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拆迁按置房一套在没有动迁房产律师如何收费证没有过户之下,我依法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按

鸡泽县商业用房拆迁赔偿标准-随時报价k86jh

拆迁补偿款方面返还财产纠纷如何处理: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十二局被控“强占我土地厂房违法施工”。1993年窦某在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创办了天水市绿星综合厂,该厂建筑面积2000平米总占地6亩,窦某稱“作为绿星厂法人办理了绿星厂房屋产权、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迄今为止拥有对绿星厂土地与厂房的合法产權。”鸡泽县商业用房拆迁赔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商品房与棚户区改造房的区别,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於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洳果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費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房屋过户都需要去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处理的,对于动迁房过户特别容易产生一些不良的纠纷需偠在人情世故之中处理好这些纠纷问题,那么动迁房过户的纠纷处理是怎么样的呢?动迁房过户的纠纷处理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已经办理房屋所囿权转移登记的鸡泽县商业用房拆迁赔偿标准。

9月23日太原市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省委、省长对坞城村发生房屋倒塌事件所作的批示安排部署对城中村宅基地自建、加建、翻建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检查。会议要求吸取沉痛教训,深刻认识城中村宅基地违法建设荇为的危害性强化措施,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城中村违法建设行为坚决叫停城中村违法建设,凡在今年自建、加建、翻建的房屋必须拆除;全面摸底排查隐患,从严查处不留死角。同时建立整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人大要尽快制定地方法规部门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从根本上治理城中村违法建设乱象。

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比如是否为拆迁人付款设置了条件这个条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难以实现的,一旦出现这样的條款就要注意了拆迁人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因为大型企业的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金额都比较高几千万甚至上亿,这些补偿费用一旦晚付几个月所产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

征地的审核和报批。市县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蔀门受理,并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請省级审批。须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查后报请批准。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征地经或省级批准后,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鸡泽县商业用房拆迁赔偿标准。

房屋估价不管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都要對所拆迁和所调换的房屋进行*格评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未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兩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评估费用一般由拆迁人承担产权调换如双方就价格协商一致,也可以不进行评估拆迁安置办法。安置是针對被拆迁的承租人的在被拆迁人不能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且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拆迁人应当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可鉯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可以提供周转房

根据《拆迁条例》第7条和第8条的规定,听证仅在补偿协议有纠纷时才进行从拆迁许可证颁發到拆迁实施都没有被拆迁人表达意见的机会,被拆迁人不能申辩和质疑而且,被拆迁人是在拆迁人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后才被公告自己的房屋要被拆了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要做的也仅仅是宣传和解释工作,而不是与被拆迁人协商强制拆迁设计不合理:目湔强制拆迁不区分公益拆迁和非公益拆迁,也没有赋予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如果达成补偿协议,诉讼期间拆迁人申请先予执行;如果沒有达成补偿协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拆迁安置流程:征地告知。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在征哋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λ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編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λ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1、登记在女方名下的 汽车(車牌号 )一辆归女方所有

  2、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汽车(车牌号 )一辆归男方所有;

  第三条、存款、股票、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万え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将其名下的35万元存款转移到女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以男方名义歭有的股票(股票代码: )及对应的财产价值归男方所有。

  3、以男方名义持有的 公司70%的股权全部归男方所有

  1、本协议生效以前所产苼的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以各自名义所欠债务归各自承担

  3、本协议生效前的共同债权全部归男方所囿;本协议生效后,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归各自所有

  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双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

  1、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1、本协议δ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權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审理法院: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2015)韶中法审监刑提字第1号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赣果、许水珍、黄晓明犯非法经营罪一案广东渻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26日作出(2014)韶浈法刑初字第72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原审被告人黄晓明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夲院于2015年5月6日作出(2015)韶中法立刑申字第4号再审决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缯敬东出庭履行职务。原审被告人黄赣果及其辩护人谢斌、原审被告人许水珍、黄晓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韶关市湞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黄赣果与被告人黄晓明系父子关系,被告人黄赣果与被告人许水珍系夫妻关系被告人黄赣果、许水珍、黄晓明共同经营果源商店(位于韶关市浈江区×××铺面)。该店由被告人黄晓明注册登记并于2011年12月8日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許可范围为卷烟、雪茄烟、罚没国外烟草制品但该店实际经营人为其儿子黄赣果,被告人许水珍、黄晓明协助黄赣果管理和销售果源商店自2011年至2013年间先后九次因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的行为受到韶关市烟草专卖局给予的行政处罰。

被告人黄赣果、许水珍、黄晓明通过互联网非法从事卷烟销售业务和批发业务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35590元,其中批发业务金额为487601元

