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在公示!东宝区2个镇13個村被拟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乡村快来看看你家乡入选了吗?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示了
2017年度拟命名生态乡镇(街道)、
湖北省环保厅接受反映拟命名的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邮 编:430072;电子邮件:
2017年度拟命名生态乡镇
2017年度拟命名生态村名单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成为省级生态乡镇(街道)?
1.建立了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領导小组乡镇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2.制定省级生态乡镇规划或方案,并組织实施8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規。近三年内无较大(Ⅲ)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严守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林地无滥砍、滥伐现象。
4.乡镇建荿区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环境状况良好辖区内水体、大气、噪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未划定环境质量功能区的满足省相关标准的要求,无黑臭水体等严重污染现象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现象
5.乡镇环境保護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投诉案件得到有效处理。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85%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成为省级生态村?
1.村域布局合理、村容整洁管理有序,景观协调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2.经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4.开展环境法规与环境知识的宣传,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5.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