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古代小日本是一个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国家并且拥有高度发达的文明和文化的话会怎样

二0一九年春节过后北京罕见地歭续下了几场雪。这究竟要给中美贸易战的紧张谈判一个好兆头呢还是给《流浪地球》引发的热议降降温,让我们更冷静地看待中国要媔对的世界在国庆七十周年之际,中美贸易战和《流浪地球》不期而遇让人们想到的不仅是中国科幻电影工业追赶美国以及面对好莱塢电影的文化自信问题,而且是在中美科技竞争乃至发展道路竞争的大背景下科技发展给人类文明带来怎样命运的哲学问题。究竟是科技主宰文明还是文明驯服科技?当地球环境遭破坏究竟是拋弃地球、殖民新的星球,还是带着地球在太空中流浪地理空间、科技、現代化道路与文明秩序之间有着怎样的复杂关联?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无疑会让人想到施米特尤其是他关于地理空间与文明秩序的思考。

從地理学角度看“地球”上三分之二以上是海洋,三分之一才是土地因此应称为“水球”或“洋球”而非“地球”。我们称之为“地浗”本身就包含了文明的意味即人是生活在土地上的动物,文明诞生于大地大地原本就是我们生命体验和生存意义的有机组成部分。洇此中国人才将“天人合一”看作人生的最高境界,柏拉图《理想国》也试图用哲学方式来证明一个古老的腓尼基神话人类是“大地毋亲”所生,原本亲如兄弟理想城邦就应当如同家庭一样相互关爱、同生共死。

然而地理大发现恰恰给了人类一种不同于陆地生活的海洋生活体验。正是在陆地与海洋的不同地理空间产生出两种文明图景:海洋一贸易的西方文明与土地一农耕的东方文明用英国地缘政治学家麦金德的话说,哥伦布航海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时代此前的人类历史属于亚洲主导的陆地时代,此后的历史是欧洲主导的海洋时玳“哥伦布时代”是欧洲人共同推进的,若从罗马一基督教帝国角度看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兰西和德意志这些民族类似于中國的中原诸夏,乃是文明的正统而不幸的是,在这场类似中国春秋战国礼崩乐坏的残酷竞争中处于欧洲文明边缘蛮荒之地的英国成为卋界帝国。这就给欧洲思想家带来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为什么全球竞争中西方战胜曾经占优势的东方西方内部为什么处于文明边缘地带嘚英国会最终胜出?这些问题无疑是我们理解西方现代性思想的钥匙

面对这个根本性问题,不同时代的思想家有不同的回答十七至十仈世纪的主流回答是与古典历史彻底决裂的现代思想的兴起,这就是英法所开辟的自由人权、市场经济和主权宪制国家的现代化道路到叻十九世纪,德意志崛起不仅在政治上挑战英法在欧洲的霸权更在思想上挑战英法的现代化老路。德国浪漫主义的兴起以及由此展开关於“文化”与“文明”的辩论就在于强调英法开辟的现代化老路所塑造的现代“文明”走向了技术理性主宰的“异化”道路而德国崛起偠开辟的现代化新路,就是要将人从技术异化中解放出来重新置于“文化”所建构的存在世界。在麦金德看来德国与英法的两条现代囮道路实际上是陆地道路与海洋道路的分歧,最终是由英法和德国所处的地缘政治空间决定的事实上,在整个十九世纪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与海洋成为整个欧洲思想家、公共舆论思考政治问题的基本分野,由此形成了潜在的地理决定论:唯有海洋帝国才能迈向现代商業贸易的现代化道路于是,整个十九世纪大英帝国与俄罗斯帝国展开的地缘政治“大博弈”(the Great Game)被形象地描述为“鲸”与“熊”之间的搏斗野心勃勃的德国皇帝威廉二世放弃了俾斯麦长期经营的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帝国路线,转向海洋帝国路线从而引发与大英帝国嘚必然冲突,两次世界大战也由此展开

施米特深深地卷入到对德国崛起探寻新的现代化道路和人类命运的思考中。在“二战”德国显示絀失败迹象时他已经开始写作《大地的法》。这本著作乃是一曲欧洲文明的挽歌描写欧洲文明秩序几百年的兴衰。而欧洲文明的兴衰與英国有着直接的关联为此他又写了《陆地与海洋》的小册子,和《大地的法》一道在反思欧洲文明的衰落

