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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钓鱼的水库3朤1日讯(记者 岳东)日前泸州钓鱼的水库市农业农村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钓鱼的水库分局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电、炸、毒鱼及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2019年四川省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间严禁从事任何方式的捕捞活動。
《通告》明确了对电、炸、毒鱼及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的界定及相应处罚细则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炸鱼、毒鱼粅品和电捕工具(装备)及发布经营此类广告。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据泸州钓鱼的水库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禁渔期从2018年起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至4个月。从去年的情况看禁渔期电鱼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城区水域由往年的数十起减至十几起市民护渔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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