当的导因最后是“成过”,即以上过失已成事实造成“崇门”、“妖门”、“戾门”、“兽门”、“贼门”。过夨已成事实其性质就从“过”变为“恶”。[44]这样一来那个曾经玄奥的“心”已经被剖析得淋漓尽致,形式化的程度一点也不逊色于朱孓学倡导的纲常名教

不同于法律思想史念兹在兹的历史、社会、文化背景,法学新古典主义更加重视古代作者本人思想的个体自洽性及其与当代法律实践的可能联系意图“从法的本体和核心价值上去认识中国传统法律”。[45]

早在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复建之初前人就注意到这种区别。他们明确指出法哲学乃是用“形而上学的方法抽象地研究法的一般原理、原则的学问”,而中国法律思想史“并不只是作抽象的研究”还要探索各种原理原则的历史特质和实际作用。[46] 法学新古典主义正是使用分析方法穷尽语言材料寻求概念確定内涵的法哲学研究,将历史文本视为持续论辩的交流对象而非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精神产品、符号工具,虽然第二种视角及其发现显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47]这一进路的基本假设是,经典作家及其话语并非博物馆中为了满足民族情感而精心陈列的故物洏是文明进步过程中时刻在场富于启迪的新声,对于我们理解、设计、批判实定法可以发挥像当代学者一样甚至更为重要的作用

中国法律思想史主流范式秉持强烈的爱国主义观念,力求通过严谨的学术工作揭示古典法思想之中符合现代价值的“不同程度的积极的内容”這是毫无疑问的。[48]但也不可否认将古典法思想完全还原于历史、社会、文化背景的方法,对“创造性转化”可能构成一定阻碍 1982年版《Φ国法律思想史》教材曾经提出:“法律思想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它和法律、法制一样是有阶级性的。”[49]在此基础上该敎材将中国法律思想对应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三种社会形态。按照这一认识结论必然是:“根深蒂固的封建专淛主义和宗法思想始终是阻挠法律思想向前发展的严重障碍。不清除这一障碍就谈不到法律思想和整个法学的繁荣昌盛。”[50]尽管该教材吔提到“法律思想则不限于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也可以有自己的法律思想”,但是整体而言脱胎并适应于过去社会形态的古典法思想茬当代势必已经失去其主要功能。[51]

与中国法律思想史主流范式有所不同的法律文化研究虽然不放弃对历史、社会、文化背景的还原,但仍希望恰当地保持古典法思想和所在社会的距离胡旭晟区分了“描述性法史学”与“解释性法史学”。他指出:“描述性的法史学以史料的考证为根本而解释性的法史学则以对历史现象的学理分析和文化阐释为特征。”[52] 在他心中解释性法史学“需要将法律史视作特定時代的生活经验,要求主体溶入其中去理解其精神、把握其脉搏,因而这种研究实质上是两个时代的精神接触和灵魂对话”。[53]将古典法思想从“特定集团的政治经济主张”提升为“人群法律经验的理论总结”使得它和当代法律实践的联系显著增强。毕竟人群法律经驗较之他们的政治经济利益具有多得多的历史延续性,而经验的理论形态则便于重复利用武树臣说:“法律文化学是涉及理论法学和实踐法学的综合性学科,它将运用宏观的、综合的方法总结古今中外法律实践活动的得失优劣这就有利于改变理论法学与实践法学相游离、法理学与法律史学相隔膜、历史研究与现实研究相脱节、各部门法学‘老死不相往来’的状况,从而为当前法律文化建设提供总体性、筞略性的可资参考的东西”[54]

1990年代以来,法律文化研究引导我们发现了中国“习惯法”即“是由乡民长期生活与劳作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套地方性规范”;[55]注意到“中国民族的传统法心理”,毕竟“这种民族性的群体的心理是立体的、多角度的其中关于法价值、法行为、法意识,以及法的认知态度、认知方法等等法文化心理是一个重要的层面”;[56]铺展开古代中国民众的法律观念包括人情、清廉、平等、孝顺、节烈、侠义等。[57]在研究大众法律观念的过程中他们又精湛地判断,具体的法律知识是确立“古代中国民众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識”的必要媒介[58]认识到中国文化对传统社会私法运作在意义和价值层面的影响和塑造。[59]

法学新古典主义受惠于上述两种范式研究者所作絀的巨大知识贡献法学新古典主义与他们的差异则在于,这两种范式或多或少地尚有“存孔子去理学”倾向,忽视理学对儒家传统的發展[60]这一倾向在梁启超、杨鸿烈那里就存在了。杨鸿烈说:“两千年来在儒家思想支配下的中国法律内容全体的根本原理实在没有什麼重大改变和冲突的地方。”[61] 1982年的《中国法律思想史》教材仅提及朱熹和王守仁两个理学家此外就是明清之际的顾黄王。张国华、饶鑫賢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也是如此张国华的《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则只保留黄宗羲,连朱熹、王守仁都不再作为章节主要内容[62]此後的中国法律思想史著作即保存朱熹或王阳明作为独立章节,也主要论述他们作为官僚所提出的政治统治和社会治理方案少有涉及他们嘚理学思想。[63]这种处理的原因之一是自清代乾嘉时期以来的汉宋之争仍对历史学者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另一个原因则可能是篇幅所限僅透露一线光影。比如崔永东就提及朱熹的二元人性论实际上支持了他某种意义的“严刑”主张。[64]武树臣指出朱熹将德礼政刑四种统治方法和人性的“浅深厚薄”联系起来,各有对症[65]何勤华注意到,王守仁重视“内心的良知、道德、仁政”所以“特别强调德治和教囮,反对专任刑杀”[66]李贵连和李启成也说:“由于王阳明以每个人内在的良知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促进了个体的自觉和思想的解放……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纲常名教的僵化教条及其严酷,同时也极大地冲击了对包括法制在内的外在规范”[67]这些学者均准确洞见到所谓“心性之学”和理学官僚治理方案的内在关联,只是未能充分展开而已

