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单影孤难成果,单思唯有空奈何平生孤且直。浑浑噩噩年年月,遁入空门归于佛。是什么意思

    “三情”(友情、亲情、爱情)乃人生和社会的永恒话题对此可谓

  名人高论多多;惜乎散而未聚。现一无名就此胡言乱语殊不知天高地

  厚!好在系赠挚友,又不公开故无所顾忌地简述如下。

    所谓友情就是指亲情、爱情以外的一种人际关系其特点是由于某种

  原因或媒介发生出相识、相知与相信并能囲事、共享与共难的哥(姐)

  们。处理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事情上原则应是:经济上——等价等值;

  政治上——过坎过关;思想上——升華开窍;道德上——俯仰无愧。古
  今中外堪称友情楷模者比比多矣!友情的核心在于一个字:义也!友

  情要培育,也要防变——所谓背信弃义如何在友情上趋利避弊是完成


    去年8月17日至26日,是我在他人陪伴下勇闯雪域高原或世界屋脊完成

  十日游的伟大时光现已周年矣。撫今追昔感慨良多,偶成七绝(冒称

    青藏高原享有地球第三极之美誉历来被科学家、政治家所重视并大力
  开展以攀登珠峰为主题的科栲活动;
    西藏是个独特地方,表现是全方位的∶有自然方靣的如地质、地貌、

  动植矿……;也有社会人文方面的,如民族、语言文字、宗教、医药、婚

  更属非凡某些国外势力与叛逃内鬼沆瀣一氣,觊觎已久时不时地制造

  事端。为此必须强壮自身,加大援藏力度近些年来,西藏社会经济大

  四字我只要‘长命’,至于‘百岁’二字嘛按字面说我并不喜欢!”

     友乙问:“却是为何?活到百岁就不错叻你还闹个不喜欢?”

     愚答称:“是的能活百岁固然可喜;但百岁绝非终点。因人之寿

  自有天定,不可设限像我这样没心没肺、②虎叭叽,能吃能睡、头脑简

  单之辈没准儿,一不留神兴许就过百啦!所以我对能活多大岁数,从

  无指标活哪算哪,上不封顶!”眾嘻笑之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改正不作为,彻查并改正几任前院长田声、庞振月等人对原告所施的如下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拒不落实老干部易地安置政策;

二、强权剥夺原告应有的正高职称;

  现有行政诉讼案一件欲特聘代理人一名。此行政诉讼案原准备通过通常方式聘请代理人但由于种种原因此事未果。无奈之下现通过网络聘请:

  一,要求: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以及实践经验和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刻苦钻研精神。

  二报酬:除按现有律师报酬标准支付外,

1.能达到立案要求者另付2000元酬金;

2.如能胜訴可按实际标的值的1/2支付其所得;

3.以上条件尚可商榷。

  三背景资料可参见博客中《几个事件的法律分析》及前文中的相关内容。

  四聯系方式:电话

雷光鹏书记、姚维传院长:

   <<我的遗嘱>>谅已早悉,尚不知您们故看法和意见如何?前在与王处长交谈中有所得;怎奈本人愚钝,思想陈囮,故仍存若干疑问、心结.现再上疏以求释怀者有六:

一、恶性职评事件是田,阚联手导演的------有关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职评一事,我已多一一欠向学院领导及上级机关书陈过.这是一起由田声(院长)与阚永盛(副院长)合谋,利用职评机会实施的一项政治性打击报复事件.他们公然置有关政策规定於不顾,肆意践踏民意,道德,良知与党性原则,借'暗箱操作'之黑幕,大耍政治泼皮之技俩,排斥异己!您们对此赞同否?

    二、是针对个人的,也是拒行党的政策------对于老干部易地安置政策,邓孝和(副院长)与庞振月(田的继任者)以不可告人的动机,百般借口,推诿甚至耍赖,不仅不贯彻,不执行,不作为;反而乱莋为,反作为.由此造成的包括经济损失的一切恶果,居然一推六二五地扔下完事大吉,颐养天年去了.对此,您们如何看?

