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明确年满18周岁宪法规定了公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那么我国的选举权是如何具体实施的?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國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宪法这一规定说明()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每个公民都拥有的权利

②我国选举权的主体具囿广泛性,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

③民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不受任何限制的民主是不存在的

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了选举权和被選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____的权利。(     )

A.全国人大代表         B.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C.党和国家领导人       D.国家权力機关代表

不全面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條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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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十多年来的合法公民选举权被削夺?既没见到公告也没有接到通知!而这些所谓代表合法吗他们会不会昰贪官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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