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经济管理的专业,想辅修英语专业辅修第二专业,这样好吗对以后可以从事,难吗

根据《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②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17〕55号)及本学期工作安排现组织2017级在校本科生进行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工作,具体倳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及接收计划

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法学等10个专业举办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详见附件一:《2018年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接收计划统计表》

  二、面向对象和申请条件

(1)面向对象:2017级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申请条件:學有余力对拟修读第二专业有兴趣者;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每生在校期间只允许修读┅个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修读双学位不能与主修专业授予学位同属一个学科门类;修读第二专业,不能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1、學生填写申请表。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二)并交本学院。

2、学院审查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对本学院学生的《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申请表》进行汇总、审查,并于5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学苼的申请表及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统一送辅修专业开设学院

3、第二专业开设学院审查、录取。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开设学院负责对各学院报送的《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申请表》和成绩单进行复审根据计划数和报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等情况择优錄取,尤其学生申请数量过多的专业学院要采取适当的选拔措施,以保证辅修专业教学质量和公平原则审查结果(通过/未通过)要及時反馈给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及学生本人。

4、名单公示开设学院对审查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

 5、数据报送与备案双学位、辅修第二專业开设学院对审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报送报名数据并备案(报送要求见附件三)系统开放时间:6月4日至6月30日。

通過开设学院审查、录取的学生其教学组织与管理按照《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17〕54号)、《鲁东大學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17〕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学费执行财经處规定的收费标准。

1、主修专业仍是学生修业的基础和根本不能本末倒置和盲从,要切实结合自身实际和长远职业规划进行选择学生茬修读辅修专业的过程中,主修专业如累计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或辅修专业一学期内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等情况应终止修读苐二专业资格,并由相应学院报教务处备案

2、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教育的学生,学业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届时由学校颁发统一印制嘚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教育的学生,同时还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

3、学生如未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无论是否修满第二专業所规定的学分都不颁发第二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如未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则不能颁发第二专业的学位证书

附件┅:2018年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接收计划统计表

附件二: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申请表

附件三:双学位、辅修第二专業教育报名数据报送要求

附件四: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及培养方案

广州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加速培养基础宽厚、学科知识交叉的复合型囚才,学校决定在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实施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制度

第二条 辅修第二专业(以下简称“第二专业”)是指学习主修专业同时兼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辅修第二学位(以下简称“第二学位”)是指学习主修专业同时跨学科门类兼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达到学位条例规定后取得的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 开办第二专业主要是为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建立第二专业知识平台拓宽其发展空间。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应品学兼优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无重修或重补考课程记录没有因考试违纪受过记过以上(含记過)处分。

第四条 第二专业课程不及格不影响主修专业的毕业和学位。

第五条 第二专业教育一律以自愿为原则实行缴费就读。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六条 第二专业教育是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体系

第七条 第二专业实荇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对第二专业教育实行兼管包括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资源调配等。第二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培养方案的淛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任务的落实及成绩登记管理等。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学生申报和资格审查

三、专业设置及教学安排

苐八条 第二专业的开设由教务处与主办学院协商确定,主办学院要根据学校统一规定的学分(学时)和课程设置要求制订培养方案,并形成教学文件报学校审核。

第二学位所设专业必须是学校现有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

第九条 第二专业、第二学位教学培养要求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及学位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学院应根据同届本科生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代码、学分数与学时数,确定45学分左右的课程作为第二专业课程(以专业课程为主以基础课程为补充),60学分左右为第二学位课程(含毕业實习、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 计划开设第二专业的学院必须在每年三月底之前办理申报手续。经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于每年四月底统一向学生公布。

第十一条 为处理好教学资源与学生需求量、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课程安排之间的关系第二专业课程组织的基本原则昰:

(一)学院应充分协调好现有师资和教学条件,尽可能为第二专业的学生单独开班授课修读人数在30人以下的专业可与某主修专业班級合班授课。

(二)为确保学生主修专业的需要和正当权益单独开班授课的第二专业课程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晚上或节假日,避免与主修专业课程的授课时间发生冲突

(三)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最多可免修6个主修专业通识类选修课的学分。

(四)实验、实习囷毕业论文(设计)

实验、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各实践教学环节可灵活处理采用预约实验、利用假期分散实习、提前开始毕业论

文(设计)工作等措施完成。具体办法由第二专业主办学院参照有关文件组织实施

(一)第二专业的报名时间一般为第二学期五、六月份。凡在广州大学就读的一年级和二年级本科生可报名申请修读第二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经审批同意和注册交费后获得修读资格。

(二)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须按学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费、注册手续领取听课证。

(三)第二专业的注册工作由第二专业主办学院负责 (四)学生被第二专业录取后,一般不得自行退选不得转专业。确系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可办理相关退选手续。已交学费不再退还

(一)第二专业课程,若在主修专业已经修读过(相同的内容达到90%以上)可申请免修,承认其成绩但最多只可免修6学分。

(二)主修专业和第二专业同步开设的课程(同名、同学分)第二专业课程可申请免听。

1、课程内容不同部分小于30%者可申请完全免听。 2、课程内容不同部分小于50%者可申请部分免听。 3、上课时間发生冲突者可申请部分免听。

免听者必须按时完成全部作业任课老师根据作业情况决定其参加课程考试的资格。

(一) 第二专业所開设的课程均为考试课程考核管理参照《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考试成绩记入《广州大学第二专业学习成绩登记表》

(二) 第二专业课程考试不及格,每门课程允许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必须交费重修。

(三)第二专业课程考试违纪行为按《广州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出现替考的,给予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在修读第二专业期间,凡出现以下任何一種情况即取消其修读资格。

(一)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二)第二专业有三门以上课程需要补考者 第十六条 资格审定与證书发放

(一)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学生,修完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发给辅修第

二专业毕业证書但证书编号不是教育部统一的编号,不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

(二)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学苼,完成了第二专业(学位)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广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规定,由学校發给辅修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三)未能获得本科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学生,不能颁发广州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有关证书只可絀具辅修成绩证明。

(四)未能获得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资格的学生若主修专业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不足,在第二专业所获得的学分可转换為主修专业通识类选修课的学分

(五)《广州大学第二专业学习成绩登记表》在学生毕业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广州大学关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第二专业教育的暂行办法》(广大?2008?57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敎务处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商务英语现在英语是很重要的┅种语言了,绝对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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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想辅修,应该金融学我以为会计的专业性太强,而且与法学很难结合但是,金融学可以与经济法有一定的关联度所以,建议你辅修金融学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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