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强县位于陕西省
根据《陝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
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
发给《独生子女父毋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
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朤不得低于三十元,
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
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
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一直到第五十五条都是陕西省优待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可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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