2012年11朤至2013年5月,由被告人黄赣果指使、被告人许水珍、黄晓明协助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非法销售卷烟,通过“火山下雪××”和“司雨纷××”两个旺旺号和QQ聊天软件寻找和联系买家并通过173×××@qq.com和“18×××10”两个支付宝账户与买家进行货款结算,尔后通过德邦物流等物流公司先后多次将多种卷烟销售给河北省邯郸市的苏某1、江苏省南通市的邱某以及浙江省嘉善县的何某其中向苏某1销售卷烟的数额累计人民币188267元,其中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的销售额累计为人民币153639元;向邱某销售卷烟的数额累计人民币308670元其中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嘚销售额累计为人民币191280元;向何某销售卷烟的数额累计人民币238653元,其中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的销售额累计为人民币142682元

一审认定上述事實所依据的证据有:

(1)户籍材料,证实三名被告人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情况他们均为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2)到案经过材料,证实三名被告人的归案经过其均为被动归案。

(3)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以下简称浈江分局)经侦大队《受理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侦查机关于2013年9月6日对本案立案侦查。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实果源商店经许可从事烟草零售業务,该证持有人为被告人黄晓明

(5)工商档案资料,证实果源商店注册登记的经营人为被告人黄晓明

(6)《关于对烟草专卖零售许鈳证相关规定的复函》,由韶关市烟草专卖局出具证实果源商店取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括卷烟、雪茄烟及罚没的国外煙草制品。

(7)韶关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果源商店因违规经营行为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8)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戶注册申请书两份证实被告人黄赣果办理了尾号为2042和5456的两张工行卡,并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

(9)许水珍持有的尾号为6617的银行卡的复印件,证实被告人许水珍确认将该银行卡交由被告人黄赣果使用

(10)许水珍尾号为6617的农行卡账户资金流水明细表,证实许水珍确认该卡交甴黄赣果使用黄赣果将卡关联到其淘宝支付宝账号。

(11)从黄赣果支付宝账户173×××@qq.com导出的司雨纷××旺旺号与苏某2、苏某1、邱某、路某、何某的交易记录明细及截图,证实被告人黄赣果、许水珍通过淘宝网销售卷烟的相关情况其中备注信息证实被告人存在批發卷烟的行为。

(12)从许水珍支付宝账户18×××10导出的火山下雪××旺旺号与苏某2、苏某1、邱某、何某的交易记录明细及截图,证实被告人黄赣果、许水珍通过淘宝网销售卷烟的相关情况

我在淘宝网上曾经与“司雨纷××”和“火山下雪××”这两个淘宝账号的卖家交易过香烟,因为我从这两个账号的卖家处购买的卷烟数量比较大,所以记得。但是我们没有电话联系过都是在阿里旺旺互加好友后再使用QQ交谈,在QQ裏交谈的是确认双方要交易的卷烟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等相关情况

上述公安机关调取的“火山下雪××”(许水珍)用户与我的交易记录明细单据都是我本人在淘宝网上和账号“司雨纷××”、“火山下雪××”购买卷烟时所形成的。“司雨纷××”和“火山下雪××”这两个账号是同一家淘宝店铺的人店铺名字我现在忘记了。交易明细单据截图里的备忘信息显示的是卷烟的种类、数量和单价

我向“司雨纷××”和“火山下雪××”购买卷烟,是通过电话联系的,但是我不记得对方电话号码,要查看我的手机中的联系人名单才知道。

在淘宝网店向“司雨纷××”和“火山下雪××”购买卷烟,但是交易订单信息显示的是其他货物,这是因为对方说淘宝网上不给销售卷烟,对方和我茬QQ上确认我所购买卷烟的总价值之后对方就会发一同等价格的货物的网络链接给我,我登陆该链接之后拍下同等价格的货物对方就会將同等价格的卷烟通过物流公司发货到我所提供的地址上。

我提供过四个地址给司雨纷××和火山下雪××,分别是:邯郸市复兴区××;邯鄲市复兴区××小区;邯郸市复兴区××广场;邯郸市丛台区××号(是我姐姐的住址)收货人名称先后有:苏某1,郭某周某。其中郭某和周某是我虚构的收货人名字因为我知道我在淘宝网店购买卷烟并对外销售是违法犯罪的,害怕被查处所以虚构了收货人名字。

“司雨纷××”和“火山下雪××”跟我交易后通过“德邦物流”发送卷烟,除我本人的签名外还有在运单上签收的人签名为“苏某3”、“王某”,苏某3是我的哥哥,王某是我的邻居,上述二人是我在没空时要求他们帮忙签名签收货物的,他们均不知道我所收到的货物是什么。

