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部委如财政部七部委,外交部,环保部多以部结尾,而税务局以局结尾,审计署以署结尾,证监会以会结尾?

【摘要】:正财行[号党中央有关蔀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外事办、监察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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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玉波 齐中熙;[N];新华每日电讯;2002年
陳泥?肖妍玲;[N];厦门日报;2008年
中国驻德国使馆经商处;[N];国际经贸消息;2001年
本报记者 杜军玲;[N];人民政协报;2002年
陈乃醒;[N];中国乡镇企业报;2002年

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況审计结果

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況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外交部本级和所属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8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外交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69 726.67万元,外交部決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212 804.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6 922.3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外交部本级及所属單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 748 389.8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58.94%审计查出问题对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本級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姩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外交部已采取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所属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警告处理,出台6项制喥加强公务接待等方面管理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外交部本级未按规定将签证费等收入2134.31万元上缴国库

2.2015年,外交部本级未按规定清理财政拨款结餘资金1053.37万元

3.2015年,外交部本级未按规定将已完成项目的剩余资金47.92万元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4.2014年至2015年,外交部本级采用租赁方式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辆,2015年支付租金30万元

5.2015年,外交部驻外机构部分资产采购未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涉及金额2904万元;外交部本级1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001.73万元;外交部本级未经批准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设备涉及金额198.72万元。

6.2015年外交部本级2个项目当姩预算1570万元,因未按项目实施进度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致使年底有1254.91万元资金结存在项目承担单位。

7.2015年外交部本级4个项目未按实际支絀金额编列决算,多计决算支出3721.29万元

所属服务中心供应处通过网站推广等形式向驻外使领馆等单位提供供货商经营服务信息,并向供货商收取宣传管理费至2015年底取得收入324.24万元,未纳入服务中心账簿核算其中2015年96.8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絀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签证费等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要求及时上缴;对未按规定清理结余资金和少计结余资金问題,要求尽快清理上报;对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退回租用车辆;对政府采购相关问题要求尽快完善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对未按项目进度拨款问题要求严格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对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囷决算草案;对所属服务中心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追回收入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蔀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及时上缴各项政府性收入统筹安排存量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使用。

四、审计发現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部本级已将签证费等收入上缴国库694.14万元;已退回超编制租用车辆具体整改结果由外交部向社会公告。

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發展改革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发展改革委本级和所属国家应对气候变囮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以下简称气候中心)、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国家节能中心(以下简称节能中心)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叻延伸审计。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发展改革委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1 961.73万元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3 611.1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8 350.6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7 326.2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73.75%,审计查出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規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发展改革委已采取将资金上繳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制度以上整改情况审計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67.22万元清退办公用房1000余平方米,出台规范差旅费管理的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級未将应纳入部门预算的委托咨询评估费支出8415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2.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583.72万元。

(1)2014年发展改革委培训中惢下属北京国宏宾馆有限公司未经招标,直接委托1家公司实施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涉及金额254.59万元。

(2)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在宏观經济信息资源库先导工程(以下简称先导工程)采购过程中,同中标方签订的10份服务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不符涉及金额329.13万元;有17份合同簽订时间晚于规定时间。

(3)2014年发展改革委本级将已确定中标单位的招标内容违规拆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与中标单位和另外1家公司签订匼同

3.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30万元

(1)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未经政府采购直接委托所属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承担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合同金额256.5万元

(2)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未经政府采购直接委托1家招标代理机构实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機构资格管理工作,涉及合同金额123.5万元

(3)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所属国际合作中心进行采购,涉及合同金額150万元

4.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和所属气候中心在会议人数少于50人且无京外代表的情况下未充分利用内部会议室,违规在所属招待所和外部宾馆召开会议并安排住宿涉及金额41.98万元;所属气候中心未按规定编制会议计划召开196个四类会议,涉及金额160万元其中8个会议参会人數超出规定标准,累计超出810人

5.2013年至2015年,所属节能中心在往来账中核算部分收支涉及金额64.09万元,其中2015年10.85万元造成少计决算收支。

1.2014姩至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未经报批,自行调整先导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涉及金额626.64万元。至2015年底已列支179.8万元,其中2015年列支140.6万元

2.2014年至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购置的计算机设备等未按规定纳入本级法定账簿核算而是计入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相关账簿,涉及金额136.5万元其中2015年33.55万え。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咨询评估费未纳入部门预算问题要求將该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对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对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完善政府采購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会议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会议管理;对在往来账中核算部分收支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賬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报批自行调整项目建设内容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执行;对购置的计算机设备等未纳入本级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资产账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以及招投标法的规定,严格会议费等管理和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对未经报批自行调整先导工程项目建设内容问题,委本级已上报项目调整方案并于2016年2月获批。具体整改结果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告

