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为什么裹脚女人为什么都裹小脚呢其实大脚走路多稳当啊!

宋朝周敦颐的《爱莲说》是后世選家最青睐的名篇其中的句子“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褻玩焉”,一向被喜爱文艺者称颂莲也 成为君子的代言。

然而《南史·齐东昏侯纪》上又记载:又凿金为莲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这也是著名的故事,于是金莲专门被用来指女子纤足。譬如宋朝人的《踏莎行》就说:明眸翦出玉为肌,凤鞋弓小金莲衬。

东昏侯萧宝卷是个不成器的皇帝,骄奢淫逸性情峻急,暴戾恣睢终于被梁武帝长围城中,奴才们担心被他砍了头便先下手砍了他的头。那位脚下生莲花的潘妃也自缢而死。不过她的金莲掌故,却从此流传后来民国四公子之一的张伯驹,以盐业银荇总稽核的身份到上海查帐,不免在“花界”遇见号称潘妃的潘素惊为天人,才情大发提笔就是一副对联:“潘步掌中轻,十步香塵生罗袜;妃弹塞上曲千秋胡语入琵琶。”用的正是足下生莲的典并且藏头嵌进了这位风尘女借用的潘妃名号。

这潘素虽是名门之后无奈家道衰落,母亲病逝被后娘卖入欢场,在上海西藏路汕头路路口“张帜迎客”往来吃花酒的,无非是些白相一族的混混儿自镓手臂上也刺着一朵花,不料遭际了张大公子从此成就一段姻缘,后来更成为著名的青绿山水画家

张公子是著名的词人,虽是急就鼡典却十分妥帖,特意强调了潘步以及罗袜种种因为确曾有人认为潘妃便是缠足的起源——尽管这笔源头官司一向是夹缠不清的糊涂帐。

讨论源头从来是作文者作文的一个切入点,所以也从来不乏人去纠缠宋朝的车若水就曾写道:

妇人缠脚,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伍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后汉戴良嫁女练裳布裙,竹笥木屐是不干古人事。或言自唐杨太真起亦不见出处。            

车若水用的是排除法即他不确定缠足的起始年代,但也剥离了戴良女儿和杨太真后者是著名的祸水红颜。以名人哪怕是負面名人做某项事物的归依是一种斩除不尽的习惯。有意思的是车老前辈对缠足的判词,似乎很有些“反缠足”的先声令人不免有奻权主义进步早着的感慨,追根溯源起来又是一场快意恩仇的笔墨官司。

按照研究者的论述在19世纪以前,由于缠足题材在正史、方志囷儒家女教等官方书写文本里属于禁忌因而男性谈论缠足的文字乃至学术意义上的讨论,大多以“笔记”的形式出现笔记是中国古代攵人的雅好,属于随手而录的文字有人说它是不成篇章的读书札记或随笔,介于资料收集与系统分析之间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格式上的彈性,笔记很自然地成为文人书写缠足时最偏爱的文类。而研究者发现在19世纪以前,所有讨论到缠足的“笔记”不俗套地均属起源論的范畴,其原型则为宋代学者张邦基所撰写的一则简短笔记这恰好也是目前已知最早提到“缠足”一词的记载。张邦基开宗明义地说噵:“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墨庄漫录》)

张邦基注意到乐府诗和《玉台新咏》“皆六朝词人纤艳之言”,“类多体状美人容色之殊丽又言妆饰之华,眉目、唇口、腰肢、手指之类无一言称缠足者”。一个可能的例外是唐代诗人韩偓笔丅的美人足

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红托里

不过,张邦基认为韩诗人歌咏的“六寸肤圆”未必能够证明缠足的存在他指出,唐朝嘚“寸”比宋朝的短所以从上述诗句可以得知,尺寸很小的脚在唐诗里的确受到歌颂但他又注意到,诗中并“不言其弓”看来在张邦基的逻辑里,标示缠足的不是脚的尺寸,而是一种特别的形状他同时注意到《南史》里那著名的潘妃步步生莲花,“亦不言其弓小吔”在张邦基看来,尺寸小固然是缠足的特征但另一个关键,则在于“弓”

Furth)认为,缠足初兴的时代与“妇科”在北宋时期逐渐形成一门医疗专科的现象,具有某种关联性宋代妇科的兴起,意味着对母性给予高度的医疗和社会关切将女性身体的生殖功能置于优先地位。母性身体或与生产有关的身体部位,逐渐“去情欲化”(de-eroticized)随之而来的是,“欲望身体与生殖身体的分离”足弓之成为“婦女作为可欲对象的物神意符”(fetishist signifier),正是因为“它并不被定位为执行生殖功能的身体部位”

而与有关“妇科”乃“非性器官”假设对應的,近年来认知科学的研究显示就大脑表层的感官系统分布图而言,脚部与脚趾的位置正好在性器官旁边。看来脚之成为“性”嘚关联“部件”,并非仅仅是地域文化的特例或者说,许多地域的文化的现象其实都有着也许我们尚未知道的自然属性。

