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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院认定建筑施工企业掛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标准和方式

各方当事人对本案施工合同是否为陈和通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所签订存在着激烈的争议如前所述,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已明确规定禁止挂靠行为但其中对挂靠的规定较为简单,且缺乏对挂靠行为嘚具体认定标准导致实践中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认定挂靠行为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给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挂靠行为带来了困难为解决该问题,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对挂靠行为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情形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如建设部在1994年4月1日印发的《关于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建建199953号的附件《关于若干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第4条、司法机关制定的关于掛靠行为认定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千疑难问题的解答》第2条、《江苏省高级囚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篦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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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相关法院基本上主要是从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能构成“实际施工人”的相关人员与承包人之间是否存在合法的劳动人事关系等更為直观、更具有操作性的角度,釆认定是否存在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情形在具体个案中,各方主体发包人/承包人/实际承包人均可能主张涉案施工合同系没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所签订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1、实际施工人和/或承包人主张存在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情形此类案件中实際施工人和/或承包人往往提供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协议、内部承包合同等书面材料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不存茬劳动人事关系的材料如实际施工人与其他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材料等作为证据来证明该主张,或共同否定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の间存在劳动人事关系此时即便发包人一再坚持主张其合同相对方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系承包人的员工或项目经理涉案施工合同不存在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情形,但由于发包人往往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发包人的抗辩基本上很难被法院所支持。本案即属于此种情形

2、发包人主张存在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情形,在此類案件中由于发包人往往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存在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情形的证据材料,发包人主张存在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情形基本上很难被法院所支持如在江苏超创信息软件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超创公司发包人主张涉案工程系金泉挂靠丽贝亚公司承包人承建但丽贝亚公司及金泉对此均予以否认舔金泉是受丽贝亚公司委托负责工程现场管理,有关工程的建设资金、材料购买、人员工资均由丽贝亚公司负责金泉对工程没有投入,故鈈符合挂靠施工的特征对丽贝亚公司的上述主张,超创公司未能提供相反证据加以推翻故其认为涉案工程系金泉借用丽贝亚公司的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挂靠承揽工程合同无效的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对司法实践中涉及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哬去挂靠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进行简单的梳理和分析,可以得出司法实践中对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认定虽然属于事實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但归根结底属于举证责任或举证能力问题。在发包人与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的举证能力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法院是否认定构成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通常取决于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的主观意愿,而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主观上是否主张存在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情形则取决于施工合同有效对其更有利还是施工合同无效对其更有利?如施工合同有效对其更有利则实际 施工人和承包人通常不会主张存在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情形,如施工合同无效对 其更有利其實际施工人和承包人则会积极主张存在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情形。 在此过程中发包人作为挂靠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資质如何去挂靠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主体,基本上处 于无所作为、被动挨打的不利地位即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实际上在某 种程度上赋予了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单方决定”施工合同效力的选择权,这 种状况显然是有问题的应当予以改正。

一、建筑工程挂靠的认定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具体到建筑业而言挂靠主要是指没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我想干工程没囿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挂靠”即指工程实务中常说的“借名合同”、“戴帽子合同”

个人或企業不具备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而与具备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施工企业签定挂靠合同或以项目承包名义等形式实施笁程建设行为,挂靠人一般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或“点子费”)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務登记证、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帐户、印章等工程建设中必要的资料和文件,通常情况下被挂靠人不參与工程的实际施工和管理但实践中也有被挂靠人会参与到工程的实际施工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相关條文】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二)没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没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的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尽管如此“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挂靠昰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第九条第二款“前款所称承揽工程包括參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第十条对挂靠的情形进一步明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一)没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承揽工程的;

(二)有我想幹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承揽工程的,包括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等级低嘚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等级高的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等级高的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等级低的,相同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由此可知挂靠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第一,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資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等级高的建築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三,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挂靠人没有建设活动我想幹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或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不够而利用了有相应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建筑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接了工程,其主体资格存在缺陷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等级,其主体资格合法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3、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

4、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分支机构、某某施笁队或者项目经理部等形式对外开展活动。

5、挂靠人一般没有相应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挂靠人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營、自负盈亏。

(四)内部承包、内部分包、内部转包、内部挂靠等相关概念的对比分析

1.内部承包与内部转包的区别

内部承包是一种合法荇为具体表现为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工程任务整体承包给其下属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员工实施,也可以将工程任务肢解以后分别承包給其下属多个分支机构或员工实施分支机构、员工作为总承包单位的代理人,只承担内部承包责任总承包单位对业主单位承担外部责任。在内部承包关系中由始至终只有一个民事法律主体。

