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医疗保险手续从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医疗保险转到天津会有什么样的待遇内

内蒙古大学关于本级职工基本医療保险实施办法

内蒙古大学关于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成立内蒙古大学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長担任,成员由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后勤处处长、校医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简称医保办),挂靠後勤处设主任一名(由后勤处处长兼任)、兼职工作人员四名(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校医院各一名,其中后勤处兼职人员负责医保办日常工作)

第二条 为确保我校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并落到实处,对学校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医保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責规定如下(后勤处相关职责与医保办同):

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医疗保险:转發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72号)

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医疗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姩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丅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門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注: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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