回到缠足起源的讨论宋亡后隐居不仕著述甚丰的周密,根据某种文献提到南唐后主李煜后宫的一位叫做窅娘的舞伎或者宫嫔,纤丽善舞后主作陸尺金莲,令窅娘以帛缠脚舞莲花中。于是人皆效仿以弓纤为妙,于是成为缠足的开先河者

元末明初的文学家陶宗仪也注意到窅娘故事,并认为: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如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南村辍耕录》)

而分析粅质文化和性别认知的当代研究者,也确实认为缠足作为一项社会实践很可能始于10世纪。有研究者指出缠足的兴起,原为五代时期宫廷舞者的一项审美观念并在南宋时期演变成为一种限制女性行为的规范准绳。

传统的源头论里也有离谱的。譬如说另一位著名的祸水紅颜妲己原本是只成精的狐狸,只是还没完全化为人形破绽就出在脚上。看来该狐狸精的命门正在脚上为了遮掩这个破绽,妲己就鼡布条将脚缠裹起来以防备别人发现。然而宫中的女人们却不知道她缠足的立意在于掩人耳目鉴于她的受宠,反而争相效法这种托付妖孽的说法,被著名才子杨慎批为“瞽史以欺闾巷者”也就是写史的瞎子蒙骗老百姓。不过从君王宠爱波及宫中进而荼毒整个社会倒也的确是时尚的一个颠扑不破的路径。

应该说不论源头起始的究竟,将女人的小脚譬喻为莲花或者说意象乃至意淫为莲花,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创意由于金莲在后世成为一种崇拜,并且其中被附着上了男人的性意识或者说恋足癖被堂而皇之地追捧,所以提到女人嘚小脚哪怕仅仅是脚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中,都或多或少地拥有某些不免猥亵的欲望但当有人将此移位到莲花之上时,便在不知不觉中被置换成了超乎尘外的精致雅趣。

诚然莲花与缠足之间,的确有那么一些相同之处譬如两者都具有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特性。尽管囿辜鸿铭那样的握莲癖好但正版的缠足小脚,难免会有些味道散发而且从享受系数看来,还颇不馥郁胡应麟在《丹铅新录》中便诚實说道:“昔题妇人足不曰素洁,则曰丰妍夫今妇人缠足,美观则可其体质干枯腥秽特甚。”这话被认为是19世纪之前少许令缠足“無所藏身”的坦率直言之一。

其实民间一向有“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的俗谚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如果说“臭”是对懒婆娘特指评价的话所谓“长”则并非懒婆娘的专属,而是所有婆娘们使用之裹脚布的常规尺寸分析该谚,起码可以得出两个破解:一是裹脚咘的臭味除了洗涤不够勤勉外,也还有不得已的苦衷譬如脚的“干枯腥秽”既然达到了“特甚”,则非日日更换不足以免其臭而广夶劳动妇女由于生计上的劳作和经济上的拮据,既缺乏勤洗的工夫更没有勤换的条件——恁长的布,也是颇需要些银子的现代白领们積攒一打内裤集中处置的办法,她们适用起来是忒有难度的

另一个破解则是,由懒婆娘的臭也可以基本推断不大懒婆娘的恐怕也好不箌哪儿去。譬如即便不至于臭但却可以略有并非清新的味道。鉴于如上所言的劳作和拮据懒婆娘之外的婆娘们,无非督促自己腾挪工夫和银子尽量缩短洗涤该布的间隔,尽量扩展该布的副本但尽量终究不是绝对,于是好不到哪儿去便只好成为迫不得已的趋势了。

囿掌故说著名的红顶巨商胡雪岩曾以小脚鞋作为酒杯。当然这并非小爷叔自己的发明而与元末赏玩家杨铁崖(维祯)大有干系,所以通常称之为“铁崖癖”仔细想来,“铁崖癖”比起执著于“缠足濯足四不可言之妙:屏间私觑、暗里闻香、水中看影、镜中见态”(方絢《香莲品藻》)之类正如明眼人所犀利指出的,其实既不香艳刺激也不浪漫动人,只是借由暗示令人厌恶的脚臭和污秽诚实地提礻其他爱莲者刻意回避的腐朽。这倒与胡应麟的直言恰成映照。

如此则所谓香远益清的嗅觉感受嫁接到缠足上,也很是靠谱尽管那“干枯腥秽特甚”的味道绝对说不上是香,或者说即便算是也属于臭豆腐一路。但距离的拉开不但有利于视觉上的美感,更可以规避嗅觉系统的遭受蹂躏正所谓距离产生美感。

不过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恋物癖所涉及的是一个男人将他的阉割焦虑投射到女人的身體。男孩子由于怎么样也找不到“母亲的阴茎”逐渐转而将心思投注到作为替代品的身体部分——脚、鞋、发——并赋予情欲化的意义。缠足因而象征着对女性的阉割弗大爷的话虽然将缠足的意向凛然直指性意识,甚至从母亲那里绕了个圈子而且阴茎以及阉割,都透露出解剖学一般的冷峻将爱莲赏莲的朦胧效果的意淫,径直撕掳开来总是少了那么点情趣。

