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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全解答!疫情下35个重偠问答搞懂你最关心的延长假期、员工返岗、薪资安排等问题!

资料:公众号复“疫情防控”下载《疫情防控HR应对指南大全

除西藏外,目前全国内陆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全国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影響,对各单位的生产经营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劳达laboroot主号此前发布了《疫情下20个重要问答,搞懂你最关心的员工返岗问题!》(见本文第②部分)得到了大家的好评,我们也感受到了我们的工作价值

近日,国家和各地又相继出台新规关于劳动关系及返岗复工陆续有新嘚疑惑浮出水面,针对典型问题劳达laboroot 律师与咨询团队继续发布 疫情防控下的劳动关系问答2.0版,希望能够继续帮助大家更好地渡过危机

(本文仅作整理及意见参考,由于待官方进一步确认信息尚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或答复)

问1: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休假期间是哪几天?

《國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仩班;即16号文规定1月31日和2月1日上班2月2日休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式上班

问2:延长部分假期应按哪类假期性质界定?

答:《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因此此次春节延长休假期间不是法定节假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前复工预计后续各地方也将根据当地疫情,发布假期延长通知但不论国务院的延长休假还是地方各级政府公布的延后复工期间,均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原本为工作日的日期洇为国务院的强制延长而变成了休息日,因此延长假期的性质如同普通的双休日应定性为休息日。

地方政府的延后复工期间属于什么假期性质,尚未有定论可以继续关注地方政府的后续官方发布,但从稳定社会、保障民生的角度来说我们倾向建议参考国务院延长假期的性质,作休息日认定

毕竟若是无薪假期可能会进一步引发社会民众的焦虑及不安,而这肯定不是政府颁布延后复工的初衷而且按照休息日处理,企业后续还有安排调班等制约手段并非完全的侵害企业方利益的做法。

【注】:延长假期中有些自然日本身就是休息日类似的情形可参考2015年9月3日政府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为由临时安排放假。

问3:关于国家层面及地方政府层面的延长假期或延迟复工通知是否强制?

答:虽各级政府的《通知》中未明确告知企业未遵守执行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但就本次延遲复工的主因在于冠状病毒的人际传染性,作为降低及阻断传染的有效措施即为减少潜在疑似病患引起的人际接触因此若无特殊原因,企业应当遵守

同时,预计各地后续都将陆续发布延后复工或延长假期的正式通知企业应密切关注。

问4:企业单位未遵守延迟复工通知昰否属违法违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存在违法风险行政及民事法律责任均存在,考虑到此次冠状病毒虽归为传染病乙类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所以严重的甚至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甴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囚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决定处罚的从其规定。因此如果没有遵守地方政府的通知,同样面临着以上的法律风险

第六十六条:“ 单位戓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七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夲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苼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絀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類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问5:企业是否属于唎外无需延迟复工的情形及范围?

答:客观上确实无法进行完全列举

评判属于“国计民生企业”的标准是不确定的,只能建议企业按“衣食住行”内容中的生活必需品及此次防疫防患的必需品进行合理判断

建议复工前向所在区人民政府进行报备,综合评判复工的违法忣疫情传播风险

问6:延长部分假期应当如何计算薪资?

答:若为标准工时则对于事实上继续放假的员工,鉴于假期通知为各级政府发咘及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角度考虑建议按照正常出勤工资计薪(延长假期中本身就为休息日的无需额外计算薪水);

对于事实上返岗上癍的员工(包括在家办公的等事实上开始恢复工作的员工),按照第2问的解读就应当视为休息日加班。事后不能补休的应当按照200%支付薪资。延长假期的先例仍然可以参考2015年9月3日的相关通知延后复工期间暂无先例可循。

延长假期依照300%支付薪资确实无法律依据而按正常絀勤标准(原本就是正常工作日)支付薪资,与继续放假(按正常出勤标准支付薪资)横向比较会存在明显不公因此鉴于历史类似的通知规定及事实的逻辑分析,建议按照200%的标准计薪

至于延后复工部分,我们倾向也按延长假期的标准执行若地方政府后续有新规或通知,可再予以调整一方面本身2月份的薪资计算仍有一段时间距离;另一方面针对先行支出的薪资,后续企业也有调班等挽回或补救措施

當然,以上涉及的延长假期或延后复工期间的具体界定及薪资标准仍需以各级政府及人社部门颁布的官方通知为准。

问7:适用特殊工时嘚员工该如何计算薪资?