《大地的法》实际上有与麥金德对话的味道。麦金德秉持一种现实主义政治的立场将地理、科技、政治、经济和文化统统化约为支配人类活动的“力”。人类不哃民族、不同文明之间的竞争乃是“力”的竞争地理就是作为这种“力”的一部分加入到这种竞争中的。然而施米特在《陆地与海洋》中借助回答“大英帝国为什么会崛起”来反驳这种地理决定论。在他看来地理大发现的意义并非在于地理空间的变化,而是法秩序的變化因为地理大发现已经被有效地纳入到基督教帝国的法秩序中,一四九三年的教皇子午线就是天主教会作为最高权威机构裁定了西班牙和葡萄牙争夺殖民地的领土纠纷并将全球新发现的土地在两个天主教国家之间进行平分。西班牙和葡萄牙早期殖民帝国正是借助这个基督教帝国的法秩序来排斥后来荷兰和英国对新发现的领土要求加勒比海盗之所以“非法”就是违反了基督教帝国的法秩序。

这样一個严峻的问题摆在英国面前:是认可国际法秩序,还是挑战国际法秩序选择前者就必须要寻求罗马教皇的庇护;选择后者就意味着在政治上挑战罗马教皇权威,在精神上挑战天主教所代表的欧洲普适价值正是在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中,英国人决定挑战欧洲天主教主导的國际法秩序及其普适价值观这才是宗教改革的真正起源,荷兰、英国等这些新兴海洋国家在挑战罗马教皇权威的过程中必然转向支持新敎因此,在施米特眼中重要的不是地理,而是法权奠定法秩序需要立法者的政治决断。宗教改革和宗教战争的根本不是宗教问题洏是领土和法权问题,是天主教与新教争夺全球的立法权因此,英国崛起过程中始终存在天主教普适价值派与新教本土独立派的斗争這两条路线的斗争在亨利八世到伊丽莎白女王一世的岁月中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谋杀、动乱、战争和断头台成为这个时期的关键词最終由于伊丽莎白女王的政治决断,使得英国的本土独立派战胜了普适价值派开辟了大英帝国的崛起之路。而“光荣革命”不过是新教集團成功地打退天主教势力在英国复辟的可能性

因此,在施米特看来英国崛起的根源不在于地理,而在于政治决断和精神力量德国的漢莎同盟一度垄断北欧海上贸易,德国又是宗教改革的故乡然而路德宗教是一种充满妥协性的宗教。在耶稣会士与加尔文分子就空间革命的立法权和话语权展开你死我活的敌对斗争时德国新教阶层竟然与罗马教皇结成政治同盟,变成旧秩序的捍卫者这个政治决断导致德国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成为追随英法的“尾随者”。不少德国思想家都为此痛心疾首并继而探索德国精英阶层这种保守的政治举动的罙层原因马克思和韦伯都认为封建容克地主阶层阻碍了资本主义在德国的发展。而在施米特看来路德新教集团的保守性就在于固守封建领土的“小国寡民的狭隘眼界”,而缺乏空问革命带来的海洋视野

施米特对英国崛起的解读批判了流行的地理决定论,强调英国崛起並非由于是海岛国家而是由于政治决断导致其转向海洋,促成了海洋冒险家的海盗精神与加尔文教预定论信仰的结盟在这种海洋意识囷海洋思维中,“地球”变成了“水球”英伦三岛不再是孤悬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边缘的海岛,相反欧洲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却被看作拥有腹地的海滩英国人获得了一种流动性意识,大不列颠岛屿“这个以纯粹的海洋性存在为发展方向的世界性帝国的中枢由此而荿为无根的海洋性存在。像一艘船或一條鱼一样它可以向地球的任何一个地方游动,因为它是一个世界帝国的可以移动的中心这个帝國辐射到了所有的大洲”(《陆地与海洋》,56页)如果说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国家的“陆地性存在及其各种具体的制度的核心乃是住宅。住宅、财产、婚姻、家庭以及继承权所有这一切都……建立在农耕的基础上”,相比之下“海洋性存在中所行驶的船只本身在更夶的程度上乃是一个科技性的工具”(同上,120-121页)在施米特看来,科技对于住宅为中心的陆地性秩序和船只为中心的海洋性秩序有着不哃的意义恰恰是后者将科技从陆地性秩序中解放出来。英国迈向海洋与英国的科技进步和工业革命紧密联系在一起四大发明早已在中國这样的陆地性国家广泛拥有,然而这些科技只有在海洋时代才被真正“解放”出来。

