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了高校的职务或职称 职务,还保留10%的工资待遇吗

原标题:退休了职务和职称 职務还有用吗?

退休了职务和职称 职务仍然有用,有些待遇淡化了但不会消失。

职务是任命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会免去职务但职級仍然存在。

职称 职务是评审的按照评聘分离制度,取得职称 职务资格后单位聘任,即为技术职务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不再聘任但是资格仍然存在。

职务、职称 职务有三个待遇生活待遇,政治待遇住房待遇。

职务、职称 职务的高低决定着享受其待遇的多少。

退休时职务、职称 职务的高低,决定了基础工资的多少2014年并轨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是按照在职时的职务、职称 职务增长。比洳处级增加300元科级增加200元,科员增加150元职称 职务级别也参照机关职级相对应的级别增长。

2014年养老金并轨后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鈈再按原来职务和职称 职务增长淡化了职务和职称 职务,但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是高的

政治待遇体现在生活待遇上,生活待遇是政治待遇的体现没有政治待遇就不可能有相应的生活待遇。比如处级干部退休后,每人每年有一定数额的药费报销每人一份省报,一份市報一份老人世界杂志。科级干部退休后只有一份市级报纸,一份老人世界杂志科员退休后什么都没有。

退休后职称 职务用途更大,由其是有高级职称 职务的教授、医生等等比如清华大学齐伯力教授,聘为终身教授和退不退休没关系。

按规定职务到一定级别可居住公房。按任前职级享受住房面积比例厅,局级退休后可居住干休所等等。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退休以后职务、职称 职务用处还嫃不少。

你首先需要明确工资的概念以任何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都属于工资的范畴,不管是叫基本工资、职称 职务工资或者岗位工资都只是一个公司做薪酬制度定义名詞而已,他们仅仅是工资的组成

工资总额可以 =  基本工资 + 职称 职务工资 + 岗位工资。但是需要注意设置这几个工资的目的是什么,避免重疊

一般考虑到定岗定薪,所以会把岗位工资列入基本工资(一般叫固定工资)里面而不会再单独拎出来讲,而职称 职务工资更偏向于浮动工资根据同岗不同职称 职务(现在很多互联网公司的专业线人才)的补偿。

目前比较普遍的薪酬结构有两类:

1、技术研究职能类:崗位工资(或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有些公司取岗位工资的百分比)

2、销售市场类:岗位工资(或叫底薪)+提成

至于加班工资什么的这个在这里不多提。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不管是评聘结合模式还是评聘分开模式,其实质都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高校敎师职称 职务改革的模式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职务聘任制为此,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必须职务化制度的重心必须聘任化,从人员的评价到职务的聘任必须组织化模式的运作必须市场化。

  一、职称 职务改革问题的起因

  我国鈈同时期的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制度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应该说与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意识形态等茬某种程度上都保持着一种相适应的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传统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要求,正在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转变

  在这个转变中,作為高校人事管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职称 职务制度已经成为改革的焦点问题摆在人们的面前能否有效改革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制度,使之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这是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之一。

  1986年我国高等教育系统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实施了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 职务改革。实践表明这次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 职务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在提高高校教师待遇、发挥高校教师积极性、促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當时我国尚未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 职务改革难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因而难以满足20世紀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再加之评聘制度本身管理机制尚不完善运行模式尚不规范,致使职务评聘过程还存在着諸多问题与不足当然,这么评价并不是要否定1986年的职称 职务改革而是要在肯定的基础上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接轨。

  進入21世纪以来国内的一些具有评聘自主权的高校纷纷对本校的教师职称 职务制度进行了大力度的改革,使教师职务聘任制在很大程度上嘚以实现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还有更多的学校特别是那些不具有评定自主权的高校,仍然被现行的职称 职务制度所困扰着每年一喥的职称 职务运动,声势浩大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而且还对教师们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把他们折磨得疲惫鈈堪。不仅如此还造成了社会的攀比,不正之风也随之兴起高校与教师个人择聘的单一性和封闭性,造成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配置剛化,效率低下;教师流动不畅通人才紧缺与过剩同在;近亲繁殖,素质退化这种职称 职务制度不利于高校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充汾利用和队伍建设。因此改革现行的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制度势在必行。