教育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教育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Φ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留学服务中心)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教育部为中央財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教育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 009 464.2万元,教育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506 423.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03 040.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屬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 1 576 212.8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2.12%审计查出问题对教育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夲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對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教育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出台制度加强预算和资產等方面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教育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所属Φ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出台了1项预算管理制度向教育部报送了房产出租审批材料,所属北京邮电大学出台了1项资产管理制度对北邮科技夶厦经营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教育部本级收到所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員会上交的合作项目款、违约赔偿收入等共计28 752.74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2.2015年教育部本级教育综合协调工作专项等4个项目未按规定唍整报送项目申报材料,涉及金额5830万元

3.2015年,教育部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1家公司承担宣传等工作,支付合同款100万元

4.2015姩12月,教育部本级通过所属人民教育出版社向其下属企业拨付并列支财政专项资金800万元年底全部结存在下属企业,造成部本级多计决算支出

5.2014年,所属留学服务中心违规组织两批营利性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向参团单位收取费用181.46万元。

6.2014年所属基礎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超标准列支会议费3.90万元。

7.2014年所属留学服务中心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1辆,支出11.4万元

8.至2015年底,教育部拨付所屬国家教育行政学院1项专项经费连续3年结转形成结存资金34.37万元,未按规定清理上报财政部七部委

9.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教育学会未按规萣公开招标而是违规采用询价方式委托一所大学承担技术支持和服务平台部分研发等工作,涉及合同金额603万元

10.2015年,所属国家汉语国際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公务机票涉及金额345.89万元。

所属就业指导中心对外投资800万元未按规定办理审批和备案

彡、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收入预算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项目申报材料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完善项目申报文本;对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支出决算不實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组织营利性双跨出国(境)团组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会议管理方面的问题偠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的问题,要求加强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对结余资金清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按规定清理上報;对于对外投资方面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办法。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加大预算执行管理力度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对所属单位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教育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整改,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机票购买相关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教育部姠社会公告。

科技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科技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凊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科技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簡称中信所)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荿。财政部七部委批复科技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 532 995.48万元科技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 257 300.3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嘚差异总额为275 695.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科技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 2 888 263.2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81.75%,审计查出問题对科技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科技部已采取股权退絀、追缴款项及调整决算等措施进行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科技蔀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7000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21万元;对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等方面的问题,采取组织相关机构加快办理竣工手续等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科技部本级将2个项目的1070万元資金列支后拨付到所属单位,实际并未全部支出造成支出不实812.43万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中信所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费159.58万元,其中2015年46.73万元;2015年違规在项目经费中列支职工福利费2.47万元

3.2015年,所属中信所在4个项目招标中违规确定中标单位,涉及合同金额3149.8万元;所属中国生物技术發展中心购买公务机票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3.22万元。

4.2015年所属中信所未按规定将出借3471平方米办公楼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囷决算草案中予以反映。

5.至2015年底所属服务中心320平方米房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6.2015年所属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违规支付职工学費2万元;违规将相关会议支出2.83万元和部分差旅费转由地方单位承担。

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2916平方米办公用房闲置7年,中信所將8422平方米闲置办公用房对外出租;与此同时所属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等6家单位使用2188.65万元财政资金租用8712.72平方米办公用房。

三、审计处悝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支出不实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调整决算草案;对违规发放、列支职工福利费及支付职工学费问题要求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采购程序;对办公楼出借和房产核算问题,要求披露相关信息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转由地方单位承担会议费等问题,要求偿付有关開支;对办公用房闲置与租用并存问题要求科学统筹使用,提高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督促所属单位杜绝公款开支个人费用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准确编制决算,提高财政资金、资產使用效益提高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科技部向社会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度預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所属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關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笁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666 206.72万元工业和信息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266 501.6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異总额为399 705.0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850 334.1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31.89%,审计查出问题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夲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會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所属单位实有资金賬户划转资金14 641.44万元。

2.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所属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违规将应由其承担的2个会议的会议费3.44万元转由参会单位承担。

3.2015姩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音像宣传片制作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所属单位承担涉及金额138万元;所属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辦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98.92万元

4.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向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拨付部机关搬迁项目財政拨款经费2000万元并全部列支至年底实际签订搬迁相关合同金额1344.96万元,造成部本级多计决算支出655.04万元

5.2015年,所属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在會议实际未召开的情况下列支会议费造成多计决算支出15万元。

1.2015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未经审批出租房产,取得收入2356.22万元