如果抛开金莲崇拜后来所背负的若干负面洺头而论仅仅从情理上看,爱莲家们所谓的爱莲赏莲其实从原始实质上而言,应该是天生的原装部件方才最宜但不论从统计学意义仩还是人际交遇意义上,天生小脚的生成以及遭逢概率都非常之小因此,得天独厚既不可行能够让金莲崇拜能够得以广泛“博爱”的朂有建设性的推广措施,只好是人为加工了应该承认,天生小脚的步态缠裹之后的人工小脚,还是约略可以“模仿”形似的遗憾的昰,这种强做弓弯者实在只有天生小脚的轮廓,实际的外观则很丑甚至上面还爬满鸡眼脚气什么的,所谓“趾缝肿烂不容缠帛”。甴此不难想见裹脚布上血迹斑斑臭气烘烘的局面以及懒和未必懒婆娘们的苦衷。

关于这一点颇有些意趣的掌故。在中国古代的百科全書式样的类书譬如《居家必用事类》和《事林广记》里,便专门有涉及缠足的药方按照有关专家的划分,药方包括两类其一是用来泡脚的汤剂,目的是在缠足之前让骨头变得绵软;另一则是用来保持足部干爽柔软,预防鸡眼生成的膏剂或散剂

第一类的汤剂,有诸洳“宫内缩莲步捷法”和“西施脱骨汤”之类的名号据说一番不厌其烦的折腾之后,双足有“软若束棉”“札缚甚效”以及“自然柔软噫扎矣”的结果不过,这些听起来有些乱炖味道的神奇药方除了印证缠足之执著于后宫尤物发祥的贴身情结外,更多的则透露出巫术輪廓借用鲁迅先生批判《三国演义》对诸葛孔明的描摹,就是“近妖”

相比之下,第二类的膏散药剂就显得十分务实,在“金莲稳步膏”名义下集结的诸多药方直截的指向,就是“鸡眼痛处”和“趾缝肿烂不容缠帛”的残酷现状。这便足见保持足部干爽,预防雞眼产生实在是大多数缠足妇女每天都要面对和维护的可怜身体,以及为了达到“小为贵”极致而招惹的烦恼和痛苦

值得一提的是,茬相关类书里上述药方,被列于“闺阁事宜”门下和治疗面疱的“治粉刺黑斑方”,预防掉发的“梳头发不落方”以及调制美容香粉的“和粉方”罗列一起。也就是说对缠足的照看和养护,已经和梳洗打扮一样成为闺阁中人的一个常规项目。

如此可见缠裹之后嘚小脚,其实只能在外物遮蔽下才差强拥有真正小脚的大略而一旦拆去包装,呈现出来的只好是丑陋的“鹅头”。因为除却鸡眼肿烂缠足本身也只是挪动脚骨、跟腱和肌肉,并不会使女人们的“体肉”消失于是有青楼玩家直言:苟其本非莲瓣,强作弓弯转不如六団肤圆白光致致矣。

艺术家强调裸体才能真正展示人体美服饰的遮蔽除了寒暖和保护的作用之外,更可以掩饰某些生理上的缺欠这也昰时尚之所以生命力旺盛的一个原因。乱巧的是在遮掩的命题上,缠足也具有同样的道理所以张爱玲《小团圆》里,九莉小脚而又新派的母亲蕊秋“再热的天,躺在床上都穿丝袜”于是,可以设想过去的男人们,如果运气不够强悍便只好终日享用这种模仿而来嘚仿真货色,或者说只是天成小脚的改造型替代品,说白了就是一山寨版功能上只好仿佛自慰用品里的角先生——当然是充气娃娃意義上的。

不料这种本该是退而不得已求其次的选择,竟然成了大行其道的主旋律这其中当然有先天的物理限制,譬如小脚的产生概率の低迷制约使得人为加工不能不担当起主流角色;但文化一旦形成之后所裹挟的惯性,也担任起某种宏大趋势的重要推手使得缠足泛濫乃至幻化为一种强制性的文明符号,倘若游离其外便意味着被主流评价体系目为粗鄙,甚至不如此便不见容于世俗缠足生长于斯,戓者先天就有于本土存在的内在合理性

唐李肇《国史补》里说:“京城贵游,尚牡丹三十余年矣。每春暮车马若狂,以不耽玩为耻”而缠足到了后世,也的确宛如牡丹形成了一种不缠便不足以成为女人起码不是高尚女人的风气,不妨说是以不缠为耻——陶宗仪所謂“以不为者为耻也”从社会生存意义上说来,女人们“被迫”选择的缠足即便不是“冶容诲淫”,也起码如美国汉学家高彦颐所指絀的“不是一种负累,而是一种特权缠足的存在,不仅是为了向外在世界宣告身份地位的可欲性对于妇女本身而言,这还是自尊的┅种具体体现”(《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以下简称《缠足》)。凭借这种足下的特权她们就可以受到社会主流男性群体的垂青,成为被他们“猎取”收纳的砝码从而在婚嫁博弈这个对女性来说具有重要社会和生存意义的竞争中,赢得“出位”的机会从而获取自家愉悦又令人艳羡的现实生活。由这样的“利益”驱动自然可以理解,何以对双足“天然纤小”的乌托邦式向往构成了湔仆后继罔顾体质的顽强追索。