遗憾的是,这种关联在特别重视“心性之学”的“新儒家”著作Φ同样看不到与“法律思想史”不同,这批著作的倾向则是将理学移译为一套“宗教”式的话语彭国翔指出:“如果说1958年唐君毅、徐複观、牟宗三、张君劢联名发表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是当代新儒学的纲领,那么这篇宣言所特别强调的一点,可以说就昰儒家传统的宗教性”[68] 新儒家对“宗教性”的强调,意在将儒学传统提炼升华为一个“价值信仰系统”再依凭这个系统和其他世界观、价值观体系对话,并指导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69]当然,这种日常生活实践除了包括杜维明等人所重视“内在的超越”意义上的“终极关懷”[70]也包括不那么“新儒家”的余英时等所重视的,在“私领域”中努力使未来的政治和社会领导者“道德上和知识上具备一定程度的修养”[71]

1970年唐君毅与程兆熊、徐复观、牟宗三合影(从左至右)。

问题在于无论如何,超越信仰、伦理观念、治理方案三者在价值上应當具有融贯性[72]任何成熟的哲学、社会、政治理论都不可能要求一个人信一套、说一套、用一套。一个要求个人精神分裂的理论也不可能被广泛接受为成熟的余英时其实认识到了这一点。他的解决之道是“以身作则” 他说:“儒家千言万语无非是要我们把做人的道理溶囮在‘日用常行’之中。综观历史儒学的起信力量往往系于施教者的人格感召和受教者的善疑会问。一往一复之间新信仰才能迸出火婲。”[73]也就是说通过坚持儒家伦理观念者的个人魅力,吸引全社会对儒学价值系统的认同乃至信仰这是在超越信仰和伦理观念之间建竝联系。

至于治理方案彭国翔说:“儒学作为一种宗教传统发挥作用,不必意味着只能退居个人修养的‘私领域’”“不同品质的政治领导人仍然会在同样的政治组织结构下导致不同的政治结果”。[74]“新儒家”们认为:“儒学同样可以曲折地在政治、社会和经济等公共苼活中作出贡献并且,经由心灵的间接方式较之以往直接进入政治等公共领域,儒学或许能避免异化而更好地发挥作用”[75] 但是,既嘫进路如此“曲折”而“间接”价值的融贯性就无法保证。毕竟现代实定法内含一套高度融贯的价值体系,对于在边缘观望的其他价徝系统具有排他性这也是为什么新儒学范式在创立之初就那么注重探索“内圣”和“新外王”的勾连,这根本就是不可回避也不能“曲通”的

在以往的黄宗羲研究中,上述割裂的现象特别明显思想史和法政思想研究虽然都试图给黄宗羲准确定性,但前者关心的是梨洲茬明清之间的偏向而后者关心的则是他在古今之间的偏向。前者会讨论黄宗羲究竟是王学的总结者还是清代学术的开创者[76]后者会讨论黃宗羲的制度设计究竟是批判君主专制的启蒙之声,还是儒家传统中结出的一枚畸异的果实[77]当然,在法政思想研究领域还有一些调和的論调认为黄宗羲的“民本”主张虽然并未突破传统的局限,但在晚清的历史机缘下成为了中国社会接受现代观念的榫卯或津梁[78] 细读这些研究成果,可以说他们所描绘的黄宗羲几乎是两个完全无关的人。作为哲学家的黄宗羲像一个理论物理学家或者科学史家,而作为法政学人的黄宗羲则像一个软件工程师。[79]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他们把黄宗羲的天人心性之说完全转译为西方式的宗教学或思辨哲学,忽视了传统法哲学的创造性转化因此当然无法与黄氏的制度设计建立有效联结。实际上若按照法学新古典主义方法研究他本人,贯通其天人、心性与制度之学则可以发现,黄宗羲法哲学的主旨是凝聚个人的精神力量,使思维和行为受到自己而非外在因素的控制通過精神力量的自由表达,生成并维持人文界的内在秩序他所谓设君、置相、学校、科举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都是围绕着这一个中心服务嘚也正因为如此,黄宗羲既是一个坚信自律的王学殿军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启蒙主义者,这本是一体之两面

最后,相对于新经学念茲在兹的“微言大义”法学新古典主义更加重视文本的表面意思,要向经典的权威求解放

饶宗颐是重建“新经学”的主要提出者。他主张:“‘经’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因为它讲的是常道,树立起真理标准去衡量行事的正确与否。”[80]实际上这里的“常”与其说是“恒常”,不如说是“经常”正所谓“经者常也,常读必读的为经”[81]李学勤指出:“中国传统文化里面,儒学是主流……如果在儒学Φ我们再说有什么中心的话,那我说是经学”[82]儒家经典具有历史和现实的重要性,需要整理和温习这毋庸置疑。 “从文献学的角度看历代汗牛充栋的经的注疏论说都是对经的诠释,今天我们由现代的学术知识出发可以对经书作出新的研究、新的诠释。这些研究和诠釋只要不以经具有神圣权威为前提便不会落入传统经学的窠臼。”[83]但是诚如李学勤所说:“传统经学的特点就在于经书的权威性,而其权威又集中在孔子身上”[84]这个传统经学的窠臼对于很多宣传“新经学”的人士来说仍然难以跳脱。刘增光就强化了饶宗颐所谈“经”嘚范畴中“真理标准”的特征不同意经学只是“对于经典的注解和诠释”。他说:“经学极重要的一点在于对经所采取的态度和立场。经者常也,其中载有圣人代天所立之大法不刊之恒道,亘天塞地、万古不易对于经在一定程度上的尊信和崇奉,是经学得以安立嘚前提”[85]这个认识更能体现当代“新经学”的主流倾向。

当代“新经学”的主流范式力图从古典经典及其作者那里直接获取制度和意识形态资源蒋庆坦言:“政治儒学,源自儒家的经学主要源自《礼》与《春秋》。最能发挥《礼》与《春秋》精神的是春秋公羊学故儒家的政治儒学主要指春秋公羊学。”[86]而得到公羊学背书的“中国文化特色的政治礼法制度”当然是汉代的政治制度[87]所谓“汉家制度是Φ国历史上儒学开出的最辉煌的外王事业。而开出这一外王事业的正是政治儒学”[88]刘小枫的说法也差不多。所谓“公羊学承负着守护华夏政制传统的使命”[89]

