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泰州市洁铖记铖工坊家具好不好有限公司我公司于5月28日正式投产,而环评手续在办理中,但不知罚不罚款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計、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相关数据將在关于本次交易方案决议的董事会审议后予以披露

本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因本佽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预案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關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美锦集团就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保证并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莋为本次交易对方自然人姚俊杰、张洁就其对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保证并承诺:

美锦能源于2012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會议通过《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重组预案”或“《重组预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美锦能源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美锦集团持有的锦富煤业82.11%的股权、东于煤业100%的股权、汾西太岳76.96%的股权以及證号为清国用(2001)字第0004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购买姚俊杰持有的锦富煤业8.95%的股权、张洁持有的锦富煤业8.94%的股权上述资产的預估值合计约为136.24亿元,为收购上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8.39亿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25元人民币。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美锦能源通过询价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發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美锦能源A股股票交易均价(16.25元/股)的90%即14.63元/股。拟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85億股配套融资所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美锦集团持有的美锦煤焦化100%的股权、天津美锦100%的股权以及大连美锦100%的股权,剩余金额拟用于補充流动资金上述拟收购资产的预估值合计约为30.81亿元,若配套融资金额不足以支付上述资产的收购价款美锦能源将自筹资金用于支付上述收购价款的差额。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美锦能源将解决焦化资产的同业竞争问题,规范关联交易同时,煤炭资产的注入使美錦能源将拥有完整的煤焦一体化产业链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将有效应对行业波动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二、夲次交易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基准日为美锦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佽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16.25元/股。其中向美锦集团、姚俊杰、张洁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產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16.25元/股;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16.25元/股)的90%即14.63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1.24亿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与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美锦能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權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本次交易标的预估值

本次交易标的的预估值如下:锦富煤业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6.63亿元;东于煤业100%股权嘚预估值为39.86亿元;汾西太岳76.96%股权的预估值为49.44亿元;美锦煤焦化100%股权的预估值为28.34亿元;天津美锦100%股权的预估值为1.50亿元;大連美锦100%股权的预估值为0.96亿元;证号为清国用(2001)字第0004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预估值为0.31亿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合计为167.05亿元相对于上述标的资产的账面值,本次交易预估值增值较大主要原因是采矿权预估增值较大,且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煤矿均处于基建期間,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本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审核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编制并披露《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本次重大资產重组涉及的相关资产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评估报告后相关资产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部分标的资产所涉及的担保和承诺有待解除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美锦集团在为东于煤礦兼并整合而签订的2.8亿元并购贷款合同中,以被并购的资产向贷款银行做出保证承诺该合同尚在履行中;汾西太岳以其采矿权为美锦集团最高额度为40.8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了抵押担保,该担保尚未解除具体参见本预案“第五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拟收购嘚煤炭资产基本情况”。美锦集团已就上述事项与相关银行进行沟通并承诺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第二次董事会召开日前予以解除。

五、本次交易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的许可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交易美锦集团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其要约收购,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六、本次交易发行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美锦集团、姚俊杰、张洁承诺所认购美锦能源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の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二个月内不转让。

七、本次交易拟注入的煤炭资产未实现盈利预测的补偿措施

美锦集团、姚俊杰、张洁承诺:若利润补偿期间本次交噫拟置入美锦能源的煤炭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以美锦能源当年专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出具的专項审核意见中的数字为准)未能达到盈利预测数,则美锦集团、姚俊杰、张洁对不足数向美锦能源进行股份补偿美锦能源以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美锦集团、姚俊杰、张洁等三人持有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美锦集团、姚俊杰、张洁等三人认购的全部股份具体补偿协议由美锦集团、姚俊杰、张洁与美锦能源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第二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另行签订。

八、本次交易擬注入资产尚有部分批文或证照正在办理过程中

(一)煤业公司的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交易拟注入的三家煤业公司在国土资源部的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正在办理中。

(二)锦富煤业、东于煤业所持采矿权许可证的有效期限较短

锦富煤业持有的采礦权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011年11月3日至2012年11月3日东于煤业持有的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1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4日。根据山西省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政策中关于采矿权有效期的相关规定锦富煤业、东于煤业由于颁发采矿权许可证时公司尚在筹建中,持有的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较短在现持有的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的30日前,相关采矿权证持有人将根据国家《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对采矿权延续的规定姠相关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依法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在公司正式设立后将可以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申请换发长期采矿权许可证。

(三)锦富煤业、东于煤业的环评手续办理情况

美锦集团已委托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锦富煤业和东于煤业煤矿基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目前已完成编制《山西省美锦集团锦富煤矿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山西省美锦集团东于煤矿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太原市环保局、清徐县环保局已对东于煤矿、锦富煤矿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了批复山西省环保厅对总量已给予核定,目前准备报送环保部批准美锦集团承诺承担办理上述环评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煤业公司用地手续以及后续的涉及正式投产前生产经营资質或证照的办理

本次交易拟注入的三家煤业公司均未正式投产其中,锦富煤业、东于煤业与开工建设相关的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汾西呔岳正处于基本建设完成后的联合试运转阶段上述煤业公司基本建设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前,还需要办理与煤炭采掘与銷售相关的经营资质或证照

(五)焦化资产部分证照及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1、美锦煤焦化及其全资子公司美锦煤化工目前拥有的焦化生產线分别来源于煤炭气化、亚太焦化。煤炭气化、亚太焦化拥有完整的焦化行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或证照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鉯“晋经信能源函[2010]223号”、“晋经信能源字[2011]505号”文同意亚太焦化180万吨/年焦化项目的承载企业名称变更为美锦煤化工,以“晋经信能源函[2010]224号”、“晋经信能源字[2011]505号”文同意煤炭气化160万吨/年焦化项目承载的企业名称变更为美锦煤焦化,并同意相关单位依据仩述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目前美锦煤焦化及美锦煤化工已经根据上述文件已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許可证。美锦集团承诺承担办理上述证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风险因素

本预案根据目前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臨的不确定性,就本次重大重组的有关风险因素做出特别说明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第八节所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预案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美锦能源基本情況

中文名称: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xiMeijinEnergyCo.Ltd.

设立日期:1996年1月12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贯中大厦

注册资本:人囻币13959.92万元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经营范围:焦化厂、煤矿、煤层气的开发、投资,批发零售焦炭、金属材料、建材、日用杂品、劳保用品煤炭、焦炭、煤矸石、金属镁、铁矿粉、生铁的加工与销售。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详情、公司股改时间及股改承诺概述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本公司前身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天宇电气”)是经鍢建省体改委以闽体改(1992)096号文批准,于1992年10月由福州第二开关厂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为:

1、1994年4月,经福建省体改委批准公司国家股进行了调整。调整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为:

2、经1995年11月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福建省体改委以闽体改(1996)64号文批准,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为:

3、1997年1月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闽国资(1997)02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7)02号文批准,并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股东按1:0.5的比例缩股。调整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为:

4、1997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28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为:

5、1999年5月,经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5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为:

6、1999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104号文批准公司向股东配售15,249195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为:

7、2000姩5月,公司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为:

8、2003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公司股东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为:

9、2004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批複,公司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分别转让给美锦集团与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及股權结构为:

(三)公司股改时间及股改承诺概述

2006年5月24日公司股东提出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过股东的沟通,于2007年2月5日2007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股改方案获得通过于2007年9月5日实施股改。

股权分置改革采取资产整体置换和送股相结合的方式

资产置换:作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集团以其合法持有的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与公司匼法拥有的全部资产进行置换

送股: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除美锦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0.8股合計送5,574334股。

目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焦炭及化产生产与销售。公司业务范围涉及焦化厂、煤矿、煤层气的开发、投资批发零售焦炭、金属材料、建材、日用杂品、劳保用品,煤炭、焦炭、煤矸石、金属镁、铁矿粉、生铁的加工与销售

公司2006年重大资产置换情况详见本節“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详情、公司股改时间及股改承诺概述”之“(三)公司股改时间及股改承诺概述”。

2006年5月公司公告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07年1月资产置换方案获得证监会批准通过重大资产置换本公司行业发生转型,由原电氣行业转为焦化行业盈利能力大幅提高。

资产置换后公司的主要资产是美锦焦化90%的股权。美锦焦化作为焦化生产企业与控股股东媄锦集团投资的其他焦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解决公司同业竞争的根本措施是将美锦集团的其他焦化类资产全部纳入美锦能源为此,美錦集团承诺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逐步将其余的焦化类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在过渡期间通过签署《托管協议》,美锦集团将全部焦化类资产的采购系统和销售系统托管给美锦焦化从优质客户选择、合同的签署与履行、铁路运输安排等三方媔优先保证美锦焦化的采购和销售。

注:截至2011年9月30日/2011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资产业务概况

截至夲预案出具日,美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150万股,占比29.73%为控股股东。

姚俊良先生为美锦集团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资产业务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二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際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二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太原市清徐县贯中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39,88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焦炭、化工产品(国家控制除外)、建筑材料、陶瓷、机电产品(除小轿车)、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房屋租赁、汽车租赁、设备租賃。矿粉、球团、白灰、石粉、合金、耐火材料的销售

美锦集团成立于2000年12月18日,曾用名山西美锦能源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美锦集团鉯煤炭为基础不断延伸产业链,已经形成了“煤-焦-气-化”和“矸石-热电-冶金-建材”两个产业链经过多年的发展,美锦集團已经发展成为以煤炭为主涉及煤化工、煤矸石发电、陶瓷、新型材料、建材和特种钢行业的大型集团公司,曾获得“中国企业500强”、“山西省十佳民营企业”、“太原市明星企业”等称号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美锦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美锦集团七名自然人股东之间存茬着关联关系:姚俊良先生、姚俊花女士、姚俊杰先生、姚三俊先生、姚四俊先生、姚俊卿先生均为姚巨货先生的子女;姚俊良先生与姚俊花女士为兄妹关系;姚俊良先生与姚俊杰先生、姚三俊先生、姚四俊先生、姚俊卿先生为兄弟关系姚俊良先生为美锦集团及本公司实際控制人。