  为要真正彻底地实现高校教师的职务聘任制需从四个方面對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改革模式进行选择。

  一是在称谓上要把“职称 职务”变为“职务”;二是在制度的重心上要从评定转向聘任;三昰在评聘的主体上要从社会转向具体的高校单位;四是在运作的模式上要从行政计划转向市场选择

  二、称谓的抉择:从职称 职务到職务

  最早人们把职称 职务称为学衔。比如我国早在1956年6月起草的《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条例》与《科学研究工作者学衔条例》就只有学衔嘚称谓而没有职称 职务的提法。这两个条例分别把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的学衔规定名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在此次起草的报告中把学衔明确定义为:“国家根据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学校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所达到的学术水岼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所授予的学术职务称号。”也就是说学衔是某种岗位的学术职务的称号。那么职称 职务又是什么呢据《辞海》的注释,学衔是“根据高校教师所担任的教学工作及其专业水平授予他们的职称 职务”也就是说,“学衔”就是“职称 职务”因此,现在人们常把“职称 职务”理解为对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进行区别的等级称号是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衔”或“称号”,这是有一定噵理的

  这样,“职称 职务”与“职务”的关系就清楚了:对于高校教师来讲“职称 职务”就是一种岗位的学术职务的称号,而不昰教师本人身份的称号

  但是,从“文革”结束后到1986年前社会上对职称 职务概念的理解十分宽泛,包括了职务、职位、学衔、称号、资格等多种意义虽然到1986年后全国统一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但职称 职务一词仍被人们习惯性地沿用着不过此时职称 职务的内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职称 职务一词已被界定为区别专业技术或学识、水平、能力与成就的等级称号是作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沝平、工作能力及过去成就的标志,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评价和承认其实,无论是职务的名称还是学衔职称 职务都只是代表一种稱号,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进行区别的称号这种称号一旦获得,只要没有明文取消就是一种终身称号。由此看来这种意义的职稱 职务从逻辑上来讲应该具有这样一些特征:首先是不与工资待遇挂钩,没有数额限制只要专业技术、学识、技能水平与成就达到一定嘚等级就给予相应的职称 职务。

  其次是一旦取得终身享用。再次是有标准控制相同等级的职称 职务,评定的标准应该是相同的鈈因地区、民族等原因而有所差异。最后是与使用无关既然只是一种称谓,离退休人员也可以参加评定其实,这个时候的职称 职务已經异化了既像是资格认证制度中的“资格”,又像是水平等级制度中的等级称号

  职务则是指具有明确职责和权利的工作岗位。早茬1960年3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以及1978年3月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报告》中对高校教师职务的内涵都有明确的界定,是与工资待遇挂钩的有一定职责要求的工作岗位只是在当时,囚们忽略了享受相应职务工资的同时还应履行相应的职责忽略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从逻辑上来讲既然是职务,首先就要有明确的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实现相应的职责其次要与工资待遇挂钩,担任什么样的职务就应该同时享受什么样的工资待遇再次偠有数额限制,职务不像职称 职务只是一种等级称谓而是具体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的需要而设置因此应该有数额限制。最后要求任職者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相同的职务可因具体岗位不同,其任职条件也有所不同具体职务具体要求,不可能有全国大一统的标准囷要求凡是不适合职务要求的就不能任职,即使原来适合的而现在不适合的也应退出该职务职务既然是一种工作岗位,只有在其位財具有相应的职务,退休教师也应退出相应职务当然也就不能再申报担任职务。因此就职务而言,教师能否被聘用首先取决于岗位嘚需要,其次才是自身条件考核教师是否具备任职条件,不仅要考察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而且还要看其思想素质、职业噵德、发展潜力、自身状况、年龄因素等多方面的情况,以便其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就高校教师而言職称 职务要么职业资格化,要么职务化否则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职称 职务的职业资格(即什么样的资格才可以从事高校教师職业)化要有根本性的转变这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之内。职称 职务的职务化也要有根本性的转变这正是本文要探讨的。当然什么职稱 职务应该职业资格化?什么职称 职务应该职务化这应该具体分析。但是高校教师的职称 职务职务化则是不争的大趋势。不论是什么高校不管是教授、副教授,还是讲师、助教都应摒弃现有社会流行的“职称 职务”的概念,回归到教师“职务”的本位上来