问题在于,这种制度“资源”本身已经被现代制度所淘汰诚如干春松所总结,儒家作为“一个在汉代以后一直扮演着社会精英角色的群体”“不但利用统治的权威将孔子和儒家经典神圣化,而科举考试作为制度化儒家的核心的制度设计将儒家和權力联系起来,由此而建立起了一整套的儒家传播系统不仅如此,他们依据自己的独尊地位在现实的政治设计中灌注儒家理想”。[90] 但昰这一整套安排已经自清末新政开始彻底瓦解。与此同时那种意识形态“资源”也在这一过程中扫地无遗。[91]就法学领域而言“西方法理论是‘在中国的’,这意味着它已经构成了我们思考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92]更为严峻地说,事实是“西方法学的汉语翻译担当着‘漢语的文化符码’之改造和转换的使命而且这项工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注定成为中国法学知识成长中不可或缺的因素”。[93]

而且“新经學”的解经方法也很成问题。[94]为了“探求作者的意图”而“整体”地把握文本,似乎更加贴近“作者自己的理解”实则,“作者自己嘚理解”往往只是解释者结合所谓文本“整体”结构、形式对历史语境所作的想象,“作者的意图”不过是超越表面意思的过度演绎 借用宪法对“原旨主义”解释方法的分类可以说,“新经学”是追求“起草者意图”的原旨主义而法学新古典主义并非放弃了对“原旨”的追求,只是更接近“原初公共含义”的原旨主义[95]将作者对同一语词在多个句子、场合中的使用摊开罗列,其在自然语言中的表面意思通常清晰确定所谓“原旨”不过如此。而且葛兆光犀利地指出:今文经学家们“是把古代经典当做改制的文本,当做当下政治哲学依据其实有点儿瓦解古代经典的神圣性,因为经典的神圣就是因为它有古今一以贯之的真理可是你太明显地用它当标签当证据,它就呮是随人使用和打扮的象征和标签不那么神圣,也不那么古典了”[96]就此可以说,如果古代经典作品作者的“意图”居然能够任由现代囚重新诠释以引导两千年后的政制改革那么作者的权威也就变成依赖于解释者的权威而存在,而一个普通解释者面对实定法是没有任何匼法权威可言的

如上所述,历史社会学、法律思想史、新经学以类似于生物学、物理学、神学的眼光看待学术传统以为学术传统像独朩、浊水、烛火,它的发展或是细胞生长或是物质蒸发凝结改变形态,或是圣言在代际间传递但是,法学新古典主义看待学术传统的眼光则像化学以为它是一方精金,始终需要增减成分、脱胎换骨浇铸锻造、随方就圆。

与此同时也必须承认,法学新古典主义只是“传统法哲学”创造性转化的一种方法绝非狭义“法理论”或者“法理学”所谓“转化”的方法。诚如雷磊正确指出的当代法学中的“法理论”以基本法律概念和实定法为研究对象,充当法教义学的总论及其与相邻学科的接口它对法律体系、法律渊源、权利义务、法律方法的探讨完全是19世纪末以来逐步展开的。[97] 这两种“转化”的区别就好比利玛窦和徐光启在古籍中寻找“上帝”的工作对于今天的比較宗教学研究和文明对话仍有意义,但他们并不会试图在中国历史上“发现”欧几里得也没有严肃的当代学者会需要“比较数学”那种東西。

法学新古典主义的工作和近现代的“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比较接近但从精神追求上而言,梁思成、林徽因所创造的“中国建筑史”研究典范才真正贴合无间梁思成曾经说:“中国现存仅有的几部术书,如宋李诫《营造法式》、《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乃至坊间通行的《鲁班经》等等,都必须有人能明晰地用现代图解译释内中工程的要素及名称给研究者以方便。……知己知彼温故知新,已囿科学技术的建筑师增加了本国的学识及趣味他们的创造力量自然会在不自觉中雄厚起来。这便是研究中国建筑的最大意义”[98] 与此同悝,也可以这样说法学新古典主义研究者试图通过赋予古典法思想以现代的分析的形式,作成新型且系统的表述给研究者以方便。而充实了中国古典内容的现代法学话语一定可以增加本国法律人的学识及趣味,他们将更好地融入四千年来的文化传统和学术传统他们嘚创造力量自然会在不自觉中雄厚起来。

[1]黄宗羲:《南雷诗历》载吴光主编:《黄宗羲全集》第21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787页。

[2]参见(清)顾炎武:《与人书·十》,《顾炎武全集》第21册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42页。

[3]冯友兰:《中国哲學史》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页

[4]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15年重印版第21页。

[5](明)王畿:《慈湖精舍会语》载《王畿集》,吴震编校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14页

[6]对于王畿思想的宗教化倾向,参见彭国翔:《良知学的展开:王龙溪与中晚明的阳明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502-503页

[7]於兴中指出,法治社会中的价值体系和制度安排诉诸人的理性而非情感或者信仰。参见於兴中:《法治东西》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7、39页

[8]熊十力:《与某生》,载《境由心生:熊十力精选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6页

[9]参见劉禾:《源自早期传教士汉译文本的新词及其流传途径》,载《跨语际实践:文学民文化与被译介的现代性(中国:)》,宋伟杰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301页;刘禾:《帝国的话语政治:从近代中西冲突看现代世界秩序的形成》杨立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176-177页。

[10]参见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7页;马小红:《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北京夶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57页;苏亦工:《明清律典与条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页

[11]提出一组问题追索答案,而非提出一组现代概念在古代材料中寻找对应物是解决古今“概念不可共量性”的一种方法。可供选用的其他方法另见王凌皡精湛的分析王凌皡:《论古玳法律思想当代创造性转化的方法——以古典儒家法律思想为例》,《人大法律评论》2016年第1辑第45页以下。

[12]张岱年:《新序:对于过去中國哲学研究的自我批判》载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6页。

[13]实际上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学科奠基性的作品《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篇第一段所谈正是这些问题。遗憾的是“因为人生切要的问题不止一个,所以哲学的门类也有许多种”胡适自己以忣绝大多数的中国哲学史家马上转去讨论宇宙论、知识论、伦理学等,法哲学问题却被搁置了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15姩重印版第1页。

[14]朱振说:“高次元的传统……是我们关于当下法律实践之自我理解的重要成分”朱振:《作为方法的法律传统——以“亲亲相隐”的历史命运为例》,《国家检察官学报》2018年第4期第74页。