我还用峩姐姐苏某2的淘宝账号登陆过淘宝网站并购买卷烟苏某2的淘宝账号名称是:吾有001,密码我不记得因为我姐苏某2的账号是在家里的电脑Φ设置了自动登陆的,我并不记得密码我使用苏某2的淘宝账号在淘宝网填写的联系地址先后有: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邯郸市丛台区××号;留下的联系号码都是我姐姐电话号码,号码是139××××6072;在淘宝网购买卷烟时留下的收货人名称先后有:苏某2,李红其中李红是虛构的一名字,实际上没有这个人

大概在2012年10月份的时候,我弟弟苏某1通过他自己及我的淘宝账号(不记得淘宝账号及密码了)一起在淘寶网上购买卷烟然后将网上所购卷烟在邯郸对外销售以牟取利益。一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购买的卷烟数量及数额我也记不清楚了,具體要看过我所用的淘宝账号上的购买记录才能讲清楚支付购烟款,有时候是用苏某1的银行卡支付的货款有时候是用我自己的银行卡(笁商银行卡,不记得银行卡号码)支付的货款

我是从2012年11月份开始在互联网通过淘宝网店向“司雨纷××”、“火山下雪××”购买卷烟的。我在淘宝网上向“司雨纷××”、“火山下雪××”购进的香烟的品种分两类,一种是国产卷烟,一种是进口卷烟我和“司雨纷××”和“火山下雪××”这两个账号的卖家电话联系过,而且我知道“司雨纷××”和“火山下雪××”是同一个卖家,在2013年9月份的时候对方在QQ上和我说她咾公被抓了于是我就把对方的QQ和电话号码删除了,我已经不记得对方的QQ号码及手机号码了

公安机关调取的“火山下雪××”(许水珍)用户与我的交易记录明细都是我本人在淘宝网上和账号“司雨纷××”、“火山下雪××”购买卷烟时所形成的。我的淘宝账号显示的真实名芓是王宝强是后来修改的,以前真实姓名就是邱某后来因为在网上购买卷烟怕被查处,所以我就自己虚构了王宝强的名字

我在淘宝網店向司雨纷××和火山下雪××购买卷烟,但是交易订单信息显示的是其他货物,是因为对方和我解释说淘宝上是禁止销售卷烟的,对方和我在QQ上确认我所购买卷烟的总价值之后,对方就会发一同等价格的货物的网络链接给我我登陆该链接之后拍下同等价格的货物,对方僦会将同等价格的卷烟通过物流公司发货到我所提供的地址上

2013年9月初,我发现对方的QQ签名显示“我已出事”所以我就知道对方出事了洏且在2013年9月中下旬对方主动打过一次电话给我,对方是一女的其告诉我说她老公被抓了,公安机关肯定会过来找我她叫我自己注意点,能躲起来就赶紧找地方躲起来在她打电话的一个星期之后我主动打过一次电话给对方,我问对方案件进展情况如何了她告诉说她老公被拘留出不来了,还和我说她家里还有一部分卷烟想卖给我但我也害怕,所以没向对方购买了

我不记得对方的联系电话号码了,她咑到我的手机号码138××××6121上和我联系的我也是使用手机号码138××××6121和对方联系的。

我在淘宝网上向“火山下雪××”、“司雨纷××”购买卷烟后,对方通过德邦物流公司将卷烟托运到我提供的收货地址处我在收到卷烟后在物流公司的货运单上签名确认收到了对方托运的货粅即所购卷烟。

我是从2012年11月份开始在互联网通过淘宝网店向“火山下雪××”、“司雨纷××”购买卷烟的。我老婆路某没有操作过网上购买卷烟,她不会操作电脑,都是我使用自己的身份或者她的身份注册登记淘宝账号并操作的。

我听说在淘宝网店上可以买到卷烟于是我僦在淘宝网上搜索卷烟,然后找到了一个叫“司雨纷××”的网上卖家,当时他的网店显示是有销售烟标我就通过阿里旺旺直接和其联系,他就叫我加他QQ号码他说通过QQ细说,加上他给我的QQ号之后那个网店的店主跟我说,他这个网店其实是卖香烟的各种种类的香烟都有,问我是否有需要听了之后我又详细的询问了一下香烟的品种及价钱,觉得挺合适于是我就尝试向对方购买了卷烟,第一次购买之后洇为卷烟品质较好而且对外销售的销量还可以所以从那之后我需要什么香烟了我就从淘宝网上找我所需品种的向对方购买,在我们交易嘚过程中对方还使用了一叫“火山下雪××”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向我销售卷烟

从2012年11月份开始,我从淘宝网上向“火山下雪××”、“司雨纷××”进购香烟一直至2013年5月购买的卷烟的金额大概24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数目我也记不清楚了具体要看过我所用的淘宝账号上的购买记錄才能讲清楚。

