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之前办理过一个贷款是由貸款公司做的 签订合同是两万八千元人民币 但是我去签合同的时候 让我缴纳保险费 然后后期给我放款的款项也不对 我实际到账资金不足两萬元人民币但是贷款公司当时跟我说过有服务费但是并没有明确费用的金额 现在是我贷款签约是两万八千元人民币服务费就高达七千多元囚民币还有一部份钱不知道去哪里了 但是我本人账号只收到一万九千元人民币贷款公司还是让我按照两万八千元人民币支付这个本金和利息我这个钱可以不还吗 因为如果按照两万八千元这个金额来还款那我太吃亏我明明用了不到两万现在却让我按照近三万的金额来还款?請问律师我这个款是不是可以不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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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账金额1万9为本金还
那按照月息2%这个标准支付利息就可以
他的服务费是没有合同约定的
愿意可以开通畅聊不限次数嘚,也可以直接和我电话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