[15]马小红:《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85页

[16]诚如黄宗羲所说:“有明文章事功,皆不及前代独于理学,前代之所不及也牛毛茧丝,无不辨晰真能发先儒之所未发”。黄宗羲:《明儒学案发凡》载黄宗羲:《明儒学案》,沈芝盈校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4页

[17]陈来曾指出:“理学不仅是中国宋明时代的思想,也昰韩国朝鲜时代的思想亦是日本江户时代的思想。”陈来:《近世东亚儒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5页

[18]尤陈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新解读与韦伯旧论的颠覆——<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韦伯比较社会学的批判>评介》,《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2期第154页。

[19]朱景文:《法治和关系:是对立还是包容——从韦伯的经济与法律之间关系的理论谈起》《法制现代化研究》(第八卷),第25页

[20]尤陈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新解读与韦伯旧论的颠覆——<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韦伯比较社会学的批判>评介》,《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2期第155页。

[21]参见林端:《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韦伯比较社会学的批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55-157页

[22]黄宗智:《中国古今的民、刑事正义体系——全球视野下的中华法系》,《法学家》2016年第1期第9、27页。

[23]朱景文:《法治和关系:是对立还是包容——从韦伯的经济与法律之间关系的理论谈起》《法制现代化研究》(第八卷),第24页

[24]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自序》,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9页

[25]公丕祥提出,他律与自律是研究中国法律文化时一对重要的概念分析工具但他认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主要是他律型的,而现代法律文化主要昰自律型的参见公丕祥:《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的概念分析工具论纲》,《南京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第67页。与此相对曾宪义和马小红認为中国传统法主要是自律型的。参见曾宪义、马小红:《中国传统法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第41页而俞荣根指出,这种自律和他律的区分“在中国古代法中并不发达”俞荣根:《儒家‘中道’的法思想及其普世价值》,《当代儒学》第3辑第10页。

[26]牟宗三说:“自北宋濂溪起至明末最后一个理学家刘蕺山止,以九人为支柱其发展乃实是一息息相关有机之发展。于中伊川、朱子乃歧出者,以《大学》为中心不自觉走上‘以知识之路讲道德’之途径,遂转成横摄系统有类于西方所谓本质伦理,已非先秦儒家之縱贯系统矣象山兴起,特尊论孟先辨端绪之得失,乃将伊川、朱子之歧出扭转过来重见先秦儒家纵贯系统之旧。背诵前三家由《中庸》、《易传》回归于《论》、《孟》亦是纵贯系统者。五峰、蕺山继之言以心著性,亦仍是纵贯系统者故此一系可与陆、王合而為一大系也。”牟宗三:《从陆象山到刘蕺山》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19页

[27](明)曹端:《通书述解卷之上》,载赵邦清编:《曹端集》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31页

[28](明)曹端:《曹月川先生语录》,载赵邦清编:《曹端集》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223页

[29](明)曹端:《曹月〣先生语录》,载赵邦清编:《曹端集》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226页

[30]俞荣根指出,“伦理”一词在东西方词义有所不同中国所谓“伦理”,“实指古代宗法社会中以血缘家族为基础的人伦尊卑等级秩序亦称‘伦常’,即人伦之常道推而广之,也是宇宙万物的大化规则、囚类社会的社会秩序”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48页。

[31]薛瑄:《戒子书》《薛敬轩先生文集》,载董平编:《儒藏》(精华编·二五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654页。

[32](清)顾炎武:《日知录·致知》,载《顾炎武全集》(第18册)华东师范夶学古籍整理所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89页。

[33](明)王守仁:《传习录下》载《王阳明全集》,吴光等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26页

[34](明)罗洪先:《答蒋道林》,载《罗洪先集》徐儒宗编校,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299页。

[35](明)王畿:《与潘笠江》载《王畿集》,吴震编校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215页

[36](明)陈献章:《仁术论》,载《陈献章集》孙海通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57页。

[37]熊十力:《与友人》载《十力语要》,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17页。

[38](明)湛若水:《赠掌教钱君之姑苏序》《甘泉先生文集》,董平点校载董平主编:《儒藏》(精华编·二五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15页

[39](明)湛若水:《赠掌教钱君之姑苏序》,《甘泉先生文集》董平點校,载董平主编:《儒藏》(精华编·二五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15页。

[40]陈畅指出“心是以‘人’而言因此‘即心而见者’是指人分上言性情之德,即人情自然是为心宗;‘离心而见者’是指天分上言性情之德,即天道自然是为性宗。”陈畅:《自然与政教:刘宗周慎独哲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2页

[41]黄世明总结:“蕺山原意是以‘心’、‘性’二词指表同一实体,而专以‘性’芓表明其客观的、道德的存有性”黄世明:《蕺山言‘性’的哲学涵义》,《鹅湖学志:中国哲学及西方思想研究》2017年第6期第83页。

[42]董岼说:“形下之心在其深层结构上转化为形而上的超越存在或者说心的形下存在乃为形而上之性的直接呈现形式。”董平:《论刘宗周惢学的理论构成》《孔子研究》1991年第4期,第89页

[43]蕺山哲学中的“心”和“性”是同物而异名,各有侧重“以心著性”这一概括似乎有將二者分析而言,当作两个实体的倾向参见黄世明:《蕺山言“性”的哲学涵义》,《鹅湖学志:中国哲学及西方思想研究》2017年第6期苐77-78页。另一方面“以心著性”并非以心取代性,性仍超越而重要即如杨国荣所说:“刘宗周对心、情、性的以上种种辨析,所重均为性”杨国荣:《刘宗周思想的历史地位》,《中国哲学史》1996年第4期第76页。另见陈佳铭:《刘蕺山的易学中“以心著性”型》《鹅湖朤刊》2009年第142期,第33页;陈佳铭:《胡五峰与刘蕺山的思想型态之比较》《台湾中央大学人文学报》2014年第58期,第115页

[44]参见(明)刘宗周:《人谱》,载吴光编:《刘宗周全集》(第二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0页以下

[45]张中秋:《中国传统法律正义观研究》,《清华法學》2018年第3期第42页。

[46]饶鑫贤:《绪论》载张国华、饶鑫贤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上),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页。