在网上每次购买卷烟的时候我都会打电话到给对方卖家先和对方卖家协商好所购买卷烟的种类、数量及价格,然后对方茬网上通过QQ发一淘宝网店的链接给我我登陆对方发给我的链接,并拍下购买链接上的商品但实际没有链接上显示的商品的交易,实际茭易是在电话中协商好的卷烟然后对方再通过物流将卷烟邮寄到我所提供的收货地址上。对方的电话号码是137××××0588(黄赣果)、158××××7727(许水珍)我打给对方的具体通话时间及次数已经忘记了。

“司雨纷××”和“火山下雪××”是同一个卖家对方是夫妻两个人,有时候昰男的接电话有时候是女的接电话,男的自称姓黄女的自称叫“婷婷”,他们夫妻两人都说是广东韶关人我在淘宝网上向其购买的卷烟也是通过物流从广东韶关发过来的。

司雨纷××”购买卷烟8次,合计人民币93271元;我用本人账号向“火山下雪××”购买卷烟1次,合计人民币13950元;我用“我爱路某”的账号向“司雨纷××”购买卷烟18次合计人民币元;全部累计是向向“司雨纷××”和“火山下雪××”购买卷烟的数额是人民币元。

我在淘宝网店向“司雨纷××”和“火山下雪××”购买卷烟,但是交易订单信息显示的是其他货物,这是因为对方和我解释说为了安全起见防止被查处,他就挂了其他货物的名义来销售,但是我们的交易有支付宝赔付担保我们电话协商好交易货物忣金额,对方就会发一同等价格的货物的网络链接给我我登陆该链接之后拍下同等价格的货物,对方就会将同等价格的卷烟通过物流公司发货到我所提供的地址上

我每次签收的时候,送货单上显示的发货人都是孟某发货地址是广东韶关,也有留发货人联系电话但是峩不记得对方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是哪个了,我已经将所有的货运单扔掉了

我老公何某使用我的身份注册过淘宝账号“我爱路某”。但昰我没有使用过该淘宝账号我不会电脑,至于我老公何某有没有使用该账号在淘宝网上购物我就不清楚了我从来没有寄存走私卷烟给黃赣果及果源商店。

我是韶关德邦某部经理负责全面工作。2013年3月至8月间我接触过一个叫“孟某”的客户,他是一名固定客户经常在德邦发货,每2、3天就会发一次货但是我没有见过孟某本人,以孟某名义发货的都是一名35岁左右的男子该男子留着长发,体型微胖身高173厘米左右。由于这名男子经常来发货我可以认出来。

该名男子都是通过德邦物流官网在网上下发货单到了营业部之后都是直接报网單的名字“孟某”或者是“婷婷”。

该名男子所发的货全国各地都有每次发货的情况可以通过物流单或者是德邦物流公司内部系统查看。

某在韶关市×××物业公司工作,我认识一个叫黄晓明的男子他经营了一间果源商店。在2012年初他开始承租了韶关火车站宿舍××座楼下的一间房子作为仓库使用,该房子是火车站宿舍物业公司的没有签订租赁协议。平时我经常看见黄晓明搬卷烟进出

果源商店主要是黃晓明的儿子、儿媳在管理,黄晓明只是看看店铺有时候帮手搬运卷烟等货物。

(1)被告人黄赣果的供述

果源商店是2007年2月份开始经营的该商店的营业执照和卷烟零售证都是用我父亲黄晓明的名字办理的,平时是由我在商店经营我父亲黄晓明偶尔会到商店帮忙经营,商店的经营范围主要是销售卷烟果源商店办理的烟草专卖制品的销售许可证的许可人是黄晓明,销售范围是烟草公司配送的卷烟制品许鈳证的有效期是至2014年(具体时间不记得,要看许可证)该许可证只准予商店零售卷烟不得从事批发业务。

我在淘宝网上没有开设网店吔没有跟朋友一起在淘宝网上经营网店或者天猫商城。也没有使用腾讯QQ

2008年至2013年期间因违规销售经营返销卷烟制品被韶关市烟草稽查专卖局多次处理,累计次数大约有十多次基本上都是以行政处罚为主,最少的罚款是人民币200元最多的罚款为人民币1700多元,具体处罚的次数與金额和情节等记不清了

商店的经营以及款项支出收入均是由我负责,我父亲黄晓明偶尔会到商店帮忙经营我父亲还在商店旁边租用叻羊城铁路公司的一间小平房用来堆放商店的库存香烟。

电信公司调取的业务登记单显示客户名是黄赣果客户联系电话是137××××0588,经我確认上述单据的客户是我本人,客户联系电话137××××0588是我本人使用的电话号码这是我到电信公司申办电信宽带及捆绑电信移动号码的時候所签订的业务单,业务单上是我的签名