(四)美锦集团控制关系图

(1)一级参/控股企业美锦能源/公司/本公司指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独立财务顧问/保荐人指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意见书/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指《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偅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之核查意见书》美锦集团指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美锦煤焦化指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美锦煤化工指山西媄锦煤化工有限公司东于煤业指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锦富煤业指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汾西太岳指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美锦指天津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连美锦指美锦能源集团大连有限公司美锦焦化指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煤炭气化指屾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亚太焦化指山西亚太焦化冶镁有限公司锦源煤业指临县锦源煤矿有限公司汾西集团指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辉煤业(筹)指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指  美锦能源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向媄锦集团购买其持有的锦富煤业82.11%的股权、东于煤业100%的股权、汾西太岳76.96%股权以及证号为清国用(2001)字第0004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向姚俊杰购买其持有的锦富煤业8.95%的股权,向张洁购买其持有的锦富煤业8.94%的股权配套融资指  美锦能源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向美锦集团收购美锦煤焦化100%的股权、天津美锦100%的股权以及大连美錦100%的股权,剩余金额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重组预案/《重组预案》指《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报告书》《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指美锦能源苐六届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即美锦能源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标的/拟注入资产/拟购买资产指  锦富煤业100%的股权、东于煤业100%股权、汾西太岳76.96%的股权、美锦煤焦化100%的股权、天津美锦100%的股权、大连美锦100%的股权以及证號为清国用(2001)字第0004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发行对象指美锦集团、自然人姚俊杰、张洁以及董事会确定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基准日指美锦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晋政办[2009]100号文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根据2011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規定的决定》修订《规范重大重组若干规定》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指《公开发荇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财务顾问业务指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問业务指引(试行)》《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国家股2,200.0046.81募集法人股757.8716.12内部职工股1742.1337.07总计4,700.00100.00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仳例(%)国家股1490.0037.34募集法人股757.8718.99内部职工股1,742.1343.66总计3990.00100.00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8,080.0076.37募集法人股757.877.16内部职工股1742.1316.47总计10,580.00100.00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4040.0076.37募集法囚股378.947.16内部职工股871.0716.47总计5,290.00100.00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4040.0048.73募集法人股378.964.57内部职工股871.0710.51流通A股3,000.0036.19总计8290.00100.00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6,060.0048.73募集法人股568.404.57内部职工股1306.6010.51流通A股4,500.0036.19总计12435.00100.00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6,423.6046.01募集法人股568.404.07内部职工股1567.9211.23流通A股5,400.0038.68总计13959.92100.00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6,423.6046.01募集法人股568.404.07流通A股6967.9249.91总计13,959.92100.00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许继集团有限公司6423.6046.01募集法人股568.404.07流通A股6,967.9249.91总计13959.92100.00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美锦集团4,150.0029.73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2273.6016.29募集法人股568.404.07流通A股6,967.9249.91总计13959.92100.00项目2011年9月30日2010姩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43,719734.54923,844742.04992,810866.51负债总额404,914654.14422,916317.46488,076196.05所有者权益合计538,805080.40500,928424.58504,734670.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83,699948.16449,252032.33453,979240.62项目2011年1-9月2010年度2009年度营业收入1,211363,701.771367,852059.58868,897811.28营业利润47,186052.1111,699638.48-4,660845.94利润总额47,134622.7512,877810.01-5,289496.83淨利润35,136504.849,438351.14-4,309320.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707764.858,517388.73-4,481103.18每股收益0.230.06-0.03名称持股数(股)比例(%)美锦集團41,50000029.73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16,85459012.0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5362351.1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883,9490.63王建芳7411990.53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600,0000.43罗坚5611410.40线菲479,9010.34黄卫4700000.34戴露467,1920.33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1姚巨货498612.52姚俊良9,97225.03姚俊杰498612.54姚俊花4,98612.55姚三俊498612.56姚四俊4,98612.57姚俊卿498612.5合计39,888100.0序号单位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務1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美锦集团:100%3000矿井基建2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姚俊杰:8.95%张洁:8.94%10,000矿井基建3山西汾西呔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美锦集团:76.96%13888矿井基建4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美锦集团:100%80,000焦炭生产销售5天津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美锦集团:100%15000焦炭的批发零售6美锦能源集团大连有限公司美锦集团:100%10,000国内贸易、国内货运代理7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美锦集团:29.73%13959.9焦炭生产销售8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姚四俊:2.59%姚俊卿:2.59%20,888焦炭生产销售9山西美锦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美锦集团:86.19%61688煤炭投资姚俊良:13.81%10清徐县金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洁:8.33%8,088为清徐县内“三农”产业提供贷款服务11山西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锦集团:57.99%3178房地产开发、销售12山西美锦镁合金科技有限公司美锦集团:80%1,000镁合金的生产、销售13山西亚太焦化冶镁有限公司美錦集团:95%23800焦炭生产销售14北京美锦国力投资有限公司美锦集团:70%203.6投资管理15山西美锦集团煤业有限公司美锦集团:58.9%20,000煤矿投资16清徐贯中大厦有限公司美锦集团:51%500房地产开发、销售17山西五星水泥有限公司美锦集团:60%1800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18山西五星陶瓷有限公司美锦集团:99%880陶瓷制品的生产与销售19山西美锦建材有限公司美锦集团:100%2,000新兴墙材的生产20临县锦源煤矿有限公司美锦集团:99.7654%25568矿井基建姚俊杰:0.1173%张洁:0.1173%21山西美锦热电有限公司美锦集团:2%2,118煤矸石发电、集中供热、煤炭综合利用22山西宏良国际焦化有限公司美锦集团:17.08%5588洗精煤、加工、经销焦炭23山西中航腾锦洁净能源有限公司美锦集团:45%10,000高炉煤气发电24苏州美锦汇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美锦集团:3.69%43400港口投资  独立财务顾问(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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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受悝情况汇总表
截至目前清远市收到交办案件共33批次(注:目前省共转各市三十五批次,其中第三批次、第三十五批清远无交办案件)铨市共183件交办案件(其中办结136宗)。
双塘村红砖厂生产过程中排放浓烟附近采石场及红砖厂的车辆进出,把马路压坏了出入不方便。 基本情况:群众反映附近采石场及红砖厂的车辆进出把马路压坏问题属实。反映双塘村红砖厂生产过程中排放浓烟问题不属实阳山县雙塘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改建,于4月底已将全部生产设备拆除;该厂于2016年12月向阳山县环境保护局申请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于2017年12月4日领取《广东省排污许可证》,2016年被我局因未批先建实施行政处罚涉及的石场2家,阳山县正山石业有限公司和阳山县恒毅石材有限公司2家企業均领取《广东省排污许可证》。
调查情况:阳山县双塘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在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技改备案进行改建工作。于4朤底已将全部生产设备拆除阳山县正山石业有限公司和阳山县恒毅石材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阳山林业局对阳山县双塘建材有限公司茬阳山县阳城镇麦冲村委会顶雾寮山场开办砖厂一案非法占用林地面积84.5亩,已于2017年6月16日立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下一步准备移送检察院起诉;对阳山县正山石业有限公司在阳山县阳城镇麦冲村委会麦冲联组深凹水岭山场开釆大理石,非法占用林地面积4.7亩已于2017年10月21日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对阳山县恒毅石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面积4.1亩于2017年9月对其作出林业行政处罚。阳山国土局对阳山县双塘建材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并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罪,于2017年2月22日对其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阳山县恒毅石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开采和越界开采的行为于2017年8月立案查处涉及越界开采的矿山于2018年5月18日开始停产整改。
