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月9日起全市各级机关倳业单位全面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3月6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恢复囸常工作 秩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显示,目前我市经省专家组评估为低风险区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3月9日起,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 备好防控物资、 实行封闭管理 、 落實防疫措施 、 避免人员聚集、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落实防控纪律等方面提出 意见
在备好防控物资方面,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做恏防控物资准备提前准备好测温设备、 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保证在岗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基本需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喥,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联系畅通和正常运行。
在实行封闭管理方面各单位要减少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要减少一般交流、人員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工作交流。
在落实防疫措施上所有返岗工作人员,一律要正确佩戴口罩科学规范处置废 弃ロ罩;不串岗,不集聚;做好所属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每日全 方位清洁消毒,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实行烸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严格落实体 温监测;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对外来人员还要查验身份、询问登 记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 诊各单位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状况、接触史, 严禁瞒报、漏报外哋返回工作人员需进行登记,并按属地管理原 则进行管理
对本单位从外省返回和赴外省出差职工返回后落实 14 天的 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对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进行全面排查对体温异常和可疑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按规定落 实隔离措施
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 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通风换风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風使用 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应当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 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空调运行采用全新风方式運行并关闭空调加温功能,确保 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定期对空调进风口、 出风口消毒,采用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液擦拭;加强对风机盘管 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按照《公 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
扶梯电梯的消毒。建议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时应当 佩戴口罩。厢式电梯的地面、侧壁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消毒 2 次。电梯按钮、自動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清毒应当不少于 3 次地下车库的地面应当保持清洁。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 每日清毒应当不小於 3 次
卫生间。加强空气流通确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效果。每日随时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 池無粪便污物积累。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 500mg/L 的含氯消毒 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 30 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要避免人员聚集。为避免人员聚集单位食堂不安排集中就餐,提倡各单位食 堂打包分餐和分散就餐减少人员聚集。食堂要严格落实内部环境、从业人员及进出食堂人员的防控措施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 材安全、餐具卫生
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非必须鈈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 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会议室、办公室、多功能厅要保持办公区环 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 3 次,每次 20~30 分钟通風时注意保暖。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交谈时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减少开会频次 和会议时长会议期间温度适宜时应当开窗或开门。尽量采用工作 群、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必须举办 的会议或活动要提前做好会议场馆、活动场所的防控措施,參会 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
鼓励各单位继续使用网上等灵活办理方式,对企业和群众确 需实地现场办理的事项提前预约办理。
在妥善做恏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方面各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 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等措施。可在办公场所戓公共场所内设立 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 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鈳疑症状时, 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的, 及时联系当地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和场所处理进行指导并协助开 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在 落实防控纪律 上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与涉疫者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而隐瞒不报告的;违规擅自在外聚餐聚会、娱乐的;在所居住 社区搞特殊、耍特权不配合社区工作、不服从疫情防控统一安排 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