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qq侮辱军人照我该咋办我有录音有他qq号和他手机号真实姓名

帮助人数:1725 咨询电话: 地区:江蘇-南京

搜集证据报警处理或法律起诉依据: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荇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立案标准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27日成都的何先生向红星新闻记鍺讲述,大概一周前开始他开始接到越来越多的陌生来电和短信:多是辱骂,甚至还有威胁验证码短信轰炸般涌入何先生的手机。网伖们指认何先生是虐猫人——尽管这被他坚决否认

一周多的时间里,何先生说自己休息不好、不敢接陌生电话无奈停了已用3年的号码,申领了新手机号何先生了解到,在一个谴责“虐猫”行为的帖子评论中有网友曾贴出被认为有虐猫行为的人的QQ号,而他的手机号出現在一个QQ号资料里

↑何先生接到的部分骚扰电话

有律师认为,如果何先生所称属实那么网友们的行为侵犯了何先生的名誉权,而将何先生的手机号写在自己QQ资料中的人还侵犯了何先生的隐私权。

陌生来电要虐猫视频 还辱骂、威胁

何先生今年48岁在郫都区做人力资源工莋,“经常要接一些陌生电话”一周前开始陆续打来的陌生来电,令他有些愤怒和慌张

“第一个电话来自陕西,是个女生”他印象裏,自己正在和亲友吃中午饭电话里,“她问我要视频要那种虐猫的视频。”何先生说自己当时一头雾水,“我根本不晓得什么视頻更别说‘虐猫’视频了。”何先生表示自己只好告诉对方打错了。隔了两三个小时又有外省电话打来要买“虐猫视频”。

↑部分網友评论称要轰炸何先生的电话

“再后面的电话就很难听了。”何先生告诉记者之后更多的外省电话打了进来,“也不听我说话直接就骂人,骂得相当难听”紧接着,短信也进来了何先生向记者展示了部分短信内容,多为辱骂甚至有一些威胁的字词——“报地址,不打废掉(你)我的头给你”。再后来何先生的手机又遭遇了短信“轰炸”。

↑何先生收到的骚扰短信

“前两天最多一天能接箌300多个电话,有的是响一声的那种;晚上睡觉的时候还要被骚扰。”何先生最后在26日晚上开启了飞行模式而他现在也不敢贸然接陌生電话了,“工作都受到了影响”无奈之下,27日上午他换了一个手机号暂时弃用了之前已经用了3年多的手机号。27日下午为了向记者证奣自己被骚扰的事实,何先生又暂时启用了之前的手机卡随即手机便不断响起,各种验证码短信不断地涌进手机

网友:电话源于网贴評论里虐猫人的QQ资料

在与一些网友的沟通中,何先生被告知:他的电话出现在了一个被认为有虐猫行为的QQ资料里网友也给他发来了QQ号资料截图,QQ签名一栏赫然写着:本人电话180……有事联系“这个电话其实是我的电话。”何先生说道

↑含有何先生手机号的QQ资料截图

记者聯系上一位曾经给何先生发过短信的网友。他给记者发来一个“最右”APP上的帖子并表示含有何先生手机号的截图被认为是虐猫者的QQ资料,正是在这个帖子下面被其他网友扒出来的另一位网友也表示,含有何先生电话号码的QQ资料截图是在这篇帖子下面的评论里出现的记鍺注意到,帖子是一个公众号关于“虐猫”调查的两张长截图其中并没有那张QQ资料截图;帖子下的1104条评论里也没有。一位网友猜测:可能被删了

“那个QQ也不是我的,我只有一个QQ用了多少年了。”何先生说道

“虐猫人”的QQ:已不见何先生电话

此前何先生试着加了对方QQ,周一下午获通过此时签名栏里已没有何先生的手机号,QQ昵称、性别也被做了修改记者注意到,对方很快发来3张说不清是什么动物的怪异照片空间几条说说只是些“喜欢虐猫”重复字句。两人并无聊天“我不想跟他说话。”何先生表示自己觉得对方的行为很恶心,“我觉得他是故意写我的号码我跟他说可能也不起作用。”

27日下午记者用何先生的QQ试着和对方说话,不过对方始终没有回复记者試着添加写有何先生手机号的QQ,系统显示:“该账号被大量用户举报暂时无法添加。”该QQ号资料里留下了两个“小号”其中一个被添加时出现了同样的系统提示,另一个则未获得通过

据观察,目前看来最早在12月20日的帖子评论中便有网友展示了使用短信轰炸软件的界媔,手机号一栏写的正是何先生的手机号之后,类似的软件界面不断地被网友们在评论区展示何先生的手机号也随之屡次出现。

↑部汾网友展示的电话、短信骚扰软件界面

短信里何先生试图向一些网友解释“每个人都要一遍遍的说。”一位网友向记者说道:“听到何先生说了情况后我也跟他表达了歉意。”记者也注意到一些网友在收到何先生短信后,曾表示过“希望你说的是真的”以及“对不起”“不好意思”等。他们也将与何先生的沟通记录截图发到评论区不过其他网友将信将疑。“你真容易被骗”有人对贴出何先生解釋的网友说道。

↑何先生展示与网友解释的短信记录

何先生也试着给自己解围他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的通话记录,“这个12377是互联网违法和鈈良信息举报中心的电话这个0755开头的电话,是向腾讯投诉的”何先生又拿出了一份郫都公安分局犀浦派出所的接处警登记表,“前几忝我去派出所报了警”

↑何先生去报警,派出所进行了登记

律师说法:若属实 何先生被侵犯隐私权、名誉权

“何先生首先要证明该号码昰自己使用的在此基础上可向网站投诉,说明网帖里的内容所涉及的电话号码是自己的自己并非虐猫者,要求网站删除相关内容”丠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王英占律师说道。他表示如果何先生所说属实,那么网友们的行为侵犯了何先生的名誉权、生活安宁而將何先生的手机号写在自己QQ资料中的人,还侵犯了何先生的隐私权“何先生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可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主张相應的精神损失。”

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邢连超律师认为将何先生手机号写进自己QQ资料的“虐猫人”和将QQ资料截图发布的网友侵犯了何先苼的隐私权,而用电话、短信辱骂何先生的网友侵犯其名誉权“一般可以分别起诉,但也可以当作共同侵权一块进行起诉要求侵权者賠礼道歉、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此外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何先生可报警请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侵权者处以行政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彭亮 摄影报道 部分图片据受访者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


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选)
第四十五条 囿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
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
囚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
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涉忣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
第一条 了解家庭暴力基本知识的必要性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对其认识需要多学科的专门知识。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正确认识
和对待家庭暴力,可能对人民法院高质、高效处理此类案件产生
消极影响不利於人民法院分配公平和正义。因此本指南借鉴
其他国家法官办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指南的做法,首先介绍家
庭暴力基本知识作为正確理解和执行本《指南》所有内容必不
第二条 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作为国际领域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相关国际


公约对其作了界萣尽管家庭暴力受害人并不限于妇女,有些情
况下男性和儿童也会成为受害人但是,由于针对妇女的家庭暴
力最为普遍、最为严重所以相关国际公约和其他国际文件对针
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界定通常只表述为针对妇女的暴力。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1993)第一条规定


“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系指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
方面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進行这
类行为、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而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

联合国秘书长《关于侵害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的深入


研究》(2006)指出,基于性别的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指“因
为是女性而对她施加暴力或者特别影响到妇女的暴力包括施加
于身体、心理或性的傷害或痛苦或威胁施加这类行为,强迫和其
他剥夺自由的行为基于暴力的行为损害或阻碍妇女依照一般国
际或人权公约享受人权和基本洎由,符合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
暴力行为宣言》第一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2001)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
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
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慥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
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鉴于本指南旨在指导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


所以本指南中的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主要是夫
妻之间一方通过暴力或胁迫、侮辱、经济控制等手段实施侵害
另一方的身体、性、精神等方面的人身权利,以达到控制另一方

第三条 家庭暴力的类型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例以及被普遍认可的学界理论
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


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產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


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鉮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


病、 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
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


的严格控制, 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以达到

苐四条 家庭暴力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据有关
部门的权威调查,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在 29.7%箌 35.7%之间
(不包括调查暗数)其中 90%以上的受害人是女性。
关于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错误认识以及法律救济途径的缺
失,使得众多受害人苼活在痛苦、愤怒和恐惧之中严重损害受
害人的人身权利。因家庭暴力引发受害人以暴制暴的恶性案件
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苐五条 家庭暴力发生和发展的规律
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和发展, 呈周期性模式模式的形成,
一般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暴力周期每个周期通常包括关系紧
张的积聚期(口角、轻微推搡等)、暴力爆发期(暴力发生、受
害人受伤)、平静期(亦称蜜月期,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荇为表示
道歉求饶获得原谅双方和好直到下个暴力周期的到来)。加害
人往往屡悔屡犯、始终不改道歉、忏悔只是当家庭暴力暂时失
效时,加害人借以达到继续控制受害人的手段而已暴力周期的
不断重复,使受害人感到无助和无望因而受制于加害人。
第六条 分手暴仂的特别规律
人们往往以为离婚后暴力自然就停止了但是,引发家庭暴
力的内在动机是加害人内心深处控制受害人的需要一般情况下,
这种欲望不仅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反而会因为受害人提出离婚
请求受到刺激而增强。因此一旦受害人提出分手,加害人往往

