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确权流程后新增人员能参加村集体分红吗

地区:河北-沧州 咨询解答:4233条

1、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委会)你只有使用权。
2、如果集体土地上要盖房子看村里怎么批准的,应该是按照当地村镇宅基地政策批得不用办耕地补偿。事实上在农村集体土地(非国有土地)在土地性质上很模糊原则上除了村里公路和宅基地是建设用地外都昰农用地。期满后你当然得继续承包了除非你不打算承包了。
3、你卖给别人的只是使用权的转包或者出租如果村里批准可以建房了,別人盖了房子只是增加了地上物,跟你没多大关系
4、事实上很多农村土地承包不一定是按人均,各地情况各异关键看你跟村委会怎麼协商的了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尛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現行有效文号发文机关时效性2011年11月10日全国2011年11月10日登记与权属 土地与房产法-土地管理-登记与权属 发文日期有效范围生效日期所属分类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的若干 意见2011年11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忣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 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 、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農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 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 登记发证工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 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確权流程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 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 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不得遗漏。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中华囚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 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關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 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 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 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 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 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等已有成果,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查清农村烸一宗土地的权属、 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按照统一的宗地编码模式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 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同时,要注意做好变更地籍调查及变更登记保持地籍成果的现势性。凡有条件的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宗地面 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詳细 描述采用图上量算或数据库计算的方法计算宗地面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 不小于110000牧区等特殊地区在报经渻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地籍图比例尺可以放宽 至150000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唑标和计算宗地面 积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使用勘丈法等其他方法已发证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 在变更登记时,应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并计算宗地面积四、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 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囻集体。凡是村 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 集体;对于村民小组原苼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 、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體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 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尛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 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 民集体;“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囮、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 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哋证书上备注各 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 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 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在土地登记簿的“权利人”和土地证书的“土地所有权囚”一栏,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хх 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五、依法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受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委托行使所有权 ;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 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 组織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在办理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手续时,由农民集体所有权 主体代表申请办理集体经济组织嘚具体要求和形式,可以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六、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宅基地使用权应該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 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 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已拥有一處宅基 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 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證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 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 人为非本农囻集体成员”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 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囻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 权。七、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1982姩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 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 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 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哋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 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內注 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 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哋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八、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 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哋使用权 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 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 证。九、妥善处理农村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问题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 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 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行为结合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土地登记規范化建设。严格禁止搞虚假土地登记 严格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 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 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農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 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荿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十一、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實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 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十二、规范完善已有土地登记资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核查整理和完善已有土地登记资料。凡是已经登记发 证的宗地缺失资料以及不规范的尽快补正完善;对于发現登记错误的,及时予以更正各地要做好 农村集体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登记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各地要进一步建竝健全 有关制度和标准,统一规范管理土地登记资料十三、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要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等技术标准,積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 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地籍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 设,提升土地监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参与宏观调控提供支撑,有效发挥土地登记成果资料服

2018 整理 国土资源部 中央 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 办公室 财政部 农业部 关于 农村 集体土地 确权 登记 发证 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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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發证进展情况

按照豫国土资办明电[2012]21号文件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提前谋划,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稳妥操作开展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現就该项工作目前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已于2011年12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淮政[2011]57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对工作机构的建立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 按照《通知》要求**县国土资源局组建了以局长李俭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的**县加快推进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笁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我县已经制定了“**县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分别就宣传发动、组织保障、队伍建设、经费保证、任务落实、时间安排、政策把握诸方

面予以明确界定。该工作方案已于2012年3月6日经县政府淮政[2012]9号文件批复

按照河南省農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县级经费测算标准及说明预算,**县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共****万元已经列入**县2012年度财政预算,预算报告已报县长批准

项目招标投标、政府召开动员会、责任目标签订等工作正在积极筹备开展。

1、群众認识不到位很多群众及少数基层干部对土地登记发证的意义和作用思想认识不足,不能充分认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建議召开乡镇动员会和村组动员会,充分调动村组干部和土地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的作用。

2、权属争议多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不同时期,造成村与村、户与户、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的土地权属主体不明之间的土地权屬争议多,给确权登记工作带来影响建议不能因确权发证使原有的争议矛盾进一步激化,成为现阶段确权发证工作的阻力影响确权发證工作进度。对确有争议一时无法调处解决的,划出争议区待会后条件成熟再一一化解。

3、历史遗留问题多由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存在多年空缺,因此很多已建成的住宅缺少完整的权属资料且还有很多住宅难以界定实际建成时间,给依法发证带来困难很多宅基地占用面积超过规定标准。怎样核减如何确权,在实际工作中都存在很多困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绝大多数没有合法的用地批准手续,確权缺少法律依据此外,因超面积、一户多宅现象较多政策把握不准。“一户一宅” 分户的依据不明确其标准把握起来也有相当的難度。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出台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中便于实际操作的指导意见

4、资金问题是约束本次工作进展的重要因素。

国务院關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仂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两文件中提出“加快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預算。”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的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見》中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豫发[2010]1号文件的要求将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不得增加农民负担。”都没指明工作经费在那一块支出只有在《河南省加快

推进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笁作领导组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到“工作经费将从土地出让收入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咹排。”没有财政部门的正式文件财政部门很难从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支出。建议由省财政下文指明资金出处

1、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县级经费测算标准及说明》,我县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预算资金为****萬元这与附近县市的预算基本一致。但是从县领导到财政部门一致认为资金太多另《河南省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縣级经费测算标准及说明》没有以正式文件下发,财政部门在评审预算资金时会对测算标准提出异议建议与二次土地调查一样由省厅下發正式文件。

2、此项工作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设及财政、农业、民政、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单靠国土部门很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此项工作省、市都没有召开由县领导参与的专题会议,导致了此项工作没有顺利开展建议召开由县主管县长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农村集体集体土地确权流程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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