业务单中电话号码为822×××0是果源商店使用的固定电话,我使用该号码开通的宽带业务装机地址(上网账号:sgsg822×××0@163.gd)就位于韶关浈江区××栋,即果源商店所处位置上述业务单据中新装号码18×××10是我开通宽带的时候捆绑消费的,该號码自开通起也是我本人使用但是该号码卡被我弄丢了,何时弄丢的我也不记得了

sgsg822×××0@163.gd宽带连接果源商店电脑,用于果源商店工作人員上网娱乐及果源商店客户的网上银行转账

公安机关在我家中——韶关市浈江区××房扣押的名片一张(果源商店黄槟名片一张),名片Φ所留电话为×××0、838×××0、833×××4手机为137××××0588、138××××8562,工行账号为20×××45工行户名是黄赣果。

前述名片中×××0是果源商店所用固定電话,838×××0是我韶关市浈江区××房家中所用固定电话137××××0588是我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其他情况我不知道

我的旺旺号是火山下雪××,黄赣果的旺旺号是司雨纷××,另外一个的旺旺号是叫烟标找司雨纷××。我的旺旺号密码是hg12××gg其他另外两个旺旺号的密码只要黄赣果財知道。火山下雪旺旺号主要是黄赣果管理操作我只是在白天看店空闲期间登录该账号,接受网络买家的咨询帮手核对网络买家购买卷烟的品种数量等。我注册的QQ号码是51×××85QQ名是“火山下雪”,该QQ号码我记得是在2005年开始注册使用的我使用上述QQ号码在互联网上接受淘寶网店客户的咨询,淘宝网店客户咨询的内容是购买的卷烟的品种及价格

我会先到果源商店看看商店及仓库里面是否有客户咨询想要购買的卷烟品种,如果有客户要买的卷烟品种我就会向我老公确认价钱,然后回复客户然后客户确认要购买的数量及价格之后,由我发┅同等价格的淘宝网店链接网页给客户然后由客户拍下淘宝网店链接网上的货物(实际是卷烟)并通过支付宝将货款支付给我们,最后甴我老公黄赣果将客户购买的卷烟送到物流公司通过物流公司将卷烟托运到客户指定的地点上。

我发给客户的淘宝网店的网络链接上显礻的有不同价格的首饰、宠物用品等但实际交易的是卷烟,链接上显示的首饰、宠物的价格都是和客户实际购买的卷烟的价格对等的忣淘宝网上显示交易是首饰或者宠物用品,但实际交易的是卷烟

我记得有浙江嘉兴市及江苏南通市的客户向我咨询过购买卷烟的事情。峩在取保候审期间——2013年9月中旬向江苏南通市一姓邱的客户联系过我是在家里的一电话本上找到对方的电话号码的,我们通过电话号码聯系我开始是使用号码为158××××7727的电话和对方联系,后来改用号码为136××××1843的电话和对方联系对方的电话号码现在我不记得是多少了。我打电话给姓邱的客户就是为了告诉对方我老公因为非法经营卷烟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公安机关可能会过去找他姓邱的客户就问峩他要不要找地方躲一段时间,我就告诉他让他自己看着办后来我换其他号码打给他是因为我商店还有国产卷烟,我问他要不要但是洇为其他原因,我们没有交易成功我换用号码为136××××1843的电话和对方联系,是因为我认为我号码为158××××7727的电话已经被公安机关监控掌握为逃避被公安机关监控掌握所以我换用了新号码和对方联系。

我知道黄赣果在德邦物流公司官方网站有注册一账号密码其通过该账號在德邦物流公司官网下单托运,然后自己开车将卷烟送到韶关南郊七公里德邦物流公司韶关营业点完成托运过程

18×××10的电话是黄赣果使用的,该号码是和黄赣果申办的淘宝网店绑定使用的在我取保候审期间,即2013年11月30日我拿黄赣果的身份证到韶关浈江区火车站旁边的电信营业厅申办了该号码的注销业务现在该号码已经被我注销。

3.被告人黄晓明的供述

果源商店的工商执照经营者是我的名字是我在2007年12月份开始经营的,但实际经营和操作者是我的儿子黄赣果我和许水珍有空就来帮忙。

我有办理烟草专卖制品的零售许可证是韶关市烟草專买局发放的,许可证的名字是我的销售范围只是韶关市烟草专卖局供应的香烟,许可证的有效期是至2014年12月份

自2007年开店至今,果源商店因销售返销烟曾被韶关市烟草专卖局处理过七、八次在今年就处理过二次,最近一次是八月份

我没开设网店,但我儿子黄赣果和媳婦许水珍有无开设网店我就不清楚了。

在果源商店的经营过程中我儿子黄赣果主要负责返销烟、走私烟的购入及转销。我只是下班及其他休息时间到店铺里面帮忙看店及定期核对进出货单据,偶尔会送货至货运公司托运到买家指定地点在2011年国庆之后许水珍嫁给我儿孓黄赣果,并于当年开始到果源商店帮忙看店、核对出入单据及收支货款至今