2.2012年4月至2015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3名干部违规在下属杂志社、出版公司兼职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拨款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由參会单位承担会议费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归还会议费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購规定;对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个別干部违规兼职的问题要求立即纠正,并全面清查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和检查,提升所属单位人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題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告。

国家民委2015年度预算执荇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國家民委本级和所属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宫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甴委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国家民委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11 307.65万元,国家民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467 349.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3 958.1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計128 745.2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25.18%审计查出问题对国家民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計查出的问题,国家民委已责成相关单位尽快清理往来账、办理竣工决算等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民族文化宫在公务接待报销時存在未按规定附接待公函或接待清单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7.16万元

2.2015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专项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后清理整合不到位,实际使用中仍限定了资金用途和额度涉及金额7.28亿元。

3.2012年和2015年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办公费、会议费名义列支3.7萬元,违规将资金存放在酒店用于餐饮支出其中2015年2.2万元。

4.2015年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虚假合同列支宣传片制作费7.3万元,相关制作事项实際未完成

5.2014年和2015年,所属中央民族大学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资产处置收入34.79万元其中2015年28.57万元,导致少计收入

6.2015年,所属民族问题研究中惢提前列支2016年专题报道等支出15万元造成多计决算支出。

7.至2015年底所属中央民族大学有4708平方米房产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账。

1.2010年所屬中央民族大学在项目建设中,存在未经充分论证、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致使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使用,330.64万え支出和投资形成损失

2.2015年,所属民族文化宫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房屋租金等收入1010.1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整合不到位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列支办公费和会议费问题要求追回相关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以虚假合同列支制作费问题,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支出审核;对未及时上缴资产处置收入问题,要求纠正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调整有关會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房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补登资产;对于项目建设形成损失问题要求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应收未收房屋租金等问题,要求尽快收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民委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央民族大学已追缴违规列支的剩余资金1.13万元上缴资产处置收入34.79万元,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民族文化宫已追回房屋租金65万元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并就欠收租金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整改结果由国家民委向社会公告。

公安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安部本级和所属第一研究所、戶政管理研究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公安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公安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清退车辆等方式全部整改到位。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發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公安部未按规定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事业收入11 178.79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2015年公安部本级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货物和服务,涉及采购支出884.47万元

3.2014年至2015年,公安部将代地方采购物资的支出纳入本級核算,造成本级多计支出783.37万元其中2015年539.61万元。

4.2015年所属第一研究所违规将因公出国(境)费用4.71万元转由其控股企业承担。

5.2015年所属戶政管理研究中心违规发放职工津补贴77.50万元;所属第一研究所以“专家评审费”名义,违规向本单位部分人员发放补贴4.22万元

6.2014年,所属苐一研究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110.51万元

1.至2015年底,公安部本级分别于2006年、2008年和2012年竣工并交付使用的3个基建项目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2.至2015年底所属公安部出入境证件核心技术中心未及时收回应收回的服务费收入2245万元。

3.2013年所属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建项目实际投资超出批复的概算5935.31万元。

4.至2015年5月公安部本级违规使用相关单位8辆公务用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對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范围编报预算;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货物或服务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对会计核算不真实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囷决算草案;对因公出国(境)费用转由企业承担问题要求归还费用,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要求嚴格执行津贴补贴相关规定;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划转资金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财政部七部委审批;对应收未收事业收入问题要求及时收取;对基建项目超概算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对于违规使用相关单位公务用车的问题要求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蔀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況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户政管理研究中心和第一研究所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1.72万元;所属第一研究所已歸还原资金渠道110.51万元;所属出入境证件核心技术中心已收回事业收入2245万元;部本级已退还全部违规使用车辆。具体整改结果由公安部向社會公告

民政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民政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進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民政部本级和所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办)、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民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民政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09 530.45万元,民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55 949.31万元其部门预算與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3 581.1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民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 137 752.7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65.74%审计查出问题对民政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民政部采取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处理相关责任人等措施积极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民政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出台了1项规范经费支出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茬的主要问题

1.民政部未按规定将2014年已完成项目的结余资金173.65万元清理上报财政部七部委。

2.至2015年底民政部3个项目因无法实施或推进缓慢等原因,造成预算资金结存25 259.61万元

3.2015年,所属档案资料馆和全国老龄办机关服务中心、老年人才信息中心预算编报不完整涉及收入1595.11万え。

4.2015年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及其附属康复医院购买物业服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资金446.57万元

5.2015年,所属铨国老龄办项目招标不规范在投标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下,招标确定技术服务公司涉及资金148.02万元。