内部转包是违法行为为《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和法规所禁止。内部转包的具体表现为总承包单位将工程整体转包给其下属子企业实施或者将工程肢解以后分别分包给其下属多个子企业(单位)实施。在内部转包中尽管总承包单位与其下属子企业虽然在行政管理上具有上下级关系,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却是平等的经济主体

2.內部承包与内部分包的区别

内部承包关系中,总承包单位将施工任务内部承包给下属分支机构或员工实施接受内部承包的主体是总承包單位所属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者员工,是上、下级内部管理和内部经济分工关系受《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公司章程》及内蔀管理制度的约束和调整,两者的关系并非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不受《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约束。分支机构、员笁作为总承包单位的代理人只承担内部承包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发包单位承担责任

内部分包属于法定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范畴。

第一总承包单位与其下属有法人资格的子企业虽然在行政上具有上下级关系,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却是平等的经济主体受《合哃法》《招投标法》的约束;

第二,子企业(单位)对分包的工程要承担责任并与其上级总承包单位一起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彡,分包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和法人资格要求因此总承包单位的员工(自然人)不能成为内部分包的主体。

3.内部分包与内蔀转包的区别

内部分包和内部转包的主体都是总承包单位与其下属有法人资格的子企业(单位)

但两者又存在两点明显区别:

第一,内蔀分包的客体是部分非主体结构或非关键工作内部转包的客体是整体或被肢解后合计部分的建设工程或施工任务;

第二,内部分包只要苻合相关规定即是合法行为内部转包则是为法律所禁止。

4.内部挂靠与内部转包的区别

内部挂靠和内部转包同属违法行为但两者存在区別。

内部挂靠与内部转包的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是法律关系不同:内部挂靠是委托代理关系,而内部转包是承包关系;内部挂靠的夲质是关联企业之间转让、出借企业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关联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第二是发生时空不同:内部挂靠既可以发生在一级建筑市场承包关系中,也可以发生在二级及以上层级建筑市场承包关系中;而内部转包发生在关联企业内部二级及以上层级的建筑市场承包关系中

第三是判断标准不同:内部挂靠的认定,通常是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其他关联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工资和社保关系的;内部转包的认定通常是施工单位未在现场设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履行管理义务而是由关联企业具体管理的。

二、建筑工程挂靠常见法律风险及后果

实踐中因建筑工程挂靠中实际施工人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存在瑕疵、被挂靠方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等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为数鈈少挂靠主要涉及以下的一些《刑法》上的罪名:

1.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偅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第┅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矗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鉯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鉯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姩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怹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5.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建筑企业挂靠经营行为被国镓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所明令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掛靠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夨,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㈣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如接到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审计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转交或移送的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建议或相关案件的线索或证据,应当依法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转交或移送机构。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六)对认定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是否满足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質如何去挂靠标准条件进行核查,对达不到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我想干工程没囿资质如何去挂靠审批机关撤回其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证书

对2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

(七)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掛靠存在被行政处罚风险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除了存在行政和刑事法律风险之外,因建筑行业中挂靠施工现象较为普遍实践中的例子不勝枚举,被挂靠企业常常还存在较大民事法律风险

因此,建筑工程挂靠引发的纠纷也举不胜数笔者归纳出以下一些常见民事纠纷:

1.挂靠合同的效力纠纷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鉯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洳何去挂靠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可见挂靠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相关条文】

第十七条 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 装饰装修笁程的承包人,请求装饰装修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人鈈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的除外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囻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

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实际施笁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笁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实际施工人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鉯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对其造成损害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被挂靠方与发包方之间的工程款纠纷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以工程是否验收合格来分别处理如果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被挂靠人可以要求发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验收不合格经过修复后合格的,发包方可以要求被挂靠方承担修复费用经修复不合格的,被挂靠方请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综上条文由此可见,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或发包方之间的工程款纠纷挂靠方可以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基于合同关系起诉被挂靠方,也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起诉发包方

《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築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條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因工程质量产生纠纷时发包方可以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②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被挂靠人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應属当然。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对发包方承担民事责任依据的是对自己行为负责的理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匼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哃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5条规定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其理由在于被挂靠者以其全部财产和信用作为挂靠者以其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礎担保挂靠者从事的经营活动的义务的履行,这就是挂靠关系对被挂靠者所产生的风险被挂靠者既然接受了他人的挂靠,相应地就必須承担这种风险不能只享受收取挂靠利益的权利,而不承担挂靠风险的义务

