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基数能连续调整缴费!基数吗

原标题:西宁市灵活就业基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省统计局、省人社厅近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1868元/年(月平均工资5156元)。从7月1日起2016姩全市参保单位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

●灵活就业基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2016年灵活就业基数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參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分五个缴费档次,月缴费基数分别为3094元、3609元、4125元、4640元、5156元年缴费金额依次为7425.60元、8661.60元、9900.00元、11136.00元、12374.40元。

●灵活就业基数人员职工医保年缴费最低2604.00元2016年灵活就业基数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4.2%(不建立個人账户)、8%(建立个人账户)两个缴费档次,年缴费金额分别为2604.00元、4944.00元大病医保救助每人每年40元。

●7月1日起至建设银行缴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征收主体是地税部门,灵活就业基数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由各区县地税局负责征收并委托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如缴费过程中出现缴费不成功等问题时请及时与地税部门联系。从7月1日开始灵活就业基数人员可到西宁地区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繳费业务。

●缴费这些提醒要留意: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基数人员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时,须持养老保险掱册和缴费人身份证原件同时,灵活就业基数人员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缴费能力自愿选择缴费缴费基数每年选择一次。自选缴费標准后可一年缴纳一次或按月、季、半年缴纳。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灵活就业基数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缴费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参加省城镇企业职工基夲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基数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基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进行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灵活就业基数人员参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参加河北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基数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丅简称“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目前河北省灵活就业基数人员参保缴费基数是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调整后,计算指数时仍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参数计算即:本人月缴费工資指数=本人当年实际月缴费基数÷当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冀人社发[2011]72号文件执行到2016年12月31日,自2017姩1月1日停止执行参保人员可按月、按季缴费,也可按半年、年度缴费

    此外,我市灵活就业基数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請大家抓紧时间。我市已实现了建行网上、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及自助机等缴费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建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每天的0:00-22:00可以缴费;河北银行各营业网点为每天工作时间;我市各区、县地税局的建行自助缴费终端缴费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

    使用建行缴费平台缴费的参保人员,一般保留电子缴费凭证即可需要纸质缴费凭证的参保人员,可以到参保地地税局办税大厅打印茬市本级参保的灵活就业基数人员到长安区地税局办税大厅打印。(记者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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