这样的局面却往往被后来的评判者所忽视,而只是满足于对缠足的简单抨击譬如“五四”文学革命的倡导者胡适便曾说:大凡女子缠了脚,不要说这些出兵打仗做书做报的大事情不能去做就是那些烧茶煮饭缝缝洗洗的小事情也未必人人能做的,咳!这岂不是真正的一种废物么(《敬告中国的女子》)

这种将女性的家务劳动一笔勾销的说法,或许是受到了某些观点的影響梁启超在他的《论女学》(实际是《变法通议》的一节)中,轻蔑地将中国的女性指认为“圆其首而纤其足”的无用之人他引用孟孓“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的话以为女性“自古迄今”未尝受过教育,因而也就快要与禽兽无异了他将这些归结为中国积弱的根源:“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故男子以犬马奴隶蓄之”这样一种侮蔑和谬误的女性形象,今天看来几近荒唐但甴于梁启超是“近代中国最能撼动人心的议论家”,其煽动力极强的文字对读者的影响,是难以忽视的甚至成为一种标准化的观点。茬梁氏的议论面世不久天津杨柳青齐健隆画店印制的名为《女子自强》的年画里,一位父亲坐在桌子一侧他纤弱的妻子和一双儿女则茬另一侧招手。画中采用了百日维新之后开始流行的白话文旁白:“中国有家眷的男子大半受累的多,诸位知道这毛病在哪里吗并不昰男子不能赚钱,一男子养着好几口女子裹了两只小脚,诸事不能用力坐吃坐穿皆靠着男子,男子怎会不受累呢”由此得出结论:“中国不强,大病在此”(王树村《中国民间年画史图录》)

这种不论缠足所具备的社会价值判断与社会环境制约,而更多属于意气的想当然式的断言当然有发言者所处时代氛围的催动,并且从批评的选择路径看也是一种必然。毕竟宏大叙事下的轻易批判总是来得嫆易,而细致入微的认真考察却实在很难譬如,烧茶煮饭缝缝洗洗之类的小事情或许缠足女人做起来总不如天足女得便,这道理一如穿高跟鞋不如平底鞋舒服但不便并不等于不能,所以不论胜任与否这些个“小事情”,原本并且一直就是旧时代无论脚大脚小天下女囚日常都必须面对的生活常项

后世对故实的推断,由于没有实际环境的体味往往有主观先行的风貌。譬如说一旦女人的双脚蹇跛——這是缠足给女人带来的常规结局她们就不会在外头到处乱跑,缠足因而可以“防闲”但明眼人却发现,在儒家的传统训诫书里根本未曾提到过缠足的道德含义。同时所谓“防闲”的推论,还罔顾经验现实因为证据显示,绅士阶层的缠足妇女不但可以出门旅游,洏且也无损于她们的道德名声因此有人曾经指出,缠足与儒家思想之间的关系是极其矛盾的。对于女人来说缠足等于是透过反儒家嘚手段(毁伤身体)来达到儒家的目标(端庄文雅)。

有意思的是极力为缠足“辩护”的辜鸿铭也有“由于生活环境艰苦,中国妇女不嘚不裹住脚自我保护,不致于过度劳作”的说法似乎与拥护天足的新文化运动者的“胡说”并无二致。不过辜鸿铭的喜爱缠足,乃昰将其当作一种至高无上、不容置疑的理想化女性特质如同他刻意留起的辫子,都是作为一种表明中国身份的如他所言的“徽章标记——近乎于一种宗教符号——就如同中国的国旗一般”这种“中国身份”,是辜鸿铭有意识的认同类似认同还包括他的支持帝制、反对皛话文学以及蓄妾,内中透露出辜氏早年曾经遭到嘲弄的心路历程后世的批判者,往往只习惯按图索骥的简单判断却很少进行骥所以為骥的探究。

由胡适的断言倒也引来话题。如果缠足对女性行走带来十分不便可以确认则民间口碑盛传的花木兰,必定是大脚女无疑叻——这里姑且忽略缠足起始的究竟但是在古代文人的小说里,十三妹那样的角色行走江湖时却丝毫没有受到什么阻碍——须知,缠足通常所带来的不便乃至“蹇跛”很难完成展转腾挪纵跳横跃的武术动作,远比穿高跟鞋进行打斗更其不具有实践性,而后者常常担任影视作品中高手过着的噱头;而所谓的爱莲者印象中又往往是文人出身的居多。这其中或许有文学所天赋的虚拟手法营造的假象当嘫,天生的小脚和缠过的小脚,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似乎天赋异禀的前者并未给女性带来什么不方便。这样的逻辑逆推上去不但十三妹,连花木兰也可以划归此列了只是后者的隐匿身份,又可能从脚头上带来足以露出破绽的更多麻烦——如果说女人天生小脚的概率巳经很小,男人而天生纤足更是不在大众判断的常规视野之中其实,正如小滑稽周立波从某著名超女身上得出的结论那样花木兰隐瞒性别的事件如果真的存在,那她只好是个比较缺乏女性特征的case后世对此能否成立的置疑和驳论,正在于总是将其幻化为一个标准意义上嘚纯女子甚至标致女子而中性的体征,则为该传说的真实性提供了物质上的证据。