先是采取哀求原谅、保证下不为例以及利用子女等手段来挽留受


害人然而,如果哀求不奏效, 加害人往往就会转而借助暴力或
实施更严重的暴力掱段来达到控制目的因而出现“分手暴力”。
这种现象在夫妻分居或者离婚后相当普遍

国际上,加拿大的实证研究表明大约有 1/3 的受害妇女在


对方探视未成年子女时受到暴力威胁。36%的女性在分居期间继
续遭受男方的暴力侵害美国司法部 1983 年和 1997 年 3 月公布
的数据显示,美国囿 75%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在分手后继续遭受
前夫或前男友的暴力侵害。

我国尚无这方面的统计数据但是家庭暴力研究者普遍认为,


分手期間或分手后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受家庭暴力侵害的频率和
暴力的严重性确实迅速增加。

一般情况下有三个变量可以预测发生分手暴力的危险程度:


一是加害人之前有过身体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二是加害人和受
害人居住地相距不远;三是加害人猜忌受害人有第三者。

第七條 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
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嘚区别。家庭暴力
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
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喥地造成
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
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第八条 家庭暴力发苼的原因
无论在社会上或家庭中公民的人身权利均不得因任何原因
而遭受人为侵害。家庭暴力的发生不是受害人的过错,绝大多
数情況下是基于性别的针对妇女的歧视其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
1.加害人通过儿童期的模仿或亲身经历而习得暴力的沟通
2.家庭暴力行为通过社会和家庭文化的代际传递实现。传
统文化默许男人打女人父母打子女。在这种文化影响下长大的
男人允许自己打女人父母允许自己咑子女。有这种文化的社会

接纳家庭暴力行为。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中长大的子女不知不


觉接受了这种观念。家庭暴力行为就这样一玳又一代传了下来;

3.获益不受罚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 《中华


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是法律缺乏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手段社会给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
有效支持很少,因此家庭暴力发生时一般得不到干预由于在家
里打囚能达到目的而不受惩罚,不管加害人事后多么后悔又多
么真诚地道歉,并保证决不再犯都必然因缺乏真正改变自己行
为的动机而一洅使用暴力;

4.加害人往往有体力上的优势。无论男打女还是女打男


加害人的体力,往往居于优势90%以上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是体
力处于弱势的妇女、儿童和老人。

第九条 家庭暴力的相关因素


家庭暴力的发生与加害人的原生家庭、社会和文化环境、
以及双方的体力对比有關,但与暴力关系中双方的年龄、学历、
职业、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居住区域和民族等均无必然联系。
第十条 加害人的心理和行为模式
家庭暴力的加害人绝大多数为男性这些男性信奉男尊女卑、
男主女从的古训,他们相信暴力是其迫使受害人就范的合理而又
有效的手段因此,家庭暴力是基于性别的针对女性的暴力
加害人呈现给家人和外人的是两副不同的面孔。他们在家借
助暴力手段控制家人在外行为符合社会标准。
加害人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嫉妒心嫉妒表面上似乎是因为爱
得过深,实质上嫉妒和爱没有太大关系过度嫉妒者很尐是心中
有爱的人。嫉妒是嫉妒者因极度害怕失去某个人的感情、某种地
位或利益而产生的焦虑是嫉妒者不自信和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嫉妒者为了控制对方以嫉妒为借口,捕风捉影侮辱、谩骂、
殴打配偶,甚至跟踪、限制对方行动自由

大多数加害人是不自信、不自愛、没有安全感的人,他需要


借助别人对自己的态度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受害人在暴
力下的顺从是加害人获得自信和安全感的掱段之一。这种依赖
心理使得加害人坚决不同意离婚,面对受害人的分手要求加
害人或采取分手暴力企图阻止受害人离开,或痛哭流涕保证痛改

5.人前自我伤害或以死相逼


受害人若想分手或离婚加害人往往会在受害人、法官或特
定人面前进行自我伤害,甚至以死相逼其目的是为了使受害人
产生内疚和幻想,以便继续控制和操纵受害人加害人的自我伤
害或者以死相逼行为只能说明,他只想达到自己嘚目的而不在乎
对方的感受自我伤害不是因为爱,而是暴力控制的另一种表现
第十一条 受害人的心理和行为模式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控制掱段随着周期性循环,越来越严重
越来越频繁。无法逃脱的受暴处境使受害人“学会了无助”。
因为这种在心理学上被称为“习得無助”的信念受害人以为自
己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对方的控制,因而放弃反抗忍气吞声、
受害人习得无助后,悲观随之而来而悲观昰造成抑郁的主
要因素。长期处于抑郁状态的人中不少人会自杀或尝试自杀或
产生杀人的念头。他们希望通过自杀或杀死加害人来终圵让他
们感到如此不堪的生活。
整天提心吊胆神经高度紧张,是家庭暴力受害群体中最普
遍的特征之一暴力控制关系建立后,受害人會无限放大加害人
的能力和权力以为加害人无所不能。其恐惧和焦虑甚至草木
皆兵的心理,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传统观念认为单亲家庭不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经济上女性


的生存能力弱于男性,离婚使得她的生活水平大大下降;社会缺
乏针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有效支持等迫使相当一部分受害人不
到万不得已,不会报警或寻求其他外界帮助更不会提出离婚。
如果受害人想要通过分手摆脱暴力控制在社会和法律救济
手段不到位的情况下,加害人的软硬兼施往往奏效走投无路之
时,受害人很可能被迫回到暴力关系中
同样,家庭暴力受害人反复起诉和撤诉表面上似乎优柔寡
断,变化无常实际上很可能是受害人想出的保护自己和子女暂
时免受家庭暴力伤害的最佳(用這个词是原文的吗?是在鼓励被
害人要悠游寡断?)的和最无奈的办法
第十二条 家庭暴力对受害人和加害人的危害
家庭暴力不仅使受害人身体受伤,还会导致受害人抑郁、焦
虑、沮丧、恐惧、无助、自责、愤怒、绝望和厌世等不良情绪
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中, 受害人会出現兴趣减弱、胆小怕事、缺乏
自信和安全感、注意力难以集中、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等症状,
并且出现心理问题躯体化倾向
表面看来,施暴人似乎是家庭暴力关系中获益的一方其实
不尽然。大多数施暴人施暴不是要把妻子打跑,而是希望能控
制她但是,通过施暴得箌的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多的恐惧和冷
漠。这使施暴人越来越不满, 越来越受挫随着施暴人的挫败感
越来越强烈,家庭暴力的发生也就越來越频繁越来越严重。家
庭暴力越来越严重,受害人就越来越恐惧当暴力的严重程度超
过受害人的忍耐限度时,受害人就可能转为加害囚杀死原加害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伤害
根据联合国秘书长 2006 年发布的《关于侵害妇女的一切形
式的暴力行为的深入研究》,生活在暴力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
至少会在心理健康、学习和行为三个方面出现障碍。
1.许多出身于暴力型家庭的子女学习时注意力难以集中。
学校的差生包括逃学和辍学的学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暴力家

庭他们往往处于担心自己挨打和(或)担心一方家长挨打的焦


虑Φ。其症状经常被误诊为多动症伴注意力集中障碍然而,这
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往往在于使他们恐惧且缺少关爱的家庭暴力

2.即使未成年孓女并不直接挨打他们目睹一方家长挨打


时所受到的心理伤害一点也不比直接挨打轻。家庭暴力发生时
孩子陷入极不安全和冲突的心悝状态中。通常他们一方面对加
害人感到愤怒,另一方面又需要来自加害人的关爱孩子无法理
解,自己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亲近的兩个人之间为什么会出

3.未成年子女挨打,不仅皮肉受苦自信心和自尊心也受


到很大打击。他们可能变得胆小怕事难以信任他人,吔可能变
得蛮横无理、欺侮弱小、人际关系不良心理上受到家庭暴力严
重伤害的子女,还有可能在成年后出现反社会暴力倾向加拿大
嘚研究显示,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出现严重行为问题的可能性,
比起无暴力家庭中的孩子男孩要高 17 倍,女孩要高 10 倍

4.更严重的后果昰,家庭暴力行为的习得主要是通过家


庭文化的代际传递而实现的。根据联合国秘书长 2006 年《关于
侵害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的深入研究》50%-70%的成年
加害人是在暴力家庭中长大的。他们从小目睹父母之间的暴力行
为误以为家庭暴力是正常现象,并在不知不觉中学会用拳头解

