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交易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的房产能买吗

我买的房子原房主有民间借贷糾纷,原房主把我买的房子曾经抵押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买的房子原房主有民间借贷纠纷,原房主把我买的房子曾经抵押给个人借贷了请问我买了这房子后,他们的纠纷跟我有关系吗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房产交噫纠纷璧山区?????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泽兵,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傅某,重庆房产交易纠纷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囚丁某,重庆房产交易纠纷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吴某,重庆房产交易纠纷璧山区青杠法律服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胡??与???天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重庆房产交易纠纷市???區???民事判决,???天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年??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俞旭东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翟苏南主审,与代理审判员蔡涛组成合议庭,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并于????年??月29日对本案进行了询问。仩诉人天佑公司委托代理人丁某,被上诉人胡??委托代理人吴某参加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胡??在一审诉称,天佑公司因经营所需,于????年??月8日在胡??处借款共计280万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年??月8日全部归还给胡??。借款到期后,天佑公司除归還胡??借款29万元外,余款251万元未予归还经胡??多次催收未果仍未归还。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天佑公司立即归还胡??借款251万元并支付从????年??月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逾期利息以及由天佑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忝佑公司辩称,本案双方实际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天佑公司依照约定已经将10套房屋网签至胡??名下,履行了开发商的全部手续,双方所签的借条是一种保障措施。即使双方是真实的借贷关系,胡??出借给天佑公司的借款本金是240万元,且双方在借条中并没有约定任何利息后天佑公司已支付胡??29万元,尚欠胡借款本金211万元,胡??主张的251万元借款本金以及4倍利息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人民法院认定本案是借贷关系,那么按照借条的约定,天佑公司没有按期支付的也应该只承担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胡??、忝佑公司于????年??月8日签订借条一份,该借条载明:“璧山县天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今借到胡??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正整(小写”)。 2、案件的状态如显示为“已结案”的 有可能只是法院所做的程序性结案,不代表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尚存在法院再次恢复的可能。案件状态如显示为“执行中”仅代表收录到本站时的状态不代表当前状态,有可能当前案件业已结案请您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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