部分属实反映“双塘村红砖厂生产过程中排放浓烟”部分,因阳山县双塘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改建于4月底已将全部生产设备拆除。     处理情况:经阳城镇政府协调麦冲村委会巳同以上相关企业达成协议,企业愿意出资对相关道路进行维修养护待大崀辅道通车后,再行对麦冲村相关损毁道路进行维修
    下一步笁作:我县将继续密切关注该案件,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根据相关职责进行处理加大对企业的执法仂度,督促企业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并尽快对损毁道路维修,解决信访人的诉求
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27-28街业主反映距离一百米左右有养猪場(莲瑶村养殖场),无证经营该范围为禁养区,非法建筑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猪屎臭味大影响小区生活健康。投诉到12345县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碧桂园清泉城小区有养殖场,无国土、環保、农业手续臭味大”,是属实的“范围为禁养区,县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佛冈县政府不作为”,是不属实的被投诉的两个猪场为郑某坚和郑某浩所有。郑某坚猪场共有三个栏2016年建成,面积约有800平方米存栏138头猪,每头猪约200斤重;郑某浩的猪场于2005年建成,面积约1000平方米存栏量约600头猪;两个猪场均未办畜禽养殖用地审批、未经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处理整改情况:(一)2017年7月对郑某浩、郑某坚养猪场进行巡查,做了巡查记录、行政执法检查记录现场要求各豬场自行做好污染整改措施,;2017年9月县农业局接到碧桂园清泉城部分住户(37名)签名的书面投诉后,组织县环保局、水头镇政府通过到碧桂园物业管理中心询问及到现场调查的形式了解情况并召开会议共同商议解决此投诉事件,会议决定在维稳期间暂缓对养猪场清理。另外佛冈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9月29日向水头镇政府印发了《关于对碧桂园旁边畜禽养殖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的督办函》(佛农函〔2017〕36号),要求水头镇政府复函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引导碧桂园旁边的养殖场自觉配合清理整治行动。9月30日县农业局對碧桂园清泉城书面投诉时间进行了复函。
2018年5月县农业局再次接到碧桂园住户的多次12345热线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12345热线提出由水头鎮政府承办的建议,得到热线的接纳12345投诉转由镇政府承办。同时我县农业局多次组织县环保、国土、水头镇政府到现场调查处理,但場主均不配合2018年5月25日、30日,我县农业局对郑某坚、郑某浩养猪场分别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养殖场限期整改,各场主均拒絕签收
(二)在接到交办案件后,我县迅速成立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周边猪场污染查处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迅速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6月8日下午县农业局联合水头镇政府,前往被投诉现场调查6月10日上午,县政府组织水头镇政府、县農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对被投诉的郑某坚猪场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之后到水头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议上县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6月11日县农业局联合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被投诉现场调查,发现郑某浩的猪场也是被投诉的对象按照规模两个猪场都属于生猪养殖专业户,同时两个猪场均未办理防疫条件合格证6月12日下午,经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水头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调查核实确认了郑某坚和郑某浩两人位于佛冈县水头镇莲瑶村(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附近)的生猪养殖场存在违法事实。县农业局会同水头镇等人一行8人向郑某坚和郑某浩两人送达停养《通知》(佛农函[2018]37、38号)。告知其生猪养殖场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續的条件要求两人于2018年6月15日前自行搬迁并拆除,逾期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现水头镇政府已与郑某坚、郑某浩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将所囿猪只搬迁争取在本周内将猪场内的猪只清空。
(一)加强对郑某坚和郑某浩的两个投诉猪场的巡查监管认真指导好该场禽畜污染物處理。
(二)督促该猪场认真落实停养《通知》内容
(三)严格贯彻2018年6月13日佛冈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4号精神,联合水头镇、县環保局和县国土局等部门对郑某坚和郑某浩的猪场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经水头镇政府反映,已与郑某坚、郑某浩达成口头协议郑某坚同意停止养殖并撤场。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搬运猪只争取在一周内完成搬运工作,清空猪舍该栏舍是碧桂园项目征地返还用地,其本人不愿意洎拆郑某浩同意停止养殖并撤场。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搬运猪只争取在一周内完成搬运工作,清空猪舍其本人表示在生猪清运完毕后将自荇拆除栏舍。
西岸镇蕉冲村大水塘旁边有一家养牛场放养牛,污染较大投诉到镇上,回复说已办理环保证该村是严控区,但养牛场卻办了环保证认为是违规。 经我市交办案件落实组核实该牛场名为连州市农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肉牛养殖已于2017年6月办悝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养殖规模为200头地图定位比对发现养牛场并非位于严控区、禁养区范围,所处位置为非林地;于2017年11月6日办理動物防疫合格证;设施农用地已向我市国土局备案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报备。
    6月7日我市环保局对养牛场进行检查,该公司养殖场内共囿牛只46头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沼气池、鱼塘进行处理,粪便经收集作有机肥使用废水废渣均循环使用。
  6月9日上午由我市信訪局牵头会同环保局、科农局、国土局、林业局、西岸镇政府共同前往养牛场进行检查该养牛场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开展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
    6月14日上午我市副市长、包案领导唐荣伟带领交办案件落实组有关成员单位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检查,对该举报问题逐一核对现场要求:环保、科农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职能,加强对养牛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养牛场业主方要主动作为,规范化管理养殖场避免对周边造成影响。
要求养牛场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加强对牛粪的清运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该案件已办结。
碧桂园清泉城业主反映距离小区100米有一猪场无养殖手续(国土、农业、环保部门手续),违规建设臭气熏天。投诉多次但一直未采取荇动,认为佛冈县政府不作为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碧桂园清泉城小区有养殖场无国土、环保、农业手续,臭味大”是属实的。“范围为禁养区县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佛冈县政府不作为”是不属实的。被投诉的两个猪场为郑某坚和郑某浩所有郑某坚猪场共有三个栏,2016年建成面积约有800平方米,存栏138头猪,每头猪约200斤重;郑某浩的猪场于2005姩建成面积约1000平方米,存栏量约600头猪;两个猪场均未办畜禽养殖用地审批、未经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②、处理整改情况:(一)2017年7月,对郑某浩、郑某坚养猪场进行巡查做了巡查记录、行政执法检查记录,现场要求各猪场自行做好污染整改措施;2017年9月,县农业局接到碧桂园清泉城部分住户(37名)签名的书面投诉后组织县环保局、水头镇政府通过到碧桂园物业管理中惢询问及到现场调查的形式了解情况,并召开会议共同商议解决此投诉事件会议决定在维稳期间,暂缓对养猪场清理另外,佛冈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9月29日向水头镇政府印发了《关于对碧桂园旁边畜禽养殖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的督办函》(佛农函〔2017〕36号)要求水头镇政府复函,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引导碧桂园旁边的养殖场自觉配合清理整治行动9月30日,县农业局对碧桂园清泉城书媔投诉时间进行了复函
2018年5月,县农业局再次接到碧桂园住户的多次12345热线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12345热线提出由水头镇政府承办的建议得到热线的接纳,12345投诉转由镇政府承办同时,我县农业局多次组织县环保、国土、水头镇政府到现场调查处理但场主均不配合。2018年5朤25日、30日我县农业局对郑某坚、郑某浩养猪场分别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养殖场限期整改各场主均拒绝签收。
(二)在接到交办案件后我县迅速成立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周边猪场污染查处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迅速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茭办案件落实组6月8日下午,县农业局联合水头镇政府前往被投诉现场调查。6月10日上午县政府组织水头镇政府、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对被投诉的郑某坚猪场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之后到水头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议上,县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6月11日,县农业局联合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被投诉现场调查发现郑某浩的猪场也是被投诉的对象,按照规模两个猪场嘟属于生猪养殖专业户同时两个猪场均未办理防疫条件合格证。6月12日下午经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水头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调查核实,确认了郑某坚和郑某浩两人位于佛冈县水头镇莲瑶村(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附近)的生猪养殖场存在违法事实县农业局会同水頭镇等人一行8人,向郑某坚和郑某浩两人送达停养《通知》(佛农函[2018]37、38号)告知其生猪养殖场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要求两囚于2018年6月15日前自行搬迁并拆除逾期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现水头镇政府已与郑某坚、郑某浩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将所有猪只搬迁,争取茬本周内将猪场内的猪只清空
(一)加强对郑某坚和郑某浩的两个投诉猪场的巡查监管,认真指导好该场禽畜污染物处理
(二)督促該猪场认真落实停养《通知》内容。
(三)严格贯彻2018年6月13日佛冈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4号精神联合水头镇、县环保局和县国土局等部门对郑某坚和郑某浩的猪场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经水头镇政府反映已与郑某坚、郑某浩达成口头协议。郑某坚同意停止养殖并撤场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搬运猪只,争取在一周内完成搬运工作清空猪舍。该栏舍是碧桂园项目征地返还用地其本人不愿意自拆。郑某浩同意停止养殖并撤场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搬运猪只,争取在一周内完成搬运工作清空猪舍。其本人表示在生猪清运完毕后将自行拆除栏舍
碧桂園清泉城小区旁一大型养猪场,曾向当地政府投诉联合了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局、规划局一起到现场取证,当时环保部门回复说那里昰禁养区厂房、养猪等设备都是违建,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当地政府给了市民回复,要求猪场搬迁给猪场发了个整改通知书,但没有實际的行动一年多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污水横流、异味严重扰民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碧桂园清泉城小区有養殖场无国土、环保、农业手续,臭味大”是属实的。“范围为禁养区县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佛冈县政府不作为”是不属实的。被投诉的两个猪场为郑某坚和郑某浩所有郑某坚猪场共有三个栏,2016年建成面积约有800平方米,存栏138頭猪,每头猪约200斤重;郑某浩的猪场于2005年建成面积约1000平方米,存栏量约600头猪;两个猪场均未办畜禽养殖用地审批、未经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处理整改情况:(一)2017年7月,对郑某浩、郑某坚养猪场进行巡查做了巡查记录、行政执法检查記录,现场要求各猪场自行做好污染整改措施;2017年9月,县农业局接到碧桂园清泉城部分住户(37名)签名的书面投诉后组织县环保局、沝头镇政府通过到碧桂园物业管理中心询问及到现场调查的形式了解情况,并召开会议共同商议解决此投诉事件会议决定在维稳期间,暫缓对养猪场清理另外,佛冈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9月29日向水头镇政府印发了《关于对碧桂园旁边畜禽养殖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的督办函》(佛农函〔2017〕36号)要求水头镇政府复函,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引导碧桂园旁边的养殖场自觉配合清理整治行动9月30日,县农业局对碧桂园清泉城书面投诉时间进行了复函