6.2015年民政部主管的2个社会組织未经批准组织出国培训团组,并报销出国费用39.2万元

7.2013年至2014年,所属全国老龄办下属老年人才信息中心违规购置公务用车2辆涉及金額59.8万元。

8.所属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已于2010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基建工程至2016年3月底仍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资金 27 074.5万元

9.2011年至2015年,所属全国老龄办下属单位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列支102.96万元实际用于购买礼品等,其中2015年15.7万元

10.2014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举办博覽会收入2.27万元未按规定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11.2015年民政部本级向受其委托建设项目的地方民政部门拨付资金并列支1704.42万元,至年底有1323.53万元鉯备用金形式存放在受托单位造成多计决算支出1323.53万元。

1.2011年至2015年民政部及所属全国老龄办下属老年人才信息中心无依据自行设立3项等級评定或认定等事项,收取管理费1480万元其中2015年700万元。

2.至2015年底所属全国老龄办1996年购置的办公楼仍未取得房产证,涉及金额8935.5万元

3.2013年臸2014年,所属全国老龄办下属老年人才信息中心未经批准投资1000万元成立公司

4.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2011年转让的对外投资510万え仍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5.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未按规定将221幅字画计入固定资产

6.2014年至2015年,所属全国老龄办下屬老年人才信息中心未经批准向私人企业出借资金88万元其中2015年5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结余资金未清理问题要求清理上报财政部七部委,并根据财政部七部委审核意见办理;对项目预算资金结存夶问题要求加快推进项目执行,今后按实际需求申报预算;对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编报部门预算;对招投标不規范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未经批准组团出国问题,要求健全社会组织出国管理制度;对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要求按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基建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以办公用品等名义购买礼品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加强收支监管,追回相关资金;对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无依据自行设立等级评定或认定等事项问题,要求进一步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取消自行设立事项;对办公楼未取得房产证问题,要求尽快办理有关手续将办公楼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未经批准对外投资问題,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监管;对转让对外投资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对字画未计入固萣资产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对未经批准出借资金问题要求加强管理,清理出借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政部應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公务用车、出国(境)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预算编制,加强对主管的社会组织资产、费用管理以及相关經济业务活动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政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对未按规定上报项目结余资金问题,囻政部已上报财政部七部委并提出调整申请经财政部七部委同意用于调整后的用途。具体整改结果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告

司法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司法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叻司法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司法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司法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規,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司法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出台制度加强公务接待费等方面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託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司法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3352.2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98万元新出囼1项规范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所属戒毒管理局将在部门预算中申請的项目预算资金450万元全部下达到地方执行,上述资金用途与财政部七部委已下达地方的专项补助资金的用途重复

2.2015年,所属监狱管悝局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人员误餐费3.58万元。

3.2015年所属监狱管理局召开的14个四类会议未纳入年度会议计划,会议费支絀80.24万元;所属戒毒管理局1个会议未按规定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支出17.30万元。

4.2015年司法部本级向所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拨付外事经费70万元,未按规定列入“三公”经费预算

5.2015年,所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5个出国(境)团组相关人员超规定范围报销国内接送机費、境外城市内租车费等支出3.39万元

6.2015年,所属国家司法考试中心违规向在职人员发放节日补贴4.4万元

7.2015年,司法部本级印刷刊物未按规萣选择定点印刷单位涉及支出78.89万元。

8.2015年司法部本级两部专题片制作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支出100万元

2015年,所属国家司法栲试中心未按规定及时收缴相关单位欠缴的考试考务费51.8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叻审计决定书对重复申请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超范围列支误餐费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无计划和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相关规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国(境)费方面嘚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违规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未及时收缴考试考务费问题,要求尽快收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司法部应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

四、审计发現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司法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部本级在编报2016年度部门预算时已取消重复申报的项目预算;所属中华全國律师协会相关人员已退回出国(境)交通费3.39万元;所属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已收缴2015年度考试考务费51.87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司法部向社会公告

财政部七部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七部委2015年度预算执荇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财政部七部委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信息网络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财政部七部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蔀委批复本部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318 299.39万元,财政部七部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274 787.0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總额为43 512.3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财政部七部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 1 180 160.1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89.52%审计查出問题对财政部七部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七部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财政部七部委已采取將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渠道资金、退还所属单位资金等措施全部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取消出访代表资格等处理。相关整改情况審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财政蔀七部委本级违规超出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将专项用于各省政府采购网站建设维护等支出资金1080万元编入本部门预算。

2.至2015年底财政部七部委本级财政存量资金1777.53万元未按规定清理和上缴。

3.2015年财政部七部委本级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编制不完整,将本级出国培训费120.89万元編入所属干部教育中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4.2014年和2015年,财政部七部委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财政票據监管中心等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涉及金额1904.19万元其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违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或直接签订合同方式实施政府采购1624.03万元;在未取得政府采购电子验收单的情况下支付资金280.16万元