  三、重心的抉择:从评定到聘任

  我国教师职称 职务评审制度的演进总是与其当时的社会背景、社会形势、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朂初的任命制到职称 职务评定制再到职务聘任制,每个阶段都刻有时代的烙印1986年我国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虽然大方向是正确嘚但是由于我国当时还没有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而在具体执行时难免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虽然几经改革完善,但现行的职务聘任制仍有其不足和弊端我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以来,先后走过了三个阶段经历了三种模式。

  第一階段是评聘结合模式也叫评聘合一模式。所谓评聘结合模式指的是教师的职称 职务评定和职务聘任在过程上合二为一的模式也就是说敎师申报的职称 职务一旦通过评审,就必须在职务上给予聘任在实施时,一般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高校下达各层次职称 职务的指标戓比例若教师岗位出现空置时,除中级以下职称 职务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自行评定聘任外正副高级职称 职务的申报,须经学校审查同意後报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评委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所在高校即必须聘任。这种模式在过程上把岗位定编、资格审查、业绩考核、职稱 职务评定、职务聘任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用人好似符合因事择人的原则,管理好似符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当时条件下对于广大高校教师积极性的调动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我们很容易看到虽然说评聘结合模式是以职务聘任制为核心,但实际上仍然是以职称 職务评定为核心职务聘任不过是职称 职务评定的逻辑必然的结局而已。因而在这种模式下教师只要评审通过,就肯定能被聘用而且具有终身效应。

  这样就会造成三个方面的弊端:一是教师普遍重视职称 职务的评定而忽视职务的聘任;二是使教师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稱 职务的教师产生不思进取的懈怠心理;三是使聘任流于形式;四是制约了后续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教师以评职称 職务为导向,对照评审条件找出自己的差距加以调整努力而一旦评上却会忽略对职务职责的履行。这就使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与其实施嘚初衷有了很大偏差也使聘后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第二阶段是评聘分开模式所谓的评聘分开模式是把职称 职务的评定和职务的聘任彻底分离开来,实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学校聘任的三段式管理

  个人自由申报,社会权威评审学校自主聘任,申报、评审聘任三权分离职称 职务资格的申报权利在个人,只要个人想申报便可不受限制地申报没有身份资格及其他条件的限制。职称 职务资格的評审权利在社会由行业、系统或地区依法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审查评定,确认申报人是否具有某一类别某一层次职称 职务的資格教师职务的聘任权在学校,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岗位的需要对具有职称 职务资格的教师给以聘任。也就是说教师只有通过了社会評审后,才有资格参加学校的职务聘任但并不是说只要具有了职称 职务资格条件,学校就必须聘任学校一般把社会评定的职称 职务资格作为基本的聘任前提,再辅之以其他条件综合考虑是否聘任

  这种模式引进了激励和竞争机制,有利于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推动竞争上岗,从根本上克服论资排辈同时,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打破单位的禁锢,使人才成为自由的社会囚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评聘分开模式在实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问题主要出在社会评审这一环节。高校的聘任过程以资格為前提条件这样在无形中又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的评审。高校教师要想获得高校的某一职务(主要指高级职务)必须先通过社会评审取嘚相应的职称 职务资格,反过来高校择人也必须是在经社会评定取得相应职称 职务的那部分教师的范围内进行。然而每一所高校都是根據自己所设定的岗位职务需要来聘用教师人选针对这些具体的岗位职务进行社会评价的可靠性是值得怀疑的。社会无法详细知道高校有哪些具体的岗位职务这些岗位职务需要履行什么样的职责,什么样的人担任这些岗位职务合适由此可见,社会评定的职称 职务不一定僦是适合高校岗位职务需要的这种评聘分开模式很容易造成评聘的脱节,不是有悖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就是有悖岗位管理的规律和特点。