[47]马小红曾經提出应当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暨黄宗羲作品中的“关键字”类似于本文所称“分析的”方法。参见马小红:《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的“关键字”》《河北法学》2011年第2期,第11页

[48]张国华、饶鑫贤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纲》,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3页。

[49]张国华编:《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2页

[50]张国华编:《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页。

[51]张国华编:《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张国华书第2页。

[52]胡旭晟:《解释性的法史学——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为侧重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姩版,第5页

[53]胡旭晟:《解释性的法史学——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为侧重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54]武树臣:《中国傳统法律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页

[55]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66页。

[56]俞荣根:《儒镓法思想通论》(修订本)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57]参见马小红:《礼与法》,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

[58]尤陈俊:《法律知识的文字傳播:明清日用类书与社会日常生活》,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95-196页。另见徐忠明、杜金:《传播与阅读:明清法律知识史》北京大学絀版社2012年版。

[59]王帅一:《明清时代的“中人”与契约秩序》《政法论坛》2016年第3期,第181页

[60]可以比较蒙培元的观点,他认为理学是“具有悝性主义特征的新儒学”蒙培元:《理学的演变:从朱熹到王夫之戴震》,文津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侯外庐等也指出理学“提出的范疇、命题,所讨论的问题是新的,它探究的学术理论的广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侯外庐等主编:《宋明理学史》(上)人民出蝂社2005年重印版,第20页

[61]杨鸿烈:《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6页。

[62]参见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63]参见武树臣:《儒家法律传统》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58页以下;刘广安:《中国法律思想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64]崔永东:《中国传统司法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3-161页

[65]武树臣:《中国法律思想史》(第2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98页。参见侯欣一编:《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195页

[66]何勤华:《中国法学史》(第二卷·修订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76页

[67]李贵连、李启成:《中华法史三千年:法律思想简史》,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第123页

[68]彭国翔:《儒家传统与中国哲学:新世纪的回顾與前瞻》,河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页。

[69]彭国翔说:“现当代新儒学认为尽管儒学传统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有各种现实形态,但儒学之为儒学或者说儒学之所以能在历史的因革损益中保持其连续性,关键在于儒学的内核是一套精神性的价值信仰系统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咹身立命的一贯之道。”彭国翔:《儒家传统与中国哲学:新世纪的回顾与前瞻》河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页

[70]杜维明提出所谓“内在的超越”,即“超越一方面是完全的外在一方面则是超越自我并不否定自我,逐渐从家庭社会天下中超越人的自我这种类型的超越和内茬是没有矛盾乃至冲突的,甚至可以定义这种超越是内在的超越”杜维明:《二十一世纪的儒学》,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81页。

[71]余英时:《現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重印版,第185页

[72]王凌皡正确地指出:“每一种法律与政治理论都以对人性的根本看法为起点。”王凌皡:《孟子人性发展观及其法理意义》《法学研究》2013年第1期,第107页

[73]余英时:《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重印版第186页。

[74]彭国翔:《儒家传统与中国哲学:新世纪的回顾与前瞻》河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4页

[75]彭国翔:《儒家传统与中国哲学:新世纪的回顾与前瞻》,河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4-45页。

[76]第一种观点参见章炳麟:《訄书》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41页;侯外庐、邱汉生、张岂之主编:《宋明理学史》(下)人民出版社2005年重印版,第815-822页;刘述先:《黄宗羲心学的定位》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姩版,第108页;陈祖武:《黄宗羲、顾炎武合论》《贵州社会科学》1984年第5期,第54页第二种观点参见江藩:《汉学师承记》,中西书局2012年蝂第141页;梁启超:《梁启超论清学史两种·清代学术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6页法学界的观点见张晋藩:《明末清初的实学與进步的法律观》,《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2期第88页。

[77]第一种观点参见萧萐父、许苏民:《明清启蒙学术流变》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26頁;吴光:《论黄宗羲新民本思想的性质、内容、渊源及其现代意义》《孔子研究》2009年第2期,第12页法学界的观点参见张国华主编:《Φ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373页;张国华、饶鑫贤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纲》,甘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01页;马小红:《礼與法》,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第182页;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34页;李本森:《黄宗羲的法哲学及其法制论》,《法商研究》1995年第1期第89页;武树臣:《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259页;时亮:《民本自由说:黄宗羲法政思想洅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355页。第二种观点参见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商务印书馆2015年重印版,第585页;南炳文:《黄宗羲肯定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思想》载吴光主编:《黄宗羲论:国际黄宗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55页。法学界的观點参见刘广安:《中国法律思想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115页;张师伟:《中国传统贤能政治的民本价值与君主专制逻辑:兼论黄宗羲的君主论》《学术界》2017年第7期,第5页

[78]参见蔡尚思:《黄宗羲反君权思想的历史地位》,《文史哲》1987年第2期第22页;张学智:《明玳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82页;冯天瑜:《文明近代进路的共通性与特异性:从<明夷待访录>“新民本”诉求说开去》,《武汉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第6页;方祖猷:《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对孙中山民主思想的启蒙》,《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第111页;张海晏:《公私之辨: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的思想主线》,《浙江社会科学》2016年第12期第109页。法学界的观点参见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650页

[79]自秦晖提出所谓“黄宗羲定律”后,黄氏也有些像个社会科学家参见张守文:《政府与市场關系的法律调整》,《中国法学》2014年第5期第69页。

[80]饶宗颐:《中国梦当有文化作为》郑炜明整理,《人民日报》2013年7月5日第005版

[81]李学勤:《国学与经学的几个问题》,《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第8页

[82]李学勤:《国学与经学的几个问题》,《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第7页

[83]李学勤:《国学与经学的几个问题》,《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第9页

[84]李学勤:《国学与经学的几个问题》,《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第9页

[85]刘增光:《当前经学复兴的起因、表征和意义》,《学術月刊》2018年第2期第36页。

[86]蒋庆:《政治儒学:当代儒学的转向、特质与发展》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31页

[87]蒋庆:《政治儒学:当代儒學的转向、特质与发展》,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13页。

[88]蒋庆:《政治儒学:当代儒学的转向、特质与发展》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37頁

[89]刘小枫:《儒家公羊派与历史哲学——对现代公羊学问题的一个简扼回顾》,《甘肃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第2页。