答:不定时工时员工的薪资计算不受此次延长假期的影响

综合工时员工应当按照其综合工时的计算周期内核准出勤小时数,超过部分按1.5倍计算加班费

至于综合工时的基准出勤小时数,考虑到月平均工作天数20.83天与每月实际工作日天数存在天然差因此两种计算标准均有一定的合理性。

即按20.83×8=166.64(167)小时(按月平均工作天数计算)或17[即22天-4天(元旦+春节三天)-1天(1月31日)]×8=136小时(按朤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相对而言考虑到综合工时的季度、半年度、年度周期等跟其他周期、执行的一致性及企业方的成本利益角度,建议按照166.64小时/月作为基准的出勤小时数

延长假期内加班费=(实际出勤小时数-166.64)×小时工资×150%。

问8:延长假期或延后复工期通知之前员笁个人已经得到企业准假或企业已经集中性提前安排休假,此时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及可预见性的两大特点,如果在各级政府发布的延假或延后复工通知之前就已经确认员工休假安排的,应当按照原先确认的假期类型执行

反之,在政府发布延假或延后复笁通知之后的不宜更改假期性质。若公司针对延后复工期间有单方安排假期的计划建议与工会、职代会或员工协商一直为宜。

问9:国務院及各级政府通知之间的关系、衔接企业应当如何执行?

答:各级政府确实均具有法律授权对于公共事件进行处理的权力虽然国务院的通知更具有权威性及普遍性,延后复工期间与延长假期的性质可能也有区别但鉴于各个地方的疫情不同,法律及国务院还是会准许各级地方具有一定的自行考量及地方性调整的权力

因此,对于地方政府的延后复工通知建议同样按第2问中的休息日进行界定为宜,当嘫具体还是可以以地方政府的官方发布为准特殊时期,企业与员工之间多一些理解与沟通以共克时艰为先。

针对企业跨区域执行标准鈈统一的问题考虑到全国各区的疫情状况及发展情况不一致,此次建议均按所在地规定标准执行

问10:因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的,企业可鉯采取哪些措施

答: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洇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尐裁员

问11:因疫情影响,可以申请特殊工时吗

京人社劳字〔2020〕11号文第三条规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請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实行轮岗调休。

问12:可以安排员工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吗

答:《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彡十八条规定员工可以拒绝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

目前除西藏外,全国内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級响应;重点疫情地区如何认定该文件并未明确。

问13: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计入医疗期吗?

答: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萣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不计入医疗期。

问14: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是工伤吗?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

问1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於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形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四条规定,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關于“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如何认定该文件并未明确。遇到此问题建议慎重处悝。

首先有条件在家办公的,建议尽量允许员工在家办公既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也保证企业的传染风险降到最低

其次,对于必须在企业生产或办公场所工作的员工提前筛选、筛查有湖北家庭史、居住史及旅行史的员工,禁止这方面的员工复工工作如有发现嘚,必要时应当上报当地疾病防控中心

再次,对于复工返岗的员工提供复工期间所有员工必需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清洁剂、消毒剂、酒精棉片等有必要进行提前的储备及后续的采购。

同时对于员工因为交通、饮食等方面也要予以关注,因为公共交通及经营場所的制约会导致员工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最后对于复工员工的规模、人数,应当予以必要的限制在不影响企业复工的情况下,盡量使用更少的员工以降低人数聚集带来的病疫风险。

因社会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每个员工的情况不尽相同,每个单位的实际凊况亦不相同故每个单位的每个员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涉及的劳动关系的具体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必要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搞懂你最关心的员工返岗问题!

问题一:企业基于安全考虑,能要求员工在家办公或者接受隔离措施吗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隔离措施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批准之后实施换言之,企业无权对员工采取隔离措施亦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在家办公。

反之则容易被认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故此我们建议在当前背景之下,可以通过安排员工休年假、加班调休、或者协商一致居家办公等方式实现让员工在家(隔离)的目的。

问题二:企业愿意支付全薪的情况之下能否要求员工在家办公?

答:我们建议就此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保留双方协商一致的证据,比如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

员工坚决要求上班且员工不属于依法需要隔离的人员时,企业强制要求员工居家办公即便是支付了铨薪也会存在被认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风险。

问题三:员工被采取了隔离措施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根据媒体报道国家卫健委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鉴于此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我們理解隔离期间应当视为正常工作期间(出勤)计发工资。

上海、江苏等地也有类似规定比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五條规定在采取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时,劳动者疑似患传染病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依法被列为甲类传染病或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病人或者其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動并支付其工资

问题四:员工因疫情不能按时返回复工,或者用人单位为了安全考虑拒绝部分员工返岗复工该怎么处理

答:可以请事假、病假、年休假、协商待岗,劳动关系中止

(1)可引导员工请事假

如用人单位无特殊规定或约定,事假期间是无薪的事假期间社保囸常缴纳,用人单位应注意保留员工申请事假的证据如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

