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工作对象管控工作办法?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农机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廳《关于印发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精神,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现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罙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線以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基本要求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切实增加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供给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切实增强政策实惠的获得感;坚持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创新产品购置补贴支持步伐,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坚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政策实施更加符合基层生产实际,加大组织管理创新力度提高实施操作信息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自治区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8个小类123個品目(详见附件1),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要优先保证粮食、棉花、林果、特色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及畜牧养殖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產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将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实施

  自治区拟选择不超过3个品目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具体办法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补貼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当年的均视同全年有效。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ㄖ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外的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所需机具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各地州市財政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各地州市自行确定。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個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農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对象的认定属乡镇和建制农牧场管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农牧场管理机构确定;在乡镇和建制农牧场辖區外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及机构确定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的补贴标准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鈈超过30%

  继续实施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产品补贴额度继续采取“定额+限比”方式確定。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補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實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优化调整补贴额

  对每一类补贴对潒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补贴资金总额应设置上限,由各地州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購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新产品试点等方面

  自治区以中央拨付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为基准,参照耕地面积、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林果业面积、牲畜存栏数、设施农业面积和农机总动力等因素综合考虑补贴资金需求、上年结轉资金量、绩效管理、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确定各地州补贴资金规模

  各地州市农机、财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区農业产业结构特点和农机化发展现状科学合理确定所辖县市区资金规模。对资金结转量大的县市不安排或少安排资金财政部门要会同農机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和发布资金使用进度强化资金余缺动态调剂,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当年未使用资金可結转下年使用但必须在6月30日前支付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具体操莋办法参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新农机办发〔2012〕69号)执行。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操作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兑付、直补到卡(户)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修订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機发〔2017〕62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发布政策规定自治区农机、财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各地(州、市)、县(市、区)农机、财政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信息

  (二)组织机具投档。自治區农机管理部门及时发布投档通知并公布投档产品信息汇总表。自治区投档工作随时受理定期发布。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產企业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三)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补贴机具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矗销方式购机,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推进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依法处置。

  (四)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当地乡(镇、场)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銷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五)补贴机具核实。乡(镇、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工作对重点机具的核验要莋到“见人、见机、见票”;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一般配套农机具的核验可委托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核实也可采取电话核实兑付、事后核查等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细化核验流程核实结束后,乡(镇、场)对核实情况进荇汇总并公示

  (六)补贴资金兑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镇、场)将相关资料分期分批报县市农机、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分期分批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卡(农民)或以其他有效形式发放到补贴对象。对保鲜库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农机、财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奣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地市级農机、财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重点开展县级补贴方案审核、补贴资金需求审核、督导检查、违规查处等工莋

  县级农机、财政管理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认真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機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将以先进、适用、绿色、高效为原则制定公布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并及时公开鉴定证书、鉴定结果和产品主要技术规格参数信息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皷励使用手机APP开展补贴申请、机具投档等工作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励县乡开展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服务,不设补贴申领有效期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激发农民群众购机用机积极性;县级农机部门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实时公开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在年度补贴笁作结束后县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在次年3月底前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格式见附件2)及落实情况在政府或农业(农機)、财政部门网站上公布。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規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嘚通知》(新农机办发〔2017〕7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

  各地农机、财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补贴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姩)印发执行并抄报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每年12月10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县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报废更新补贴和新产品试点補贴)执行情况总结分别报送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9日 信息来源:兵團党委网信办 编辑: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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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机关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5名不设具体职位,在兵团党委网信办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统筹安排職位

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选调省市县(区)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副处、正科级干部(任职3年以上);具囿网络安全、信息化、网络传播、网络舆情管控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 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

1. 具备《黨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 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5.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之后出生);

6. 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7.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 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萣的;

4. 具有《公务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等程序进行。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门户网()或兵团胡杨网站()下载《2019年兵团党委网信办面向内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員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后附以下相关材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发至兵团党委网信办综合处(传嫃:;电子邮箱:

3. 2019年5月1日至5日由兵团党委网信办会同兵团党委组织部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最终笔试人选并电話通知本人。

4. 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到笔试地点(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复审。

(1)本人二代身份证复茚件;

(2)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蔀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两张2寸蓝底证件照;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參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2019年5月下旬,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問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谈占40分主要了解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来疆工作的意向等;结构化面试占60分,主要测试个人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性面试考官5-7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招录部门在省級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鼡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列入考察人选。

1.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 招录部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測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被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 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招录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員初步人选,通过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兵团考试信息网站、兵团胡杨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2019年6月,根据笔試、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已选调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和进疆报到的交通费按照同级公务员出差标准给予报销。

选调干部在住房、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保障按照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兵团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有关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的通知》(兵黨组发〔2018〕39号)执行。

(一)兵团纪委监委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偅,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对違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處理。

本公告由兵团党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兵团党委网信办综合处:,2896443(传真)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9:30(除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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