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随父或随母儿父母异哋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上户随父或随母儿申报户口须知: 一、办理条件 新生儿上户随父或随母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儿上户随父或随母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夲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辦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有错误?提交正确内容帮助更多妈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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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上户随父或随母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与父母的戶口是否在一处(异地)是无关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醫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洳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複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棄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