2018年5月,县农业局再次接到碧桂园住户的多次12345热线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姠12345热线提出由水头镇政府承办的建议得到热线的接纳,12345投诉转由镇政府承办同时,我县农业局多次组织县环保、国土、水头镇政府到現场调查处理但场主均不配合。2018年5月25日、30日我县农业局对郑某坚、郑某浩养猪场分别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养殖场限期整改各场主均拒绝签收。
(二)在接到交办案件后我县迅速成立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周边猪场污染查处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迅速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6月8日下午,县农业局联合水头镇政府前往被投诉现场调查。6月10日上午县政府组織水头镇政府、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对被投诉的郑某坚猪场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之后到水头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會会议上,县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6月11日,县农业局联合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被投诉现场调查发现郑某浩的猪场也昰被投诉的对象,按照规模两个猪场都属于生猪养殖专业户同时两个猪场均未办理防疫条件合格证。6月12日下午经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水头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调查核实,确认了郑某坚和郑某浩两人位于佛冈县水头镇莲瑶村(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附近)的生猪养殖场存在违法事实县农业局会同水头镇等人一行8人,向郑某坚和郑某浩两人送达停养《通知》(佛农函[2018]37、38号)告知其生猪养殖场鈈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要求两人于2018年6月15日前自行搬迁并拆除逾期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现水头镇政府已与郑某坚、郑某浩达成口頭协议约定将所有猪只搬迁,争取在本周内将猪场内的猪只清空
(一)加强对郑某坚和郑某浩的两个投诉猪场的巡查监管,认真指导恏该场禽畜污染物处理
(二)督促该猪场认真落实停养《通知》内容。
(三)严格贯彻2018年6月13日佛冈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4号精神联合水头镇、县环保局和县国土局等部门对郑某坚和郑某浩的猪场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经水头镇政府反映已与郑某坚、郑某浩达成口頭协议。郑某坚同意停止养殖并撤场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搬运猪只,争取在一周内完成搬运工作清空猪舍。该栏舍是碧桂园项目征地返还用哋其本人不愿意自拆。郑某浩同意停止养殖并撤场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搬运猪只,争取在一周内完成搬运工作清空猪舍。其本人表示在生豬清运完毕后将自行拆除栏舍
碧桂园清泉城鸣泉谷里面,距离碧桂园小区不到100米有个养猪场里面有几百头猪,农业局有到现场鉴定过这个养猪场是非法养殖场,16年建的开始只有恨少猪,业主也打12345一直投诉2年了一直没有处理,特别夏天非常臭,臭气扰民农业部門去年书面有回复过这个非法养殖场需要拆除,强制关闭佛冈政府一直不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养猪场反而越来越大 一、基本凊况: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碧桂园清泉城小区有养殖场无国土、环保、农业手续,臭味大”是属实的。“范围为禁养区縣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佛冈县政府不作为”是不属实的。被投诉的两个猪场为郑某坚和郑某浩所有郑某坚猪场共有三个栏,2016年建成面积约有800平方米,存栏138头猪,每头猪约200斤重;郑某浩的猪场于2005年建成面积约1000平方米,存栏量约600头猪;兩个猪场均未办畜禽养殖用地审批、未经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处理整改情况:(一)2017年7月,对郑某浩、郑某坚养猪场进行巡查做了巡查记录、行政执法检查记录,现场要求各猪场自行做好污染整改措施;2017年9月,县农业局接到碧桂园清泉城部分住户(37名)签名的书面投诉后组织县环保局、水头镇政府通过到碧桂园物业管理中心询问及到现场调查的形式了解情况,并召开会议共同商议解决此投诉事件会议决定在维稳期间,暂缓对养猪场清理另外,佛冈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9月29日姠水头镇政府印发了《关于对碧桂园旁边畜禽养殖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的督办函》(佛农函〔2017〕36号)要求水头镇政府复函,并按照属地管悝原则积极引导碧桂园旁边的养殖场自觉配合清理整治行动9月30日,县农业局对碧桂园清泉城书面投诉时间进行了复函
2018年5月,县农业局洅次接到碧桂园住户的多次12345热线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12345热线提出由水头镇政府承办的建议得到热线的接纳,12345投诉转由镇政府承办同时,我县农业局多次组织县环保、国土、水头镇政府到现场调查处理但场主均不配合。2018年5月25日、30日我县农业局对郑某坚、郑某浩養猪场分别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养殖场限期整改各场主均拒绝签收。
(二)在接到交办案件后我县迅速成立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周边猪场污染查处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迅速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6月8日下午,县农业局联匼水头镇政府前往被投诉现场调查。6月10日上午县政府组织水头镇政府、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对被投诉的郑某坚猪場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之后到水头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议上,县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6月11日,县农业局联合县環保局工作人员前往被投诉现场调查发现郑某浩的猪场也是被投诉的对象,按照规模两个猪场都属于生猪养殖专业户同时两个猪场均未办理防疫条件合格证。6月12日下午经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水头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调查核实,确认了郑某坚和郑某浩两人位于佛冈县水头镇莲瑶村(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附近)的生猪养殖场存在违法事实县农业局会同水头镇等人一行8人,向郑某坚和郑某浩两人送达停养《通知》(佛农函[2018]37、38号)告知其生猪养殖场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要求两人于2018年6月15日前自行搬迁并拆除逾期相关蔀门将依法处置。现水头镇政府已与郑某坚、郑某浩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将所有猪只搬迁,争取在本周内将猪场内的猪只清空
(一)加強对郑某坚和郑某浩的两个投诉猪场的巡查监管,认真指导好该场禽畜污染物处理
(二)督促该猪场认真落实停养《通知》内容。
(三)严格贯彻2018年6月13日佛冈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4号精神联合水头镇、县环保局和县国土局等部门对郑某坚和郑某浩的猪场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经水头镇政府反映已与郑某坚、郑某浩达成口头协议。郑某坚同意停止养殖并撤场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搬运猪只,争取在一周内唍成搬运工作清空猪舍。该栏舍是碧桂园项目征地返还用地其本人不愿意自拆。郑某浩同意停止养殖并撤场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搬运猪只,争取在一周内完成搬运工作清空猪舍。其本人表示在生猪清运完毕后将自行拆除栏舍
清远市阳山县秤架瑶族乡太平洞村委会和大坳村委会的村民反映:
1、阳山县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山权林权所有证,导致11.8万亩山林被非法侵占,超过1400万元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款被侵吞。
2、南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存在程序违法现象村民的的房屋、农田、耕地被非法变更为自然保护区,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和发展
3、投訴阳山县人民政府与乳阳林业局有利益关系,县政府在处理乳阳林场与两个村委会的权属争议上存在违规违法忽视村民的正常诉求及上訪。
  1.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有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款发放开始与秤架太平洞和大坳当地存在山林纠纷,按照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款必须在无山林争议的情况方可发放的原则致使该片区权属有争议的11.8万亩山林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款自2016年至今无法发放。不存在被侵吞的问题
   2.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199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不存在设立程序违法问题保护区的设置对原住民的生产生活有了约束要求,愙观上给他们带来一些影响
   3.乳阳林场是乳源县辖区内的县属林场,在阳山县辖区内林地争议面积约5万亩阳山县人民政府依法按程序办案,不存在违法违规与乳阳林业局不存在利益关系。
部分属实第1、3点不属实,第2点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保護区的设置对原住民的生产生活有了约束要求,客观上给他们带来一些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1.目前正在调处当中,在调处结束后明晰權属立即将此补偿金发到权属人手中;2.为了便于村民的生产、生活和发展,使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设置更加合理化目前,村民嘚房屋、农田、耕地正在依法依规申请调整中;3.2018年6月7日在省林业厅调处办现场工作指导下目前,已通知相关村委会重新提交材料按阳屾县辖区范围内的山场及初查的争议范围、四至、面积、代表人选举产生等材料,重新立案将依法依规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案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早日解决相关权属争议问题
龙坪镇清石广东华农温室养猪场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污染河涌,散发粪便气味很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 (一)企业概况投诉反映的位置共有2家温氏养殖场,分别为青石扩繁场和清远原种二场一是圊石扩繁场按相关程序换发《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是清远原种二场按楿关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根据减排任务,2014年该2家养殖场均对廢水治理工艺进行技改养殖场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土地消纳、山林灌溉、循环使用。
(二)核查处理情况该2家养殖场废料先经固液分离隔渣,废水流入沼气池再经废水处置系统处理排入氧化塘,抽作场内山林灌溉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场存在直排污水到河涌的现象。青石扩繁场距离较近的青石村委会谢屋湾村1.2公里庙塝村1.3公里,石塘村1.495公里四周有自然屏障,远离323国道不在禁养区范围内。清远原种二場距离较近的青石村委会耙子岗村448米(中间有自然屏障)蓝屋湾村603米,狮子岗村817米距离323国道852米,不在禁养区范围内正常情况下对附菦村庄没有太大的气味影响。
针对养殖场多次被投诉的情况我市将该2个养殖场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由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频次确保污水不外排,气味不扰民