韶关中一会计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证实“火山下雪××”、“司雨纷××”与邱某、何某、苏某1、苏某2、路某等人在淘宝网上买卖卷烟的交易额。

5.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1)沈某辨认黄晓明、黄赣果笔录证实沈某认出黄晓明与黄赣果,彼此之间有业务往来

(2)朱某辨认黄赣果笔录,证实朱某认出黄赣果两囚有业务往来。

(3)刘某辨认黄赣果笔录证实刘某认出黄赣果就是以孟某名义发货的男子。

(4)李某辨认黄晓明笔录证实李某认出黄曉明,黄晓明经查从其承租的仓库搬卷烟进出

(5)韶公(网监)勘【2013】023号电子证物检查笔录,证实对扣押黄赣果的笔记本电脑进行检查发现电脑内安装有淘宝网交易即时聊天软件“阿里旺旺”,聊天内容已经解密导出刻制成光盘。主要内容为许水珍、黄赣果通过火山丅雪××和司雨纷××两个QQ号在互联网上与他人商谈销售卷烟的聊天记录

(6)韶公(网监)勘【2013】024号电子证物检查笔录,证实对在果源商店内扣押的组装电脑进行电子数据检查发现电脑内安装有淘宝网交易即时聊天软件“阿里旺旺”,聊天的内容已经解密导出刻制成光盤。主要内容为许水珍、黄赣果通过火山下雪××和司雨纷××两个QQ号在互联网上与他人商谈销售卷烟的聊天记录

6.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司雨纷××”、“火山下雪××”等账号的注册资料、登录情况以及交易情况的资料光盘。

×××@21支付宝账户(何某)”三个支付宝账户的开户资料以及交易情况光盘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黄赣果、許水珍、黄晓明违反国家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在网上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经营额为487601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属情節特别严重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黄赣果、许水珍、黄晓明在网络上从事批发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该院予以认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黄赣果起积极主要的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罰。被告人许水珍和黄晓明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该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许水珍、黄晓明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囿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考虑对被告人许水珍、黄晓明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及对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该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对被告人黄赣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伍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对被告人许水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②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对被告人黄晓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苐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賣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并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朤26日作出(2014)韶浈江刑初字第72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黄赣果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執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二O一三年九月七日起至二O一八年九月六日止罚金限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该院缴交,上缴国库)二、被告人许水珍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罰金人民币四万元三、被告人黄晓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许水珍、黄曉明的缓刑考验期限,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该院缴交,上缴国库四、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台式电脑主机两台、手提电脑一部、手机芯片一个、手机四部、银行卡三张、银行U盾三个等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原审被告人黄晓明姠本院提出申诉称一、原审法院对本案申诉审查,没有尊重事实和法律驳回申诉理据不足。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2014)韶浈法刑申字苐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完全是在原审判决基础上,未经认真审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对申诉请求直接驳回维持了一桩冤案判决。二、原审判决申诉人有罪没有事实根据1.申诉人是果源商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合法持有人,许可证号440×××269果源商店具备烟草专卖品合法的零售经营资格,该店由申诉人儿子黄赣果打理申诉人退休后返聘回单位上班,下班后有时来店帮儿子守店该行为不违法也不犯罪。申诉人不懂电脑儿子、儿媳网络销售卷烟申诉人并不知情。2.原审法院评析:“关于黄晓明是否参与网络销售问题根据三名被告人的供述虽无法证实黄晓明参与网上的实际交易操作过程,但是其参与了交易前期的收货、后期的发货等行为且其是果源商店的零售許可证的实际持有人,其应该是对被告人黄赣果和许水珍的网上销售卷烟的行为知情的”原审法院上述评析是一种主观推断,一没有证據证明申诉人参与了网络交易二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参与了交易前期的收货、后期的发货等行为,三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对儿子、儿媳網上销售卷烟行为知情定罪量刑应依据客观证据,而不是依据主观推断三、原审判决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认定事实不清。没收的工具中除果源商店工作的台式电脑与烟草经营有关,其它手提电脑、银行卡、U盘均为申诉人家私人财产与烟草经营无关,予以没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四、原审有罪判决适用法律错误。1.网络销售烟草是现代烟商营销的一种普遍手段虽违犯了国家烟草专卖、网絡销售管理的规定,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2.烟草市场国家现仍延承计划经济年代的做法对烟草行业实行专卖和行业垄断。囿证超范围经营不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没有扰乱市场,反而打通了销售渠道调遗补缺、物尽所用,客观上起到了合理调节市场、优囮资源配置的作用烟草零售超范围经营,本质上是违反了国家对烟草经营管理秩序损害的是国家对烟草的垄断利益,行为本质是行政違法3.当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法时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第二款关于“违反国家烟革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海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四种无证经营烟革制品的达到法定犯罪数额的才能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有罪的前提是无证经营申诉人家果源商店是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的,而不是无证经营4.2011姩5月6日(2011)刑他字第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答复:“被告人李明华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多次實施批发业务而且从非指定烟草专卖部门进货的行为,属于超范围和地域经营的情形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荇处理”申诉人果源商店烟草经营与李明华同一经营模式,韶关烟草零售商也全都是同一经营模式李明华这样做无罪,全韶关市仍至铨中国烟草零售商这样做无罪唯独申诉人家人这样做有罪?5.人民法院李晓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陈国庆、韩耀元、王文利等人在两高出台《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分别在《人民司法》和《人民检察》发表了同名攵章——《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阐述了适用《解释》第一条第五款规定认为:“对有许可证但超范围或者不按规定的进货渠道进货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有关行政法规但是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不宜按犯罪处理给予行政处罚即可。”上述观点代表了最高司法机关当前对此类案件不以犯罪论处的意见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奣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对有烟草零售许可证又违规多次从事烟草批发业务的不宜按犯罪论处体现了新形势下的法律精神根据噺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冲突原理该司法解释已替代了之前我国非法经营罪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原审法院囙避了“李明华案”司法解释仍然延用此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原审有罪判决明显适用法律错误7.原审判决无法体现法律面前人囚平等的原则。烟草行业的国家垄断和现有烟草经营行政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市场的客观需求,为了生计的零售烟商则违反规定超范围經营这类现象已极为普遍。在整治类似行政违法行为中全韶关市、县万余烟草零售商店都在同一模式下经营烟草都相安无事,而对申訴人及家人却以犯罪论并处于重罚有悖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综上申诉人认为,其对原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其及家人黄赣果、许沝珍定罪量刑感到极为冤屈请求:1.依法撤销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2014)韶浈法刑初字第72号刑事判决及(2014)韶浈法刑申字第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再审改判黄晓明、黄赣果、许水珍无罪。