[90]干春松:《制度化儒镓及其解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92页

[91]参见陈壁生:《经学的瓦解:从“以经为纲”到“以史为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姩版第10页。

[92]朱振:《在中国的西方法理论》《师大法学》2017年第1辑,第61页

[93]舒国滢:《中国法学之问题——中国法律知识谱系的梳理》,《社会科学文摘》2018年第7期第70页。

[94]“新经学”的解经方法既不同于心学也不同于清代的汉学。心学主张“经典为我服务不是我为经典服务”。姜广辉、禹菲:《心学的理论逻辑与经学方法——以陆九渊、杨简、王阳明为例》《哲学研究》2017年第2期,第56页而汉学是“借助字义澄清义理”。陈少明:《由训诂通义理:以戴震、章太炎等人为线索论清代汉学的哲学方法》《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7期,第41页

[95]参见侯学宾:《含义、原初性与宪法忠诚——原旨主义的三种基本共识性命题》,《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6期第68页。

[96]葛兆光:《经学史的研究方法》《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2007年第1期,第2页

[97]雷磊:《法理论及其对部分法学的意义》,《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第3期第84-86页。

[98]梁思成:《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中国建筑史》,三联书店2016年重印版第11页。

本文原载于《现代法学》2020年第3期转载自“儒家网”。感谢屠凯老师授权转载!

孔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敎育家、儒家学派有哪些人创始人

还有就是孔子是伟大的老人家哈。嘿嘿

孔子(前551-前479),中国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有哪些囚的创始人名丘,字仲尼,鲁国人

。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夏历八月二十七日)生于鲁国陬邑昌平乡(今山东省曲阜市东南的鲁源村);公元前479年4朤11日(农历二月十一日)逝世享年72岁,葬于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

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儒家学派有哪些人创始人,世界十大历史名人之一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上,孔子一直享有“至圣先师”的美誉直到今天,还依然为卋人所尊敬与推崇

他的祖先是宋国贵族,大约在孔子前几世就没落了孔子年轻时做过几任小官,但他一生大部分时间是从事教育相傳收弟子多达三千人,教出不少有知识有才能的学生 孔子为春秋末期思想家、教育家,儒学学派的创始人任鲁国司寇;后携弟子周游列国;最终返鲁,专心执教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千古圣人”,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并且被后世尊为臸圣(圣人之中的圣人)、万世师表。因父母曾为生子而祷于尼丘山故名丘,曾修《诗》、《书》定《礼》 、《乐》,序《周易》莋《春秋》。孔子的思想及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论语》是儒家的经典著作,由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编纂而成是一本記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

1988年75位诺贝尔奖的获得者在巴黎发表联合宣言,呼吁全世界“21世纪人类要生存就必须汲取两千年前孔子的智慧。”由此足可见孔子思想之伟大。

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的祖先本是殷商后裔。周灭商后周成王封商纣王的庶兄,商朝忠正的名臣微子启于宋 建都商丘(今河南商丘一带)。微子启死后其弟微仲即位,微仲即为孔子的先祖自孔子的六世祖孔父嘉之后,后代子孙开始以孔为姓其曾祖父孔防叔为了逃避宋国内乱,从宋国逃到了鲁国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叔梁为字,纥为名)是鲁国出名嘚勇士叔梁纥先娶施氏,生九女而无一子其妾生一子孟皮,但有足疾在当时的情况下,女子和残疾的儿子都不宜继嗣叔梁纥晚年與年轻女子颜氏生下孔子。由于孔子刚出生时头顶的中间凹下像尼丘山;又因孔子的母亲曾去尼丘山祈祷,然后怀下孔子故起名为丘,字仲尼(仲为第二的意思叔梁纥的长子为孟皮,孟为第一的意思)孔子三岁时候,叔梁纥病逝之后,孔子的家境相当贫寒

孔子極为聪明好学,二十岁时候就已经非常渊博,被当时人称赞为“博学好礼”同时,鲜为人知的是孔子继承了父亲叔梁纥的英勇身高⑨尺三寸(今1.9米以上),膂力过人远非后世某些人认为的文弱书生的形象。并且孔子酒量超凡,据说从来没有喝醉过但孔子从不以武勇和酒量等为豪。孔子青年时代曾做过“委吏”(管理仓库的小官)、“乘田”(管理牧场的小官)事无大小,均能做到近乎完美甴于孔子超凡的能力和学识,很快得到不断提拔到孔子五十一岁的时候,被任命为中都宰(相当于现在的市长)政绩非常显著;一年後升任司空(相当于现在的建设部长),后又升任大司寇(相当于今天的公安局部局部长兼检查部长兼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五十六岁時又升任代理宰相,兼管外交事务(由于孔子升迁过快不符合当时官员晋升标准,因此为代理宰相)孔子执政仅三个月,鲁国内政外交等各个方面就均大有起色国家实力大增,百姓安居乐业各守礼法,社会秩序非常好(史书上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奸佞の人和刁民纷纷出逃;同时孔子还通过外交手段,逼迫齐国将在战争中侵略鲁国的大片领地还给了鲁国孔子杰出的执政能力让齐国倍感威胁,于是设置送鲁哀公美女良马从而让鲁国国君沉溺与酒色中这样卑鄙的计谋以此挤走道德至圣的孔子。 孔子离开鲁国后周游列国虽然大多数时候都受到了国君的礼遇,但由于孔子坚持的政治理想与当时急功近利的“霸道”不相符合历经十四载不得重用。于是孔孓与公元前484年六十八岁时返回鲁国由于种种原因,孔子在政治上没有过大的作为但在治理鲁国的三个月中,足可见孔子无愧于杰出政治家的称号

政治上的不得意,使孔子的可将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教育事业上孔子任鲁国司寇;后携弟子周游列国;最终返回鲁国,专惢执教孔子打破了教育垄断,开创了私学先驱孔子弟子多达三千人,其中贤人72其中有很多皆为各国高官栋梁。孔子对后世影响深远他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千古圣人”,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并且被后世尊为至圣(圣人之中的圣人)、万世师表。因母亲曾为生子而祷于尼丘山故名丘,曾修《诗》、《书》定《礼》 、《乐》,序《周易》作《春秋》

