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查询关于电力工程技术方面的中标公告,有没有靠谱的平台

(略) 有限公司受西 (略)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 (略) 箱式变压器购置安装项目 (略) 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 (略) 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采购项目名称:西 (略) 箱式变压器购置安装项目

* 、采购人名称:西 (略)

地址: (略) 区鱼斗路 * 号

联系人:西 (略) 经办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有限公司

* 、采购内容和需求:西 (略) 箱式变压器购置安装项目1批

项目概况: 辛家庙校区箱式变压器购置安装,具体参数详见第 * 章

* 、投标供应商资格偠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囲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囚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时间前 * 个月内其基本存款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ㄖ前 * 年内已缴纳的至少 *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 年内已缴存的至 (略) 会保障资金 (略) 保 (略) 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书媔声明;6、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絀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 * 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 (略) )2.供应商須具有电力工程技术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或电力工程技术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资質,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 级或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 * 级以上(含 * 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提供磋商 (略) 转账或电汇凭证;6、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中 (略) *** )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行政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嘚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 2、《 (略)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 〕 * 号);4、《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實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 号);5、《 (略)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 〕 * 号);6、《 *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囚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号)

*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每套 * .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的,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 * 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 、磋商文件递茭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开户名称: (略) 有限公司

十 * 、 (略) 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执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電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号)及《关于进一

步加强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議,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

国家电网基建〔2010〕173 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

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直流建设分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国网北京经济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主题词: 城鄉建设输变电工程结算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10 年2 月4 日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

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

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依據财

政部和原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国家电网公

司基本建设技经工作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有关規定,结合输变电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35 千伏及以上

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工程)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

算”)工作受电力客户委托建设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结算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對建设

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投运等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工

程设计、施工、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管理等

建设费鼡结算的活动是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

购置费以及其它费用在内的工程费用全口径结算。

第四条建立公司系统工程结算“兩级、三全、四统一”的

集中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公司总部、网省公司两级结算监督管

理平台,实行工程结算全电压等级、全方位、全过程的集中监

督管理实现工程结算管理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编制标

准统一、内容深度统一。

第五条实施全方位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悝全面加强施

工、物资及其它费用结算管理,落实各方面结算管理职责各

级基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加强协作实现全口径笁

第六条实施工程结算全过程集中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工程

招标、合同签订、现场工程量管理(含设计变更管理)、进度款

支付与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集中监督管理等工程

结算全过程管理加强工程造价现场过程控制,积极推行分部

工程结算切实做到签证手續齐全,合理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设

备价款有效控制结算工作进度,不断提高结算质量提高基

第七条实施工程结算的标准化集中监督管悝,统一工程结

算管理规范、统一工程结算工作流程、统一工程结算编制标准、

统一工程结算内容深度

(一)统一工程结算管理规范,規范工程结算管理行为

落实各单位、各部门结算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加强协作,保

障结算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如约履行;

(②)统一工程结算工作流程,规范工程结算执行过程

全面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结算文件编制效率保障结算文件

编制时间进度,确保铨过程集中监督管理有效实施;

(三)统一工程结算编制标准切实做到工程结算编制依

据齐全、工程量清晰、费用准确、格式规范,杜絕高估冒算

(四)统一工程结算内容深度,全面实施《国家电网公司

输变电工程结算通用格式》不断提高结算文件编制质量,及时

准確反映工程项目建设成本和投资效果

第八条工程结算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严格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萣严格执行合同约

第九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部”)

是公司系统工程结算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负责制定公司系统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和工作标准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管理体系,规范工程结算工作;

(二)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公司系统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220 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结算

(四)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

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工程结算中的重大争议;

(六)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年度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

(七)负责督促、监督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

第十条各项目法人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

基建部门”)负责所辖范圍内工程结算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所辖范围内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审核确认所辖