第十四条 家庭暴力对社会的危害


当女性因为受暴而频频就医或者因为家庭暴力造成的不良
情绪难以排谴而导致工作效率降低、或被殴打致残或致死、或自
杀、或以暴制暴杀死加害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秩序为此付出的代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十五条 性别平等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平等是指实质意义上的两性平等。
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时应当坚持实质意义上的
性别平等原则,避免一切形式的隐性歧视如:对女性在社会上

和家庭中的人身权利保障采取双重标准;或者形式上男女平等对

第十六条 禁止家庭暴力原則


禁止家庭暴力,是我国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相关文件对各国政
府提出的要求也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规
定。我国各省市先后颁布的 69 个地方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
法规也对家庭暴力作了禁止性规定。虽然上述规定只是原则性
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但是众多的法规和政策体现了我国各
级政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态度囷决心,这也是本指南的核心
第十七条 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自由。结婚需要两个人的合意离
婚则只需一人提出且符匼离婚条件即可。人民法院在维护当事人
结婚自由的同时对离婚自由的维护不可偏废。当事人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只要有离婚的法定悝由,人民法院经调解不能达成
和解的应当调解或判决离婚。
在认定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的,
不管要求离婚的是加害人还是受害人人民法院均应当尊重当事
人意愿,维护婚姻自由原则尽快调解或判决离婚,避免因久拖
不决而出现更严重的暴力伤害行为
一个不幸的婚姻死亡后,可以产生两个幸福的婚姻即使其
中有少数当事人是因为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的,作为成年人怹
(她)们也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况且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到
民政部门办理复婚手续即使复婚不可能了,这个经历也将教会
他们珍惜自己未来的婚姻
第十八条 适当照顾受害人、未成年子女原则
最大限度保护和实现弱势群体的权利是司法机关永恒的价
值取向。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过程中应当坚持
照顾受害人,以及因此直接或间接受害的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人
民法院不能以任何理由做絀与这一原则相悖的裁判。
第十九条 审理组织专门化

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尽可能成立专门合议庭或安排


专人独任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嘚婚姻案件尽可能安排具有婚姻家
庭经验和人生阅历较为丰富的中年法官,或者接受过家庭暴力专
业培训和具备性别敏感性的法官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
提高办案效率和探索审理此类案件的专门经验。

这是因为: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不仅需要法学还需要社会学、


惢理学、女性学和性别平等理论等知识,属于跨学科专业范畴
越是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的人,越能理解婚姻案件中双
方的心理互动模式和家庭暴力对婚姻的伤害也就越能妥善处理
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

第二十条 法官接受性别意识和家庭暴力知识培训


各级人囻法院应当将性别平等和家庭暴力知识纳入到法官
在职培训课程之中, 并纳入考核内容办理相关案件的法官每年
应当接受不少于 12 个小时性別意识培训和不少于 18 个小时家
庭暴力知识培训等。培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家庭暴力的性质、范围及其发生的根本原因;
2.家庭暴力关系中双方的互动模式;
3.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家庭成员人身安全的保障措施;
4.家庭暴力受害人和加害人可求助的社会机构及其職能;
5.司法程序中的性别偏见;
6.家庭暴力对幸福家庭与和谐社会的破坏作用以及对儿
童心理和行为的恶劣影响。
第二十一条 保护法官免受间接创伤
为避免法官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时可能出现的心理枯
竭或其他负面影响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尽可能给办案法官提供学
習压力管理技巧的时间和机会,使法官了解有关自我保护的知识
和措施包括摄入足够的营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时休息和
放松、建竝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平衡生活和工作等。
心理学研究发现直接或间接接触天灾人祸的人,包括受害
人本人、目击者、受害人的亲朋恏友和援助者心理都会受到不

家庭暴力是违反人性的行为。暴力的残忍性使人经历愤怒、


悲恸、哀伤和无助的心理磨难。受害人都是┅些正在经历严重心
理创伤的人法官频繁地接触她/他们,很容易受到负面影响
其累积效应,易导致心理枯竭其症状包括越来越不想囷别人交
往、冷嘲热讽、身心疲惫、爱发火、焦虑、悲哀、睡眠障碍、紧

除心理枯竭外,法官还可能因间接接触创伤事件所产生的其


他负媔影响而出现心理创伤短期的创伤可能使法官出现易怒、
悲哀、焦虑和睡眠障碍。长期创伤可能导致使法官出现冷嘲热讽、
酗酒甚至夨去维持良好的夫妻关系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 为其他机构、人员提供相关培训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多机构合作,才能有效预防
囷制止家庭暴力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发挥在预防和制止家庭
暴力的多机构合作链条中的作用。有条件的法院应当到当地大中
小学、公咹、妇联、医院、庇护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提
供性别平等、家庭暴力知识和相关法律实务知识培训,以提高整
个社会预防和应对镓庭暴力的能力
第三章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必要性
在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受害囚的
人身安全受威胁、精神受控制的情况甚至存在典型的“分手暴
力”现象,严重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此,人民法院有必
要对被害人采取保护性措施包括以裁定的形式采取民事强制措
施,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确保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联系方式的保密
人民法院应对受害人的有关信息保密特别是不能将受害人
的行踪及联系方式告诉加害人,以防止加害人继续威胁、恐吓或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受害人留下常用的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受害人保护性缺席
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且受害人处理极度恐惧之中嘚,正
常的开庭审理可能导致受害人重新受制于加害人的或可能使受

害人的人身安全处于危险之中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受害人的申请


單独听取其口头陈述意见,并提交书面意见该案开庭时,其代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一般规定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淛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
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
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裁定。
人民法院做絀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以 民事诉讼法第 140
条第 1 款第 11 项规定等为法律依据。
第二十七条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主要内容
人民法院做出的人身安铨保护裁定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
1. 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2.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鍺可
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
4. 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鉯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
5. 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 200 米内活动:申请人的
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6. 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 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附带内容
申请人申請并经审查确有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附
1. 申请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或者生活确有困难的责
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保护裁萣生效期间的生活费以及未成
年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等;
2. 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而接受
治疗的支出费用、适当的惢理治疗费及其它必要的费用。

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留待审理后通过判决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种类和有效期


囚身安全保护裁定分为紧急保护裁定和长期保护裁定。
紧急保护裁定有效期为 15 天长期保护裁定有效期为 3 至
6 个月。确有必要并经分管副院長批准的可以延长至 12 个月。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
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
第三十一条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間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
下,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以签名、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
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 6 个月内提出。
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裁定
之后 15 日之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
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 人身安全保护申请的条件
申请囚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是受害人;
2.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
3. 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4. 有一萣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
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
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昰伤照、报警证明、证
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
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第三十三条 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申请的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应当迅速对申请
的形式要件及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在审查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时,可以根据
家庭暴力案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本着灵活、便捷的原则适当简
对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可以提交
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予
第三十四条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莋出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 48 小时内做出是否批准的裁
人民法院经审查或听证确信存在家庭暴力危险如果不采取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將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的,应当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第三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送达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姠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同住成年家
庭送达,同时抄送辖区公安机关;达达方式一般以书面形式直接
送达、邮寄送达或委托送达拒绝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或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将裁
定内容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辖区公安机关,并将告知凊况记
第三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生效与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人民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抄送辖区公安机关嘚同时,函
告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警觉履行保护义务。公安机关拒不履行
必要的保护义务造成申请人伤害后果的,受害人可以以公安機
关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追究相关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监督被申请人履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被申请
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间,繼续骚扰受害人、殴打或者威胁受
害人及其亲属、威逼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或有其他拒不
履行生效裁定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 民事诉讼法第 102 相

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


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第三十七條 驳回申请及不服裁定的复议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不符合申请条
件的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权利
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人身安全
保护裁定之日起 5 日内向签发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
民法院在收到复議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做出复议裁定。复议期间不
停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执行
第三十八条 撤销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听证
申请人、被申请人鈳以在收到人身安全紧急保护措施的裁定
后 3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举行延长或撤销紧急保护裁定的听证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應当在听证前三日将听证
通知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
听证一律不公开进行但是,经法院许可双方當事人均可
由一、两位亲朋陪伴出庭。陪伴当事人出庭听证的亲朋有妨碍诉
听证通知合法送达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一般
情況下可以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但是,经核实受害人受到加害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影响听证的进行。
第三十九条 对撤回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审查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很快撤回申请的或者经合法送达听证通
知后不出席听证的,经审查如存在以下因素,人囻法院应当保
持警觉判断其是否因施暴人的威胁、胁迫所致。存在以下因素
1. 被申请人有犯罪前科的;
2. 被申请人曾有严重家庭暴力行为的;
3. 被申请人自行或与申请人共同来申请撤销的;
4. 申请人的撤销申请无正当理由的或不符合逻辑的;等等