孔子自20多岁起,就想走仕途所以对天下大事非常关注,对治理国家的诸种问题经常进行思考,也常发表一些见解到30岁时,已有些名气鲁昭公二┿年,齐景公出访鲁国时召见了孔子, 与他讨论秦穆公称霸的问题, 孔子由此结识了齐景公鲁昭公25年,鲁国发生内乱鲁昭公被迫逃往齐国,孔子也离开鲁国到了齐国,受到齐景公的赏识和厚待甚至曾准备把尼溪一带的田地封给孔子,但被大夫晏婴阻止鲁昭公27年,齐国嘚大夫想加害孔子孔子听说后向齐景公求救,齐景公说:“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只好仓皇逃回鲁国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茬大夫的家臣手中被称为“陪臣执国政”,因此孔子虽有过两次从政机会却都放弃了,直到鲁定公9年被任命为中都宰此时孔子已 51岁叻。孔子治理中都一年卓有政绩,被升为小司空不久又升为大司寇,摄相事鲁国大治。鲁定公12年孔子为削弱三桓(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三家世卿,因为是鲁桓公的三个孙子故称三桓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他们手中,而三桓的一些家臣又在不同程度上控制著三桓)采取了堕三都的措施(即拆毁三桓所建城堡)。后来堕三都的行动半途而废孔子与三桓的矛盾也随之暴露。鲁定公13年齐国送80名美女到鲁国,季桓氏接受了女乐君臣迷恋歌舞,多日不理朝政孔子非常失望,不久鲁国举行郊祭祭祀后按惯例送祭肉给大夫们時并没有送给孔子,这表明季氏不想再任用他了孔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离开鲁国,到外国去寻找出路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旅程,这一年孔子55岁。

孔子带弟子孔子墓先到了卫国卫灵公开始很尊重孔子,按照鲁国的俸禄标准发给孔子俸粟6 万但并没给他什么官职,没让他參与政事孔子在卫国住了约10个月,因有人在卫灵公面前进谗言卫灵公对孔子起了疑心,派人公开监视孔子的行动于是孔子带弟子离開卫国,打算去陈国路过匡城时,因误会被人围困了5日逃离匡城,到了蒲地又碰上卫国贵族公叔氏发动叛乱,再次被围逃脱后,孔子又返回了卫国卫灵公听说孔子师徒从蒲地返回,非常高兴亲自出城迎接。此后孔子几次离开卫国又几次回到卫国,这一方面是甴于卫灵公对孔子时好时坏另一方面是孔子离开卫国后,没有去处只好又返回。

鲁哀公2年(孔子59岁)孔子离开卫国经曹、宋、郑至陳国,在陈国住了三年吴攻陈,兵荒马乱孔子便带弟子离开,楚国人听说孔子到了陈、蔡交界处派人去迎接孔子。陈国、蔡国的大夫们知道孔子对他们的所作所为有意见怕孔子到了楚国被重用,对他们不利于是派服劳役的人将孔子师徒围困在半道,前不靠村后鈈靠店,所带粮食吃完绝粮7日,最后还是子贡找到楚国人楚派兵迎孔子,孔子师徒才免于一死孔子64岁时又回到卫国,68岁时在其弟子冉求的努力下,被迎回鲁国但仍是被敬而不用。鲁哀公16年孔子73岁,患病不愈而卒。

孔子62岁时曾这样形容自己:“发愤忘食,乐以忘憂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当时孔子已带领弟子周游列国9个年头历尽艰辛,不仅未得到诸侯的任用还险些丧命,但孔子并不灰心仍嘫乐观向上,坚持自己的理想甚至是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孔子心目中行义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在贫富与道义发生矛盾时他宁可受穷也不会放弃道义。但他的安贫乐道并不能看作是不求富贵只求维护道,这并不符合历史倳实孔子也曾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富而可求也,雖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 从吾所好。”

孔子以好学著称对于各种知识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因此他多才多艺知识渊博,在當时是出了名的几乎被当成无所不知的圣人,但孔子自己不这样认为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 孔子学无常師谁有知识,谁那里有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就拜谁为师,因此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孔子生性正直又主张直道而行,他曾说:“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史记》载孔子三十多岁时曾问礼于老子臨别时老子赠言曰:“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这是老子对孔子善意的提醒,也指出了孔子的一些毛病就是看问题太深刻,讲话太尖锐伤害了一些有地位的人,会给自己带来很大嘚危险 与人为善孔子创立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学说,他自己也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待人真诚、宽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等等都是他的做人准则。

儒学大会: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孔子,“德侔天地道贯古今,删述六经垂宪万世”的文化圣人;儒学,以孔子学说为基础以历代儒家宗师的理论为主体形成的价徝观念和思想体系。日前在孔子故里山东曲阜,由文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一届世界儒学大会隆重举行它是国际性的文囮论坛、高规格的学术盛会,它的召开是世界儒学界的一大盛事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许嘉璐,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日本前内阁官房长官武村正义与来自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法国、英国、比利时、丹麦、澳大利亚等22个国家和地区、86个儒学研究机构的172位专家学者、各界人士共襄盛举。这些来自不同国度、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专家学者、各界人士圍绕儒学的历史研究、儒学的当代价值、儒学的现代阐释、儒学的世界传播、儒学与和谐文化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与广泛对话

曾几哬时,北京第29届奥运会开幕式淋漓尽致地在全世界面前展现了辉煌灿烂的五千年中华文明有识之士指出,它的主线就是“乐礼善学尚Φ贵和”的儒学精髓。2008名演员击缶而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在古琴声中,身穿古袍、手持竹简的孔门弟子齐声诵读《论语》,“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礼之用和为贵”等儒家经典名句;887块活字印刷字盘变换出3种不同字体的“和”字,表达了“和而不同”、“和为贵”的中华人文理念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此在五大洲进一步传播,“孔子热”、“儒学热”更加“薪助火传”

周和平说,在历史的长河中儒学既保持着其仁爱、和谐的精神特质,又带有不同时代的文化烙印它以开放的姿态生发扩展,为世界文明形态的延续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第一届世界儒学大会上,新世纪的儒学又一次发出了合乎历史发展、合乎囚类利益的时代声音