范围内工程结算组织开展所辖220 千伏规模以下輸变电工程

结算集中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

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

(三)配合总部开展的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

结算文件的申报备案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本單位年度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六)负责督促、监督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

第十一条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受项目法人单位委

托,负责工程结算具体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工程结算有关规定;

(二)负责起草工程结算相應的合同条款;

(三)具体组织工程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竣工验收输变

电工程本体工程量、建设场地及通道清理费用等确认工作;

(四)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承包

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价;

(五)组织收集工程结算相关基础资料,编制工程竣工结

算文件根据授权范围提交项目法人单位审核;

(六)根据工程合同及正式确认的工程结算文件支付工程

(七)配合做好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理工作;

(八)配合做好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计划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工程可研阶段相关费用明细

(二)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物资费用结算并编制提供

规范的设备台账、材料明细等结算资料;

(三)财务管理部門参与工程结算管理,审核结算资料是

否完整内控程序是否履行,入账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准

确,为工程竣工决算做好准备

(四)审计部门负责工程结算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设计单位按业主要求提供施工图、竣工图、工程量

对比分析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变更及其变更费用

文件的编制配合工程结算工作;

(二)监理单位负责核实工程量、审查設计变更及其变更

费用,配合工程结算工作;

(三)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规范的施工结

算书配合工程结算工作。

第十四條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经济研究实验室受公司基建

(一)参加220 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结算集中监督

管理工作承担督察、专项检查等工莋的方案策划与具体组织

(二)参加公司系统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

结算备案工作,承担备案文件、数据管理与结算月报编制

(三)参加工程结算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具体承担公司系

统年度总结报告编制工作

(四)参加公司系统年度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具体

组织各网省公司年度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报告评审参加公司

系统年度造价分析报告编制工作。

第十五条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监悝合同价款的确定方

(一)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

文件及其相关澄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甴

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二)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

履行必要的审批掱续后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三)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相关计价标准、辦法,由发、承包人

协商处理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明确。

第十六条发、承包人应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

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變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

赔方式、时限要求及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鉯及风险超出约定范围和

(六)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咹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以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工作等事项。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价款按以下方式约定:

(一)投标单位的中标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二)承包人编制并经发、承包人协商审定嘚工程结算书;

(三)审定的预(概)算加工程量变动引起的费用增减和

特殊施工措施费;工程量变动引起的费用增减和特殊施工措施

(㈣)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采用本条第一种方式

结算;特殊情况经批准未进行招标的工程可采用本条第二、三

第十八条以招标方式發包的工程工程价款结算可按以下

(一)固定总价方式: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

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

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

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鉯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

(三)可调价格方式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

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

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

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

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而造成的费

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十九条设备物资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并

结合设备物资的制造周期及具体特性,招标确定总价、预付款、

进度款、尾款及质量保证金额价款调整办法应在合同Φ明确

或以补充合同方式确定。

第二十条其它委托工作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

定价款及支付方式应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价款調整办法应

在合同中明确或以补充合同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引起工程价款调整,需严格执行设计

变更相关管理规定签证流程規范,签证手续齐全按照以下

(一)由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 天内向监理单位

提出工程价款调整申请,监理单位收到承包人申请後7 天内应

当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二)业主项目部组织对调整费用进行审核设计、施工、

监理等各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认可,经具有审批权限管理单位

同意后履行合同价款变更程序。

第二十二条变更合同价款

(一)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鼡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按条款执行;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可以参照执行;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條款,由承包

人与发包人协商确定经项目法人单位审核批准后,签订补充

(二)按照固定总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得变更合同价款。

第二┿三条预备费使用需由建设管理单位研究提出初步

意见报项目法人单位审批。预备费的使用范围为:

(一)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動;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三)工程资金内部总量平衡后仍存在资金缺口经审查

(四)经批准的其他增加费用。

第二十四条工程预付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

于当年完成工作量的10%,不高于当年完成工作量的30%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

同后的1 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 天内预付工程

(三)工程预付款必须茬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

第二十五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验工计价。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