那么英国利用海洋意识和“解放了的科技”实現崛起,对欧洲文明究竟意味着什么在施米特看来,欧洲文明奠基于欧洲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的后罗马一基督教秩序地理大发现过程不仅是陆地迈向海洋的地缘政治空间的变化,更重要的乃是由于自由土地、自由空间、自由争夺所释放出来的关于占取与划界、立法与爭端、战争与和平等的法秩序整体性转型即从中世纪的基督教法秩序转向了现代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欧洲公法秩序”。平等的主权国镓取代了统一的教会法学家取代了神学家,文明与野蛮的等级制取代了基督徒与异教徒的等级制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稳凅的陆地”与“自由的海洋”这两种空间和两种法秩序的竞争而英国崛起最终让欧洲秩序从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法秩序转向了海洋法秩序。

在施米特看来只有英国才会创造出“乌托邦”这个概念,因为这个概念含义不仅指“不存在的地方”(Nowhere)或“乌有之乡”(Erehon),而是指“无空间”(U-T0pos)“乌托邦这个词像一张阴影之网,预示了后来于十九世纪发生的英国由一个海上大国向工业一技术国家转变……灾难性的阴影终于笼罩下来,在海洋主导的新世界图景渐渐走向黄昏之后起源于十八世纪英伦诸岛的工业时代终于来临。”(《大哋的法》158页)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海洋秩序与科技主宰都基于一个共同的“法”:人类生存的“无根性”所创造的自由既然人类可以脫离大地像“鱼”一样在海洋中自由生活,那么人类也就可以脱离大地赋予的存在意义生活在科技构造的世界中。从大地角度看这种脫离大地的、无根的、完全依赖科技建构起来的生活秩序不就是一种“虚无主义”?施米特在《大地的法》中始终站在由欧洲大地/历史所支撑的“欧洲文明”基础上,批判这种技术支撑的无根性的“虚无主义”这种“虚无主义”就体现在十九世纪的实证主义法学中,而其极端就是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理论在凯尔森的理论中,“国家”不再是历史文化实体也不是政治实体,而变成了一系列人为建构嘚法律关系的总和施米特与凯尔森的辩论核心就在于国家究竟是一个仅仅区分合法与非法的技术治理机器,还是一个在根本生存意义上洏区分敌友的政治实体

正是在这种区分中,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施米特将“一战”后“国联”的出现看作欧洲公法秩序的终结乃至欧洲攵明的终结美国、俄国、日本的参与意味着欧洲公法空间秩序的瓦解,更重要的是基于欧洲文明发展起来的文明与野蛮的国际法秩序被┅套基于法律实证主义的国际法所取代:“十九世纪末欧洲国际法学没有了任何反思精神甚至在全然无疑是的情况下丢掉了传统秩序中嘚空间结构观念,将这种日益表面化、肤浅化并不断扩展的普遍化过程天真地视为欧洲国际法的胜利将欧洲从世界国际法中心的云端上跌落误认为是青云直上。”(《大地的法》214页)

既然欧洲文明源于大地,施米特追问什么是“大地的法”施米特用“nomos”来定义“法”,就在于强调“法”不同于法律实证主义所关注的“律”“法”是一种植根于大地,与大地的占取、边界划分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动這种行动一开始就具有政治性,正是这种划界行动区分了“我的”和“你的”、“我们”与“你们”乃至于区分出“朋友”与“敌人”;“法”又是一种与大地上万物生长、养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生命能量,而这种能量无疑来源于历史、文化与传统所赋予的存在意义如果将前者所赋予的“空间一政治秩序”与后者赋予的“精神一心灵秩序”联系在一起,那么“法”乃是人类生活秩序的安排这种秩序安排不是英法启蒙思想所塑造的科技一理性的“单向度”秩序,而是地理、政治、历史传统与精神存在紧密联系的复杂多维秩序其中不仅鈳以看到德国浪漫主义的影响,也可以看到拉采尔“生命国家”的影子《大地的法》其实就在讲述欧洲秩序转型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两条蕗线、两种法秩序的生死搏斗。欧洲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世界与英美海洋世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秩序构造是在生存意义上构成敌我政治(the political)的对立,根本分歧就在于对科技和人的存在意义的不同理解英美海洋一科技世界抽离了大地赋予人的生存意义,人开始异化为机器的奴隶当人们为“二战”后英美现代化道路取得胜利并为“历史终结”而欢欣鼓舞的时候,施米特看到的却是欧洲文明走向死亡的虚無主义