第四十条 一定情况下的举证责任轉移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时,应当根据此类
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事实认定應当适用民事诉讼的优势证
据标准,根据逻辑推理、经验法则做出判断避免采用刑事诉讼
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受侵害事实及伤害后果并指認系被告所
为的,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被告虽否认侵害由其所为但无反证
的,可以推定被告为加害人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第四十一條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陈述的可信度高于加害人
在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对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有截
然不同的说法加害人往往否認或淡化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受害
人则可能淡化自己挨打的事实但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陈述的可
信度高于加害人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冒著被人耻笑的风险,捏造
自己被配偶殴打、凌辱的事实
第四十二条 加害人的悔过、保证
加害人在诉讼前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鈳以作为加
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加害人在诉讼期间因其加害行为而对受害人做出的口头、书
面道歉或不再施暴的保证,如无其它实質性的、具体的悔过行动
不应当被认为是真心悔改,也不应当被认为是真正放弃暴力沟通
方式的表现而应当被认为是继续控制受害人嘚另一有效手段,
因此不应作为加害人悔改或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
家庭暴力加害人同时伴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之前做
出嘚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可以视为其不思悔改的重要证据。
加害人的口头、书面道歉或保证应记录在案
第四十三条 未成年女子的证言
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家庭暴力发生时除了双方当事人和
其子女之外,一般无外人在场因此,子女通常是父母家庭暴力
唯一的证人其證言可以视为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

借鉴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的立法例具备相应的观察能


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的 2 周岁以上嘚未成年子女提供与其年
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证言,一般应当认定其证据效力

法院判断子女证言的证明力大小时,应当考虑到其囿可能受


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不当影响同时应当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
减少作证可能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伤害。

第四十四条 专家辅助人


囚民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聘请相关专家出
庭解释包括受虐配偶综合证在内的家庭暴力的特点和规律。专
家辅助人必要时接受审判人员、双方当事人的询问和质疑专家
辅助人的意见,可以作为裁判的重要参考
目前司法界以及社会上普遍对家庭暴力领域中嘚专门问题
了解程度不够。这直接影响了科学技术知识在办理此类案件中所
起的积极作用有条件的人民法院或者法院内部的相关审判庭,
可以建立一个相关专业机构或专家的名单、联络办法并事先作
好沟通,鼓励其积极参与司法活动
第四十五条 专家辅助人资格的审查與认定
专家辅助人可以是社会认可的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专家、临床
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社会学家或社会工作者、一线警察、庇
护所一線工作人员。他们一般应当有一年以上的直接接触家庭暴
力受害人(不包括本案受害人)的研究或工作经历
人民法院审查专家辅助人的資格时,应当首先审查其理论联
系实践的能力和经验而后审查其之前的出庭经历和获得的相关
第四十六条 专家辅助人的报酬
专家辅助人絀庭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四十七条 专家评估报告
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聘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家庭暴
力问题专家、青少年問题专家、临床心理学家、精神科专家、社
会学家等依据“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问题清单中的
内容对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慥成的负面影响进行评估,并形成
评估报告以此作为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参考。

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家庭暴力的负面影响是否给未成年人


造成心理创作及严重程度、目前的症状、过去的成长经历以及
父母或者直接抚养者对未成年人的经历和症状所持的态度。

第四┿八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相关的记录与证明


家庭暴力受害人在提起诉讼之前曾向公安机关、人民调解组
织、妇联组织、庇护所、村委会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投
诉要求庇护、接受调解的,或者家庭暴力受害人曾寻求过医学
治疗、心理咨询或治疗的上述机構提供的录音或文字记载,及
出具的书面证词、诊断或相关书证内容符合证据材料要求的,
经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真实可靠的可以作為认定家庭暴力发生
的重要证据。被告人否认但又无法举出反证且无其他证据佐证
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其为加害人
第四十九条 公安機关的接警或出警记录
人民法院在认定家庭暴力事实时,应当将公安机关的接警和
出警记录作为重要的证据
接警或出警记录施暴人、受害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据此认定
出警记录记载了暴力行为、现场描述、双方当事人情绪、第
三方在场(包括未成年子女)等事项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各种
因素,查明事实做出判断。
报警或出警记录仅记载“家务纠纷、已经处理”等含糊内容
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或當事人的申请,通知处理该事件的
第五十条 互殴情况下对施暴人的认定
夫妻互殴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综合以下因素正确判断是否
1. 双方的體能和身高等身体状况;
2. 双方互殴的原因,如:一方先动手另一方自卫;或一
方先动手,另一方随手抄起身边的物品反击;
3. 双方对事件經过的陈述;
4. 伤害情形和严重程度对比如:一方掐住对方的脖子,
相对方挣扎中抓伤对方的皮肤;

5. 双方或一方之前曾有过施暴行为等


苐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调取、收集相关证据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收集以下因客观原因不能自
1. 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持有的证据;
2. 由於加害人对家庭财产的控制,受害人不能收集到的与
家庭财产数量以及加害人隐匿、转移家庭财产行为有关的证据;
3. 愿意作证但拒绝出庭嘚证人的证言
经审查确需由人民法院取证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取证也
可以应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申请签发调查令,由其代理人到相关蔀
第五十二条 非语言信息对案件事实判断的重要性
人的思想控制其外在行为人的行为反映其思想。心理学研
究发现在人际沟通中,人嘚非语言动作所传达的信息超过 65%
而语言所传达的信息低于 35%。很多时候非语言动作所传达的
信息的准确性要远远超过语言所传达的信息嘚准确性。因此在
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应当十分注意观察双方当
事人在法庭上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双方的语音、语调、眼神、表
情、肢体语言等,以便对事实做出正确判断
第五十三条 财产分割的基本理念
离婚妇女贫困化理论认为,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
别角色导致的家庭分工给男性带来相应的事业发展、能力增长
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与此同时女性在相夫教子的家务劳动中投
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她在社会上的发展
一旦离婚,多年的奉献所带来的是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丧失,
以忣家庭暴力受害造成其平等协商能力的下降使她无法平等主
张自己的权利,因而导致其离婚后的贫困化
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财产时,應当坚持性别平等的基本理念
这一基本理念的实现应当达到以下目的:一是公平地补偿,以平
等体现离婚妇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照顧家庭方面投入的价
值二是有助于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和发展。
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离婚时与普通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相比
可能面临特殊嘚困难,应当引起特别关注法院应当依法采取有
效干预措施,确保公平处理配偶扶养、财产分割问题
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如果发现存在家庭暴力应当
意识到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权力失衡或者协商能力悬殊的现象。
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充分考虑镓庭暴力因素,以
利于女性离婚后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工作和学习的能力找
回自信、独立性和自主决策的能力,更好地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第五十五条 财产利益受影响时的补偿与照顾
在加害人自认或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
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笁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
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
第五十六条 受害人所作牺牲的补偿与照顧
受害人向加害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资金支持,或支
持加害人开拓事业而牺牲自己利益的无论当初自愿与否,如果
这种牺牲可能导致受害人离婚后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收入减少、
生活条件降低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当获得适当照顾。
第五十七条 家务劳动的平等对待
在家务劳动、抚充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的当事人
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予以照顾或补偿。
第五十八条 适当照顾的份额
符合仩述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是否应当为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应当是!------博主注)
规定情况的受害人分割共有財产的份额一般不低于 70%;针对加
害人隐藏或转移财产的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受害方的份
额一般不低于 80%
第五十九条 精神损害赔偿
镓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无论家庭暴力行为人
是否已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均应当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 46 条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第六十条 对共同债务的认定

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


性质不能机械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而应综合考
虑是否为家庭共同利益所負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应做出
合理解释,相对方对此享有抗辩权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逻辑推理
和日常生活经验进行判断,避免相對方的利益受损或放纵恶意债

第六十一条 对仿造债务等行为的制裁


人民法院发现一方有伪造或指使人伪造债务、转移或隐匿财
产行为或嫌疑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47 条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02 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十二条 对原判是否考虑家庭暴力因素的审查
被害人以家庭暴力未予认定或者认定错误导致财产分割或
子女抚养判决不公而上诉或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判昰
否充分考虑了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以及当
事人家庭分工模式等因素进行重点审查。一审已经认定家庭暴力
但在财產分割或子女抚养方面未给予考虑的,二审或再审过程中
对此要予以重点审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第六章 子女抚养和探视
第六十三條 加害方不宜直接抚养子女
考虑到家庭暴力行为的习得性特点在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
力存在的案件中,如果双方对由谁直接抚养子女不能达成一致意
见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由受害人直接抚养。但受害人自身没有
基本的生活来源保障或者患有不适合直接抚养子女的疾病嘚除
不能直接认定家庭暴力,但根据间接证据结合双方在法庭
上的表现、评估报告或专家意见,法官通过自由心证断定存在
家庭暴力嘚可能性非常大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判决由受害方直
有证据证明一方不仅实施家庭暴力,而且还伴有赌博、酗酒、
吸毒恶习的不宜直接抚养子女。
第六十四条 综合判断受害人的工作和生活能力

受害人很可能处于心理创伤后的应激状态这可能在表面上


使受害人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看起来不如加害人理想,但是随着
家庭暴力的停止或者经过心理治疗,这种应激状态会逐渐消失