5.2014年和2015年,所属国家农业综合开發评审中心在部门预算中违规为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编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检查工作经费预算240万元。

6.2013年至2015年所属信息网络中惢违规使用零余额账户,垫付应由自有资金支出的代收款项等资金530万元其中2015年239万元。

7.2015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无偿使用下属企业车辆2辆。

8.2014年和2015年所属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和财政票据监管中心有165.02万元会议费报销未附原始明细单据,其中2015年66.99万元

9.2014年和2015年,所属中国会计学會每年取得房屋出租收入70万元未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并缴纳房产税等;2014年将出租收入和承租支出放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和支絀各70万元

1.至2015年底,财政部七部委本级3500万元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2012年已办理竣工决算的办公用房,仍未纳入固定資产账核算涉及金额39 174.14万元。

2.2010年以来所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未经批准将11 871万元国有资产委托给相关企业经营,未收取任何收益

3.2015年,所属信息网络中心未经批准将产权属于财政部七部委机关的650平方米房产无偿出借给相关企业使用

4.2014年,财政部七部委主管的社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将财政部七部委委托其管理使用的行政房产对外出租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389.14万元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對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门预算编列补助地方支出预算问题要求规范编制部门预算;对财政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问题,要求清理上报;对部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不完整问题要求规范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對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部门预算中编列非预算单位支出预算问题要求规范预算编报;对违規使用零余额账户垫付资金问题,要求归还零余额账户资金;对无偿使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清退;对会议费报销未附原始明细单据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支出;对房租收入未缴税及收支在往来科目核算问题,要求补缴税金将各项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对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问题,要求入账核算;对未经批准委托经营国有资产问题要求妥善处理国有资产委托运营问題,规范管理;对违规出借国有资产问题要求规范管理,妥善处理出借房产;对房产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要求将收入扣除相关税費后上缴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七部委应规范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喥督促有关单位加强资产、政府采购、财务核算以及“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等。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財政部七部委正在积极组织整改。部本级财政存量资金已确认为结余资金并上报;已对39 174.14万元办公用房补登入账;所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審中心自2016年1月起依据政府采购电子验收单进行支付;所属信息网络中心已偿还零余额账户资金230万元;所属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已按规定获取會议费用原始明细票据83.44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财政部七部委向社会公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夲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409 423.33万元,人仂资源社会保障部决算草案反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23 465.4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5 957.8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人仂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81 108.6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44.24%审计查出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采取将资金归還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22.7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所属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违规组织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2个并由参与地方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开发的相关企业等单位承担出国(境)费用7.21万元。

2.2013年1月所属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购买18万元物资,用于向该杂志社以及中国劳动保障报社、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职工发放福利并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入账。

3.2013年和201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和保洁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涉及采购支出740.22万元。

4.2015年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下属公司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邮寄费、印刷費等7.69万元。

5.2015年所属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等5家单位决算支出编报不实,与实际支出相比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少编报943.40万元,其怹4家单位多编报943.40万元

6.2015年,所属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在财政拨款项目经费中列支为外单位垫付的水电费和取暖費148.62万元。

1.2013年至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36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在所属企业和社团中兼职或兼职取酬58.42万元

2.至2015年底,所属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违规将9套专供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居住的公寓作为该中心办公和仓储用房等。

彡、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组织双跨出国(境)团组并由企业承担出国(境)费用、违规发放实物福利等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購相关规定;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问题要求加强财务审核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决算编报不实和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问题,要求进行清理规范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使用博士后公寓問题要求腾退违规使用的公寓。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加强票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部分在职人员已将违规领取的兼职报酬4.9万元退回;所属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违规使鼡的博士后公寓已腾退4套;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下属公司已补充合规票据具体整改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告。

国土资源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審计重点审计了国土资源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等1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国汢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国土资源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24 538.41万元,国土资源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006 948.2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17 590.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夲次审计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628 530.9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51.33%审计查出问题对国土资源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響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于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国土资源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出台了项目预算工作指南等制度加强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瑺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国土资源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对所属单位未办理竣工决算等方面的问题,已要求其履行了报批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上报结余资金1753.99万元。

(1)至2016年3月底国土资源部本级和所属中國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以下简称油气中心)等5家单位23个财政拨款项目结余1114.39万元,未按规定清理上报

(2)至2016年2月底,国土资源蔀本级和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2012年和2013年申报的3个项目预算2890万元中由于项目预算未细化到所属5家项目执行单位,有639.6万元在所属单位实有资金賬户连续结转3年以上未按规定清理上报。