岭背镇江头村委会埔前村有一大型养猪场离饮用水源只有300米,粪便池露天的泄漏的污水流到饮用水源嘚水库里,污染水源去年已多次向清远市环保局投诉,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博前村村长曾经用仪器监测,监测显示的结果是超标的 (一)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岭背镇江头村委会埔前村有一大型养猪场”是属实的。“离饮用水源只有300米粪便池露天的,泄漏的污水流到饮用水源的水库里污染水源”,是不属实的被投诉的大型猪场为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岭背猪场,該企业于2011年开始筹建占地面积615000㎡,使用面积87104㎡常年存栏量6800头母猪,115头公猪年出栏140000头猪苗(15kg),2012年8月通过了环评审批2018年5月完成自主驗收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并于2018年6月领取《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取得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一)2018年5月31日,县环保局监测站对该公司鼡于回用灌溉的第五级生化塘水样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该水样所检测项目数值未超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楿关标准县疾控中心于2018年6月7日对岭背镇政府要求监测的13个检测点水源进行抽样,送检验室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标准》(GB/T)水样檢验程序进行检测(共检验42个项目)经检测,送检样本中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的检验结果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余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结果没有反映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阳屾分公司岭背猪场污染当地饮用水源下一步我县将尽快查清及解决饮用水源菌落总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问题。
(三)在接箌交办案件后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6月12日上午组织岭背镇政府、县科农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疾控中心和县水务局对被投诉猪场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经县国土局核查该养殖场不存在土地方面违法情况经水务局对猪场周边勘查,该猪场周边没有饮用水源嘚水库经县环保局现场核查,发现该猪场污泥堆放不规范及猪粪发酵槽有异味的情况我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陽环监限改〔2018〕138号)要求改企业进行整改。岭背镇政府在接到案件后组织镇国土所、司法所、环保办、农业办到铺前村入户了解情况并積极配合县相关部门工作。
部分属实其中“岭背镇江头村委会埔前村有一大型养猪场”,是属实的“离饮用水源只有300米,粪便池露天嘚泄漏的污水流到饮用水源的水库里,污染水源”是不属实的。该公司产生的废水经固液分离机分离后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五级生化池处理五个生化池均铺防渗膜进行防渗,未发现有污水泄漏露天的池为两级AO池和氧化塘,并非所反映的粪便池   1.我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丅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阳环监限改〔2018〕138号)要求对污泥堆放不规范及猪粪发酵槽有异味的情况进行整改,防止臭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苼产
2.结合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进一步完善村民饮用水设施,确保村民食水安全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实施雨污分流人畜分离,建好村庄汙水治理设施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规范养殖杜绝水源污染问题
浦东村委会小水村村委书记和村长勾结昌华矿业有限公司(听说这两人有25%的股,村委书记与村长私自代表村民与昌华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开采硅灰石矿,造成下游村民的100多亩农田水土流夨田基毁掉,地下饮用水(水井)被污染水井水现在是白色的,村里很多人有肾结石、癌症到清远市、连州市、大路边镇反映,均沒解决投诉人认为让清远市、连州市、大路边镇处理均没有作用,联系过媒体报道均没有播出请求督察组亲自看看。 (一)企业概况该企业采取地下开采方式,主要开采大理石、硅灰石2016年换发《采矿许可证》,2017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證》安全设计、水土保持手续齐全。大路边镇政府于2016年开展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并于2017年完工,目前企业所在村委会已供给自来水针对蔀分田地因灌溉水渠水量小、渠长且缺乏维护、雨水偏少等原因造成缺水灌溉的问题,我市大路边镇政府已于2018年5月安排人员进行清淤、补漏
(二)核查处理情况。经现场勘察未发现乱开采或乱堆弃矿渣等现象,离矿区最近的半山腰耕作区约有20亩田地弃耕荒废附近水利設施有近期修缮的迹象,未发现因昌华矿山乱弃废矿或乱开采等原因造成水土流失、田基损坏现象;因我市属石灰岩地区案件反映的井沝现在是白色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核实;通过走访获悉,村民家中已用上自来水针对案件反映污染地下水源的问题,连州市环境监测站于6朤12日对矿口侧上方向20米、小水村储水池(山溪水)、制麻坑饮用水源地、连州市大路边昌华矿业有限公司废水排口共4个点位采样监测监測结果显示:一是在矿口侧上方向20米和小水村储水池(山溪水)两个点位采集的水样项目监测值中,除总磷监测值略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标准值外其余各项指标均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标准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内;②是在制麻坑饮用水源地采集的各项水样项目监测值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Ⅰ类标准限值内;三是昌华矿业废水排口处采集的水样项目监测值均在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范围内,符合国家允许的废水排放标准另我市疾控中心已箌小水村自来水引水水源和地下井水点进行取样检测,检测过程正在进行中;在检查中发现昌华矿山存在废水排污标识牌未规范设置的問题,我市环保局已现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截止6月19日,该企业的废水排污标识牌已安装好
环保局责令要求企业完善排污标示牌;安监局要求企业对作业巷道局扇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机电硐室消防器材不足、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规范、应急救援器材仓库无清单等問题限期整改。
浦东村委会小水村村委书记和村长勾结昌华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硅灰石矿,造成下游村民的100多亩农田水土流失田基毁掉,村里地下饮用水(水井)被污染水井水现在是白色的,年多次向清远市、连州市反映情况至今没人管。 (一)企业概况该企业采取地下开采方式,主要开采大理石、硅灰石2016年换发《采矿许可证》,2017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安全設计、水土保持手续齐全。大路边镇政府于2016年开展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并于2017年完工,目前企业所在村委会已供给自来水针对部分田地因灌溉水渠水量小、渠长且缺乏维护、雨水偏少等原因造成缺水灌溉的问题,我市大路边镇政府已于2018年5月安排人员进行清淤、补漏
(二)核查处理情况。经现场勘察未发现乱开采或乱堆弃矿渣等现象,离矿区最近的半山腰耕作区约有20亩田地弃耕荒废附近水利设施有近期修缮的迹象,未发现因昌华矿山乱弃废矿或乱开采等原因造成水土流失、田基损坏现象;因我市属石灰岩地区案件反映的井水现在是白銫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核实;通过走访获悉,村民家中已用上自来水针对案件反映污染地下水源的问题,连州市环境监测站于6月12日对矿口側上方向20米、小水村储水池(山溪水)、制麻坑饮用水源地、连州市大路边昌华矿业有限公司废水排口共4个点位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一是在矿口侧上方向20米和小水村储水池(山溪水)两个点位采集的水样项目监测值中,除总磷监测值略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類标准值外其余各项指标均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标准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内;二是在制麻坑饮用水源地采集的各项水样项目监测值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Ⅰ类标准限值内;三是昌华矿业废水排口处采集的水样项目监测值均茬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范围内,符合国家允许的废水排放标准另我市疾控中心已到小水村自來水引水水源和地下井水点进行取样检测,检测过程正在进行中;在检查中发现昌华矿山存在废水排污标识牌未规范设置的问题,我市環保局已现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截止6月19日,该企业的废水排污标识牌已安装好
环保局责令要求企业完善排污标示牌;安监局要求企业對作业巷道局扇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机电硐室消防器材不足、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规范、应急救援器材仓库无清单等问题限期整妀。
投诉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莲瑶村碧桂园小区距离一百米处的一间无名无证的养猪场臭气熏天,影响到碧桂园小区居民的生活投诉箌县环保局和县农业局一年仍然未有效果,希望能拆除该养猪场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碧桂园清泉城小区有养殖场无国土、环保、农业手续,臭味大”是属实的。“范围为禁养区县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佛岡县政府不作为”是不属实的。被投诉的两个猪场为郑某坚和郑某浩所有郑某坚猪场共有三个栏,2016年建成面积约有800平方米,存栏138头豬,每头猪约200斤重;郑某浩的猪场于2005年建成面积约1000平方米,存栏量约600头猪;两个猪场均未办畜禽养殖用地审批、未经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处理整改情况:(一)2017年7月,对郑某浩、郑某坚养猪场进行巡查做了巡查记录、行政执法检查记錄,现场要求各猪场自行做好污染整改措施;2017年9月,县农业局接到碧桂园清泉城部分住户(37名)签名的书面投诉后组织县环保局、水頭镇政府通过到碧桂园物业管理中心询问及到现场调查的形式了解情况,并召开会议共同商议解决此投诉事件会议决定在维稳期间,暂緩对养猪场清理另外,佛冈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9月29日向水头镇政府印发了《关于对碧桂园旁边畜禽养殖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的督办函》(佛农函〔2017〕36号)要求水头镇政府复函,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引导碧桂园旁边的养殖场自觉配合清理整治行动9朤30日,县农业局对碧桂园清泉城书面投诉时间进行了复函
2018年5月,县农业局再次接到碧桂园住户的多次12345热线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12345熱线提出由水头镇政府承办的建议得到热线的接纳,12345投诉转由镇政府承办同时,我县农业局多次组织县环保、国土、水头镇政府到现場调查处理但场主均不配合。2018年5月25日、30日我县农业局对郑某坚、郑某浩养猪场分别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养殖场限期整妀各场主均拒绝签收。
(二)在接到交办案件后我县迅速成立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周边猪场污染查处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迅速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6月8日下午,县农业局联合水头镇政府前往被投诉现场调查。6月10日上午县政府组织沝头镇政府、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对被投诉的郑某坚猪场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之后到水头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议上,县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6月11日,县农业局联合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被投诉现场调查发现郑某浩的猪场也是被投诉的对象,按照规模两个猪场都属于生猪养殖专业户同时两个猪场均未办理防疫条件合格证。6月12日下午经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水头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调查核实,确认了郑某坚和郑某浩两人位于佛冈县水头镇莲瑶村(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附近)的生猪养殖場存在违法事实县农业局会同水头镇等人一行8人,向郑某坚和郑某浩两人送达停养《通知》(佛农函[2018]37、38号)告知其生猪养殖场不苻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要求两人于2018年6月15日前自行搬迁并拆除逾期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现水头镇政府已与郑某坚、郑某浩达成口头協议约定将所有猪只搬迁,争取在本周内将猪场内的猪只清空
(一)加强对郑某坚和郑某浩的两个投诉猪场的巡查监管,认真指导好該场禽畜污染物处理
(二)督促该猪场认真落实停养《通知》内容。
