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户口随父还是随母人员随父随母落户自愿具体解释?请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专家解答?

法制网北京11月24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菦日发布第17批共5件指导性案例包括4件行政案例和1件知识产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入选其中。

据了解吕晓峰、张瑞峥夫妇为刚出生的女儿取名“北雁云依”,办理户口随父还昰随母登记时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以孩子姓氏必须随父姓或母姓为由,不予上户口随父还是随母为此,吕晓峰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确认被告燕山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随父还是随母登记的行为违法。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指导案例旨在明确公民选取或创设姓氏应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者创设新的姓氏不属于民法通则、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其他4个指导性案例为《張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没有父亲怎么上户口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