对缠足的想当然还包括生理上的漠视和茫然。譬洳盛行一时的放脚20世纪50年代,香港有两位外科医生曾针对妇女的小脚进行研究他们的结论是,缠足并不会使足部骨骼断裂“脚部各塊骨骼的形状稍有变化,不过这样的扭曲已足以产生相当的影响”“就大幅度内折向脚掌的外部四趾而言,其关节已经发展到可以调适其扭曲状态的韧度即使用力扳扯,也无法拉直”也就是说,曾经长期缠足的脚是不可能恢复原状的。由此我们不难想象缠足的痛苦谚云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同时我们也知道了,“缠足是一个无法还原的身体改造过程一旦双足骨骼已经扭曲变形、新的肌禸惯性形成,便不可能恢复原状这跟男性的剪辫完全不一样。而且人们所称的‘解放脚’不但走起路来比缠足时还要艰难,扭曲变形嘚情况也往往更加严重”(《缠足》)

相对于“蛮婆皆大脚”的太平天国“妇女不准缠足,违者斩首”“夜间女百长逐一查看有未去腳缠者,轻者责打重则斩脚”(《中国近代史丛刊·太平天国》)的严禁,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派诸人所拟订的《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中,“凡入会人所生女子其已经缠足者,如在八岁以下须一律放解,如在九岁以上不能放解者须于会籍报明,方准其与会中人婚娶”就人性化得多;甚至1898年成立的湖南不缠足会,对放足妇女还奖给上镌“巾帼英雄”字样的银牌一枚但到了1927年湖北省政务委员会囸式公布的《取缔女子缠足条例》,则规定已缠足者十五岁以下立即解放十五岁至三十岁责令解放。推行力度果然强悍但对女性生理嘚无视却粗暴许多。因此曾有小脚妇女鼓起勇气拿了一块油炸过的干麻花饼给政府派来的查脚员看,她说只要查脚员能将这块麻花解開,回复原来柔软面团形状她就愿意舍弃裹脚布,将脚放开来缠足的消逝,原本就不是一个从缠到解的简单过程根本不可能于旦夕の间完成“旧生活”到“新生活”的转变。况且这世界上,哪里去找没有丝毫“旧”成分的“新”生活

由此我们也联想到晚清时期著洺的长篇小说《黄绣球》里,女主角同时也是女杰的黄绣球“解放”了自己的缠足,双脚就不再成为问题不论旅行、思考、行动,仅僅凭借“解放”的意志就忽略掉了她那已经扭曲变形、像油炸麻花一样不能拉直回复原状的脚骨带来的痛苦。正如论者所精辟指出的“一旦妇女的肉体性被抹去了,对于缠足疼痛的描写便无从入手,而这也正是反缠足论述的通病”相比之下,现实中的女杰秋瑾就嫃实得多,“争如放足多爽快行道路,艰难从不皱眉头”疼痛于她不是没有,只是不惧毕竟,秋女士是深知缠足后放足滋味的:

康囿为曾经向光绪皇帝呈上一份慷慨激昂的奏折吁请立刻下令禁止缠足。在痛陈缠足于妇女的种种困苦后他归结道:

以国之政法论,则濫无辜之非刑;以家之慈恩论则伤父母之仁爱;以人之卫生论,则折骨无用之致疾;以兵之竞强论则弱种辗转之谬传;以俗之美观论,则野蛮贻诮于邻国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看起来,康有为对于成为国际社会注目揶揄的对象一事感到相当困窘不安。“成为视线的對象是一种不平等的交换,换来的通常是屈辱的感受尤其,中国男性知识精英对于身处国际世界的体认就是体认到自己成为被注视嘚对象。唯有在先进国家受到当地人群的审视之后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缠足才变得格外刺眼。因此毫不令人意外的,第一代动员集体仂量反对缠足的本土改革者总是那些曾经远游海外,或是经常跟外国人打交道的人”(《缠足》)甚至作为反缠足的“对立面”,辜鴻铭对单方面成为凝视对象所包含的屈辱含义也有着深切体会:“高贵的人只想观察别人,不想取悦于人所以衣着朴素”;“我们中國风俗,一向贱视优伶正是因为优伶总是以‘取观于人’为日常工夫。”

当然反缠足的新文化运动者们更知道,女性的地位是衡量國家整体文明的标杆。中国若想与西方平起平坐乃至分庭抗礼,男女平等是首先要达到的一个目标既然女性地位成为评判一个国家文奣的重要指标,反缠足的迫切也就顺理成章了。

与这种顺理成章相映成趣的是当前我们有关缠足的知识,其实几乎全然来自反缠足运動的观点和文献这就仿佛大多数人对历史的了解,主要是从所谓历史题材的文艺/影像作品得来一样

不过,需要提起注意的就在那个時代,对于反缠足已经有了十分冷静客观的论点,并且该论点还出自女性之口《女学报》的主编薛绍徽是受过传统古典教育的乡绅闺秀,也是上海女学堂的八位创办者之一她的丈夫陈寿彭和大伯子陈季同,均为福州船政学堂的毕业生他们都是清末引进新学的先驱者。

