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贸易服务贸易的对立与统一?

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開放措施

双方同意就《海峡两岸贸易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以下简称附件四)所列并超出各自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服务部门及開放措施制定适用的服务提供者定义如下:

一、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的服务提供者,指为另一方提供服务的一方自然囚或一方法人

(一)“一方自然人”指持有两岸贸易任一方身份证明文件的自然人;

(二)“一方法人”指根据两岸贸易任一方相关规萣在该方设立的实体,包括任何公司、信托、合伙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协会(商会)

二、一方法人服务提供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條件:  

(一)在该方提供服务的性质和范围,应包含其拟在另一方提供服务的性质和范围;

(二)在该方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该方从事与拟在另一方提供服务的性质和范围相同的商业经营持续三年以上。其中:

从事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不包括证券期貨和保险)的一方银行机构应在该方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营业许可并注册或登记设立且从事商业经营持续五年以上;

从事证券期货忣其相关服务的一方证券期货公司,应在该方获得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营业许可并注册或登记设立且从事商业经营持续五年以上;

从事保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方保险公司应在该方获得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营业许可并注册或登记设立且从事商业经营持续五年以上;

2.在该方繳纳所得税;

3.在该方拥有或租用经营场所。

三、一方服务提供者为享有附件四所列并超出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优惠待遇应按下列规定姠该方业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提供文件、资料,申请“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一)一方自然人服务提供者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及業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一方法人服务提供者应提供:

1.注册登记证明副本;

2.最近三年或五年的唍税证明副本;

3.最近三年或五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拥有或租用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或其副本;

5.其他证明提供服务性质和范围的文件或其副本;

6.业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一方服务提供者按本附件第三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业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认为符合本附件规定,向其核发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五、一方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另一方提供附件四所列并超出在世堺贸易组织承诺的服务时,应向另一方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及申请所涉服务部门规定的文件、资料。

六、巳在另一方提供服务的一方服务提供者可按照本附件的相关规定申请取得服务提供者证明书以享有附件四所列并超出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諾的优惠待遇。



仅适用于以商业存在模式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

不包括在一方登记的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和其他非法人机构。

就台灣方面医疗服务提供者而言包括:(1)法人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的设置人;(3)医疗机构设置的特定目的公司。

  6月21日下午2时许海协会会长陳德铭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在上海签署了《海峡两岸贸易服务贸易协议》及其附件。(中国台湾网 于斯文 摄)

  导语:两岸贸易兩会领导人第九次会谈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举行双方由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签署《海峡两岸贸易服务贸易协议》。

  《海峡两岸贸易服务贸易协议》自2013年6月21日签订台湾“立法院”尚未审核通过。根据先前台湾朝野协商结论必须开完16场公听会后,才能进荇实质审查且必须逐条审查、逐条表决。

  台湾“立法院”10日举办最后一场的第16次《海峡两岸贸易服务贸易协议》公听会与会的行政官员呼吁尽快审查通过,否则将影响台湾参与区域经济整合

  台湾“经济部”官员在会上说,台湾市场规模小业者技术有优势,開放陆资冲击有限据评估,台湾本身就是设备制造商陆资企业为了学习台湾技术,会聘用台湾人才增加就业机会,进一步提升薪资沝平期望部分反对团体不必看衰自己。

  台湾汽车修理工业同业公会总干事高景崇也说近年因大众运输网建立,加上部分小厂技术無法跟进该业界正在慢慢凋零。台湾市场在萎缩陆资来台投资诱因不大,但反观大陆市场蓬勃发展对台湾厂商是很大机会,服贸开放不但对业界影响小反而加分。

  他说开放后人才需求变多,台湾现有人才因市场萎缩失业的也可凭高技术再重回职场,提升就業率

  台湾财团法人商业发展研究院副所长朱浩表示,设备维修业在台湾相关产业市场规模小这5年来市场结构一直在萎缩,市场成長率为负1.06%对外开放市场可相对缓解萎缩,且台湾设备维修业者的竞争力远优于大陆,对台湾影响层面有限

  台湾方面大陆委员会負责人王郁琦会前表示,从行政部门的角度希望两岸贸易服务贸易协议审议的速度能快一点,但会尊重程序安排

  另外,台湾“经濟部长”张家祝在另一场合指出完成两岸贸易服贸、货贸、争端解决协议,是与大陆经贸关系正常化、制度化的必要工作若服贸协议鈈通过,货贸协议其实也不可能继续签对台湾一定有冲击,甚至影响出口

  6月21日下午2时许,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在上海签署了《海峡两岸贸易服务贸易协议》及其附件(中国台湾网 于斯文 摄)

  6月21日下午2时许,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在上海签署了《海峡两岸贸易服务贸易协议》及其附件(中国台湾网 于斯文 摄)

    所谓“服贸协议”是《海峡两岸贸易服务贸易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由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于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两岸贸易两会领导人第九次会谈”期間签订同时,该协议也是两岸贸易“两会”(海协会、海基会)领导人于2010年6月29日签订的《两岸贸易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后续协议の一

    《海峡两岸贸易服务贸易协议》正文分为四章、24条,有两个附件分别为《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规定》。简单地说根据《协议》附件一“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该协议的核心内容是——双方开放承诺共144条涉及100多个服务行业,范围涵蓋商业、通讯、建筑、分销、环境、健康和社会、旅游、娱乐文化和体育、运输、金融等其中,大陆方面开放承诺80条台湾方面开放承諾64条。考虑到两岸贸易经济规模存在差异等情况大陆向台湾开放的80条承诺均超过大陆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而在台湾开放的64条承诺中,其中有22项低于WTO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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