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咣荣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二、办理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个人申请书、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 2、以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复印件。 3、《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丢失的申請人需到区档案局调阅初次办证时填写的《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注明“提档人姓名、提档时间”加蓋“与原件无异”的条形章。 1、符合以上条件社区计生办统一受理上报区人口局 2、区人口局审核通过后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光榮证》。 |
《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毁坏或者丢失的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旧证补发新证。按以上规定可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舊证补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