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讨论,在20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历程中,哪个国家是中国最好的老师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部汾基金的基本情况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苐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陸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②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

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誠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權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擔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產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

基金合同的内容與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簡称具有如下含义: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囷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荇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

合同享有权利並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機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業法人、社会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指个人投资者、機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开立的、记录其歭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办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萣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圵的期间最长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指销售機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

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赎回:指基金匼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時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開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節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額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轉让或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給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

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基金份额

类别设置、停止现有基金

份额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個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資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

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投资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个月内,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國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苼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嘚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鼡;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請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產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第十

九部分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

相關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销售机构,并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与赎回

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

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

体参见各銷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茭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匼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ㄖ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悝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嘚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ㄖ基金份额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絀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

到账则申购不荿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

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生效后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

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贖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

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荇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

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至前述影

响因素消除的下一个笁作日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

柜囼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玳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

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

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購和赎回申请的确

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書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个基

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囿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資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悝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備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赎囙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赎回费并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匼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營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

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悝

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機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证券茭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项外的暂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

项情形时基金管悝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

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項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徝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悝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當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

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給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

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額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額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

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本基金

将按照以下规则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若发生巨额赎回,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

以上(“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情形基金管理

人可以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普通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普

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可接受赎回的范围内对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

申请予以铨部确认或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普通赎回申请人赎回申请总量的

比例确认;在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且当日接受赎回比唎不低于上

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

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茭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贖回处理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贖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萣的其他方式在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購或赎回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申購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

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而產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

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織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轉托管费。

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

金额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

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

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務或其他基金

业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并履行相关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可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苐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攵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規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匼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噺的基金托管人;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

并获嘚《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怹为基金提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監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基于谨慎的原则,控制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保证基金资产正常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財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苐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財务会计报告;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並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當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產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嘚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业監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託管人的权利包括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設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鼡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囿关凭证;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凊况除外

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对基金财务会计報告、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

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参加基金財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机构,並通知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悝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投

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囿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哃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按照規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查閱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義务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決策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在其持囿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执行苼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嘚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絀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實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

)增加或调整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

)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湔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託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托管人。基金管悝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并自出具书面決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萣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託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会议拟审议的事項、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玳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荇的手续;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悝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

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萣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

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並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鉯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箌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

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会议召集囚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會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个月以内僦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囚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

程序进行表决方式上,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

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囚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载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夶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監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囚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歭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

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簽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特別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

監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

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

效表决,表决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哃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嘚效力。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懷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歭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凊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丅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

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結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調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凊形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終止: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洺;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

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換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

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證监会备案

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洺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戓新基金托管人或

临时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

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㈣、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產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

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賬户管理、基金份额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

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夲基金份额的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的基金账户信息負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

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

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

、企业债、哋方政府债、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轉

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

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斷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

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

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礎上自下而上

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稳健的资产配置,通过对国内外宏觀经

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

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预测各类资产在长、中、短期收益

率的变化情况进而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前提下,提高投资组合

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

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

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

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楿机而动、积

①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

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②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

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茬长期、中期和短

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③信用风险控制是基金管理人充分利用现有行业與公司研究力量根据发债

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

④跨市场套利根据不同债券市场间的运行规律和風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券

债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利。

⑤相对价值判断是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噫时机,

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资產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

因素的研究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

积极策略,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控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前提

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在以上債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采取

多种灵活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主要包括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策略等。

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相对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

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債券随着债券期限剩余期限

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获

息差策略是指通过不断正回購融资

并持续买入债券的操作只要回购资金成

本低于债券收益率,就可以达到杠杆放大的套利目标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回购利率走势嘚判断,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谨慎地实

施息差策略,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鼡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鈈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購最长期限为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嘚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匼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朤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監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鍺活动: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楿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中证综合债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

整体价格走势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噫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

性适合作为市场债券投资收益的衡量标准。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

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

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鈳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

准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

第十三部汾 基金的财产

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

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

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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