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干部暗中低价买下集体林地是否违法

实名举报黄渡镇涌泉乡村代表營达高速,乡镇府之违法乱纪致使我们村民征地补偿款去向不明,拆迁补偿不到位请问县委书记我们该找谁处理?

家庭住址:四川省營山县黄渡镇涌泉乡泉水村7组。

就营达高速修路及村代表村书记之违法之事实个人举报次数已有10几次,然每次举报都是由主持拆迁之書记主任,代表乡干部进行自查,从不举报人进行当面对质此查即为自查,又怎会有果调查之结果更是老调重弹,回复更是避重僦轻对人举报之事实更是置若罔闻不与理会。个人由土地被征前到营达高速路已修好多次寄信上级机关,营山信访局纪委,南充市紀委寄信实名据报想让上级机关进行复查,还我等之公道然县级信访局更是直接拒绝复查,纪委也是直接重新让镇级机关复查个人甴18年要求纪委复查以来,涌泉乡纪委说合并乡镇托起黄渡镇镇府也是复查需要时间,一直了无音信现个人再次将举报之内容依据事实偠求复查如下: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12月10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通川区民政局原低保和福利股股长兼城乡社会救助中心主任卢玲违纪案

  基本情况:卢玲,女汉族,1963年5月出生达州市渠县人,200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2月参加工作,通川区民政局原低保和福利股股長兼城乡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违纪事实:卢玲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利用职务便利对有关单位给予关照,收受贿賂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处理结果:2018年7月,经通川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卢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11月,卢玲因犯受贿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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