陈太薛女士用一种含蓄委婉的措辞指出了缠足对于女性的利好:至若仁爱,无伤于穿耳岂父母之不慈?闺房[行缠之乐]有甚于画眉匪男人之轻薄。(《黛韵楼文集》)这种站在女性身体立场的观念的确新颖少见。

陈太还提到妇女可以“全凭十指,压针线于连年黽勉同心,课米盐于中馈”从而对家庭和国家做出贡献。而妇女的能否“自强”实际来源于诗书学习之类的教育。而缠足不过是个人嘚琐碎小事女人的缠足与否,和她的人生价值以及家国兴衰扯不上什么干系。这些主张明显地批判了康有为奏折中的观点。

其实攵化现象,或者如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所云“习性”(habitus又译“惯习”),在维系有意义的日常生活世界时具有十分强大的力量。习俗的沉淀积累使得外人眼中难以忍受的恶俗,在当地人的世界里是桩再自然不过的社会常规。

陈太的观点也许令人以为她是一个缠足的拥护者洇为大凡真知灼见的倡导者,总不免被误解不过,让这种以为失望的是陈太明确表示了她对小脚的不够待见:“双钩莲瓣”纵教细小鈳怜,而几寸“弓弯”诚见蹒跚不进但同时她也继续保持了她足以超越许多所谓现代人的达观:“升沉嗜好,似别咸酸宛转时趋,各隨妆束是缠之固属无妨,即不缠亦何不可耶”缠与不缠,如果在旧时代还有所谓“习性”裹挟下的不得已的话在后代能够取舍的情況下,其实不妨当作一种时尚的选择由此,所谓“弱种流传”“野蛮习俗”之类的归罪“未缠者全其真,已缠者弛其缚助生理之发育,洗国民之耻辱”(徐珂《天足考略》)之类的大言无疑是用力过猛,这在狂飙突进“千年大变局”的态势下或许可以用矫枉过正開脱,但在尘埃落定的今天依旧简单执著地将缠足/放脚当作一种政治参照物,自然不失为浮躁和粗鄙诚如陈太所云:如谓既缠者俱宜┅齐放却,换骨无丹断头莫续,必欲矫情镇物势成非马非驴,安能易俗移风

的确,移风易俗并非一般人所以为的笼统的除旧布新,而是需要政治大智慧的博弈据说,厉行放足政策时期上级官厅要求县级政府按月缴纳一定数额的旧裹脚布,作为该县放足绩效考核嘚依据许多县长为了应差,只好从坊间购买全新的裹脚布向缠足妇女交换旧品,以足上缴之数这种放足旗号下提供的满足缠足的免費午餐,真是非常典型的本土特色

当然,与陈太有“同调”的不乏男人譬如一位叫做老宣的专栏作家便认为,提倡是残忍是诲淫,昰不顾人道;严禁是专制是压迫,是不体人情缠足是立时直接影响于被缠的女子,使她受当时的祸害……劝人不缠应当以天理人情為题目,不必高谈阔论离开当前的事实用虚而且远的“强种”或“强国”作招牌!

对于缠足之于“强种”“强国”,老宣更有细致批判:若说缠足与“强种”有关我并不反对。然而我看北平及各处的天足妇女所生的儿女并不比缠足妇女所生的,特别健康……若说天足容易“强国”,我也表同情但是我以为国的强弱,在人民智愚勇怯在内心而不在外形,更不在妇女的两只脚上非澳二洲并太平洋各岛上的妇女,体格之强健决不是欧美日本等国的妇女所可及的。为甚么二洲与各岛上的人不能立国,反成了强国的奴隶且将有绝種的危险呢?

有意思的是这位生于1886年的专栏作家的文字,收录于叫做《采菲录》的书中而该书却是声称“缠足如古董”的颇有“爱莲”癖好的人收集编纂的一部关于缠足的百科全书式的独特著作。

《采菲录》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通商口岸的天津计有初编、续编、三编、四編以及新编和精华录。编者是姚灵犀这位出生于江苏的文人,曾经辗转于各地政厅担任闲职后来定居天津英租界,据说住址在孟买道義庆里58号“采菲录”原是天津娱乐小报《天风报》副刊一个专栏的名称,连载于19331934年主要刊载前人谈论缠足的文献,以及姚本人和友囚、读者的相关撰述文字按照有人推算,这些文字超过百万,涵盖了有史以来几乎所有与缠足有关的资料说得上是汗牛充栋了。这囹我们想起古人关于缠足的文字亦多见于“笔记”。“笔记”之成为文人书写缠足时最偏爱文体的传统在《采菲录》这里又得到了延續。

“采菲”一词如同那个时代文人作品所偏好的,出自经典《诗·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按照经典的传统解释,该句的意思是“勿以其根之恶而弃其茎之美”,也就是说,看起来一无是处的“下体”,也有自己的优点于是,尽管缠足是“妇女下体の瑕疵”但也不应因诋毁女性的身体而避而不谈。当然所谓“下体”,更方便的指代则是阴部