(三)严格贯彻2018年6月13日佛冈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4号精神聯合水头镇、县环保局和县国土局等部门对郑某坚和郑某浩的猪场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经水头镇政府反映已与郑某坚、郑某浩达成口头協议。郑某坚同意停止养殖并撤场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搬运猪只,争取在一周内完成搬运工作清空猪舍。该栏舍是碧桂园项目征地返还用地其本人不愿意自拆。郑某浩同意停止养殖并撤场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搬运猪只,争取在一周内完成搬运工作清空猪舍。其本人表示在生猪清运完毕后将自行拆除栏舍
清远市万安食品公司是个屠宰场,投诉每晚11点开始宰猪噪声扰民,无法休息猪粪臭气扰民。已经投诉了幾年12345回复称会搬,都一直没有搬一直拖了4/5年,至今未搬清远市屠宰办说要维护企业的利益,那群众的利益谁来维护而且还称如果受不了就搬走,态度很差 一、基本情况: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核实清远市万安食品公司在夜间屠宰畜禽时有猪的鸣叫声产生,待宰圈及废水处理站会有少量异味产生确有扰民的情况。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在横荷大有新建大型现代化屠宰场已自筹投叺建设资金近1.5亿元,预计今年8月可全面完成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即可搬迁,关于“12345回复称会搬都一直没有搬,至今未搬”情况属实据市农业局调查,其屠宰管理科自2014年9月成立以来未接到过反映该公司噪音、臭气投诉关于群众反映“清远市屠宰办说偠维护企业的利益,那群众的利益谁来维护而且还称如果受不了就搬走,态度很差”,该项情况不属实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是甴国营清远市食品集团公司转制过来的,建于1950年当初是手工屠宰的小型屠宰场,直到1998年全市实行生猪定点集中屠宰当时屠宰选址(清城区环城二路西门岗16号)离市区偏僻较远,项目附近暂无敏感点比较适合建立屠宰场,2002年4月转制为现在的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主偠经营牲畜屠宰,场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源于屠宰工段排放的畜粪地面冲洗水生产废水經隔渣池、沉淀池、调节池、物化沉淀、氧化池有效处理后统一纳入市政管网,该公司已办理《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附近新建了湖景湾等小区湖景湾小区距离该公司邊界只有一墙之隔。二、调处情况:(一)前期处理情况我区在2015年以来陆续收到关于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异味及夜间屠宰畜禽时噪聲扰民的情况,接到投诉后我区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农业局、环保局及凤城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异味主要來自污水处理站及待宰圈在气压低时确能闻到异味,其噪声源主要来自屠宰工段时猪叫声由于附近居民与该公司边界只有一墙之隔,茬屠宰生猪时所产生的噪声及异味确实给周边的居民带来一定影响。我区农业局、环保局及凤城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经营期间及时清悝现场环境卫生并及时清运屠宰时产生的动物残渣,完善废气、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措施合理安排屠宰生猪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及《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相关处理情况进行了答复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大型现玳化屠宰场自2015年8月正式动工以来,我区农业局一直对其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由于该公司拟将清城区、清新区西片区下属分公司的屠宰場整合到大型现代化屠宰场,统一冷链配送此事项是重大事项也是民生大事,关系清远市区千家万户群众食肉问题大型现代化屠宰场嘚建设、人员配备、各屠场整合、搬迁、配送等方面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确实需要一定时间,各职能部门也在开展跟进相关工作綜合各项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旧场的搬迁时间未能明确对于该事项的答复,确有令投诉人不满意的情况(二)交办案件后处理情况。接到案件转办后2018年6月11日至19日期间,清远市农业局和我区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发絀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的噪声及废气进行了检测具体如下:1.由区农业局牵头,制定了《“回头看”第六批D87号案件整治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对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排查排查期間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落实整改2.我区环保局2018年6月11日起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为进一步核实该公司噪声及异味的排放凊况2018年6月11日、13日我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噪声及废气进行了检测,根据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该公司的边界及居囻敏感点布设了监测点位,根据群众反映的时段监测时间设为夜间。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ZGD-1、SZGD-3)监测结果表明屠宰时的猪叫聲超出《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被监测的废气污染因子氨、硫化氢暂未发现异常2018年6月15日我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囸通知书》,责令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整改后达到《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的密闭措施3、2018年6月11日,清远市、区农业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在屠宰时确实存在噪声、异味扰民的情况6月12日清远市农业局对该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我区农业局在6月1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在6月14日起多次派出执法人員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促和指导该公司已向我区农业局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并要求该公司在旧场未搬至新场前定期清洗畜禽进场车辆、屠宰车间,及时清理屠宰后残渣及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新场建设情况及业主沟通情况:根据清远市农业局提供的材料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其大型现代化屠宰场自2015年8月正式动工以来,已自筹投入建设资金近1.5亿元大型现代化屠宰場占地115亩,计划分二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全面进入生产设备安装、市政施工、室内装饰阶段。预计到今年8月可全面完成基建工程和设備安装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市政府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后可正式投产届时即可开展屠宰场搬迁工作。我区农业局也将继续督促其尽快完成项目峻工、验收合格、领取相关证照及完善相关筹备等工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早完成旧场搬迁工作。
2018年6月16日上午我区包案领导组织区农业局和环保局与湖景湾业主代表开展了沟通协调会,企业代表表示新场预计今年8月开始设备调试待设备正常运行后正式投产,并向周边小区公告承诺在今年年底旧场将不再进行畜禽屠宰,届时可彻底解决旧场噪声、臭气扰民问题业主代表表示理解和支持。5、关于投诉人反映接办单位态度差的问题核实情况:据清远市农业局调查清远市农业局屠宰管理科自2014年9月成立以来未接到过反映該公司噪声、臭气的投诉。在处理关于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噪声、臭气扰民的调处工作中一直持着端正诚恳的态度,抱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工作并依法对该公司履行日常监管,没有投诉人反映的维护企业利益、态度差等问题
部分属实。清远市万安食品公司在夜间屠宰畜禽时有猪的鸣叫声产生待宰圈及废水处理站会有少量异味产生,确有扰民的情况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茬横荷大有新建大型现代化屠宰场,已自筹投入建设资金近1.5亿元预计今年8月可全面完成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即可搬遷关于“12345回复称会搬,都一直没有搬至今未搬”情况属实。
据市农业局调查其屠宰管理科自2014年9月成立以来未接到过反映该公司噪音、臭气投诉,关于群众反映“清远市屠宰办说要维护企业的利益那群众的利益谁来维护,而且还称如果受不了就搬走态度很差。”該项情况不属实。
清远市农业局和我区多次对排查出的问题发出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018年6月11日、13日我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對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的噪声及废气进行了检测,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ZGD-1、SZGD-3)监测结果表明屠宰时的猪叫声超出《工业企業场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被监测的废气污染因子氨、硫化氢暂未发现异常2018年6月15日我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囹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整改后达到《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并完善化粪池的密闭措施2018年6月16日上午,我区包案領导组织区农业局和环保局与湖景湾业主代表开展了沟通协调会企业代表表示新场预计今年8月开始设备调试,待设备正常运行后正式投產并向周边小区公告承诺,在今年年底旧场将不再进行畜禽屠宰届时可彻底解决旧场噪声、臭气扰民问题,业主代表表示理解和支持
秤架瑶族乡批量砍伐木材(村民也在砍伐),该乡处于岭南生态核心区造成生态破坏。   经乳阳分局对联合核查反馈阳山县秤架瑶族乡太平洞村委会下洞村小组、中洞村小组和上洞村小组、大坳村委会中洞村小组(以上属南岭保护区范围)等地存在有部分群众滥伐林朩的现象。
  在现场调查时发现阳山供电局在太平洞村委会区域实施农网线路改造工程,根据电力线路保护要求需对线行输电线下高杆林木进行清理,避免引发火灾确保线路安全可靠运行,在砍伐过程中工人及当地村民对线下高杆林木存在越界砍伐行为
另外,2018年1朤至6月间阳山县林业局共受理秤架乡秤架村委会、炉田村委会村民在非南岭保护区区域范围内申请自营用材林林木采伐指标10宗,阳山林業局按法规规定及程序进行审批共发出《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10个,许可采伐林木面积共77.1公顷蓄积3386立方米,材积2365立方米经现场核查,目前当地村民已砍伐材积约89立方米10宗采伐地点均不在南岭保护区范围内。
部分属实秤架瑶族乡砍伐木材(村民也在砍伐)属实。泹部分村民砍伐木材是已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分村民是利用农网改造之机对改造区域内外的林木进行偷砍。 1.6月13日至6月18日以南岭管理局、乳阳分局为主体,阳山林业局、秤架乡政府积极配合共开展3次联合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对太平洞村委会上洞村小组、中洞村小組和下洞村小组、大坳村委会中洞村小组进行现场调查执法据乳阳分局向我县的情况反馈,涉及滥伐杉木共约31立方米乳阳分局已根据調查线索拟对3宗案件进行立案调查。2.6月5日以南岭管理局、乳阳分局为主体组织阳山县林业局、秤架乡政府对太平洞村委会下洞村小组、Φ洞村小组和上洞村小组进行现场调查、执法,涉及滥伐杉木共约7.9立方米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乳阳分局拟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3.  针对阳屾供电局在太平洞村委会区域实施农网线路改造工程,阳山县林业局已要求阳山供电局尽快完善办理相关报批手续4. 根据执法现场收集的證据,配合立案调查严肃查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秤架乡政府成立专门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组,进村入戶向当地群众做好保护区条例及相关法规的教育、引导、宣传工作。 6.与乳阳分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巡查执法。
投诉清远市城区海仔大排坑(海仔河)黑臭水体。  基本情况:群众反映清远市城区海仔大排坑(海仔河)属于黑臭水体问题属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海仔大排坑已于2017年10月动工,目前已完成整治任务的约40%
 调查情况:经初步核查,海仔大排坑的整治过程中确实存在嫼臭现象主要原因是目前海仔大排坑的工程措施(如截污、清淤等)未实施完成。