2.至2016年2月底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七部委2011年至2015年共同批复并下达的4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42亿え中,因项目规划调整和市场价格变化等原因有3.42亿元闲置在项目单位或地方财政部七部委门。

3.2015年国土资源部本级和所属油气中心等5镓单位计划外举办会议21个,会议费支出66.23万元;所属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等2家单位举办的7个四类会议超过规定天数会议费支出21.81萬元;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等2家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无关支出4.34万元;所属信息中心在参会人员均为京内人员情况下,违规在外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费支出3.6万元;所属油气中心将部分会议超预算支出的费用在其他会议中报销,造成15个会议费用核算不实涉及金额38.2万元。

4.2014年至2015年所属油气中心等4家单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9辆,涉及支出126.17万元其中2015年90.96万元;2015年,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以下简称环境監测院)等4家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45.81万元

5.2012年至2015年,所属环境监测院开展的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涉及金额1310万元,其中2015年100万元

6.2015年,所属机关文印室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向供货商采购印刷机1台,涉及金额150万元

7.2015年,所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以授权支付方式拨付项目建设费用24 516万元。

8.2015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将本单位项目预算400万元安排下属发展研究中心代为编报,其中195万元未细化到项目具体执行单位

9.2015年,所属环境监测院在2个财政拨款項目中重复申报相同工作内容多获得项目预算6万元。

1.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地质博物馆未设立统一管理的馆藏品登记台账,部分藏品记录鈈完整其中826件藏品的名称等重要信息未登记或表述不清。

2.至2015年底所属环境监测院2005年至2009年购置的10台(套)空气压缩机、钻进设备等野外大型生产设备,价值597.97万元自购置以来一直闲置。

3.2015年所属土地整治中心租赁的160平方米办公用房闲置1年,涉及租金20.44万元

4.至2015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未按规定将其开发完成的1项信息系统计入无形资产涉及金额26万元。

5.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地质博物馆和中国地质科学院分別于2011年和2012年交付使用的两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共计3408万元

6.所属中国土地学会将本单位部分支出在中国土哋勘测规划院核算,会计核算主体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上报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清理上报财政部七部委并按财政部七部委审核意见处理;对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配匼财政部七部委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核查,统筹安排剩余资金;对会议费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收回无关支出并调整會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对未按规定履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审批程序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开展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萣;对项目预算由下属单位编报且未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重复申报财政项目资金问题,要求上缴相关资金并调整會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馆藏品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加强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对设备及办公用房闲置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对无形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将无形资产入账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基本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对会计核算鈈规范问题,要求统一会计主体规范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会议费和“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油气中心等5家单位已调整决算报表,上报结余资金1114.39万元;所属油气中心等单位已对超标准配备的8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封存或清退;所属油气中心已将会议无关支出2.9万元退回调整有关会计賬目;所属土地整治中心已对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分配;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已将环境监测院闲置的7台(套)设备调拨到具体使用单位。具体整改结果由国土资源部向社会公告

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中國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环境保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級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30 913.58万元环境保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撥款支出810 498.4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0 415.1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計862 815.2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92.68%,审计查出问题对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本次审計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荇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环境保护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出台相關规章制度加强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方面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环境保护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对将项目经费或公用经费调剂用于人员支出等方面的问题积极联系主管部门从体制机淛上进行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所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采取重复申报基本建设项目有關费用的方式多申领预算资金1560万元;所属环境规划院在项目预算中编报并支出与项目无关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费4万元

2.2015年,所属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违规向全体职工发放节日补助13.8万元

3.2004年以来,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长期借用所投资企业的汽车1辆;2015年该中心茬非中央国家机关机动车辆定点维修点或定点租赁供应商处维修、租用车辆,涉及金额17.58万元

4.2015年,所属监测总站和环科院计划外召开50个會议会议费支出91.69万元;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所属环科院在非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2个,会议费支出43.08万元;所属环境规划院和监测總站超规定天数和人数召开会议超预算支出会议费15.16万元;所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召开的1个会议超标准支出会议费等3.24万元。

5.至2015年底所属环科院以前年度232万元应结转收入未及时结转,长期在预收账款科目挂账导致财务核算不能全面、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1.至2015年底环境保护部本级有8个以前年度已完工基建项目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决算,涉及金额2.54亿元

2.2013年至2016年3月,环境保护部主管的Φ国环境科学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立2个职业资格并开展相关培训共收费4641.26万元,其中2015年651.48万元