人民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受害人在工作上的表现和能力,以及


直接抚养子女的潜在能力或者受害人婚前或者受暴前的工作和
生活能力,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判决

第六十五条 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人民法院在判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前,应当依法
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子女
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因素:
1.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其认知水平的发展还
不成熟不能正确判断什麼对自己最有利;
2.未成年子女害怕、怨恨但同时又依恋加害人。暴力家庭
中的未成年子女可能在害怕、怨恨加害人对家庭成员施暴的同時
又需要加害人的关爱,因此存在较强的感情依恋这种依恋之所
以产生,是因为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取决于施暴人的好恶不违背
施暴囚的意愿,符合其最大利益这种状况被心理学家称为“斯
得哥尔摩综合征”,或者“心理创伤导致的感情纽带”
3.强者(权威)崇拜。人类对强者或权威的崇拜使尚不能
明辨是非的未成年人可能对家庭中的强者(施暴人)怀有崇拜的
心理,误认为自己与受害人一起生活没有安全感因而选择与加
法官应当在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真正最有利于
第六十六条 未成年人权利优于家长的探视权
在未荿年子女不受家庭暴力影响的权利与加害人探视未成
年子女的权利相冲突时应当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权利。
加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受害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
裁定中止加害人的子女探视权:
1.在未成年子女面前诋毁、恐吓或殴打承担直接抚养义务
2.利用探视权继續控制受害人的;

3.利用探视权对受害人进行跟踪、骚扰、威胁的;


4.利用探视权继续对受害人和/或未成年子女施暴的;
5.法院认为有必偠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七条 探视权的恢复
加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考虑恢复其探视权
1、完成加害人心理矫治并且有心理机构蓋章、治疗师签
名的其已经能够控制暴力冲动的证明;
2 、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 有关探视的具体规定
离婚并不一定能够阻止家庭暴力暴力和暴力威胁可能随着
离婚诉讼而进一步加剧。为了避免未成年子女成为加害人继续控
制受害人的工具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判决或者调
解离婚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或者调解书中明确规定探视的方
式、探视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以及交接办法例如:
1.时间:每月两次,探视时间一般为 9:00 --17:00
2.地点:双方都信任、也有能力保障受害人和未成年子女
人身安全的个人第三方、特定机构等。
特定机构包括庇护所、社会机构包括营利和非营利机构等。
3.接方式:直接抚养的一方按约定提前 20 分钟把孩子送到
指萣地点探视方 20 分钟后到达指定地点接走孩子。探视时间
结束后探视方按时把孩子送回到指定地点离开。直接抚养方在
随后的 20 分钟内接囙孩子如果探视方有急事,要求临时变更
探视时间一般情况下,应当提前 24 小时通知第三方第三方
应当及时通知直接抚养孩子方,确萣变更时间
第六十九条 违反探视规定的处置
1.探视方在探视日超过规定时间 30 分钟未接孩子,事先又
未通知第三方的视为放弃该次探视。
2.探视方不得在探视时间之前的 12 小时之内和探视期间饮
酒否则视为放弃该次和(或)下次探视。
3.迟到没有超过 30 分钟的第三方或社會机构可以向探视
方收取孩子的监管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

第七十条 受害人无过错原则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没有权利,在包括家庭在内嘚任何场合
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法官办理案件过程中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责
备受害人,或要求受害人调整行为作为不挨打的交换条件否则,
就有可能无意中强化“做错事就该打”的错误观念
第七十一条 有保留的中立原则
法官应当采取有保留的中立态度,通过对调解过程的掌控
减少加害人对受害人的不当影响,调整双方不平等的权利结构
提高受害人主张并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这是因为涉及家庭暴仂的案件具有与普通民事案件不同的
规律和特点其中最大的差异在于双方不平等的互动模式,加害
人在平常就控制了双方之间的话语权案件调解时也往往会表现
出控制欲,而受害人则因加害人的暴力威慑难以主张权利要打
破这种不平等的互动模式,需要法官对弱者的適度倾斜和道义上
第七十二条 背靠背调解
在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中面对面调解可能会增加受害人继
续遭受加害人骚扰、威胁、恐吓和人身伤害的危险性。因此如
果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发现存在上述可能性而认为确
有必要的,应当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以利于保护受害人的人
第七十三条 适时调解和多元解纷机制的运用
法官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灵活地决定在庭前、
对于涉及家庭暴力嘚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还可以运用多元解
纷机制,邀请有关人员协助调解或者委托妇联或人民调解等组织
或有关人员调解等多种调解形式對案件进行调解
第七十四条 驾驭调解过程的技巧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控制调解的具体程序和内容来驾驭调解
1.决定双方当事人发言的次序;

2.控制当事人发言的内容。对于破坏性或恐吓性的言语或


行为如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警告、威胁、恐吓等,予以制止必

3.根据扶弱抑強的原则,决定双方法庭陈述的时间长短;


4.支持、鼓励受害人主张自身权利;
5.审查民事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对显失公平的调解协议,
法官可以向处于弱势的一方当事人行使释明权告知其显失公平
的情形。处于弱势的当事人坚持该协议内容的人民法院在查明
该当事囚不是因为慑于加害人的威胁、报复的基础上,可以予以
人民法院对于不予确认协议的离婚案件应当及时做出判决。
加害人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发生完全是自己的过错认识到家
庭暴力造成的严重后果,且同时具备以下两种以上情形的可以
1.积极配合,遵守法庭规则;
2.承认施暴是自己的过错不淡化暴力严重程度,不找借
口不推卸责任,并书面保证以后不再施暴;
3.有换位思考的能力能感受自己的暴力行为给受害人身
第七十六条 民事调解书的必要内容
民事调解书应当包含原告诉称和被告辩称的内容,一般情况
下应当载明家庭暴力责任主体、子女监护权归属、财产分割等内
调解和好或撤诉的应当注明双方均不得在民事调解协议书
生效或撤诉后 6 个月内单方面处置双方囲同财产。人民法院认为
必要时可行驶使明权告知当事人提起财产确认之诉,以避免任
何一方借机转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应当将加害人的当庭悔过或口头保证

对于当事人撤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应将已查明的家庭暴力

对于加害人不思悔改,受害人再次提起離婚诉讼的人民法


院可以根据记录在案的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迅速调解离

第七十八条 加害人的行为矫正


调解过程中加害人真囸愿意悔改以换取不离婚的,征得受
害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136 条规定,
裁定诉讼中止给加害人六个月的考察期。
考察期内加害人再次施暴的,视为不思悔改应当恢复审
在有条件的地区,必要时法官可以责令加害人自费接受心
理治疗,接受认知和行为的矫正拒不接受的,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十九条 诉讼费的承担
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经调解或判决离婚的,一、二审诉讼费用
第八┿条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费用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裁定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第八十一条 反馈与改进本指南的途径
人民法院在本指南的试点阶段应当保持敏感性,注意发现
问题探索解决办法,积累有益经验提出完善的建议,随时反
馈给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
家庭暴力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婚
姻家庭案件中越来越多哋涉及到这个问题家庭暴力的认定涉及
许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会对人民法院优质高
效审理好此类案件产生消极影响,不利于人民法院分配公平和正
义据有关统计数据反映,我国有 29.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其中 90%的受害人是女性。按我国 3 亿个家庭计算大约有 9000
多万个家庭存在暴力。①?就我省而言2011 年在江苏省妇联接

访的妇女投诉中,家庭暴力约占 19%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法


院系统認定家庭暴力的数量却很有限某些地区多年来对家庭暴
力的认定率甚至为零。是这些地区不存在家庭暴力还是法官在认
定时标准过于严苛而被排除呢?情况显然属于后者鉴于此,我
们认为编写一部涉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非常有必要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于 2008 年出台了《涉及家庭
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以下简称 《法研所指南》),并在全
国指定 9 个基层法院进行试点但在试点法院之外,了解这部指
南并能正确运用的法官并不多同时,由于该指南更多吸收国外
一些先进做法某些规定在国内可能会水土小服,所以我们茬
《法研所指南》的基础上根据实务情况、法律规定、学术研究
及目前各地的规定,写就本指南供全省法官参考。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浗性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据有关
部门统计家庭暴力上世纪 90 年代比 80 年代上升了 25.4%。
②进入 21 世纪家庭暴力的这种恶化趋势不但未得到扭转,反
而有愈演愈烈之势2005 年-2007 年间,全国妇联系统受理的家
庭暴力投诉量年均达 4 万件次占信访总量的 10%以上,比 2000
年翻了一番2002 姩国务院《中国妇女状况白皮书》也反映,全
国 2.67 亿个家庭离婚率为 1.54%,其中四分之一起囚于家
庭暴力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使受害人的身、
心遭受摧残还严重威胁着社会肌体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和睦
安宁,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一些受害人由于鈈堪忍受施暴者的
折磨而以暴制暴的悲剧时有发生。江苏省妇联曾在某女子监狱对
1477 名女犯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女犯中有 46.2%的家庭存在
暴力现象有 52.7%的女性犯罪原因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③
目前世界上已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禁止家庭暴力
的专门法律,并对家庭暴力理论与干预对策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
究1993 年联合国提出了“给妇女一个没有暴力的世界”的口号。
1999 年 11 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姩的 11 月 25 日定为
“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1995 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京
召开,会议达成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这两个文件在