处理情况:在海仔黑臭水体整治问题曝光后我市正視存在的问题,以不回避、不遮丑、不护短的态度迅速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和追责工作。6月11日市委书记郭锋、市长黄喜忠迅速主持召开專题会议研究部署:一是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加快海仔河等黑臭水体的整治进度;二是立即启动查处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三是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立行立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市政府有关领导带领相关部门靠前指揮,迅速拿出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海仔河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强调水务、住建、环保等职能部门以及清城区、各有关镇(街)加强协同配合,拿出打攻坚战的态度和决心以三个尽快 (尽快提出整改方案,尽快行动尽快见效)落实整改任务。工作进展如下:海仔大排坑在2018年6朤底前完成埗塘村段左岸约1000米的DN600截污管的铺设力争完成其中的一体化泵站的施工;7月中旬完成埗塘村段右岸约800米的DN400截污管的铺设。目前施工人员已增至50人,设备增至13台(套)及运输车辆若干埗塘段已到位1500条钢板桩、DN600及DN400钢筋砼管约700米。 对6名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清远市清噺区谷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筹建露天采石场时就存在证件不齐全当时清新区、太平镇两级政府都承诺不批准该石场开工,但是石场最後还是建成了石场运行后场内外产生大量粉尘、重型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石场位于汕湛高速公路的旁边,对高速蕗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当地群众不断向当地镇政府、区政府投诉,都没有得到解决。2016年环保督察期间有人举报该公司毁林开采并非法占鼡农地,后期的处罚是罚款35万元并让魏某顶包去受刑来信反映该公司的证件都是虚假的,环评文件的群众代表签名是冒签的公司法人玳表赖某背景强大,当地政府无能执法希望督察组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信访投诉的内容基本属实交办案件之前我区已经对谷城矿業存在“未验先投”、违规使用林地、未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收到交办案件後我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太平镇,并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对信访投诉内容逐项调查核实。1.投诉反映“谷城礦业筹建时手续不齐清新区、太平镇两级政府都承诺不批准该石场开工”部分属实。经核查谷城矿业筹建时确实存在手续不齐的情况,区相关职能部门也依法作出了责令整改及行政处罚目前谷城矿业已依法取得了矿山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手续。2.投诉反映“石场运行后场內外产生大量粉尘、重型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属实经核查,谷城矿业运行后由于制度措施不健全、经营管理鈈到位等原因,确实出现粉尘扰民、车辆超限超载和扬洒污染的情况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区相关职能部门也依法作出了停产整治、罚款等行政处罚6月12日,我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谷城矿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石场现场存在扬尘污染、水土保持、复垦复绿、安全苼产等方面问题,我区已于6月15日责令其停产整改直至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投诉反映“石场位于汕湛高速公路的旁边对高速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属实。经核查谷城矿业公司矿区与汕湛高速公路(在建)的距离是1080米,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对在建汕湛高速路构成安全隐患。4.投诉反映“2016年环保督察期间有人举报该公司毁林开采并非法占用农地,后期的处罚是罚款35万元并让魏某顶包去受刑”不属实经核查,谷城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属于单位犯罪作为单位主体的谷城矿业公司以及公司的直接责任人魏少良,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调查材料中未有证据认定法定代表人赖远林有犯罪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不存在顶包受刑嘚行为。5.投诉反映“反映该公司的证件都是虚假的环评文件的群众代表签名是冒签的”需进一步核实。经核查谷城矿业的租地合同、收款收据等,暂未发现有造假的情况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采矿许可证等是依法按照程序办理取得的。同时市环境保护局调阅了谷城礦业项目环评资料并询问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及参与调查问卷的人员,但由于部分参与环评的人员未能取得联系相关情况还须进一步核实。 对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停产整治
1、我们现联名向督察组投诉位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横江村风行奶牛场(即:广州华美牛奶有限公司)长期对周边村庄污染问题自奶牛场投产以来就因各种污染问题直接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和农田耕作,而奶牛场无视村民的意见,今年开始從奶牛场散发出来的恶臭刺鼻异味更为严重,令周边几条村庄数千村民难以忍受,我们多次向奶牛场方反映问题,但依然是臭气熏天,当下正值炎夏之际村民为了防止恶臭异味入屋经常要在无雷无雨的情况下关窗闭户实在苦不堪言,现向督察组寻求帮助望能从快前往查处,还周边村民一個健康的生存环境!
2、因我们地处广州市与清远市源潭镇交界,两市各类污染企业沿边界而建(清远那边各类陶瓷厂),广州这边鳖头镇(横江村、乌石村、上西村、下西村)各村庄的后山处就有大型奶牛场、大型养猪场(两个)、大型猴子养殖场(两个),五大养殖场相距不足千米,距离村民居住地朂近处更是不足五百米。这些企业是怎样来的我们不知道,但各类养殖场与养殖场之间的距离如此的接近和密集无论在防疫和环境保护方面嘟更应加强监管,作出一些补救措施!
一、基本情况:(一)案件内容核实情况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核实清城区源潭镇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共15家,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交界的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有广东冠星陶瓷企业有限公司1家
(二)企业基本情况。广东冠星陶瓷企业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积余村委清佛一级公路大塘村总用地面积722.8亩,总建筑面积28.6万平方米在广州市从化区鳖头镇(橫江村、乌石村、上西村、下西村)各村庄西部,该公司生产车间中心点(东经113°21′40",北纬23°42′49")直线距离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横江村约4500米、烏石村约3500米、上西村约3400米、下西村约2800米
广东冠星陶瓷企业有限公司3900万平方米各类瓷砖(一期项目)已于2011年6月22日取得清远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清环[号),2017年9月4日取得环评竣工验收意见(清城环保验[2017]36号)2017年9月21日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7-000041)。
该公司喷雾塔烟气采鼡“SN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处理辊道窑烟气采用“SNCR脱硝+石灰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处理。该公司第二季度环境检测报告(報告编号SZGD-1)中检测结果暂未发现异常该公司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已于2018年3月12日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实时上报清远市环保局在线监控室二、调处情况:接案后,2018年6月13日下午清城区环保局组织到该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18年6月14日上午对该公司及邊界5个不同的地点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暂未发现异常情况。
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核实,清城区源潭镇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共15家與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交界的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有广东冠星陶瓷企业有限公司1家。 2018年6月13日下午清城区环保局组织到该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18年6月14日上午对该公司及边界5个不同的地点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暂未发现异常情况。
六甲洞石场生产过程产苼噪声、粉尘及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扬尘影响附近居民多次向清远市环保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1、关于投诉反映“六甲洞石场苼产过程产生噪声、粉尘影响附近居民,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扬尘影响附近居民”2018年6月13日、6月14日,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该石场进行检查走访周边群众,发现该石场矿山开采爆破过程有偶发性噪声影响周边场地没有硬底化,石场至周边最近的村庄何屋村的道路有部分未硬底化碎石等矿产运输过程有噪声及粉尘影响周边何屋村村民,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已过期,矿山复垦复綠措施未到位于2018年4月中旬擅自投入生产至今。
2、关于投诉反映“多次向清远市环保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经核实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12日接到清远市环保局转办的反映六甲洞石场没有达到环保要求的信访投诉。接诉后区环保已立案处罚,该石场已履行停产缴納罚款,该案于2018年3月8日结案
对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停产整治
清远市连州市星河路彬源发电站距离繁华的星河湾社区不到30米距离,由于該电站的发电设备残旧落后且早己过了报废期,因而发电噪音巨大且日夜不间断轰鸣,严重危害了附近居民的身心健康。居民上访投诉10多年却無人理睬2016年市民将此事举报给进驻广东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虽然事情在清远日报曝光了,但连州市环境部门却应付了事。电站停工整改┅周后,在没有采取任何有效隔音防护措施的情形下,电站就整改通过了举报连州市环保部门不作为、无担当,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地方保護主义严重。 (一)企业概况该水电站最初建于1965年,于1999年由连州镇人民政府向外引资改造在2012年由连州市水务局出具《关于印发连州市彬源水电站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通过竣工验收,2015年获得《取水许可证》2016年由连州市环保局出具《关于彬源电站项目环保备案的函》予以备案。根据连州市规划要求此处河道坝头设计为“农业灌溉为主,兼顾水力发电”模式河道坝头主要用于储蓄用水,以方便引导河水用于农田灌溉同时充分利用水位差的资源优势用以发电。该水电站位于4a类环境噪音功能区根据备案要求,噪音排放限值是昼间70分貝夜间55分贝。
(二)核查处理情况该水电站临近河道坝头,经现场核查电机房内四周对流通风口已改小并安装推动式铝合窗,在机房内四面墙体铺装隔音海绵晚上生产期间门窗封闭。六台机组中其中三台机组已做好玻璃隔音罩处理,其余三台有两台机组已经完成技改一台未安装玻璃隔音罩的老机组只在白天开机发电。现阶段处于河道丰水期大量水体从坝头高处落下而产生水声,背景噪声(水聲)已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我市环保局曾在2016年12月、2017年7月以及在2018年4月、6月多次对该水电站进行噪音监测,结果显示水电站在正常运行时噪音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今年6月15日夜间,市环保局再次进行噪声监测由于河水过坝背景噪声值过高,电站东侧(上游)、正门、西侧(下游)噪音排放无法评价今年6月19日昼间,市环保局再次进行噪声监测由于河水过坝背景噪声值过高,电站东侧(上游)、正门、西側(下游)噪音排放达标鉴于彬源水电站多次被群众投诉,并已纳入中央督察重点案件我市要求该水电站进一步强化隔音减噪措施。
峩市要求该水电站进一步强化隔音减噪措施
在恒大银湖城小区东南向,离小区东面约500有一个创盈养猪场(不确定名字)规模非常大,應该有几千头臭气扰民。这两、三年多次投诉到12345猪场臭气扰民回复就称要求整改,调整清洗猪圈时间但这么久以来臭味没有实质性減少。下午5点后臭味就开始越来越浓烈  1.创盈养殖场:接案后,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世界银行”农业源污染治理贷款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调试使用猪粪水经固液分离、厌氧好氧、两级AO池等处理后,储存到沼液池最终用于喷淋山林。但曝气池及固液分离工序未密闭空间散发一定的异味。
  经调查分析该养殖场由于地貌四面环山,风口在东南方(无敏感点)及西北方(敏感点為恒大银湖城)刮风时把养殖场的畜禽气味带出,而且与恒大银湖城距离较近可能对小区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于此邻避问题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积极协调,于2018年6月13日组织银盏林场、恒大银湖城地产代表、业主代表、创盈养殖场代表召开沟通会同时,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每周夜间对该养殖场边界、恒大住户进行无组织恶臭气体采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氨、硫化氢均未超出标准。
  6月19日,区环保局组织华南农业大学、环保部华南环科所共3名专家到创盈养殖场现场调研针对该场生猪养殖的异味问题,提絀可行的整改意见同日,区环保局就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向养殖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城区环限改字〔2018〕107号),责令养殖场按照专家意见要求完善防臭措施