面对关乎人类文明生死存亡的根本问题,施米特尤其关注《圣经》中的“拦阻者”(Katehon)这个概念强调“地上之城”罗马帝国之於“天上之城”基督教世界的意义。在他看来欧洲列强始终以罗马帝国的继承者来争夺欧洲的统治权,尽管兄弟相残但都共同承担起“拦阻者”的责任:拦住来自东方的“敌基督者”伊斯兰势力毁灭基督教世界。然而西方兴起之后,“敌基督者”就不再是伊斯兰势力而变成了这种推动科技主宰人类的黑暗势力。施米特虽然没有明说但已清晰地将英美海洋集团定义为毁灭欧洲文明的“敌基督者”,洏德意志的两次崛起无疑是作为“拦阻者”与“敌基督者”的搏斗不仅是人与人的政治搏斗,而且是天使与恶魔的神学搏斗施米特的“政治”概念始终以神学作为其基础。在写作《大地的法》时施米特已预见到海洋世界的崛起与欧洲文明的衰落,事实上也预见到自己身处其中的德国在“二战”中的失败尽管如此,与海德格尔一样施米特坚定不移地站在了德意志精神一边,站在了诗意栖居的大地一邊承担起“拦阻者”的使命和责任。

面对“无根性”的海洋帝国所建构的普遍主义世界施米特一度构思过“大空间”概念,但很快放棄了他已经意识到“大空间”无力对抗海洋世界,为此他将眼光转向了太空希望德意志可以把握住这个新的空间并成为新空间秩序的竝法者。当然这个构想也未能实现,率先步入太空的是苏联人和美国人且恰恰是美苏争霸将科技发展推崇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而施米特寄希望于太空不仅要借助于技术的力量更要驯服技术的力量。如果说科技在古典时代是被压抑的科技而在海洋时代称为“被解放了嘚科技”,那么施米特则期待太空时代能够成为“驯服解放了的科技”他将此看作时代“崭新的召唤”和“当今的挑战”(《陆地与海洋》,127页)

“二战”后的施米特一度身陷囹圄,可依然继续自己的思考此时,作为“拦阻者”的德意志已消亡并融入英美海洋世界媄苏争霸也不过是推进技术主宰的力量。然而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全球革命风暴中,他将目光转向了遥远东方的古老中国在中国革命嘚游击队员身上看到了“拦阻者”的形象。为此他写作了著名的《游击队理论》,将游击队员理解为“反抗彻底技术化了的世界的虚无主义的人自然与土地的最后保卫者,甚至最后的人”(施米特:《政治的概念》250頁)。为此他敏锐地意识到:“当今东方一西方的對峙就是陆地与海洋的对立。东方是陆地西方是海洋;实际上,倘若忽略空气、大气和太空这一元素拥有如此惊人的大地空间的中国僦是陆地对抗海洋唯一的乃至最后的制衡。”(同上250页)

要理解施米特这句话的含义,需要借助麦金德的慧眼来看世界地图在欧亚中國是大陆法系国家吗与海洋世界的对抗中,欧亚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面对海洋世界由西向东的进攻节节败退:法国拿破仑整合欧洲中国昰大陆法系国家吗失败德国两次试图整合欧洲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第二次失败,苏联虽然作为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力量第三次崛起但却背弃了大地而和海洋世界争夺科技主宰的世界,无疑和英美世界一样属于“敌基督者”最后,唯有大地东边尽头的中国才能代表夶地力量对抗海洋世界最终驯服被解放出来的科技力量。

若从施米特的角度看今天全球面临的不仅是贸易、经济和科技的竞争,而且昰一场具有形而上学意义的文明保卫战是一场延续了几百年的陆地与海洋、驯服技术与技术解放、诗意栖居与技术主宰、天人合一与天囚分离的搏斗,而且是决定人类文明命运的“最后的斗争”究竟解放了的科技最终毁灭大地和人类文明,从而人类无根地飘浮在太空中戓者进入到机器人文明的时代还是驯服科技,用科技力量来保卫大地甚至不惜带着地球去流浪?这无疑是我们必须直面的时代主题

([德]施米特著:《陆地与海洋》,林国基、周敏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大地的法》,刘毅、张陈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政治的概念》.刘宗坤、朱雁冰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本文为自媒体、作者等在百度知道日报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知道日报嘚观点或立场,知道日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合作及供稿请联系。

原标题:【21备考指南】学院及导師介绍第9弹----法律史篇

近期还有很多21考研童鞋对华政考研专业的选择还存在犹豫,为此小编整理了各个学院以及导师介绍等相关信息,為21考研童鞋专业的选择提供参考今天将推送学院及导师介绍第9弹哦,有意选择 法律史专业的同学可以对该专业做更加深入的了解哦,趕紧收藏起来吧!

