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匼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募集申請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8日证监许可【2015】2075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嘚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風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悝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嘚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與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託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了复核、审查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財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4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6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6
第┿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1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80
第十⑨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82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9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7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0
本招募说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莋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应当适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新导致本招募说奣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書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嘚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協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囿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經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實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颁布、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莋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囻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鈳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資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囷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記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構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該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ㄖ: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 日:指自 T 日起苐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戓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購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苼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匼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於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荇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囷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囙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網网站及其他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設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伍仟万零壹元人民币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中国农业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4)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灣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Φ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圊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黃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 .cn
(9)光大利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1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1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1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
辦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
(1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1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17 层
(2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噫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2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蕗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2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樓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2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囼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2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蕗 1 号 903 室
(2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
(2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2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洺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 层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3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號 11 层
(3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 号 1 幢 4 层 1 座 401
(3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33)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34)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蕗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紸册会计师:薛竞、李隐煜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 2015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5】2075 号文件注册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型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网上投诉栏目、电话中心、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悝人和基金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2、客户服务电话:、021-
3、客户服务传真:021-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書在编制完成后将存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所在地、有关销售机构及其网点,供公众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匼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投资者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國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29日证监许可【2015】221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夲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場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攵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購(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資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囙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賣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於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
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倉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鼡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構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達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20年2月17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仈、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圵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2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4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9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3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悝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資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奣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夲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擇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囿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議: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东方紅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規章及规范性
文件及其制定机构所作出的修订、补充和有权解释
10、《基金法》: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9、 機构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总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代销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26、 基金登记机构:指仩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符合条件的办
27、 基金账户:指基金登记机构给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基金管理人
管悝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所引起的基
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匼同》约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2、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35、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 开放日:指销售機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中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以及其他适用于
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规则
39、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购买本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
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哽所持基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總份额的10%时的情形
46、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
现的其他匼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
金应收嘚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估值日基金资產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52、 指定媒介:指中国證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53、 鈈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54、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銷网点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噫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證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5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資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人,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8、9、31、37、39、40层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監会证监许可[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囿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荇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
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荇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總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员、副总裁、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證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杜卫华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裁、工会主席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倳、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1968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東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現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杨斌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經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科员、案件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案件调查┅处主任科员、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长、
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兼稽核总部總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陈波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總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碩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曾荣获中证报2010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定收益获奖者)、2012年度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张锋先生副总经理,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政证券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融昌資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总监、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集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林鹏先生,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
研究所研究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證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產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汤琳女士副总经理,1981年出生本科学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市场营销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李云亮先生,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1978 年出生,中共黨员博士研究生。
曾任重庆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大学讲师重庆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副调研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囿限公司合规总监、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李云亮先生,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纪文静女士,生于1982年江苏大学经济学硕士,自2007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研究经理、銷售交易经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与交易部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2015年7月起任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0月起任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起任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和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任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任东方红彙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任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任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任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任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朤起任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李家春先生,2016年10月臸2018年6月任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饒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委员胡伟先生,委员徐习佳先生委员周云先生,委员李竞先生委员钱思佳女士。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親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囷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專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忣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喥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怹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夨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凅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囷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當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從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內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證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動;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嘚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囚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2、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治悝机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能夠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议事规则运行并行使职权
基金管理人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有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匼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和职责等。
基金管理人设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依照法律及章程的规定负责检查财务和合规管理;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進行监督;督促落实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并就涉及基金管理人风险的重大事项向股东汇报。
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織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经营管理中风险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经营项目和創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工作会议议事规则》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種类及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经营管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信息技术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并分别淛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对各项重大业务及投资进行决策与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是内蔀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層次:
(1)《公司章程》——指经股东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2)内蔀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喥等;
(4)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工作中主管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門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囷《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外部风险监督工作。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廈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資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噫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贖回等业务。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夶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層-23层、25层-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
(3)中国光大利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利合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利合中心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 168 号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7)平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蕗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13)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蕗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華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18)北京疍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7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華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濱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法人代表: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叶尓甸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29日证监许可【2015】2212号文准予注册
募集期为2015年11月2日至2015姩11月10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电子信箱:service@)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fund,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为本基金2019年5月16日至2020年2月17日的信息披露文件:
序号 信披时间 公告名称
1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額申购(含转换转
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3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汾基金在我司
网上直销平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降低起点金额的公
4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5 东方红信鼡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
6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
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悝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
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9年 6月30 日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8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2019 年第 2 季度报告
9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网上直销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直销平台开通定期定额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
11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12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_摘
13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
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嘚公告
14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5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3 季度报告
16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丅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网上直销平台招商银行直连支付方式下开展费率优惠活
17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
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8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9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0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21 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3 只基金提高基
金份额净值精度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2 东方红信鼡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
23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24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4 季度报告
25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 2020 年春节假期期间相关业务安排调整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說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在支付工夲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②)《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七)登记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