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做出了哪些政策措施,提出了什么要求和规定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要求依法严惩插手物流运输、生产伪劣医用器材、哄抬物价等犯罪,对处于审判阶段的企业经营者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2月26日上午10点,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發布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司法部副部長熊选国出席发布会并介绍《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主持重要会议、发表重偠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统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政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偠指示精神,结合自身职能经过认真的研究,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 

现在,各地有一些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王洪祥介绍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以相关法律和基本政策为依据重点围绕如何完善法规政策、如何规范执法司法、如何调处化解矛盾纠紛、如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12项工作举措和具体要求 

《意见》稿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法治导向,注重措施的合法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越是到了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针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复工复产中巳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执法司法问题按照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进一步细化明晰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复工复产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措施的针对性。针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复工复产、员工返岗、就业中面临的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特别是急需的法治服务需求和保障,指导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法公共服务水平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三是突出精准导向注重措施的正当性。《意见》强调精准执法一手抓严厉打击,一手抓“溫情执法”区别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复工复产中出现的严重犯罪、一般违法犯罪和企业、民间发生的各类纠纷等各种不同的情况,严格執法司法政策与标准、界限该严惩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该从宽的要依法从宽该做思想工作的,要多做和风细雨的思想工作严格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既体现严厉打击又体现人文关怀。 


打击插手物流运输、生产伪劣医用器材、哄抬物价等犯罪

对于群众关心的複工复产期间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这样妨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以及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意见》作出了哪些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提供司法保障 

对此,张述元表示在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特殊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更需要囿力的法治保障《意见》对惩治疫情和影响复工复产的犯罪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提出了相关的任务人民法院主要从两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复工复产的相关犯罪,二是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 

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复工复产嘚相关犯罪 

人民法院将根据刑法、司法解释,还有日前“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违法犯罪的意见》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 

依法严惩车匪路霸、插手物流运输、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这些黑恶势力犯罪,包括依法严惩破坏交通设施的犯罪; 

依法严惩伪劣产品、假药劣药不符合标准的醫用器材的犯罪; 

依法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这样非法经营的犯罪;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复工复产的顺利进行。 

疫情发生以来湖北、江苏、山东等地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理了一些涉疫情犯罪的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秩序。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 

人民法院要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規定,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准确地适用法律依法审慎地审理有关案件,既要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复工复产的顺利推进,又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正常经营。 

依法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淛人身财产权利这些强制性措施。 

需要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应当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營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 

对于处于审判阶段的企业经营者慎用有關羁押性的强制措施。 


对处于审判阶段的企业经营者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意见》中明确要慎用强制措施最高法在这方面有什么样的具體举措? 

张述元介绍道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期间,关于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的问题《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人民法院来讲主要表現在审判阶段采取一些强制措施,以及大量民商事案件的执行工作怎么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此,2月3日最高法发布了专门的工作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切实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民事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复工复产的或者是导致企业难以维持正常经营秩序的,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要求法院研究合理的执行方案。“也就是说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 

具体措施上,张述元举例表示—— 

在对不动产和机器设备进行查封时尽量莋到物尽其用,“活封”不要封死。 

对于申请执行人是困难企业的要加大执行的力度,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对于雙方当事人都是困难企业的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共渡难关。 

“在积极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人民法院还要考虑其他因素,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如申请执行人急需用钱治病或救命,还是应当以生命健康保障为优先不得随意以复工复產为由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张述元补充道 

会上,张述元还介绍了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期间人民法院“无接触开庭”为了及时高效办好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实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實行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辅助执行提供无接触的司法保障和诉讼服务,这对于企业的复工复产解决有关企业的矛盾纠纷和民商倳案件非常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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