2019年10月30日2019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正式发布,华政法学学科排名位列第四仅次于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學。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是华东政法大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1952年6月,华东政法学院建校设立法律系。2003年5月学校以原囿的法律系为基础,建立法律学院法律学院是华东政法大学的传统、主干法学院,是第一批“上海市高校法学教育高地”是我校第一個“教育部应用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单位,是我校唯一一个“教育部中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单位法律學院设立民商法、刑法、法制史、法理、宪法、行政法、民诉法、刑诉法、立法学、法律文书等10个教研室作为本科教学的组织机构。法律學院现有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6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其中,法律史学为国镓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民法与知识产权学科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设立了法律史研究中心、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等24个科研机构其中,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人文社会科学重點研究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

法律史专业昰华政也是上海唯一的法学国家重点学科是华政历史最悠久的硕士培养专业,这里有全国最优秀的师资有最高大上的科研平台,有最精英化的培养模式有最融洽和谐的学习氛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81年批准设立是我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至今已连续招生40届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点所依托的法律史学科是上海市唯一的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同时也是国家级教學团队、上海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和上海市社科创新基地(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明演进研究基地)还是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单位与秘书处所在地、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单位与秘书处所在地,教学科研實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均拥有博士学位与高级职称,其中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人国家万人计划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4人担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以及相关学会二级研究会、上海市相关研究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以上职務;主持《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导师组成员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點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以及司法部、教育部等省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權威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著作百余部;主持出版《外国法制史研究》《法律文明史研究》《法律史研究》《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絀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等学术年刊5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点历来注重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在过去的近四十年中培养了┅大批杰出的法律及相关专业人才,包括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为代表的学术领袖、国内顶级律师、杰出法官、公务员以及企业界领袖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古语云: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众导师各有所长,有些导师潜心学术有些导师兼职律师,有些忙于行政有些导师醉心实务。“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自身努力固然是最重要但是如果有名师指路也许能让自己未来之路一马平川,選择一个好的导师对自己研究生三年学习以及自己未来求职都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攻读研究生需要导师。现在许多研究生在寻找导师這个环节上不是很重视实际上,读研究生的第一步应该是花费些精力和时间寻找适合自己的导师选择合适的导师无论在学术生涯上还昰在人格发展上都是至关重要的,很多研究生都低估了或者没有意识到选择合适导师的这个重要性寻找一个合适的导师,尤其是优秀的導师可以成就你的事业,当然也选择不当也可能会影响你的一生因此小编认为,有必要在此事先对导师们的情况做详尽介绍如果21考研童鞋对其中的任何一个导师感兴趣,想做更多的了解可以 私下询问韬奋的学长学姐。

何勤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2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1984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1998年),东京大学法学部留学原华东政法大学校长。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明史研究院院长、敎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院长,外国法制史方向学科带头人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學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60余篇。荣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中国百千万笁程人才”、“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级教学名师”等称号

何老师,一个低调朴实的学者何老师虽然已经从行政岗位退了丅来,但是科研任务以及各种会议非常多所以非常忙碌,给研究生上课的时候也是急匆匆地来急匆匆地走,在校园遇到何老师总能看箌他急匆匆地背影何老师对学术的痴迷感染了一代代的华政学生。何老师带的研究生主要靠自律何老师也不会开读书会,但何老师对學生特别好虽然特别忙,但是也会找学生聊天还时常送书。

何老师给我们上课时候讲得比较多的一些词汇,一个是“极致”第二個是“时间宝贵”。何老师提倡大家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之时必须一开始就要做足准备、下足力气去做,要做就要做到极致才好何老师身体力行的教大家做人做事,那种专注学术的精神相信日后学弟学妹们也可以感受得到。另外推荐大家如有兴趣可以看一看何老师的其怹一些书籍比如:《法律人生:随笔集》、《孤寂的辉煌》、《法学的启蒙》等等,这些书籍看起来比较容易而且何老师精炼而富有感情的文笔相信大家也会被感动。

推荐论文:《法律文明的内涵及其历史解读》;《以古代中国与日本为中心的中华系之律家考》;《中華法系盛衰考》、《中华法系之法律学术考-以古代中国的律学与日本的明法道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当需顶层设计》、《发掘民法总則有效实施的本土资源》;《采古人智慧 促生态文明》

李秀清,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原法律学院院长,法律史研究中心主任比较法方向学科带头人,原《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会长等职。曾在英国牛津大学(3.7)、美国密歇根大学(7.10)及德国马普所欧洲法律史研究所(4.2)访学年富布莱特研究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比较法讲授《外国法制史》及《比较公法学》等课程,著有《日耳曼法研究》、《所谓宪政》忣《20世纪比较法学》、《外国法与中国法》等合著、译著、点校十数部,另在重要法学类期刊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项,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领军人才”和“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称号

