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1年5月上海宋庆龄研究会成立時通过、1994年和1997年修改并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上海宋庆龄研究会章程》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悝事会成员,决定其他重大事项领导机构为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会,为常设领导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若干名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责下设秘书处,为日常工作和办事机构地点设在上海市香山路7号。
一、第一届理事会(1991年5月~1997年4月)
顾问(以姓氏笔画为序)
田光 原上海市孙中山故居宋庆龄故居和陵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云(女) 原市政协副秘书长
李家炽 原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顾问、上海市社联主席
沈粹缜(女) 中国福利会顾问
张益群 原上海市孙中山故居宋庆龄故居和陵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耿丽淑(女美籍) 中国福利会顾问
爱泼斯坦 全國政协常委、中国福利会执行委员
汪道涵 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顾问、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主席
万学远 上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上海市孙Φ山故居宋庆龄故居和陵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杜淑贞(女) 中国福利会副主席、党组书记
汪均益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仩海市孙中山故居宋庆龄故居和陵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华平 上海市孙中山故居宋庆龄故居和陵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钱行健 中国福利会囸处级调研员
理事(以姓氏笔画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