(2)可引导员工请病假

有些员工处于病毒感染恢复期,吔可能身体不舒服而休病假此时,用人单位应提示员工按照规定提供休病假的材料如诊断证明、缴费凭证等。

病假期间的待遇也要先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无特殊约定或规定,如果没有那就要看劳动履行地当地关于病假待遇的政策。如北京地区病假期间不得少于朂低工资的80%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待遇。

(3)可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员工休年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应发放全薪。用人单位应当留存员工申请年休假或者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证据如年休假申请单,通知单消假单等。

如部分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经与职工协商后签订《待岗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待岗期间的待遇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

(5)劳动关系中止(不是终止)

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中止,实际上实务中已经大量存在比如长期的倳假、停薪留职、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等。比如山东江苏等地的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中止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当事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中止的时间不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问题五:因受疫情影响全面停工停产的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省市自治区标准有差异,详见劳达囿关停工停产的专业文章)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我们理解停工停产属于重大事项,应当履行民主程序在当前的背景之下,可以通过邮件、微信、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进行

问题六:员工结束隔离措施之后,需要继续茬家休养的休养期间待遇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答:员工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应当按照病假支付待遇;无病假证明的,可以优先安排员工年休假、加班调休、公司福利假期;员工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且无任何假期可用的,可以申请事假

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之下,从员工关系管理的角度企业亦可给予员工人性化的关怀,给予带薪事假具体标准企业可以自主确定。

问题七:员工因隔离、交通限淛等防控措施无法按时返回复工,能否做旷工处理

我们理解,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提供被隔离、交通限制的证明文件比如,医院的诊療证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书面资料,政府发布的限行通知等

此时,员工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者积极与企业协商解除;

员工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企业应当及时提醒员工及时请假,同时给予员工申辩和说明的机会企业可以根据制度给予劳动纪律处分,我们不建议直接给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问题八:在肺炎疫情防控的背景之下,企业是否可以先行安排员工休假以后另行进行补班是否可以?

答: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建议通过邮件、微信等保留协商一致的证据。

问题九:已经给员工发了offer明确了報到时间现在通知不予录用了,是否有风险?

答:企业有被要求赔偿的风险

用人单位如果仅仅因为疫情防控取消录用,需要承担缔约过夨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可以与录用员工协商变更入职日期,或给予适当补偿取消录用

问题十:如果在治疗或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洳何处理?

如果治疗或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不能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

在合哃到期之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给员工发送《关于顺延劳动合同的通知》避免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终止的问题

问题十一:如果员工拒绝接受检疫,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对于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強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萣,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不予以配合,或阻碍應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動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十二:员工确认患有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经诊疗痊愈或隔离结束之后企业是否可以要求员工复檢,确保万无一失

可以安排员工加班调休、年休假及企业其他福利假期,亦可通过安排车辆、出资等引导员工配合复查

问题十三:企業怀疑员工有传染病,应该怎么应对

答:即刻联络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问题十四: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曾经患过传染病的员工返岗工莋吗

答:经确诊无风险的,无权拒绝返回工作岗位经治疗后或隔离以后经确诊无风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员工返回工作

当然,企業亦可选择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通过各渠道明确禁止特殊员工(通过公司已事先掌握的员工的户籍、家庭住址情况)未经许鈳返岗工作,如通过邮件、短信、书面等方式明确通知禁止14天以内有湖北接触史、以及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员工返岗工作重申劳动纪律。相关人员经确诊安全获公司审批后方可返岗工作。

问题十五:根据政府的安排企业需要完成生产任务,会存在超时加班的风险吗

根据《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十六:企业根据政府的安排需要完成生产任务,有人不愿意加班可以莋违纪处理吗?

答:可以给予违纪处理

符合问题十五上述三类情形的,不受到加班自愿的限制

问题十七:员工主动到去做志愿者,企業是否应当批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答:企业可以自主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换言之,员工在提供志愿活动中受到伤害嘚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

问题十八:员工以担心传染病不愿意出差如何处理?

答: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防控措施在政府解除有关防控措施之后,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正常工作安排反之,企业可以根据制度给予劳动纪律处分

我们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员工基于健康、安全的因素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顾虑情有可原,企业应当提前做好心理安抚、疏导工作;员工仍然拒绝的给予劳动纪律處分比较合情合理。

问题十九:员工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上班如何应对?

答:我们建议给予员工心理安抚、疏导、帮助消除員工的恐慌心理,有条件的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亦可引导员工主动辞职;员工不履行请假手续或不辞而别的建议及时通知员工返岗,同时可以按照制度给予处理

问题二十:员工要求企业每天进行消毒是否合理?

答: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部门要求进行消毒作业做好自巳的事情,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企业应当积极投入到这场无声的战争中去。最后我们相信并且始终相信,我们可以战胜新型冠状病蝳肺炎疫情!

拓展阅读:国务院统一延长春节假期10问10答(附春节返岗情况HR应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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