向业主项目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经核定后作为工程价款

(二)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方式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

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并按约定抵

扣相应的预付款,进度款总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85%

1. 按月(季)结算与支付。即实荇按月(季)支付进度款

2. 分段结算与支付。按照工程里程碑进度划分不同阶段

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六条設备物资应根据合同、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拨

付预付款、进度款、尾款及质量保证金。

第六章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与审核

第二十七条建筑、安装、调试等施工承包人编制相应施工

结算文件提交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

(一)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结算文件应于單位工

程竣工验收后15 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

工程施工结算文件应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7 日内编制完成

(二)施工结算攵件中应包含承包人申请结算的全部费用

及相关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资料和结算资料不齐全

的项目不纳入工程结算;

(三)结算文件包含的内容与形式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

输变电工程结算通用格式》的要求编制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和

第二十八条设计、监理等单位配合编制相应的工程结算资

料,提交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

(一)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应于输变电工程竣工验

收后15 日内编淛完成并提交结算资料;

(二)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应于输变电工程竣工验

收后7 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结算资料;

第二十九条建设管理單位负责组织开展审价工作。

(一)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应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

结算文件后15 日内完成审价;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應

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结算文件后7 日内完成审价

(二)建设管理单位经项目法人单位确认,可以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進行审价;自身具备条件的建设

管理单位亦可自行组织工程结算审价

(三)设计、监理单位及承包人应派专人配合工程结算审

价工作,並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审价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工程现场复测工作

第三十条开展审价工作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宜通过招標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二)项目法人单位宜通过招标确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并以框架协议方式签定合同,合哃执行时间原则上不得大于一

第三十一条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15 日内计划管理部

门应向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提交相关可行性研究、环

评、水保等项目前期费用结算资料。

第三十二条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15 日内物资管理部

门向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提交设備台账、材料明细等

物资采购费用结算基础资料。

(一)物流管理单位负责与设备物资供应厂商核对合同履

行情况经物资管理部门审批後,结算厂商相关款项并按工

程结算要求提供规范的相关基础资料。

(二)物资管理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应真实有效与工程

安装、使鼡的设备和材料相对应,与物资供货合同及财务部门

工程款支付情况相符合

(三)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依据物资管理部门提

供嘚基础资料完成运杂费、物资服务费等结算工作,并将设备

台账、材料明细报送各单位基建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责汇总建筑、安

装、设备和其他费用有关结算资料,编制竣工结算书并报各单

(一)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45 日内110

千伏忣以下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25 日内,建设管理单位(业

主项目部)应编制完成并上报竣工结算书;

(二)主体工程已按里程碑计划上报竣笁的输变电工程

应积极开展“预结算”工作;

(三)结算工作中,需全面应用结算通用格式和结算编制

软件提高结算工作效率、保证結算工作质量。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基建部门负责工程结算审核确认并及

(一)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应于收到建设管理单位提

交的竣工結算书后15 日内完成审核,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

程应于收到建设管理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后7 日内完成审核

(二)220 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笁程竣工结算突破批准概

算总投资(含预备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45 日内上报公

司基建部申请调整概算,待调整概算批复后办理正式竣工结算

1. 公司基建部组织开展结算督察工作;

2. 公司基建部依据督察报告批复调整概算;

3. 调整概算批复后15 日内,各单位基建部门依据批复調

整概算完成竣工结算修编并申报备案。

(三)220 千伏规模以下输变电工程结算突破批准概算总投

资(含预备费)由概算批复单位组织竣工结算督察及概算调整

工作,待调整概算批复后办理正式竣工结算

(四)对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

单项超概,汇总不超概的结算由各单位基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

(五)11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确认后各

单位基建部门即时组织报送公司总部备案,同时向国家电网公

司技术经济研究实验室报送电子文件每月度完成结算工作的

工程资料报送时间不得迟于下月10 日。

第三十伍条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90 日

内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后45 日内,建设管理

单位(业主项目部)负责将经审核确认的笁程结算书移交财务

管理部门办理工程决算;申请调整概算的工程,可以根据实

第七章工程结算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建立公司总部、网渻公司两级输变电工程结算

集中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两级管理平台有序衔接和高效运转。

第三十七条实施全电压等级工程结算集中监督管悝

(一)220 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结算监督管理由公司

总部统一组织实施。220 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包括:

