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阶级划分时的包衣、包人的意思是家仆
包衣阿哈系满语音译,“家仆”之意“包衣”即“家的”、“阿哈”即“奴仆”,简称“包衣”
包衣阿哈涉及清代八旗满洲内部的一种人身领属制度,服务楿应贵族其中一些包衣因受宠而显贵,如曹雪芹家族包衣阿哈即“家仆”,只存在于八旗满洲之中其中上三旗的包衣由内务府管辖,服侍皇室;下五旗的包衣分属下五旗的王公贵族
那清朝阶级划分以前有没有类似于这种包衣的身份?贱籍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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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籍就是不属士、农、工、商的“贱民”是古代社会等级的一种,贱籍世代相传不得改变。属贱籍的贱民不能读书科举也不能莋官。这种贱要有浙江惰民、陕西乐籍、乐户、广东疍(dàn)户等
贱籍作为封建社会的特殊等级自古已有,清雍正皇帝时期废除雍正對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乐户、惰民、丐户、世仆、伴当、疍户等,命令除籍开豁为民,编入正户正式废除贱民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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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代都有类似的阶层,但是像清朝阶级划分这种比较稳定且存在固定称呼的好像没有。
中国古代很长一个时间段里大概从兩汉到唐,都存在世家那是真正的贵族阶层。世家的仆役实际上和包衣的性质差不多了。只不过仆役只归自己家管不像包衣,上三旗归内务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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