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互金协会曾印发《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了催收的几个条件请参考:A.严禁催收机构在任何非正常时段(早8点到晚7点)与借款人就催收事务进行沟通。B.严禁使用电话短信或匿名电话等手段重复不断的骚扰借款人(同一天不得超过三次)。C.不得使用邮寄明信片的方式與借款人就借款进行沟通D.严禁催收人员骚扰债务人的咨询人,家人同学及朋友,以追问有关借款人的下落或联系方式进行变相催收E.嚴禁向借款人及担保人之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家人朋友或申请资料上填写的联系人进行催收或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