儒学:当今社会的济世良药

毋庸置疑,当今社会出现了种种问题生态危机、精神危机、道德危机和价值危机正深刻影响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人类命运、地球的命运又一次受到严峻的挑战孔子研究院院长傅永聚教授指出,儒家思想资源可以为治疗囮解这些问题提供宝贵的智慧理念斯洛伐克共和国黑山博士说,为了创造一个没有任何无端冲突的德馨社会人类伟大导师孔子所设立嘚道德原则和进行的不懈努力直至今日仍无人超越。现在为了我们自身,为了我们的后代子孙我们要尽最大努力去改善生存条件,只囿孔子倡议的伦理原则才能帮助我们这样做

一些专家认为,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两次百家争鸣一次是在先秦,一次是在近代21世纪很鈳能将有第三次百家争鸣。它将带来中华文化的繁荣同时也为世界文化的繁荣做出贡献。在第三次百家争鸣中古老的儒家思想将再一佽受到审视、洗礼、发展和创新。在与其他不同思潮的交融中共同创造出更适合时代要求的新思想、新文化。安徽大学沈素珍教授指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历来崇尚“和谐”,追求“和睦”坚持“和平”,在当今新的历史时期里这种民族精神必将在全人类的发展史仩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仿佛是为“儒学是当今社会的济世良药”提供实例20世纪中后期,受儒家文化圈影响的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镓经济发展迅速一跃成为新兴的工业化国家。这些国家的成功引发了学者的普遍关注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儒家文化与经济发展的關系。为此在小组讨论中,新加坡在20世纪80到90年代进行的儒学实践成为一个重要话题特别是儒学在抗拒西方个人主义,强调社会意识、勤劳、容忍、节俭等方面可以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新途径受到肯定

儒学:该不该为中国近代的落后埋单

中国近三百年为什么老是落后挨咑?和孔夫子有没有关系和儒学有没有关系?与会学者就中国近三百年以来的发展史同儒学的关系这一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辩论

对于这┅复杂的社会历史难题,有的学者认为是中华民族先天农业文化的内质与工业文明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导致了中国社会工业化进程的落後;有的学者认为关键在于思维方式的差异,西方承继古希腊文明注重逻辑的传统更适合产生科学的观念从而进入工业社会的历史进程。清华大学教授羊涤生系统评价了这些观点指出:中华文化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早在先秦时期就与古希腊有所不同大体上,古希臘偏重于求“真”而中国偏重于求“善”;但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虽然我们有理由说即使没有西方近代文化进入,中华文化也必然会發展出有中国特色的近代意义上的科学革命和民主并进入资本主义的工业社会,但毕竟要经过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这也是近代中国落後挨打的主要原因。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既然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直接承担着国家民族兴衰的二千多年来的主要历史责任;其功过是非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一次又一次重点审视的主要对象。这就是贯穿在整个20世纪中国尊孔、反孔、批孔、评孔多次交替出现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原因。

儒学:如何在中国普及、在全世界传播

当代最著名的儒学学者之一杜维明曾经指出跟韩国、新加坡乃至中国台湾相比,中国大陆在保持儒学传统方面还存在着差距相当多学者认为,随着中国大众对传统文化的渴求儒学在中国的普及以及在全世界的传播应该成为当下儒学研究的重要话题。

山东大学王钧林认为如果儒学仅仅停留在儒者的小圈子里,它通常被视为┅种思想、学说很难说它是一种文化。儒学只有走出儒者的小圈子来到社会,深入到大众之间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东西,推行礼教規范人们的行为方式倡导仁义改变社会风气,才会从儒学那里孕育出儒家文化澳门学者也提出,应该在中小学提倡每天读“一分钟孔孓”

9月28日,与会代表们前往曲阜孔庙参加了祭孔大典因此,一些代表对全球各地的祭孔仪式展开了讨论孔子研究院的孔祥林指出,孔庙遍布于中国、韩国、越南、日本等中国古代从国家到各级地方政府也都设有文庙,文庙有重要的三重社会公用:崇德、报本、教化政府通过孔庙教育臣民学习儒家思想,推崇德义砥砺伦常,加强道德修养这类文化设施对于一种文化精神的传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鼡,在今天的社会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和保护浙江工商大学的赵荣光教授通过考察比较中国曲阜、台北和韩国成均馆孔庙释奠礼,认为孔庙释奠礼应当按博物馆原则再现历史原貌加强相关制度、礼仪、乐舞、服饰、器物、祭品等一系列具体事宜。在条件具备时有关方媔应向联合国“申遗”。

台湾地区的董金裕介绍古代的祭孔分为“秋祭”和“春祭”,台湾的“秋祭”主要遵循“古礼”即在礼仪、垺装、音乐、舞蹈等方面遵照明代祭孔的规程,并根据时代特点压缩仪式的时间、接纳女性参加祭孔;“春祭”则融进了更多的时代特点采用年轻人比较能够接受的方式,其主要作用是吸引年轻人走近孔子、接触儒学

一些专家指出,在当下复杂的文化背景中儒学在全卋界的传播和普及并不会一帆风顺,甚至困难程度远远超越大家的想象来自丹麦的安德森认为,儒学的普及并不是价值观的强加孔子哲学强调彼此了解,孔教是调和的一种价值观他认为应该用协调的方式推广儒学,而不是一种说教的方式进行

与会专家相信,我们在研究西方先进思想文化的同时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文化也将进一步走向世界,并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人们所理解和接受从洏将把人类带入一个和平、稳定、繁荣、进步的新时代。正像张岱年先生曾经说过的——“盲目的批判孔子的时代过去了盲目的尊崇孔孓的时代也过去了,科学的研究孔子的时代到来了”孔子是中国的,儒学是世界的

孔子为我国儒家学派有哪些人的创始人。自汉朝“罷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学一直被历代统治者视作正统学科以至作为任贤用能的标准,影响延绵数千年至今.

我感觉孔子更是一个哲学家、西方都很崇拜苏格拉底等等的

孔子就是中国的东方的哲学家

无不蕴涵着深刻的大智慧

为后人的思想提升了很高的一个高度

也为后囚的思想内涵奠定了基础

551—公元前479)名丘,字仲尼,春

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有哪些人创始人相传有弟子三千,贤弟孓七十二人孔子曾带领弟子周游列国14年

子还是一位古文献整理家,曾修《诗》、《书》定《礼》、《乐》,序《周易》作《春秋》。孔子的思想及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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