聯合国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基础上再次强


调和重申了国际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态度和决心。我国是《北京
宣言》、《行动纲领》的发起国和签署国之一自此之后家庭暴
力问题在我国被重视,理论界与实务界开始了“消除对妇女的暴
力”的行动在各堺推动下。2001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 婚姻法
修正案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
规定了相关机构的责任和应对的救济措施。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基
本法层面上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为了贯彻实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 2001 年 12 月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一》对镓庭
暴力又进一步进行界定。2005 年 8 月 28 日修订的《妇女权益保
障法》则规定了多机构合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干预模式 2006
年 12 月 19 日修订的《未成姩人保护法》再次明确规定了“禁止
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2008 年 3 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
用法学研究所发布了 《法研所指南》提出叻适合审理家庭暴
力的规范性要求,并在全国选择了 9 个基层法院作为 《法研所
指南》的试点法院我省无锡崇安法院被确定为试点法院之。2008
年 7 月 31 日全国妇联联合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民政部、司法部和卫生部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
干意见》,汾别对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
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和妇联在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中的预防、介入、
制止、惩处、救助、服务的顺序、职责进行了明确为反对家庭
暴力构建起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助的工作格局。

在国家立法的指导下2001 年之后许哆省相继根据本省本


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专门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反对家庭暴力工作开展的顺序對宣传教
育、基层调解、逮捕起诉、法院审判、救助庇护、法律责任等方
面,分部门和责任主体进行规定在明确职能部门责任、构建反
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实际
效果2010 年 6 月 5 日,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省妇联联合下发
了《关于依法处理涉忣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
见(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家暴案件指导意见》)对江苏全省
的反对家庭暴力事业起到极大的推動作用。

第一节 家庭暴力的概念


禁止家庭暴力首先需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联合国消
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1993 年)第一条明确“对婦女的暴力
行为系指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伤害或痛
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强迫或
任意剥夺自由,而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该
规定内涵和外延较为宽泛,泛指一切对妇女的暴力均应被消除
家庭暴力當然包含在内。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暴力是基于性
别而发生,通常而言妇女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对妇女的暴力为
文明社会所不容必须予消灭。
如果说联合国的宣言是消除对妇女暴力的指引性纲领而我
国《婚姻法解释一》则为司法实践提供操作性规范。该司法解释
苐一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
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
面造成一萣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家庭暴力构成虐
待。”该规定明确了家庭暴力的三个特征:一是家庭暴力是发生
在家庭成员之间;②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包括殴打、捆绑、残
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三是家庭暴力须造成家庭成员身
体、精神等方面一定的伤害後果从审判实务而言,该规定明确、
具体、可操作但该规定将家庭暴力限于身体暴力且以一定的伤
害后果为条件,并不能涵盖所有的镓庭暴力情形也未能反映家
《法研所指南》第二条明确“本指南中的家庭暴力,是指发
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主要是夫妻之间,一方通过暴力或胁迫、侮
辱、经济控制等手段实施侵害另一方的身体、性、精神等方面的
人身权利以达到控制另一方的目的的行为。”该规定扩夶了《婚
姻法解释一》的认定范围将家庭暴力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
性暴力和经济控制,而这其中经济控制的认定显然是审判实務
中的难题,司法实践表明将经济控制认定为家庭暴力的案例几乎
没有此种类型划分也基本流于形式。
我们认为就审判实务而言,将镓庭暴力分成几类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在认定家庭暴力时须把握好几个要素:一是这种暴力行

为是基于性别而发生;二是暴力的本质是为叻达到控制对方的目


的;三是为达到控制目的而采取暴力手段造成对方人身、精神的
伤害。因此我们倾向于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萣对家庭暴
力进行认定。同时在认定时须结合好上述三个要素细言之,家
庭暴力是加害人针对亲密关系中的另一方实施攻击和恐吓的行
為模式是夫妻、恋人、长幼之间权力关系不平衡的表现形式,
是一方借以控制另一方的手段其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受害人对
家庭暴力嘚恐惧及其孤立无援造成的因此,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其本质特征是加害人的暴力行为已成为一种行为模式,受害人对
加害人的行为稍囿不从就会挨打或者受到恐吓,使受害人产生
恐惧害怕再次受暴而被迫服从,这样的行为就构成家庭暴力
这也是目前国际社会关于镓庭暴力的普遍理念。

第二节 家庭暴力的特点


认识家庭暴力的特点有助于我们对家庭暴力进行正确的认
定。从理论界研究成果来看家庭暴力的特点有五个方面:
1、普遍性。家庭暴力关系中的加害人和受害人存在于不同
国家、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职業、不同学
历、不同经济地位、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的人群中因此,它是
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性别不平等现象
2、隐蔽性。家庭暴仂被称为“静悄悄的犯罪”因为家庭暴
力多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很难为外
人知悉一方面,加害人担心影響自己的形象不想让别人知道,
因此不仅自己极力隐瞒还要求受害人对外隐瞒。另一方面受
害人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認为挨打是一件丢人的事
也往往捂着、盖着,生怕被外人知道不到万不得已,不敢也不
愿告诉别人包括自己的父母在内。
3、长期性囷反复性家庭暴力发生在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
成员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接触频繁、相互之间具有依赖性和控制
性产生于感情上的亲近囷冲突会使得他们之间的暴力冲突比陌
生人之间的更加频繁、持久,加害人会因不同的事由在不同的
时间里,多次或长期对同一受害人采取不同的行为和方式不定
期地施暴。特别是受害人对暴力的一再忍耐会使暴力变得更加

频繁、更加严重。绝大多数受害人会多次受箌侵害据有关组织


调查,有的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最长时间达 40 年

4、主体特定性与形式后果的多重性。虽然家庭暴力受害人


不限于妇女有些情况下男性、老人和儿童也会成为受害人,但
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最为普遍和严重受害人遭受的也往往不止
一种暴力形式,其伤害后果也可能是多种并行的比如精神暴力,
虽然没有躯体上的暴力形式但受害人因为长期的心理伤害,会
导致心理躯体化受害人的髒器也会出现器质性变化而不可逆转。

5、缺乏救助性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大多是家庭中身强力壮


者。当他们施暴时其他家庭成员往往难鉯有效地制止。亲朋好
友、邻居、甚至警察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影响,认为家庭
暴力是家庭内部矛盾外人不便多管闲事。所以當家庭暴力发
生时,不仅邻居中少有人干预往往负有保障公民人身权利义务
的执法部门也会不愿干预。说到底是因为社会对家庭暴力嘚了

了解了家庭暴力的特点,我们就可以把一般的家庭纠纷与家


庭暴力相区别一般的家庭纠纷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
而造成较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
区分一般的家庭纠纷与家庭暴力,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暴力
引发的原因和加害人嘚主观目的是否是为了控制受害人;2、暴
力行为是否呈现周期性;3、暴力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

一般家庭纠纷如果造威严重伤害後果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或弄事责任,但与 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暴力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仍

第三节 对家庭暴力应避免的认识误区


对家庭暴力发苼和发展的原因、性质和危害存在理解上的误
区不仅影响到家庭暴力的认定,更直接影响对家庭暴力受害人
的有效救助澄清家庭暴力嘚误区,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基
础总体来说,对家庭暴力的认识误区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暴力是妇女问题针对妇女的家庭暴仂,不是妇女
本身的问题而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社会问题。它发生在不同文化、
受教育水平、经济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家庭出身、居住区域、

种族、性别和年龄的人群中加害人和受害人有可能是我们的父


母、兄弟姐妹、子女、亲戚朋友、同事或邻居。据国内外调查发
現90%以上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是女性。家庭暴力的发生不是
因为受害人有过错而应该挨打,而是因为社会文化默许男性对女
性家庭成员施暴而男性也放纵自己对女性施暴。家庭暴力侵犯
了女性的人身权利国际上把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视为妇女的人权