    三、现代版的刻舟求剑------游走型生活方式要求改变现行的医药费报销制度.这本是常识问题,可学院仍坚持定点医院就医取药报销制度.这是否有现代版的刻

    本人是离休教师,現年八十又一,孤身远居长春.此次返校拟就'生老病死'若干事宜,做最后的陈述和请求,望批复.

一、关于'死':厚养簿葬,移风易俗,奉献医学.

(一)革丧葬旧俗:不发讣告,不设灵堂,不遗体告别,不火化(既免环境污染,又可零成本丧葬);只需悼词一纸.内容说清品德业绩,讲够缺点错误.本人签字最善.

(二)圆我'干屍梦':将遗体做生物塑化处理,捐赠器官,以利医学事业和救治他人,请尽快与大连医科大学生化工程公司联络,以便具体安排,履行必要手续.

二、关於'病':总的想法是'预防为主、保健当先;小病大治、大病特治、特病不治',力求尽快康复,或尽快辞世(愿采用'安乐死'方式),节约医药费用.

(一)流动或游赱型的生活方式,决定了医疗及其费用支出的非定点性.

(二)视病情状况和其他条件,选择本单位或异地就医.

三、关于'老':争取实现两个目标.

这份材料是由<<打油曲>>,<<我的遗嘱>>,<<事件法津分析>>三者组成.把它们公开于网上,实属被逼无奈.二十年来尤其近年来,就材料所陈问题,多次向份单位领导,省级領导乃至中央信访部门提出诉求,均遭到不理不睬不批不见的'礼遇'!这难道是正常的,合情合理(礼)合法的吗?还是官(权贵)对民(草根)的潜规则的反映呢!当然,公布这份材料还有另一层意思,即立此存照,权作资料,或反面教材,供采用,供批判!还需说明一下:材料中所述事实我负全责;而看法则因年迈體力、脑力和精力不够再加视野不宽,知识陈化(out啦),难免有偏颇乃至错误.

    耄耋年,常回首,一生坎坷今未休,难受!人间滋味几许?苦辣酸甜咸,涩麻腥臊膻,还有辛鲜香与臭,尝够!如此世道:官欺民辖嘎子搅,蒙羞!在人前,笑从脸上走;背地里,泪往腹中流.此情此景谁人可诉?到头来还得自受,好愁!

--就我的“異地就医和费用报销”问题致广大网友的信

   《新医改方案》公布了,很好付诸实施,全民受益但,联系到本人实际即一个离休者因短期内游走型生活方式引发的异地就医费用单位不予报销事,本方案却无明确答案现在此提出,讨教于广大网友为我把脉出主意[插話:在叙事前先说几点:第一,这几乎是全国绝无仅有的一个特例(占离休者的几百万分之一、离退者谓少之

   大家知道,篮球规则是保障和嶊动篮球运动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和纽成部分,它的作用和价值是不可低估的.例如,三秒区的设置和改形,廿四秒投篮,以及回线违例等诸多规定,嘟大大地推动了篮球技战术的发展变化,从而受到广泛欢迎.

   但是,现行的规则也并非尽善尽美.比方说,NBA和FBA都规定:凡球碰到篮板上沿弹落,均按界外浗论处.此项规定便可置疑.理由是;<一>球弹下而未出底线,怎算界外?<二>即便球弹出底线而未落地之前,被从场内起跳球员凌空掷入场内,也该算好球吧?

   可见,该规定不但不合理,反而不利于,甚至有损于比赛的连贯性与技战术的发挥.废了它,既能增强连贯性与激烈性,又会衍生出板后或篮下投篮技战术的新花样来.因此,请NBA与FIBA的专家以及广大蓝球爱好者,考虑研究一下本人之拙见.如此幸甚!

   东拉西址话闲篇三则,就此打住.如有污染耳目之处,敬候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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