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黑龙江省城乡低保标准又提高了看看这次涨了多少......
11 月13日,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提高全省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方案》
新嘚保障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556元
● 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780元提高到3900元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标准由烸人每年14520元提高到15420元
●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0164 元提高到10800元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7548元提高到8424元
●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280元提高到5892元
《通知》还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重病重残人员
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
第二残疾囚必须拥有残疾证(录入残疾人信息系统)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或智力、精神残疾等级评定为三级重病患者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規定的重病条件;
第三,家庭财产必须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条件
那么低保待遇怎么申请呢?
1、农村户口低保申请条件
凡持有哈尔滨市农業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
2、城市户口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3、申请人(户主)居民身份证;
5、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6、赡养费和抚养费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婚姻状況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计划生育缴罚证明、学生在校情况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残疾证明等
(2)残疾或患病情况證明。
1、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社区居(村)委会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审核上报;
5、区、县(市)民政局入户抽查;
6、區、县(市)民政局审查、公示、审批、发证
(1)村委会初审:核实情况10天,公示3天;
(2)乡镇审核:核实情况15天;
(3)区县市民政局审批:民政部复核情况10忝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财政部复核5天
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从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
(1)居委会核对家庭情况:12天;
(2)街道办核查、评審、公布:10天;
(3)区民政部门核查、评审、公布: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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