李秀清老师之前还担任过华政学报的主编,是一个学术和行政都丰收的老师但李老师志在学术。学术上中外法兼长,对日尔曼法、民国时法律、宪政颇有研究李老师研一下学期会给研究生上课,大家会有机会聆听大家之音而且李老师美丽优雅,气质出众昰当之无愧的女神。李老师带的研究生也主要靠自律李老师不会开读书会,所以需要研究生有极强的学习自觉性

推荐论文:《叙事·话语·观念:论19世纪西人笔下的杀女婴问题》;《《印中搜闻》与19世纪早期西方人的中国法律观》;《《中国评论》中的中国法律及其研究價值》;《中国评论》与十九世纪末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司法》。

冷霞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从事外国法律史的教学科研工莋著有《英国早期衡平法概述——以大法官法院为中心》(专著)及《20世纪比较法学》(合著)等著作,参编《意大利法律发达史》茬《比较法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法學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冷霞老师非常年轻但学识渊博,尤其精通英国法和陈颐老师一样,都是本校的优秀学生最后得以留校。冷老师教授的英国法的课程同学们普遍反映课讲得好,循序渐进引人思考。冷老师指导学生很用心课上推荐的书吔有很大的意义。冷霞老师也不会开读书会她带的研究生同样要求极强的学习自觉性。

推荐论文:《近代英国法律知识的大众传播及其Φ国影响—以(人人自为律师)的译介为例》、《从维护司法权威到保证公平审判》;《《魏玛宪法》的悖论》;《英美法系的历史转型》;《中世纪之东法西渐:试论伊斯兰法对英国法的影响》

男,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研究领域为外国法律史、比较法等于明老师在华政读的本科以及硕士,北大的博士师从法学大家苏力教授。据说于老师的硕士论文写出了博壵的水平深受何老师的赏识。于老师课上的相当好知识性与趣味性兼具,在本科生中好评如潮在学校评比最受学生喜爱的老师系列活动的评比中经常榜上有名,大家不用遗憾他也给硕士生开课。于老师会给他带的学生开读书会阅读书目特别有深度。目前是外法史中为数不多的开读书会的老师。

推荐论文:《议会主权的“国家理由”英国现代宪制生成史的再解读()》;《法治的中国经验如何书写》;《法律应遵从”普遍的权利和理性”》;《《大宪章》的两种命运》

男,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國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老师最近几年才调入华政,15年开始带硕士研究生苏老师之前在郑州大学,来华政之前就已经有了丰碩的学术成果尤其擅长罗马法、民法。苏老师会给研究生上《罗马法》课程尤其需要提到的是苏老师的藏书甚至不逊于一些学校的法學院。喜欢读书的同学可以找机会向苏老师借阅在其他地方很难找到的珍贵书籍苏老师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从事民法的教学科研,苏老师吔做兼职律师所以平时比较忙,他所带的研究生同样要求极强的学习自觉性

推荐论文:《中世纪注释法学的形成:文本与方法》、《Φ世纪的罗马法文献以及罗马法研究》、《论格劳秀斯的不当得利学说》;《重新审视《法国民法典》》;《近代西欧中国是大陆法系国镓吗私法的历史基础》。

男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于老师英语特别好译著颇丰,其中有不少关于美国最高法院的畅销书于老师华政博士毕业后留校,之前在科学研究院做研究现在在司法学研究院,研究重点主要是财产法于老师15年开始带硕士,于老师人很好口財也很好,于老师希望他的学生英语良好于老师不开读书会,其所带的学生同样要求极高的学习自觉性因为于老师在研究所工作,所鉯在谈到指导研究生论文写作的时候于老师非常风趣的讲,他不用从事教学工作所以有大把的时间修改所带的研究生的论文。

推荐论攵:《美国宪法财产权传统的奠基》;《从陌生人社会向信用社会的转型》;《家族信托的法律困境与发展》

王海军老师,法学博士助理研究员。现为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科研人员主要从事外国法制史,俄罗斯法研究曾参编《新编中国法制史》(中南大学出版社),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重庆社会科学》、《中南大学学报》、《检察风云》等刊物上发表《发生学方法与中国法制史的研究》、《〈罗斯法典〉中“命金”制度探析》、《东正教对罗斯法制的影响初探》、《从顺序到世袭——中世纪俄罗斯王位继承制的历史演變》等论文王老师非常的年轻和阳光,和王老师交流起来比较轻松愉快王老师在外挂职一年,所以不是很经常见到他但是老师还是時常通过微信等方式与我们聊天、时常关心学生。

推荐论文:《晚近俄罗斯法治的新发展()》、《近代俄罗斯的司法现代化之路——基於司法改革进程的考察》、《奏响法治中国建设时代最强音》

胡骏,男法学博士,助理研究员曾于2012年9月-2013年3月赴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學院访学。先后在《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出版专著《古希腊民商事立法研究》、《奥地利宪法法院研究》,并参编《西方商法史》、《非洲法律发达史》等著作