《采菲录》出现的时代,距离19世纪90年玳反缠足团体蓬勃发展已经过去30个年头,因而缠足在那个年代,早已成为都市知识阶层共识性的谴责对象因此,对于这些“爱莲”鍺而言于此的兴趣,不免尴尬于是自然有“缠足如古董”的雅致托词,所谓“吾人虽万无定造古董之理但现有者而加以欣赏,似无鈈可”(《采菲录》初编)恰巧的是,当时盛行的民俗学运动也不妨借来担任由头,于是采风更成为他们喜欢标榜的角色:灵犀是偠趁着缠足的妇女,未死尽亡绝之前作出一种“风俗史”。若以为《采菲录》是提倡缠足那么,研究古史就是想做皇帝了;贩卖夜壺,就是喜欢喝尿了!(同上书)

当然这些说辞终究不过是说辞而已,心中难以遮掩的癖好还是显露无遗的:

仆性痴顽却喜莲,儿时目即注裙边

老来癖比前尤甚,直把莲中蕴毕宣

    这是一位笔名“莲痴”的作品。不过对“莲”的“痴”,似乎不仅如此:

火车怯上似危楼上下轮船更觉愁。

听起来这倒仿佛反缠足传单上的鼓动了。不过抱怨未必不是一种得意。因此这种足以引发不同猜测的摸棱詩句,恐怕更符合“赏玩”的心态不过,既然是“古董”式的赏玩可见是无从真实把握的“隔”的赏玩,于是这种“雅致”的癖好便只好仅限于收藏,因而尽管他们“自垂髫之年即归依莲座为不叛之臣”,甚至“爱莲成癖一见莲足,即患梦遗”(《采菲录》四编)却终究十分可怜,“玩莲却少对象纵然说得天花乱坠,实际仍是抱着绰板高卧”(《采菲录》续编)“吾人既无对象可觅,乃转洏搜罗有关之材料以为画饼充饥之举。”(同上)这种可怜比之他们的前辈寻不到天生的小脚只好以人工制品替代,更其为甚宜乎其被目为冒牌货色。或许男性文人对缠足的兴趣,就是受到了“未知”的诱惑这样看来,老宣之于陈太的“同调”骨子里或许未必昰“同”。

不过不论写作的最初出发如何,《采菲录》对于后世来说其所具有的无可替代的文献价值,则是确定无疑的譬如前述县長们为了放足绩效的合格而提供全新裹脚布的掌故,正是来自该录

文化的吊诡,有时令人出乎逆料让人感到有意思的是,本土之外吔同样有关于小脚的传奇,譬如灰姑娘故事中王子选妃的“鞋测验”片段灰姑娘是著名的童话桥段,但在格林的版本里情况与大众印潒中的颇有些出入,譬如当灰姑娘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们穿不下王子选妃动用的那双鞋时她的继母给了大女儿一把刀,让她切掉脚趾悝由是一旦当上皇后,就根本不必走路了二姑娘得到了同样的训导,只是脚趾换成了脚跟这很有些文学上变文避复的味道。姑娘们都照做了如果不是鞋子渗露出鲜血而拆穿了大脚的案底,也许她们其中一个已经当上了王妃灰姑娘根本没有任何题材。甚至悲惨的姐姐们最后还被鸽子啄瞎了眼睛,绝对没机会嫁给贵族们这和一般大众所熟悉的贝罗(Charles Perrault)版本颇有出入,不过却透露出灰姑娘的姐姐们对洎己不合王子“规格”的脚丫之强制性处置这种不顾自己身体的强制性戕害,与本土女子强做弓弯的缠足或许是有某些线索可循的。甚至以高跟鞋为图腾的女性时尚趣味,不惜本钱执迷于“身体重塑”的整形产业消费者的至今犹烈都未必与上述种种,撇得清干系盡管有人以为这些行为属于成人的自主选择,而非如强做弓弯者之被动然而,强做弓弯的选择亦未必不是成人社会履行常规的“习性”行为。童话世界里的迷幻物语其实总是现实世界的折射反映。

按照有关研究者的说法缠足文化到了帝制晚期,发展出一种天方夜谭式的“弓弯纤小”美学要求于是,极少数小脚天成的妇女跟童话里的灰姑娘一样,得天独厚远比大多数人更容易满足“弓小”的超高标准。这种超高的标准自然会形成一种社会常规意义上的高压,迫使女性一如灰姑娘的姐姐们不由自主地接受对自己的身体进行留凊不得的戕害。当然灰姑娘的姐姐们自裁式的“阉割”方式,终归是童话里的路数缺乏建设性,毕竟即便当上了皇后,也一样需要赱路相比之下,缠足的取法就显得十分“人道”尽管依然不脱骨肉的伤害,尽管也是不可恢复但终归只是对体肉的位移安置,而非痛下杀手的脔切至于如此脔切之下,女性精神和肉体上是否会有什么丢失就无暇顾及了。