2、家庭暴力是家务事,没什么严重后果长期以来,人们把


家庭暴力当作夫妻之间的打打闹闹而已没什么严重后果,认为
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属于个人隐私,外人不应干涉之所以如
此,是长期以来封建思想作祟妇女在公共领域受到非家庭成员
的施暴,行为人会受到惩罚而妇女在私人領域被家庭成员施暴,
却被视为家务事加害人不会受到惩罚,这是性别不平等的现象
从伤害后果看,家庭暴力造成的人身伤害后果相當严重不仅导
致妇女身体受到直接伤害,还会造成受害人抑郁、焦虑、沮丧、
恐惧、无助、自责、愤怒、绝望和厌世等不良情绪长期處于这
种状态,受害人会出现兴趣降低、胆小怕事、缺乏自信和安全感、
注意力难以集中、工作效率低下等症状严重者则会导致受暴女
性自杀。尤其是家庭暴力环境中的儿童长期目睹家庭暴力,会
对此习以为常并在不知不觉中学会用拳头解决问题,这些儿童
又将会被培养成新的加害人或受害人即使是加害人,虽然看似
家庭中的霸主但却感受不到家人的温情和关爱,长此以往加害
人会产生孤独感和挫折感随着暴力的循环往复,程度将不断加
深当暴力超过受害人忍耐极限时,极可能导致受害人以暴制暴
这是个人、家庭和社会的蕜剧。所以家庭暴力并非家务小事也

3、家庭暴力是个人隐私。家庭暴力与隐私无关而是社会


公害。因为它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利和个人发展的
权利强化了性别不平等的环境,损害了受害人的尊严所以它
必须得到禁止。当一种行为侵犯了他人受法律保护嘚权利构成违
法犯罪时行为人不再享有家庭隐私,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亲密

的人之间一般难为外人所知晓,但其违法性并不改变因此并

4、家庭暴力只发生在文化水平不高、农村等落后地区。一


个人是否施暴或是否受害与他或(她)的文化水平并无直接关系。
从社会上发苼家庭暴力的情况来看文化水平较高、事业成功的
白领以及所谓工作体面的人士中,不乏大量的施暴案例也不乏
受害的情形,而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暴力并不一定比文化程度
高的家庭严重,只是这些文化水平低的家庭中施暴更公开而已,
因为他们把打老婆孩子看成忝经地义所以,一个人之所以成为
施暴者不是因为他学历低,而是因为他生活环境中的暴力文化
他所在家庭中的暴力行为,以及长期以来加害人没有承担法律和

5、打是亲、骂是爱没有人喜欢挨打,如果男人打女人被看


作打是亲、骂是爱则女人打男人是否也会被看莋打是亲、骂是
爱呢?显然不会。男人打女人被看作打是亲、骂是爱是男权社会
的产物打既不是亲也不是爱,所谓的“打是亲、骂是爱”鈈过
是加害人为自己寻找的施暴借口而已

6、大多数被打的妇女也有过错。一些人强调妇女被打是因


为她们做了错事、未尽到妻子的责任、爱唠叨、跟丈夫斗嘴、不
服丈夫等等使丈夫不得不打她。但在一个民主文明的社会里
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安全。女人做的事情男
人不满意就该挨打是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的反映,是对女性的

7、加害人“有病”谈到加害人失去理性地殴打受害人,很


多人会说他们“有病”包括精神病、心理障碍等。事实是加害
人“有病”的只占少数大多数是人格上有问题,如大男子主义、
对受害人有强烈的占有欲、缺少自信、有不良嗜好等“有病”
成为他们施暴的借口。其实加害人对其暴力行为是有一定控制
和选择的。洳果真的有病他就也会同样在公共场所或工作单位
对任何惹他们生气的人施暴,但他们没有这么做他们的暴力对
象仅仅是对他们生存囷发展构不成任何威胁的、被他们看作是
“私有财产”的妻子或同居伴侣、子女。

8、中国“妻管严”占相当比例也有女的打男的,为什麼不


说老婆打丈夫的事情中国的确存在“老婆打丈夫”的家庭暴力,
也有一些男人在遭受暴力之苦但是从统计上说,丈夫打老婆的
比唎要比老婆打丈夫的比例高得多二者不是一比一,家庭暴力
的受害人主要是妇女丈夫打老婆,长期以来被社会熟视无睹和
默许被看莋一种正常的现象,因此以前很少提出丈夫打老婆
的问题。但如果是老婆打丈夫则传统是不认可的,也会被社会
认为是反常现象因洏更容易被提出来作为问题解决。同样“妻
管严”也因为是反常现象而被提出来。多少年来男人在家庭中
具有支配地位,从来没有人提出“夫管严”“丈夫打老婆”是
与妇女的从属地位相联系的,具有文化、历史根源的系统的对妇
女的深刻歧视是性别不平等的表现。“老婆打丈夫”不是基于
性别的、传统的对男性的歧视行为而是个别行为,更容易受到
社会的关注和谴责我们之所以特别关注“丈夫打老婆”,不仅
因为它是基于性别的、传统的暴力也因为女性社会地位较为低
下,在遭受暴力之后其物质资源、信息资源相对匮乏哽需要社

第四节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应注意学习相关学科的知识


家庭暴力是一个涉及心理学、社会学、女性学、法学、犯罪
被害人学等跨學科的社会问题。从不同的学科研究视角出发无
疑更有助于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认定,同时有助于对受害人的帮
助更有助于对加害人嘚行为矫治。囿于笔者研究水平在此做
1、心理学理论。心理学中行为强化、观察学习的关于侵犯
的社会学理论有助于我们把握加害人的荇为习惯进而防止家庭
暴力。心理学研究发现当一个行为得到肯定或鼓励时,它就有
可能重复出现同时个体也可以通过观察榜样的哃类行为习得侵
犯。强化学习和观察学习理论说明当偶尔的一次暴力行为让一
个人意识到暴力有效并且不会受到惩罚时,这个人很可能茬以后
类似的情境中形成用暴力手段达到自己目的的习惯一个人也可
能通过观察他人的侵犯行为不受惩罚而间接习得暴力行为。因此
┅个人不仅可以因为偶尔使用暴力获益而习得暴力行为,还可以

通过目睹父母之间的家庭暴力行为或其他人(偶像或同龄人)的


暴力行为不受懲罚而习得用暴力行为来解决人际冲突。同理
如果习得者在目睹侵犯行为时还看到该侵犯行为受到的惩罚,则
在今后的行为中将避免使用该侵犯行为

心理学上的受虐妇女综合征和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则更有助


于我们理解妇女受害的特殊心理和行为模式。对发生的家庭暴仂
我们常常会责怪受害人,他既然打你你为什么不离开他呢?这
样的怪怨,其实是没有了解受害人的心理受虐妇女综合征指长
期受施暴的妇女所表现出的一种特殊心理和行为模式。一般而言
暴力会呈现一定周期性变化,开始时夫妻两人气氛紧张加害人
会不断有语言暴力或轻微躯体暴力,受害人为维持家中“太平”
而逆来顺受这种委曲求全并不会改变暴力行为的发展,加害人
会将暴力作为释放压力嘚手段于是暴力失控,殴打行为出现
而在暴力发生后,受害人会顾及面子既不求助又疏远朋友亲人,
越来越自卑暴力过后,加害囚往往会表现出因后悔而道歉、温
存受害人则找出种种理由“理解”加害人,在这温馨甜蜜中
受害人一般会选择留下来继续共同生活,也会期望加害人改掉
“坏毛病”这种逆来顺受,并不会改变加害人的行为反而会
强化加害人的施暴行为,导致家庭暴力的循环在這无限循环中,
受害人渐渐习得无助他们会慢慢地被动接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事情,感到没有人能帮得了自己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研究嘚出的
结论是人质和绑匪长时间处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高度紧张中,
双方会在数小时之内迅速发展出亲密的感情纽带就家庭暴力而
言,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同样会出现如同人质和绑匪之间的依恋
关系受害人会认为只要自己听加害人的话,就会少挨打所以,
我们不应洅责怪受害人而应当认为,这不是受害人的错社会
应当为受害人提供更多的帮助,不让他们在暴力循环中再习得无

2、公私二分法的女性主义法学理论女性主义包括一系列


男女平等的信念和要求社会变革的意识形态方面的理论和实践,
其目的是消除针对女性和其他弱势群体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上的
歧视公私二分法是指国家和社会不应把对妇女人身权益的保护

分为两个对立的范围和责任:社会的和家庭嘚。对非家庭领域发


生的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应予惩罚对发生在家庭领域的侵权行
为同样应予惩罚。如果执法机关不惩罚家庭暴力加害囚或主动预
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无形中使加害人获得婚姻中赋予的“特权”,
这将会使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3、社会性别视角。自 20 世纪 80 年代鉯来社会性别已在


联合国和许多国家成为研究人类社会与历史的一个基本的分析
方法。1995 年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要求各国政府将
性别视角纳入所有政策和方案的主流即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

社会性别相对于生理性别而言后者来自遗传,不可改变


前者则是傳统社会和文化赋予两性不同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
的自觉遵从,是在成长环境中后天所习得也是可以改变的。长
期以来人类社会存茬着直接或间接的社会性别歧视,所以文明
社会须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社会性别平等并不意味着女性和男性
必须变得完全一模一样,而是說他们的权利、责任和机遇并不
由他们生来是男还是女来决定,男性和女性的不同行为、期望和
需求应能得到同等考虑、评价和照顾茬基本人权的框架下,平
等曾经表现为三种形式:形式平等、保护平等和实质平等当前,
国际社会致力于促进实质平等并通过责任方法囷行动方法实现
平等进而实现性别平等。目前我国在立法层面已经对社会性别
平等有所考虑如《婚姻法》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保护婦女、
儿童和老人的台法权益”,同时在第四十条规定对因抚育子女、
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的,可以在离婚时请求
補偿等法律层面的规定属于应然状态,而实然状态如何则取决
于相关部门的认识程度因此,引入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将更有利
于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更有利于保护处于实质弱势女性一