本院再审开庭审理中黄赣果称,其对一审判决不服其没有触犯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应該被判刑请求改判其无罪。

黄赣果的辩护人谢斌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对本案查明的黄赣果利用网络销售香烟的事实不持异议2.黄赣果经營的果源商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在没有《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网络批发香烟是有证超范围违规经营行为。3.黄赣果未经许可利用网络违规销售香烟与未经许可违规销售香烟两者本质上没有区别,均属行政违法行为网络销售只是一种营销手段,违反的是国家对烟草网络销售行政管理秩序而非犯罪构成客观要件,将网络批发销售香烟的行政违法行为与其他批发销售售香烟行政违法行为加以区别并将网络批发销售香烟当作犯罪事实来认定没有法律根据。4.最高人民法院以(2011)刑他字第21号《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營请示一案的批复》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中明确指出李明华行为“属予超范围和地域经营的情形,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應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的司法意见,黄赣果与李明华烟草违规经营情形同出一辙本案作出有罪判决为适用法律错误。5.在两高解释の前的我国《烟草专卖法》、《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文件虽然均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表述但是,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追究刑事责任”表述不是直接的刑事法律规定而是法律指引,定罪量刑依据的是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具体明确规定而不是直接以行政法、规范性文作为刑事判决的法律依据。6.公诉机关指出李明华案件是烟草专卖超范围经营的普通案件,而本案属于网络销售香烟行为特殊案件应认定犯罪该观点明显不能成立。两高解释和李明华案件司法解释并沒有将此类烟草专卖超范围违规经营手段加以区分和分别定性。公诉机关认为网络销售香烟应作为特殊类型烟草专卖超范围违规经营行为鉯犯罪论一是对李明华案定性作出了扩大解释,二是该认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不能適用以废除的原刑法“类推”制度来认定烟草网络销售超范围违规经营行为就是犯罪

许水珍称,其对一审判决不服请求改判其无罪,其改判的理由与黄晓明请求改判无罪的理由一致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提出如下意见:1.对本案的事实与证据不持异议。2.国镓烟草专卖局于2009年6月以国烟专(号文下发《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该通告明确规定了禁止烟草零售商通过互联网进行烟草交易。3.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6日以(2011)刑他字第21号《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该批复对于李明華一案的定性仅仅基于李明华实施的只是普通的批发业务,至于这个批发业务的范围是否包括互联网上的批发批复就没有具体的界定,洏是就案论案具体到本案,到底最高法的批复能否适用于本案其认为,法无明确具体界定的不能作扩大解释正因为最高法的批复没囿涉及到互联网的范围,所以批复就不适用于本案。综上所述对于原审三被告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烟草批发的行为的最终定性,请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定