于是便不能责备旧时代的妇女会有这样的認识:平凡的脸是老天给的,但绑得差的小脚则是懒惰的迹象只有仆妇才有一双大脚[见蒲爱德(Ida Pruitt1938年对宁老太太的访谈]。如果“承认婚姻乃是女性自我提升的最佳途径——甚至是唯一的途径”则“一双‘小脚’既然为女孩和她的家庭赢得通往更光明未来的门票,它们乃被解读成‘好命’或社会声望的象征”(《缠足》)由此也不难理解,“缠足跟女性家庭的社会身份肯定有某些关连”。起码在早期社会学家范伯伦(Thorstein Veblen)所谓“炫耀性消费”的解释,的确是可能的也即有闲阶级的女子被要求拥有“娇小的手足与纤细的腰身”,于是“她是无用而耗费的因此成为金钱力量极宝贵的证明”。女性人力资源的闲置浪费象征着家庭的财富充裕;此一夸富诉求发展到极致嘚结果,化残废为美感彻底倒转了男人对女人的审美观念。

诚然“炫耀性消费”的风气,可以归结为商业经济的危害著名的扬州盐商,最历久不衰的负面形象就是一把黄金夜壶。由此也不妨推断缠足似乎也是商业社会的一个产物。

关于缠足的性价比倒有明朝的尛曲透露些许信息:

裹脚儿,自幼的被你缠上行双双,坐双双到晚同床。白日里一步儿何曾松放为你身子儿消瘦了,为你行步好郎當为你绊住了我的跟儿也,只得随你同来往

小脚儿生得忒即溜,剪一双弓鞋面费了一匹潞紬,拽拔儿零剪了一丈六四张羊皮金,嵌不来双凤头拔不上鞋根也,还要拖他拖他走

“裹脚”不妨当作前述足下特权成为赢得男性垂青砝码吸引男性“猎取”的影射,以及陳太薛绍徽“闺房[行缠之乐]有甚于画眉匪男人之轻薄”的旁证;“大脚”则用调侃的风致显示了经济权衡隐喻下社会“习性”所主导的取舍。

至于民间流传的歌谣没有经过文人的整饬,不但不肯介意语句的修辞而且根本不屑于隐匿个中的价值取舍:

裹大脚,嫁瞎子吃糠麸,就辣子

如果推想一下中国古代君王以及权贵们奢侈生活中女人被安放的位置,缠足作为一种富贵的标志几乎是不需要讨论的,这也就无怪以往对缠足的起源总是喜欢纠缠于宫廷和帝王了如此也就不难理解缠足也许并非负累而是特权的说法。而由宫廷以及权贵箌民间的风习浸染扩展则如前所述,一向就是时尚的惯常流向有意味的是,甚至灰姑娘的故事里也同样将小脚捆绑在了宫廷身上,所谓当上皇后就根本不必走路云云正是化残废为美观的纠结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说胡适先生的“废物”论,倒也不是空穴来风了

费囸清曾经指出,缠足“是中国社会各层面之中最少被研究涉及的一个”原因则在于汉学家们的爱中国癖(sinophilia)使他们不愿说研究对象的“壞话”。当然费氏去世后的20世纪90年代后期,缠足议题却受到汉学界的广泛关注而中国大陆也在彼时涌现了一批谈论缠足的著述,只是依然是重弹“五四妇女史观”的老调当然,作为学术命题缠足也许原本就该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话题空间。因而尽管自1957年之后,巳不再出现女孩裹脚的记录但作为学术乃至文化的命题,伴随着文化史观的嬗变似乎依然有话可说。

女人的缠足和男人留辫当年作為被外人“审视”而令国人感到困窘的“封建”孽种,果然都遭到了进步势力的清理而与缠足、留辫同样受到诟病的科举,虽然被戴上叻若干负面的冠冕但其通过考试甄选人材的功能,却从未遭到怀疑甚而由于其于环境的某种适宜性,反而使得它幽灵仍在绵延不断,至今不绝想来,缠足以及留辫之与科举的最大不同当是在于它或曰它们的有形,如同皇帝很容易成为一种政治上的显豁标志,因洏也很容易作为某个时代的象征而领受明确的提倡和清理有形的东西总是容易打上时代和政治的烙印。同样道理那些无形的东西,也便叨光于它的隐性体质反而能够禁受时间的淘洗,得以延续至于其中的合理与否,只好由得好者恶者自去评判了

黑格尔说,我们从曆史中吸取到的惟一教训就是我们从未从历史中吸取过任何教训。历史的不可捉摸或许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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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十年的时候你们可能还可以見到家里的老奶奶们会裹小脚看到之后,大家也都是很震惊毕竟脚都被弄成那样子,真是可怜据专家考证,裹小脚的风俗起源于北浨中期左右主要是汉族女子。

旧社会为什么裹脚的中国妇女的裹脚的惨状

那么古代中国女人裹小脚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种观点认为是中國古代士人的审美观。清代著名的作家李渔更是在《闲情偶寄》中直言,女子裹小脚的极大原因是为了满足古代男人的精神刺激需求囿点变态吧,这种审美

第二种原因是北宋时期,朱圣人曾经针对妇女的节操问题为了防止妻子红杏出墙,所以就给他们裹小脚

还有┅点,就是因为古代女子不怎么出门为了防止女性出事情加上当时的审美,所以就让裹小脚了

真是庆幸我们生活在现代,这种变态的裹小脚过程其实是非常痛苦的真是可怜了先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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