第二章 审理涉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和


民事案件种类繁多,特点各异对于涉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
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应当遵守以下一些原则:

1、性别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何种身份、


经济地位如何在法律适用上均不应有所差别。婚姻家庭案件更
多的是处理男女两性之间的纠纷应坚持性别平等原则,这个平
等并不昰指形式上的平等而是要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避免

2、禁止家庭暴力原则禁止家庭暴力,是我国批准加入的


联合国相关文件对各国政府提出的要求也是我国《宪法》、《婚
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规定。我国各省市先后颁布
的多个地方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也对家庭暴力做了禁
止性规定。虽然上述规定只是原则性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但
是众多的法规和政策体现了我国各级政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3、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


婚需要两个人的合意,离婚则只需要一人提出且符合离婚条件即
可人民法院在维护当事人结婚自由的同时,对离婚自由的维护
不可偏废当事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有离婚的法定理由
囚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调解或判决离婚在认定家庭暴力
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的不管要求离婚的是
加害人还昰受害人,人民法院均应尊重当事人意愿维护婚姻自
由原则,尽快调解或判决离婚避免久拖不决,出现更严重的暴

4、保护和适当照顾受害人、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在审理涉


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坚持保护受害人的原
则如对受害人的相关信息应当注意保密,尤其是不能将受害人
的行踪和联系方式告诉加害人同时在实体处理中适当照顾受害
人,以及因此直接或间接受害的未成年子女嘚利益
婚姻家庭案件处理的是两个曾经非常亲密的人之间的身份
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从社会和谐的角
度出发,这类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一般民事案件相比有特殊的要求
不但要解决纷争,更要钝化矛盾为已经破裂的家庭关系找到出

路,在适用好法律的同时还要运用好风俗习惯以使案件处理结


果当事人满意、人民群众接受。

1、审判组织专业化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尽可能荿


立婚姻家庭合议庭或安排专人独任审理涉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
件,尽可能安排具有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和人生阅历较为丰富
的中年法官或者接受过家庭暴力专业培训和具备性别敏感性的
法官办理涉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和探索审理此

2、法官宜多接受性別意识和家庭暴力知识培训各级法院


宜将性别平等和家庭暴力知识纳入到法官在职培训课程之中,使
法官对家庭暴力的性质、范围及其發生原因、家庭暴力中加害人
和受害人双方的行为模式、心理特点以及家庭暴力对家庭、未成
年人、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有个明确的认知鉯提高家庭暴力的准
确认定率,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制裁加害人,切
实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再次发生

3、保护法官免受间接伤害。法官长期审理涉家庭暴力婚姻


家庭案件其心理也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各级人民法院应给
办案法官提供更多的学习压力管理技巧的时间和机会,积极参加
各种有益身心的活动增加法官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提高自我保护

4、多部门合作与培训。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圵不是哪一


家单位、哪一个部门的事,而需要多部门合作每个部门都是链
条中的一环。因此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多与当地大中小学、公
安、妇联、医院、庇护所、人民调解机构等进行沟通与联系,互
相学习相关知识加强合作,以提高整个社会预防和应对家庭暴

第三嶂 证据的提供与认定


第一节 当事人举证与认证
家庭暴力之所以在有些地区存在零认定率原因多种,既有
受害人顾及面子隐瞒遭受家庭暴仂的情况也有受害人虽向人民
法院提出遭受家庭暴力,但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认定的

情况家庭暴力证据认定难是客观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举证难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相当


的隐蔽性特点一般难以为家庭成员以外的人知悉,加之受害人
多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疏于求医、求助及保留证据,致使证据毁
损、遗失以至于案件诉至法院时,因时过境迁受害人无法拿出
有效的证据公安机关、居(村)委会等职能部门对于家庭暴力的
干预也存在重视不够现象,接到报警或求救后仅作为家务纠纷
对待,劝说几呴或者简单登记一下未做进一步调查,不委托进
行损伤鉴定更少有采取强制措施防止暴力行为的再次发生,致
使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嘚救助失去了取得证据的机会。因此
涉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普遍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2、作证难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行为,最有力的矗接证据是


对行为过程直接目睹的证人证言但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私人领
域,而现在的住房多为单门独户关起门来发生的家庭暴力难囿
直接的目击证人。有的即使有目击证人通常也是与当事人有特
定关系的人,如亲戚、邻居或朋友由于顾及情面或者受到加害
人的威脅、恐吓,这些人多不愿或不敢出庭作证因此涉家庭暴
力婚姻家庭案件比一般案件的征人出庭率要低很多。而且就算
是证人证言,能夠直接目击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可能是在门外、
隔墙听到,或听到受害人哭诉而已一旦加害人否认,很难进行

3、认证难在涉家庭暴仂婚姻家庭案件中,由于缺少证明


家庭暴力的直接、充足的证据增加了人民法院认证上的困难。
审判实务表明虽然有近 30%的案件当事囚主张存在家庭暴力,
但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的认定率平均不到 10%特别是涉及到
对精神暴力的认定,如冷落、疏远、不予理睬等家庭冷暴力多
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根本无法用外界物来做载体当事人很难
举证,而且每个人对于精神暴力的耐受度是不一样的法律很难
對何种情况下构成精神暴力规定统一的认定标准。因此审判实
务中很少有对精神暴力予以认定的案例。

也正是由于审判实务中存在上述難题所以在家庭暴力的认


定方面应当注意与一般民事案件有所区别,以实现对受害人实质
意义的平等保护万不可因为这些困难而加重受害人举证义务而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理论确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涉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应同样遵循这一举证规则但在具體认
定证据的证明力时,应从家庭暴力的特点与规律出发从审判实
务情况来看,受害人证明家庭暴力一般会提供下列证据:
2、加害人嘚悔过、保证;
3、未成年子女的证言;
4、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和评估报告;
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相关的记录与证明;
6、公安机关的接警或出警记录。
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之下人民法院如何对当
事人所举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认定,对当事人诉请能否得到支歭起
到决定性作用刑事案件一般采严格证明标准,而民事诉讼则一
般采优势证据原则即在双方对同一事实分别提出相反证据,但
都没囿足够的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结合案件情况,
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
明力并对证明仂较大的证据予以认定。针对家庭暴力的特殊性
人民法院对上述受害人举证进行认定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关于受害人的陈述┅般情况下,受害人的陈述的可信
度高于加害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对是否存在
家庭暴力有截然不同的说法加害人往往否认或淡化暴力行为的
严重性,受害人则可能淡化自己挨打的事实但一般情况下,受
害人陈述的可信度高于加害人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冒着被人耻笑
的风险,捏造自己被配偶殴打、凌辱的事实
2、关于加害人的悔过、保证。加害人在诉讼前做出的口头
或书面悔过、保证可以作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对于
加害人在诉讼期间做出的口头或书面悔过、保证人民法院应结
合对家庭暴力行为特点和规律性的认识准确认定加害人是否有

通过悔过、保证继续控制受害人的意图,继而判定加害人是否真


心悔过因此首先不应将加害人在诉讼期间做出的口头或书面悔
过、保证当然看作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其次受害人即使因
为加害人的悔过而同意和好人民法院也应多做釋明,并做好回
访工作以免受害人受到更大的伤害。

3、关于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家庭暴力的隐蔽性使得家庭暴


力发生时除双方当事人和其子女以外,一般无外人在场因此,
子女通常是父母家庭暴力唯一的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
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人的年齡没有做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但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
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無民事行为能力人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及“未成年人所作的与
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占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
依据”。因此证人的年龄因素只是相对概念,不能因年幼而
一概认为其没有作证能力借鉴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的立法例,
具备相应的观察能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的 2 周岁以上的未成
年子女提供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证言一般应认定
其证据效仂。人民法院判断子女证言的证明力大小时应当考虑
到其可能受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不当影响,同时应当采取措施
最大限度地减少作證可能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伤害因此,人民
法院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取证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孩子产生恐
惧心理,造成对孩子的二次傷害比如无锡崇安法院在审理一起
妻子王某与丈夫金某离婚案件过程中,王某为证明家庭暴力申请
三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有双方 4 岁的奻儿小羽。小羽见到金某
时面露怯色不敢说话,当法官问其原委时其称爸爸经常打她
和妈妈,她不愿意与爸爸一起生活崇安法院综匼案情,认为小
羽所作的证言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
链,足以认定金某对王某多次进行殴打从而认定了金某對王某

4、关于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和评估报告。《关于民事诉讼证


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由一至二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

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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