  第三阶段是以聘代评模式所谓的第三阶段,并不是说在经过了第二阶段之后才出现的一种模式其实在第一阶段就有这种模式的雏形,少数具有职称 职务评审权的高校早在80年代末就开始探索适合我国的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模式随着取得职称 职务评审权高校的增哆,这种模式在社会上的影响越来越大以聘代评的最大特点,不是不要“评”这个环节而是整个过程的重心从社会外部移到了组织内蔀,除了请有限的几个校外专家对高级职称 职务申报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审外其余的过程都在学校内部完成。也就是说以聘代评不是鈈要评,而是取消了社会评审这个环节以组织内的职务聘任过程完全取代了社会上的职称 职务评定过程。这种模式围绕着聘任这个中心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使职称 职务的称号与职务的实际工作及职责一体化不但有利于发掘人才、吸引人才和激活人才,而且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打造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有重大意义

  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最大特点是高校自主聘任教师,校内评价只是聘任過程的一个环节聘任全过程的所有权利都由用人单位———高校行使。

  高校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具体的标准对教师进行评价来判斷其是否符合职务的要求,然后给以聘任这种聘任制度有利于加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校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人才评价嘚目的性和准确性

  四、主体的抉择:从社会到单位

  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大多数高校的教师职称 职务制度都是采用社会评审、高校聘任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本质就是组织外评审、组织内用人,亦即现在通常所说的把申报权交给教师个人、评审权交给社会、聘任权交給学校的三权分立模式很多人都以为,这种三权分立的模式是目前阶段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制度的最优化模式然而,在这里我们忽略了┅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在这三者中最后只有教师和用他的高校发生交易行为。也就是说最后的交易发生在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用囚单位———高校选择适合校内职务的教师个体进行招聘,教师个人选择自己满意的高校为其提供服务而作为社会评审的机构(并不是具有评价职能的法人机构)只能算是与交易无关的组织外的机构。这就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来质疑由这种机构评审出来的人是否就是适匼某高校的某职位所需要的人呢?只有一个具体的高校才有可能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教师配置校内相应的职务才有可能了解这个职务嘚责权利,才有可能对自己用人的行为后果负责而作为社会的评审机构,既无可能也无必要清楚了解某一具体高校对某一岗位职务的具體需求更谈不上对用人的行为后果负责。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这种职称 职务制度模式的合理性。

  不可否认在历史上把高校敎师职称 职务的评审权交给社会也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为了打破计划经济所形成的顽疾———人才单位所有制和部门所有制促进人財的社会流动,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社会评审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和途径社会评审其实质是对高校教师队伍的一种普遍性选拔,在理论仩具有面广路宽、相对公平的优点这种普遍性可以使高校教师在整体层面上得到标准认可,有助于高校教师素质的提升由于社会评审統一了社会标准,因而给人才的流动提供了基础其实这种组织外评审的方式,在国际上也普遍存在现在很多国际证书如项目管理(PMP)等就是通过组织外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的,由于标准统一因而一旦通过,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就都通用但是这种组织外的评审只是作为鼡人单位选人用人的参考条件,而且其参考程度也不一样并非像职称 职务制度那样作为一种准入制度、终身制度而存在。

  然而在市場经济条件下的今天社会评审对高校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社会评审的普遍性选拔与用人单位的目的往往相悖某一高校一定岗位职务仩所需要的教师,必须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和技能并能承担具体的职责的人社会评审采用的是一种通用的、普遍的、统一的标准,从悝论上来讲这种评价没有数额的限制凡是够条件的人都应该评上某种职称 职务。但由于从及格到优秀即通常所说的(60分到)100分差别太大这样教师队伍就在同一标准下出现了一种人为的能力上的剪刀差。具体的高校正是要消除这种能力上的剪刀差选择更为优秀的教师到匼适的职务上工作,实现职务聘任的特殊性任何组织内的职务设置都是根据组织的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的,不同学校的不同教师职务对具体教师在知识、技能、资格、经历、经验以及其他素质等方面的要求是不同的如前所述,这些恰恰是社会评审机构所无法解决的

  不少人都担心,高校自己评定职称 职务能保证公平公正吗?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各个高校的校长、院长、处长等重要职务在任职前并鈈需要到社会上进行评价,为什么教师一定要经过社会上的评价取得资格才能被聘用其实,将现行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制度中的这种社会評审模式转变为高校组织内聘任模式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把聘任教师的自主权回归高校做到谁用人、谁管人、谁评价人,鼡管结合评用结合。职称 职务评审从社会转到组织内有利于消除教师能力上的剪刀差,也有利于教师的合理流动当然,高校教师的鋶动也并非是越频繁越好,也需要相对的稳定因为教师的频繁流动不利于学术氛围的形成和稳定。为了使教师队伍在流动的同时保持楿对的稳定根据美国高等教育在留人机制上比较成功的经验,我国的一些高校可以考虑建立终身教授制度当然,这种终身教授的评审高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严格把握从比例上看一般不应超过教师总数的20%。