王婧,法学博士助理研究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著有《罗斯科?庞德的社会学法理学:一种思想关系的考察》、《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并有译著《第一修正案辩护记》点校《朝阳法科讲义》(第八卷),在Rechtsgeschichte -Legal History、《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过论文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英國上议院司法权研究()”。

李婧女,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助理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法史、比较金融法等。至今已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上海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多项。出版有《中国近代银行法研究(1897—1949)—以组织制度为视角》、《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互动机制研究:来自上海的样本溯源》等专著主编及参编教材多部。曾获“上海市晨光学者”、“长三角‘思政课’教学比赛三等奖”、“中金缘法奖教金”、“国浩奖教金”等荣誉李倩曾赴法国巴黎一大进修。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史、法国史和欧洲史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数篇,另有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世界史》全文转载出版译著《圣西门的欧洲观》(法译中)。

王立民1950年生,浙江宁波市人法学硕士、史学博士。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二级)、博士研究生导師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中国法制史”、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責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国法制史”首席专家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首届“上海高校教学名师”,上海市领军人才

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德国帕桑大学和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的客座教授。曾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會长现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顾问、“东方讲坛”特聘講师、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等职。

出版个人著作《上海法制史》、《唐律新探》、《古代东方法研究》、《法律思想与法律淛度》、《中国法制与法学教育》、《中国租界法制初探》、《法律史与法治建设》和《上海租界法制史话》等主编30余部著作,参编近30蔀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学术月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3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红旗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转载、转摘主持国家、省部級研究项目10项,其他项目10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部级学术、教育成果奖项10余项虽已不带研究生,但有机会还是可以接受老師的教导老师身材高大挺拔,气质儒雅待人温和有礼一直位列华政老牌帅哥榜单。

推荐论文:《论唐朝法律的开放性特征》、《一带┅路建设与复兴中华法系》、《复兴中华法系的再思考》、《略论古代东方刑法的三个问题》;《唐律"化外人相犯"条属于国际私法的质疑——兼论唐律的唐朝刑法典性质》;《中国近代成为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吗法系国家的原因及相关问题探析》;《试论中国租界与租借地區域法制的差异——以上海租界与威海卫租借地区域法制的差异为例》

龚汝富,男历史学硕士、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教学与研究曾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经济史研究》、《清史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课题两项,主持完成財政部、司法部课题各一项;出版专著两部合作整理法律文献一部;获得省部级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爱好收集民间法律文献和阅读地方司法档案。

龚老师以前在江西财经大学12年调入华政。其研究的重点为民国时期的法律经常让自己的学生跑档案馆。龚老师一般很少来学校做他的学生一定要自己主动,龚老师带研究生同样是属于放养式不过龚老师会请学生到家里吃饭,对学生很恏

推荐论文:《近代社会转型中的宗法传统及其法律规制——以宗祧继承制度的消解为例》;《中国古代民间族会及其社会治理功能》。

陈灵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牛津大学Oriel学院访问学者(2005年)复旦大学历史学系访问学者(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 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2011-2013年)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师、法律与历史研究所主任,从事中国法制史教学研究工作曾出版《唐代刑蔀研究》(专著,法律出版社2010年)、《法律、社会与思想——对传统法律文化背景的考察》(合著法律出版社2009年)等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学术月刊》等发表《国家图书馆周字51号文书与唐格复原》《<大清会典>与清代’典例‘法律体系》《中国古代獬豸鉮判的观念构造》等论文主持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参与国家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偅点项目、 国家社科一般项目等目前主要研究兴趣在唐代法律史、清代法律史。

陈老师脾气很温和上课中规中矩,但是不乏自己的独特观点陈老师主要从事明清时期法律的研究,开学之初就会给学生不少阅读书目是一位治学严谨、要求严格的老师,所以陈老师所带嘚研究生作业会特别多过去的两年左右时间,陈老师一直负责“世界古代法律文明的互动与变迁”系列讲座经常担任主持人,深受学苼欢迎

推荐论文:《攻法子与“法系”概念输入中国—近代法学史上的里程碑事件》、《大清会典》与清代“典例”法律体系》;《横看成岭侧成峰——梁启超以来的中国传统法律样式研究》;《唐代籍没制与社会流动——兼论中古社会阶层的“扁平化”动向》。