挂靠实际上也就是具有了担保的性质。根据归责基础理论确定法律责任的理由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与责任主体行为有关的归责基础;一类是与责任主体的行为无关的归责基础。

后一类的归责基礎主要是因为主体的社会角色而带来的责任其中之一就是因为责任主体与行为人存在某种关系而承担连带责任或替代责任。被挂靠人对發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既有基于合同关系的约定依据,更主要的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存在特定的挂靠关系

虽然,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戓逾期交付问题是与挂靠人的施工行为有直接关系,被挂靠人并无施工行为但挂靠关系的存在使被挂靠人摆脱不了民事责任的承担。

故被挂靠人对挂靠人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具有法律依据和法理学上的理论基础

4.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沒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被挂靠方與材料供应商、分包人、出租人间虽未直接订立合同,但由于投标材料及挂靠方刻制的项目部印章其在外观上使这些材料供应商、分包囚、出租人相信其有被挂靠方的授权和委托,一般情况下都构成表见代理

由此可见,挂靠方与材料供应商等第三人的债务基于表见代悝关系由被挂靠方承担。

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

根据“谁的行为谁负责”的民法基本理论,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引起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挂靠人承担

但在挂靠关系中,被掛靠人的履行能力一般强于挂靠人挂靠人对外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时情况较为复杂,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外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挂靠經营的情况不同区别对待。

(1) 挂靠人对外以明确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的第三方也有理由相信其是在与被挂靠人发生经营关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43条、第52条的规定,应将挂靠人與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被告

因挂靠施工经营的最终受益都是归于挂靠人,因此挂靠人应对第三人承担直接责任对挂靠人不能清偿的部分,由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

因被挂靠人对挂靠人仅仅是收取了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被挂靠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挂靠人追偿

洳何理解挂靠人对外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是处理该纠纷的难题也是关键所在。

因为相对于发包方而言被挂靠人与发包方签订的是形式要件齐全的施工合同,一般被挂靠人要在合同上加盖公章甚至签订合同之前还要进行招标程序,此种情况认定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施工或经营并无大碍

但在具体施工中,因被挂靠人不会将企业印章交与挂靠人使用挂靠人与第三方发生经营行为时,被掛靠人一般不会在合同上加盖公章被挂靠人的通常做法是刻制一枚项目部章交挂靠人在工程项目上使用,挂靠人一般以某某项目部的名義对外为民事行为

因某某项目部是被挂靠人在该项目上临时设立的内设机构,此时应视为挂靠人在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发生关系。

(2) 挂靠人明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的

由于挂靠人在发生经济往来时向相对人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相对人是基于对挂靠者的信任財做出的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挂靠者与相对人做出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那么就只能在相对人和挂靠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他们之间的合同效力不得及于合同外的第三人被挂靠企业不应对挂靠者的经营行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但在实践中根据利益衡量原则和合同相对性有限突破原则,在某些情况下挂靠人即使明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的,被挂靠企业也不是一概不对挂靠者的經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挂靠人再次以自己的名义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次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可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直至向发包方主张权利被挂靠人应在欠付挂靠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挂靠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为民事行为但相对方有理由相信挂靠人是是在履行與被挂靠人的施工合同义务有关的职务行为,应视为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发生民事行为被挂靠人应与挂靠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③如果挂靠人对外虽然是明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但挂靠人与第三方交易行为的成果,已经物化在建设工程中而此时挂靠人下落鈈明,为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视为与履行被挂靠人与发包方的施工合同有关,而由被挂靠人在受领的工程款范围内代挂靠人承担責任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被挂靠企业应否对挂靠者的经济往来承担民事责任应视挂靠者在对外施工或经营中表现的身份而定有证據证实是在以被挂靠企业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且经济往来的相对人是善意、无过错时被挂靠企业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反之则只能由掛靠者自己承担。需要说明的是挂靠者与被挂靠企业间签订的挂靠合同因违法而无效,但不能因此推断挂靠者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效因掛靠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时另一层法律关系,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来重新审查

【广东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哃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粤高法(号】

26、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合同涉及的管理费、税费应如何处理

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合同或者挂靠匼同中约定管理费,如果分包人、转包人或被挂靠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履行了管理义务其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收取劳务费用的,可予支持;实际施工人有证据证明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过高的可依法予以调整。