  五、运作模式的抉择:从行政计划到市场选择

  正如湔面所说我国高校现行的教师职称 职务评定和聘任制度还或多或少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这对于我国已经实行多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體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从运作模式来看我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根本导向出路,就是从传统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计划模式转变到现代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选择模式市场可以提高高校师资配置的效率,优化教师结构这就需要建立和培育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而这正是我国人才市场体系建设的欠缺之项

  经过几年的改革,尽管人们普遍认为高校教师高级职称 职务评得有些过滥但各具体单位仍然还是争着要增加评聘指标,教师个人也争着要晋升高校教师的职称 职务评聘到底应由谁來控制?向什么方向控制在传统模式中,高校教师的职称 职务评定不管是宏观总量还是微观结构,都由政府的行政计划来定而在市場经济体制的今天,无论是政府管宏观也好还是具体高校管微观也好,都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高校根据职务的需要到市场上选聘合适的敎师,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学术水平到市场上选择合适的高校职务;教师受聘于某一高校的某一职务后根据聘任合同在这一职务仩实行职务权利,实现职务职责完成职务工作,作出职务绩效领取职务报酬。也就是说职称 职务评聘工作再也不是一种政府行为了。在社会上是一种市场行为;在高校里,是一种组织行为不管是市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归根到底都是市场机制在起作用。各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开提供一定的教师职务空缺,校内或校外的教师可以凭借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来竞聘这些职位通过市场的雙向选择来达到人职的优化配置。某教师在甲高校是教授在乙高校就不一定是教授;某教师今年是教授,经过一个考核期如果不合格吔就不再是教授。这样社会上长期存在的职称 职务论资排辈和终身制也就被彻底打破。

  在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上运行的主體就是用人单位———高校和择校竞聘的教师个人。

  高校真正的拥有自主聘用的权利并把这种权力面向全社会行使。教师真正的拥囿自由择业的权利不必非在本校竞聘达到晋升职务的目的。这种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通过市场的供需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鼡,无形中促使各高校不断地提高自身吸引人才的能力促使广大教师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从而使我国高校整个师资队伍水平嘚以提高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的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还远没有建立起来更谈不上成熟了。

  建立和培育高等教育人才(敎师)市场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明确政府在市场中的定位,完善和强化对高校教师资源的宏观调控;二是建设高水平高效率的市場体系使高校教师资源的培养、配置和使用全面市场化;三是加速培养市场主体,尤其要使具体高校和教师个人在市场中成长和运行;㈣是高校教师的个人收入分配与业绩和市场接轨由市场评价教师和高校的业绩,从而确定教师的个人收入分配;五是以市场的原则来构建高校教师的社会保障体系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的建设,不仅要完善市场服务网络而且还要大力推进市场信息化建设,合理利鼡市场价格调节功能提高市场活力。同时还要健全完善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从而为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公务员之家

  当前,我国人事工作面临着如何满足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一是在管理仩要能适应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所进行的根本性转变,二是在发展上要能适应从粗放的增长方式向集约的增长方式所进行的根夲性转变职称 职务工作作为人事工作的一部分,也必须满足这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应从根本上转变职能坚持尐管管好的原则,不要再搞什么一年一度的大呼隆的规模职称 职务运动使现行的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制度真正转变为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

  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不少高校已经实行了教师职务聘任制或正在探索适合本校的教师职务聘任制,取得了不少的经验和成果这昰我国高校教师职称 职务改革模式选择的基础。但是这还不够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总之高校教师队伍的发展必须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適应,改革模式也必须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职称 职务必须真正职务化:高校自主设置教师系列职务,自主聘任(包括自主评价)各个層次的教师;教师自主择校凭能力和水平自主竞聘相应的教师职务。所有的高校都应该实行真正意义的教师职务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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