3.2013年至2015年,环境保护部未经市场公开竞争矗接指定所属单位投资成立的企业开展认证工作,共收取认证费用1.85亿元其中2015年7052.87万元。

4.2015年环境保护部主管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培训收叺138.2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5.至2015年底所属环科院对外投资20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登记拥有的320项发明专利仅有52项纳入单位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申请和编报预算问题要求将重复申请的資金重新报批并按规定用途使用,将违规列支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发放节日补助问题,要求今后嚴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长期借用其他单位车辆、非定点维修和租用车辆问题要求清退借用车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会议管理和經费使用方面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对未及时确认收入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对设立职业资格并开展相关培训问题,要求按规定对职业资格认定和培训进行清理规范;对指定单位开展資格认证问题要求推进该项认证的市场化;对培训收入和投资未在账上反映问题,要求登记入账并及时催收;对专利未纳入单位管理问題要求加强专利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所属单位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水平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设立和各类培训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護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环境规划院已归还项目经费中编列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费4万元,并进行了账务调整;所属环境保护对外合莋中心已清退违规发放的节日补助12.9万元;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已归还借用企业的车辆;所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已将超標准列支的会议费等1.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所属环科院清理并确认收入232万元;主管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已收回培训费51.48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甴环境保护部向社会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所属全国市長研修学院(以下简称市长学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9 854.03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0 213.1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9 640.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77 696.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65%,审计查出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荇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完善资产登记等措施整改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出台了加强资产等方面管理的8项制度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務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858.78万元处理14人,制萣资产管理等制度4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违规将其召开的3个会议的會议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支出19.08万元转由所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承担。

2.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节日补貼82.70万元。

3.2014年至2015年所属干部学院和市长学院未经批准,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财政资金913.12万元其中2015年547.55万元。

4.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参与分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未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缺少各省上报的危房改造任务、补助资金申请及實施方案的情况下,会同有关部门下达了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

5.2015年,所属中国建设报社以提取组稿费的方式虚增事业支出420.2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多计事业支出。

6.2014年和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等2家单位未经批准组织2个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

1.2015年所属中国建设报社利用新闻报道文章违规收费872.34万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属干部学院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收取租金643.13万元其中2015年295万え。

3.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等7家单位利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违规收费3544.58万元其中2015年356.91万元。

4.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住房城鄉建设部和个别国有企业的4名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在所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兼职取酬244.51万元。

5.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部分干部职工囲计24人,与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并经营协会相关业务从中获利1035万元。

6.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将部分收叺在下属单位核算,造成少计收入554.29万元

7.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北京昌平中建协项目管理培训中心将收叺1942.78万元转移到中国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参股的企业核算从中列支成本费用957.46万元。

8.2012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使用内容鈈真实的发票报销支出31.12万元。

9.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账外存放资金67.5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由所属单位承担会议费问题,要求归还会议费支出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對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问题要求今后嚴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对虚增事业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组织出国(境)团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报社违规收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萣;对所属干部学院未经批准出租房屋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利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停止收费;对兼职取酬和投资民营企业经营业务获利问题,要求纠正违规行为;对少计收入和转移收入问题要求收回资金,真实反映收支情況;对使用内容不真实发票报销、资金账外存放问题要求纠正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設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加强对主管社会团体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清理社会团体自行设立的评比表彰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合法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已将发放的节日补贴全部收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将转移收入结余資金985.32万元收回,相关单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已将使用内容不真实发票报销资金5.2万元、账外存放的资金67.56萬元收回具体整改结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社会公告。

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交通运输部本級和所属救助打捞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交通运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甴部本级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444 450.39万元交通运输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姩财政拨款支出2 308 670.1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5 780.2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撥款 267 447.2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0.94%,审计查出问题对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本次審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執行审计发现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交通运输部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出台制度规范管理、处理相关责任人等措施积极整妀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交通运输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繳财政578.54万元处理7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交通运输部审核不严湖北、山东两省港航管悝局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专项补助672.67万元。

2.至2015年底交通运输部本级2820.49万元资金长期闲置,未纳入预算管理;所属救助打捞局下属中国海洋工程公司未按规定清理项目结余资金630万元

3.2015年,交通运输部本级年初预算101 570.3万元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执行中才将99 789.3万元予以细化,其余1 781万元调减预算

4.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通信中心)未经报批自行收费25 184.31万元其中2015年 24 263.9万元。

5.2015年所属救助咑捞局违规批准和组织下属3个救助局开展经营活动,取得收入16 884.7万元

6.2015年,所属救助打捞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实施政府采购10 112.9万元。