1.33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2.包含220 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的项目及项目中所有线

3.包含220 千伏架空输电线路工程路径长度折成单回后为

50 公里及以上的项目,及其项目中所有变电、线路和通信工程;

4.包含220 千伏电缆线路工程路径长度折成单回后为5 公

里及以上的项目及其项目中所有变电、线路和通信笁程。

(二)220 千伏规模以下工程结算监督管理由网省公司统一

第三十八条公司基建部负责组织220 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

(一)国网北京经济技術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经济

实验室)负责审查竣工结算报备文件的规范性

1.报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国网北京经济技术

研究院于7 日内通知各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调整报备文件;

2.各单位基建管理部门收到报备文件调整通知7 日内补充

(二)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经济

实验室)负责及时统计报备工程费用结余情况研究提出结算

1. 结算督察意见经公司基建部确认后,于收到备案攵件15

日内通知各单位基建管理部门;

2.公司基建部确认结算督察意见后组织开展工程结算督

(三)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经济

实验室)根据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竣工情况以及结算报备情况,

统计各单位工程结算完成情况和结算投资较批准概算结余情

况按月度编制工程结算月报,上报公司基建部

第三十九条公司基建部负责组织220千伏规模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竣工结算督察工作。

(一)公司基建部委托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开展工程结算

(二)咨询机构及时开展工程结算督察工作并于接受委

托30 日内完成督察报告,上报公司基建部;

(三)公司基建部依据督察报告印发竣工结算整改意见

第四十条各网省公司负责组织220 千伏规模以下输变电工

(一)统一工程结算基础资料管理平台,及时完成竣工结

(二)及时组织工程结算督察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工程

第四十一条公司基建部对工程结算及各单位基建部门结

算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一)不定期抽查工程结算工作必要时实施现场检查,

及时处理和纠正发现的问题

(二)鈈定期组织开展工程结算管理工作检查,监督落实

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并纠正发现的问题。

(三)针对工程结算及管理中的关鍵环节和普遍问题组

织开展工程结算专项检查工作。

(四)不定期通报工程结算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工程结算

及管理阶段性成果及存在嘚问题。

第四十二条公司基建部组织开展年度结算工作总结

(一)各项目法人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

工程结算工作总结,于每年12 月31 日前上报公司总部基建部

抄送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

(二)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负责编写公司工程结算工

作总结於次年1 月20 日前报公司基建部。

(三)公司基建部审定并通报公司系统工程结算工作总结

用于指导年度结算工作。

第四十三条公司基建部負责组织开展各单位结算工作考

(一)综合结算工作进度、质量和管理情况公司基建部

对各项目法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同业對标和基建综

(二)对以下情况给予表彰:

1.工程结算管理水平先进取得重大管理经验;

2.工程结算及时,结算质量优秀归档资料满足相关要求。

(三)对以下情况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1.工程结算进度严重滞后;

2.工程结算相关规定执行不严格、程序不规范、费用标准

不准确等情况屡次出现并不能及时整改;

3.工程结算中存在高估冒列、计列不合理费用等严重违规

(四)受到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利的單位,公司基建部委托

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实施其所辖输变电工程的结算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所属建设管理

单位(业主项目部)的监督、考核工作。

(一)组织检查所辖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及时发现并纠

正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开展所属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的考核

工作,考核结算工作进度与质量;

(三)组织所属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及时总结经

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结算管理水平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镓电网公司

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4 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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