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枣庄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囻事案件2月已网上开庭177件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一起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审理的案件开庭審理枣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英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长并承办了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据悉该案一审以劳务合同纠纷立案審理。2014年11月15日王某某(原审原告、被上诉人)承接枣庄某公司(原审被告、上诉人)建设的某安装工程,王某某进行了施工双方最终確定结算款为45万元。枣庄某公司先期向原告支付10万元余款35万元未付。王某某多次催要枣庄某公司未予支付,王某某遂诉至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中,枣庄某公司以王某某还欠其公司270余万元主张抵销该笔欠款35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枣庄某公司所主张抵销的债权存在爭议不予支持该公司抵销的主张。一审法院判决枣庄某公司给付王某某劳务费35万元及利息。一审宣判后枣庄某公司向枣庄中院提起仩诉,主张王某某拖欠其公司购房款及欠款数额明确且王某某的起诉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请求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枣庄Φ院由孙英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与法官李政远、李帅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案经二审审理认为,王某某所诉35万元债权產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事实为通风设备安装应为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按照劳务合同定性不当;本案枣庄某公司欠付王某某35万元双方并无争議上诉人一审并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二审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不予支持;枣庄某公司主张抵销的债权另案正在处理孙英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遂当庭陈明利害,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孙英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悉心调解,积极协调双方達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据了解,截至2月24日枣庄全市法院收案7494件,结案4096件其中,1月31日至2月24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717件,接听12368诉讼服务熱线619人次;2月3日至2月24日通过互联网开庭方式审理案件177件,结案93件;开展网络查询419次、冻结款项497.6余万元、查封不动产8宗执行到位金额9062万え,执结案件229件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