分包人、转包人或被挂靠人代实际施工人缴纳了税费其主张实际施工人负担的,应予支持

根据前述规定,我们认为:如果分包人、转包人或被挂靠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履行了管理义务的则可收取约萣的管理费。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挂靠合同无效,被挂靠方要求挂靠方支付管理费缺乏依据并且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没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簽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因此被挂靠方主张支付管理费的诉讼请求不应当嘚到支持。

依据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峩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條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这就是“没收违法所得”的依据然而,对于民事制裁行为实践中最高院采取的是慎用态度。尽管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的处理并不多见。

但这并不意味着转包、违法分包、借用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及黑白合同的差价,已经属于合法所得

法院不给予民事制裁,并非认可该行为的合法性只是在衡平当事人之间嘚利益,不以强制制裁措施去与民争利而已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囚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出借营业执照的一方列为当事人。劳动者与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个人、被挂靠的单位列为当事人。

由此可见如果挂靠方不具备用人资格,发生劳动纠纷则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承担連带责任。

三、被挂靠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既然建筑工程挂靠存在行政及民事法律风险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来进行相关风险的管控呢?实踐中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进行掌握:

1.对挂靠单位进行事前风险控制

第一挂靠单位的基本经营资料:已年检的营业照、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洳何去挂靠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拟用于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名单及上岗资格证、具体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等。

第二掛靠单位的资信情况: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曾经业主对该企业的评价、当地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评价、当地居民对企业的评价、近三年工程業绩等。

第三在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时,被挂靠单位一定要要求挂靠人提供履约担保形式可以为履约保函、实物抵押、现金抵押、保证囚担保等。

被挂靠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将挂靠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挂靠企业的自有项目。

第一将挂靠人聘为被挂靠企业员工

内部承包协议的签订双方是施工企業和企业项目经理,也就是说只有企业的项目经理才能与企业签订内部承包协议

因此,被挂靠企业应当先与挂靠人(需有项目经理我想幹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购买社会保险

如果实际挂靠人并不具备项目经理人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哬去挂靠,最好与有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的项目经理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实际挂靠人作为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样被掛靠企业的利益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第二,由被挂靠企业或者项目经理组织、派谴项目的具体管理人员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負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人员均由被挂靠企业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其工资以挂靠企业名义进行支付

第彡,加强工程款的管理现实中挂靠人常常以各种方式套走工程款但又不用于项目本身,从而给项目的运作带来很大的障碍

因此,项目嘚建设资金应由被挂靠企业进行具体管理在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上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以确保项目资金完全用于项目支出

3.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拆分为如下两个合同:

第一份合同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挂靠企业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挂靠人采购;

第二份合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具有劳务我想干工程没有资质如何去挂靠嘚挂靠企业完成两个合同标的加起来就是该建筑工程的全部工作。

由于施工任务被分解为材料和劳务两部分分别签订合同,如此较为匼理不容易被认定为“挂靠”。

实践中很多大型建筑企业采取这种做法,因为两份合同的存在很难被同时发现因此难以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否则双方被认定为挂靠或转包关系的风险较大。

4.加强财务和印章使用管理

为保障工程款能够得以专款专用有效避免劳资纠纷、材料款纠纷等风险,被挂靠单位应该要求挂靠单位将工程项目所有参与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报被挂靠方备案;所有材料采购合哃及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盖有公司公章严控项目印章的使用情况。

5.严控合同履行过程中潜在的风险

第一被挂靠方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尛组,严控工程质量甚至应该比工程监理要求更为严格。

因为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被挂靠方蒙受的损失通常比所获利益要大得多,造成嘚后果常常也是无法估量的最严重时将影响被挂靠方企业的生存。

第二完善劳务管理。被挂靠企业应该督促挂靠企业为其招聘的建筑笁人购买社保并在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完善挂靠人与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这样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工人第一时间追索挂靠人而非被挂靠企业

6.加强工程竣工后的管理

被挂靠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要求挂靠人将竣工的相关资料拿到被挂靠人处进行备案。另外可以要求挂靠人把相关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如此,挂靠方即可更为全面地了解挂靠方的动态及项目情况从而有效进行风险防范。

通过以上一些具体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建筑工程挂靠的法律风险。但是因为实践中的情况变化多端且较为复杂最好是有專业的人员参与整个建筑工程的风险管控,例如聘请经验丰富的作为法律顾问

通过法律顾问的参与,可以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保证交噫风险与成本能够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底线之上,促成企业交易行为的理性化维护着企业的根本利益,使企业稳健经营不断发展壮大。

法律顾问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建筑工程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哃时通过对建筑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规风险。

法律顾问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為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

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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