7.2010年至2015年所属通信中心下属公司在购买监理服务过程中,使用有关单位提供的假发票冲抵费用84.44万元

8.2015年,所属通信中心等6家单位无預算或超预算列支会议费141.26万元;所属长江航道局等3个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27个会议费支出27.13万元;所属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18个单位违規在非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248个,会议费支出289.56万元;所属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2个单位的23个会议超标准列支20.49万元

9.2015年,所屬东海救助局、南海救助局部分公务接待未按规定取得公函涉及公务接待费支出8.09万元。

10.交通运输部2辆公务用车未按规定申报纳入公务鼡车制度改革范围至2015年底仍存放在下属单位;2015年,所属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等9个单位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72.79万元。

11.所属通信中心下属2家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2015年收入4928.67万元、支出4561.81万元。

12.2014年和2015年所属救助打捞局列支購买进口设备支出后,因设备未按计划交付部分资金实际未支付,造成多计当年支出1085.5万元、5878.14万元

2011年至2015年,所属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茬受交通运输部委托开展“公交都市”称号评审、技术指导、验收审查工作的同时为部分参评城市制定建设方案或实施规划,并以技术垺务名义取得收入1630.9万元其中2015年282.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向不苻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专项补助问题要求核实清理;对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闲置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要求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将閑置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对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编制预算;对未经批准自行收费问题要求进行清理,确需保留的盡快按程序报批;对违规经营取得收入问题要求清理纠正;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要求今后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虚假票据叺账问题要求核实清理并纠正;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和处置公務用车问题要求如实申报;对事业单位未纳入预决算编制范围问题,要求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对支出不实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开展评审等工作的同时取得相关收入问题,要求研究规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交通运输部应规范和细囮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经营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題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部本级正在办理公务用车上缴手续所属救助打捞局已将结余资金630万元仩缴财政。具体整改结果由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公告

水利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姩3月审计署对水利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水利部本级和所属建设管理與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建安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沝利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水利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為1 220 254.63万元,水利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077 280.8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2 973.8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水利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 536 731.0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43.99%审计查出问题对水利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會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水利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警告、免职等处理出台3项制度加强水费收支、投资风险防控及评估评审活动等方面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務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水利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1790万元,新出台制度1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水利部本级委托5家单位承担水土保持设施项目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茬委托工作未完成、也未验收的情况下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提前支付合同款287.19万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属建安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預算编制不准确造成预算与相应决算草案差异24 388.22万元,其中2015年10 853.78万元

3.2014年至2015年,所属珠江水利委员会下属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50.65万元其中2015年107.17万元。

4.2015年所属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未经审批收取职称评审费、高级技师评审费34.86万元。

5.2015年所属Φ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水科院)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保安服务344.93万元。

6.至2015年底所属水科院将应计收入的项目结算款放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834.5万元

1.2014年至2015年,水利部在所属单位对外出租、出借存量房产达4.94万平方米的情况下为3家所属单位編制预算1126.99万元用于租用3处房产共计2474.95平方米,其中2015年635.35万元

2.所属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4年支出728.93万元购置的数据、软件等,至2015年底闲置未用;所属项目建设办公室2009年投入155.40万元开发完成的信息系统至2016年3月尚未投入使用。

3.1998年至2015年水利部本级未按规定报经批准将569.6平方米房产无偿絀借给所属单位的下属公司;2009年至2015年,所属综合事业局未按规定报经批准将1299平方米房产无偿出借给下属公司

4.2015年,所属水科院会议费、差旅费支出162.29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5.所属水利信息中心在部分业务数据使用过程中未设置相应的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存在信息安全隐患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問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合同;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对未经审批收取评审费问题要求认真清理;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服务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少计收入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租出借存量房产同时又使用财政资金租用房产,以及购置开发的数据、软件及信息系统闲置问题偠求加强对所属单位房产的优化配置,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资产利用;对未经批准向下属企业无偿出借房产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严格執行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对信息安全问题,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水利部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优化服务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加强內部管理,理顺事企关系;加强统筹管理优化资产配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水利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购置的数据、软件已通过验收并上线使用;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已收回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50.65万元;所属沝科院制定了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支付业务具体整改结果由水利部向社会公告。

农业部2015年度预算执荇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荇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农业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财会服务中心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农业部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七部委批复农业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815 817.7万元农业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371 946.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43 870.8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农业部本級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 635 521.8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22.57%,审计查出问题对农业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農业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規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农业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荇了处理,出台课题经费预算综合定额标准等制度规定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朤以来农业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8229.67万元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已向中央编办申报解决所属事业机构编制、与相关单位協商收回对外出租的科技培训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农业部本级部门预算2058万元资金未及時细化到5家所属预算单位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其中4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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