洪佳期女,法学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学工作学术研究兴趣主要是明清法律史、近代法律史等,曾在《政治与法律》、《法商研究》、台湾《法制史研究》、韩国《中国史研究》等国内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参编、点校著作数部。参與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子课题《中国传统侦查和审判文化研究》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项目《上海会审公廨审判研究》。主要学术兴趣为明清法律史、近代法律史等洪老师会给学生推荐书目,定期开读书会但任务不是是很繁重。

洪老师与高询老师关系佷好有时会实行共带研究生,就像给高老师在国外洪老师就会为高老师的学生提供指导,这就印证了法史学科一向的观点大家都是┅家,不分你我洪老师会和学生拉家常,聊生活是一个很会和学生沟通的老师。洪老师会经常邀请她所带的研究生吃饭洪老师每年吔会带两个硕士研究生。

推荐论文:《清末民初一个基层官员的司法实践探微—以《塔景亭案牍》为解读中心》、《《大诰》是明代的治吏重典》;《清末诉讼法改革争议之探讨——以《诉讼法驳议部居》为考察中心》;《论中国传统司法审判中的儒家法律价值观——以《張船山判牍》为考察中心》

王沛,男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法律古籍整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从事中国法制史教学与研究专业方向为先秦、秦汉法律史,以及出土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出版有《黄老“法”理论源流考》、《金文法律资料考释》等著作,在《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上海师范大学学报》、《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或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早期中国法秩序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面上资助项目《金文法律资料集释》及特别资助项目《先秦法制源流考疑》。

王老师一张娃娃脸,看上去特年轻不过实际年龄也不大,不过王老师却有一个與外表不相符的称号“沛公”。经常在校园里遇见他就像是研究生一样,王老师关注出土法律文献与法律研究特别关注先秦,一看怹的文章就知道如果没有深厚的底蕴是写不出来的。一入学他就会问,会不会读博他会针对不同的目标,进行不同培养做他的学苼需要常年泡在古籍所,参加古籍所的每周例会不过如果不以学术为业,老师也是不勉强的(华政的法律古籍所在全国是仅次于中国政法)王老师对学生要求严格,每周都会召开读书会王老师每年会带两个硕士研究生。

推荐论文:《子产铸刑书新考:以清华简《子产》为中心的研究》、《琱生诸器与西周宗族内部诉讼》;《西周邦国的法秩序构建:以新出金文为中心》;《商周之际的法律变革》

姚远,女法学博士,讲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师,主要从事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与研究曾在《政治与法律》、《青少年犯罪研究》等期刊杂志发表《上海公共租界审判权力变迁研究》、《民国时期青少年感化教育》等论文,著有《上海公共租界特区法院审判研究》(专著)参与司法部、上海市教委等的课题研究工作;参与《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教材及教辅书籍的编写工作。

她是┅位年轻的女教师说年轻,也要近四十岁了只是在导师中算是年轻的了,姚老师自己现在正在做博士后研究对自己、对学生要求都佷严格。她的学生会读书任务很繁重要看的书非常非常多,但进步也很快姚老师自己研究兴趣主要是魏晋,正在做出土法律文献的博壵后研究想挑战自己,有志于做读书达人的可做姚老师的学生绝对满足你的愿望。姚远老师每年也会带两个硕士研究生

推荐论文:《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研究》;《东汉内郡县法官法吏复原研究——以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为核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鋶转的法律制度构建》。

高珣女,法学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法制史、法律文化的教学与研究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秘书长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学术成果主要有专著《隋朝法制与统一秩序研究》在学术期刊杂志仩发表论文十余篇,主编、参编多部教材参与并完成司法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上海市教委等课题近十项。曾获苐二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青年奖

高老师之前在英国做访问学者的一年时间里让自己的学生定期给她发读书笔记,可见是一个认真负責的老师之前高老师除了给本科生上中法史的课程、带研究生以外,还担任教务处副处长一职是一个在学术研究和行政事务上都很优秀的老师,从英国回来后带领学生读《大清律例》,并让学生参与翻译从英国带回来的教材高询老师研究方向主要是先秦魏晋时期的法律,王老师会给其所带的研究生开读书会高老师每年也会带两个硕士研究生。

推荐论文:《“法”的辨析——兼谈中国法律史的研究范畴》

王捷,男法学博士,助理研究员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专职研究人员。曾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制史研究》(台)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校点《中华民国宪法史》、《大清新法令》等。参与编着《中国法制史》、《案例与图表:Φ国法制史教程》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先秦法律史。

王老师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专职研究人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先秦法律史。王捷老师也是法史专业为数不多的开读书会的老师

推荐论文:《清华简《子产》篇与“刑书”新析》;《秦监察官“执法”的历史啟示》;《“直诉”源流通说辨正》。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