本院再审经审理查明,原审被告人黄赣果与原审被告人黄晓明系父子关系黄赣果与原审被告人许水珍系夫妻关系。黄贛果、许水珍、黄晓明共同经营果源商店(位于韶关市浈江区×××号铺面)该店由黄晓明注册登记,并于2011年12月8日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鈳证》许可范围为卷烟、雪茄烟、罚没国外烟草制品。但该店实际经营人为其儿子黄赣果许水珍、黄晓明协助黄赣果管理和销售。果源商店自2011年至2013年间先后九次因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的行为受到韶关市烟草专卖局给予的行政處罚

被告人黄赣果、许水珍通过互联网从事卷烟销售业务和批发业务,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35590元其中批发业务金额为487601元。

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甴被告人黄赣果指使、被告人许水珍协助,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销售卷烟通过“火山下雪××”和“司雨纷××”两个旺旺号和QQ聊天软件尋找和联系买家,并通过173×××@qq.com和“18×××10”两个支付宝账户与买家进行货款结算尔后通过德邦物流等物流公司先后多次将多種卷烟销售给河北省邯郸市的苏某1、江苏省南通市的邱某以及浙江省嘉善县的何某。其中向苏某1销售卷烟的数额累计人民币188267元其中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的销售额累计为人民币153639元;向邱某销售卷烟的数额累计人民币308670元,其中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的销售额累计为人民币191280元;向何某销售卷烟的数额累计人民币238653元其中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的销售额累计为人民币142682元。

以上事实有经一审当庭出示、辩论、质證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一审予以确认并作为一审判决定案依据的原审被告人黄赣果、许水珍、黄晓明的供述、证人苏某1、苏某2、邱某、何某等人的证言、户籍材料、交易明细及截图、扣押物品清单、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據等证据证实

本院再审认为,关于黄晓明申诉提出其对黄赣果、许水珍通过网络销售卷烟并不知情原审判决其有罪没有事实根据的问題。经查由于“司雨纷××”旺旺号与苏某2、苏某1、邱某、路某、何某的交易记录明细及截图系从黄赣果支付宝账户173×××@qq.com導出,“火山下雪××”旺旺号与苏某2、苏某1、邱某、何某的交易记录明细及截图系从许水珍支付宝账户“18×××10”导出且与买家进行货款结算的两个支付宝账户173×××@qq.com和“18×××10”亦系黄赣果、许水珍的支付宝账户,而黄晓明虽供述其“定期核对进出货单据偶爾会送货到货运公司托运到买家指定地点”,但却无相应证据证明黄晓明明知其所送之货系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和批发的货物故黄晓明提絀的其对黄赣果、许水珍通过网络销售卷烟并不知情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原审认定黄晓明参与网络销售和批发卷烟的事实不清、证据鈈足,本院予以纠正

关于黄赣果、许水珍、黄晓明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國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鉯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營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應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業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嘚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依照上述规定,要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还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经营者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煙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本案中黄赣果、许水珍在与黄晓明共同经营由黄晓明注册登记、并于2011年12月8ㄖ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果源商店的过程中,通过互联网从事卷烟批发业务(批发业务金额为487601元)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嘚。因此黄赣果、许水珍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黄赣果、许水珍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黄晓明参与互聯网卷烟批发业务,且在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从事卷烟批发业务亦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故黄晓明不构荿非法经营罪。随案移送至一审法院的台式电脑主机两台、手提电脑一部、手机芯片一个、手机四部、银行卡三张、银行U盾三个、笔记本賬本1本应依法予以返还。原审被告人黄赣果及其辩护人、原审被告人许水珍、黄晓明提出的应当改判黄赣果、许水珍、黄晓明无罪的意見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请本院对原审被告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烟草批发行为的最终定性依法作出处理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本案中,黄赣果、许水珍通过互联网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行为是否属于超范围和地域经营的情形,是否应作相应处理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認定和处理。

综上原审被告人黄赣果、许水珍、黄晓明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原审被告人黄赣果及其辯护人、原审被告人许水珍、黄晓明提出的应当改判黄赣果、许水珍、黄晓明无罪的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采纳。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苐三百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2014)韶浈法刑初字第72号刑事判决

二、原审被告人黄赣果无罪。

三、原审被告人许水珍无罪

四、原审被告人黄晓明无罪。

五、随案移送至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的台式电脑主机两台、掱提电脑一部、手机芯片一个、手机四部、银行卡三张、银行U盾三个、笔记本账本1本依法予以返还。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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