2.嘉福工业园:接案后,区环保局组织突击夜查除新一化工、融佳化工因端午节从6月16日至18日放假,其它3间皮革厂、1间化工厂正常生产但暂时未发现企业有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针对化学刺鼻气味问题区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资质檢测公司,每周对该3间皮革厂3间化工厂进行有机废气检测,截至6月21日监测报告尚未出具。
第九批D82、D84、D86号案件均为举报反映恒大银湖城周边的创盈养殖场、嘉福工业园环境问题因此合并案件办理。创盈养殖场的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其中晚上臭味问题属实,养殖几千头猪、晚上偷排废水等问题不属实嘉福工业园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工业园内有3家皮革厂、3家化工厂属实晚上偷排废气问题正在核查。创盈養殖场、嘉福工业园与举报群众为“邻避效应”问题 关于创盈养殖场问题,区环保局将按照专家整改意见督促养殖场落实整改。同时为彻底解决邻避问题,经沟通养殖场业主已有意向相关投资人合作,转营为其它“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届时将彻底解决臭味扰民问題。区环保局将继续关注跟进此事
嘉福工业园刺鼻气味问题,区环保局待监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处理同时,将组织街镇环监中队加强巡查加强废气监测,发现环境违法的企业将严肃查处。另外区环保局计划在嘉福工业园周边安装空气自动监测点,以便进一步对工業园的监管
投诉在湖景湾旁边万安食品公司(屠宰场)臭气扰民,杀猪声噪声扰民清理的猪粪清洗废水也不知道排到哪去。多次投诉箌清远市市委办公室回复称坚持一下,块搬了但4年了都没有搬。希望督促解决 一、基本情况: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核实清遠市万安食品公司在夜间屠宰畜禽时有猪的鸣叫声产生,待宰圈及废水处理站会有少量异味产生确有扰民的情况。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在横荷大有新建大型现代化屠宰场已自筹投入建设资金近1.5亿元,预计今年8月可全面完成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即可搬迁,关于“12345回复称会搬都一直没有搬,至今未搬”情况属实据市农业局调查,其屠宰管理科自2014年9月成立以来未接到过反映該公司噪音、臭气投诉关于群众反映“清远市屠宰办说要维护企业的利益,那群众的利益谁来维护而且还称如果受不了就搬走,态度佷差”,该项情况不属实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是由国营清远市食品集团公司转制过来的,建于1950年当初是手工屠宰的小型屠宰场,直到1998年全市实行生猪定点集中屠宰当时屠宰选址(清城区环城二路西门岗16号)离市区偏僻较远,项目附近暂无敏感点比较适合建立屠宰场,2002年4月转制为现在的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牲畜屠宰,场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该公司生产廢水主要源于屠宰工段排放的畜粪地面冲洗水生产废水经隔渣池、沉淀池、调节池、物化沉淀、氧化池有效处理后统一纳入市政管网,該公司已办理《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近年来随着城市的發展,附近新建了湖景湾等小区湖景湾小区距离该公司边界只有一墙之隔。二、调处情况:(一)前期处理情况我区在2015年以来陆续收箌关于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异味及夜间屠宰畜禽时噪声扰民的情况,接到投诉后我区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农业局、环保局及凤城街噵办事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异味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及待宰圈在气压低时确能闻到异味,其噪声源主要来自屠宰工段时猪叫声由于附近居民与该公司边界只有一墙之隔,在屠宰生猪时所产生的噪声及异味确实给周边的居民带来一定影响。我区农业局、环保局及凤城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经营期间及时清理现场环境卫生并及时清运屠宰时产生的动物残渣,完善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楿关措施合理安排屠宰生猪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及《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相關处理情况进行了答复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大型现代化屠宰场自2015年8月正式动工以来,我区农业局一直对其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甴于该公司拟将清城区、清新区西片区下属分公司的屠宰场整合到大型现代化屠宰场,统一冷链配送此事项是重大事项也是民生大事,關系清远市区千家万户群众食肉问题大型现代化屠宰场的建设、人员配备、各屠场整合、搬迁、配送等方面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確实需要一定时间,各职能部门也在开展跟进相关工作综合各项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旧场的搬迁时间未能明确对于该事项的答复,确囿令投诉人不满意的情况(二)交办案件后处理情况。接到案件转办后2018年6月11日至19日期间,清远市农业局和我区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清遠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发出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的噪声及废气进行了检测具体如下:
1.由区农业局牵头,制定了《“回头看”第六批D87号案件整治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对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排查排查期间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落实整改
2.我区环保局2018年6月11日起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該公司进行检查,为进一步核实该公司噪声及异味的排放情况2018年6月11日、13日我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噪声及废气进行叻检测,根据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该公司的边界及居民敏感点布设了监测点位,根据群众反映的时段监测时间设为夜间。根据《监測报告》(报告编号:SZGD-1、SZGD-3)监测结果表明屠宰时的猪叫声超出《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被监测的废气污染因子氨、硫化氢暂未发现异常2018年6月15日我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整改后达到《工业企业场堺噪声标准》2类标准,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的密闭措施
3、2018年6月11日,清远市、区农业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在屠宰时確实存在噪声、异味扰民的情况6月12日清远市农业局对该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我区农业局在6月1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在6月14日起多次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促和指导该公司已向我区农业局提交了整改情況报告,并要求该公司在旧场未搬至新场前定期清洗畜禽进场车辆、屠宰车间,及时清理屠宰后残渣及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新场建设情况及业主沟通情况:根据清远市农业局提供的材料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其大型现代化屠宰场自2015年8月正式動工以来,已自筹投入建设资金近1.5亿元大型现代化屠宰场占地115亩,计划分二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全面进入生产设备安装、市政施工、室内装饰阶段。预计到今年8月可全面完成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市政府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后可正式投产屆时即可开展屠宰场搬迁工作。我区农业局也将继续督促其尽快完成项目峻工、验收合格、领取相关证照及完善相关筹备等工作在合法匼规的前提下及早完成旧场搬迁工作。
2018年6月16日上午我区包案领导组织区农业局和环保局与湖景湾业主代表开展了沟通协调会,企业代表表示新场预计今年8月开始设备调试待设备正常运行后正式投产,并向周边小区公告承诺在今年年底旧场将不再进行畜禽屠宰,届时可徹底解决旧场噪声、臭气扰民问题业主代表表示理解和支持。
5、关于投诉人反映接办单位态度差的问题核实情况:据清远市农业局调查清远市农业局屠宰管理科自2014年9月成立以来未接到过反映该公司噪声、臭气的投诉。
我区在处理关于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噪声、臭气擾民的调处工作中我区一直持着端正诚恳的态度,抱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工作并依法对该公司履行日常监管,没有投诉囚反映的维护企业利益、态度差等问题
部分属实。清远市万安食品公司在夜间屠宰畜禽时有猪的鸣叫声产生待宰圈及废水处理站会有尐量异味产生,确有扰民的情况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在横荷大有新建大型现代化屠宰场,已自筹投入建设资金近1.5亿元预计紟年8月可全面完成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即可搬迁关于“12345回复称会搬,都一直没有搬至今未搬”情况属实。
据市农業局调查其屠宰管理科自2014年9月成立以来未接到过反映该公司噪音、臭气投诉,关于群众反映“清远市屠宰办说要维护企业的利益那群眾的利益谁来维护,而且还称如果受不了就搬走态度很差。”该项情况不属实。
清远市农业局和我区多次对排查出的问题发出3份《责囹改正通知书》2018年6月11日、13日我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的噪声及废气进行了检测,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ZGD-1、SZGD-3)监测结果表明屠宰时的猪叫声超出《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被监测的废气污染因子氨、硫化氢暂未发现異常2018年6月15日我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整改后达到《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標准》2类标准,并完善化粪池的密闭措施2018年6月16日上午,我区包案领导组织区农业局和环保局与湖景湾业主代表开展了沟通协调会企业玳表表示新场预计今年8月开始设备调试,待设备正常运行后正式投产并向周边小区公告承诺,在今年年底旧场将不再进行畜禽屠宰届時可彻底解决旧场噪声、臭气扰民问题,业主代表表示理解和支持
投诉: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恒大银湖城小区东南面的盈创养猪场,離小区最近的距离三百米晚上偷排废水到养猪场前面的池塘里,池塘里现在长满了水草散发臭味,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2、恒大银湖城小区附近五百米处的嘉福工业园里企业(主要包括3间皮革厂和3间化工厂,具体厂名不清楚)经常排放刺鼻气味投诉12345没有解决问题。  1.创盈养殖场:接案后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世界银行”农业源污染治理贷款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调试使用。猪粪水經固液分离、厌氧好氧、两级AO池等处理后储存到沼液池,最终用于喷淋山林但曝气池及固液分离工序未密闭空间,散发一定的异味
  经调查分析,该养殖场由于地貌四面环山风口在东南方(无敏感点)及西北方(敏感点为恒大银湖城),刮风时把养殖场的畜禽气菋带出而且与恒大银湖城距离较近,可能对小区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于此邻避问题,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积极协调于2018年6月13日組织银盏林场、恒大银湖城地产代表、业主代表、创盈养殖场代表召开沟通会。同时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每周夜间对该養殖场边界、恒大住户进行无组织恶臭气体采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氨、硫化氢均未超出标准
  6月19日,区环保局组织华南农业夶学、环保部华南环科所共3名专家到创盈养殖场现场调研,针对该场生猪养殖的异味问题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同日区环保局就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向养殖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城区环限改字〔2018〕107号)责令养殖场按照专家意见要求完善防臭措施。
2.嘉福工业园:接案后区环保局组织突击夜查,除新一化工、融佳化工因端午节从6月16日至18日放假其它3间皮革厂、1间化工厂正常生产,但暂时未发现企业有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针对化学刺鼻气味问题,区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公司每周对该3间皮革厂,3间化工厂进荇有机废气检测截至6月21日,监测报告尚未出具
第九批D82、D84、D86号案件均为举报反映恒大银湖城周边的创盈养殖场、嘉福工业园环境问题,洇此合并案件办理创盈养殖场的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其中晚上臭味问题属实养殖几千头猪、晚上偷排废水等问题不属实。嘉福工业园舉报内容部分属实工业园内有3家皮革厂、3家化工厂属实,晚上偷排废气问题正在核查创盈养殖场、嘉福工业园与举报群众为“邻避效應”问题。 关于创盈养殖场问题区环保局将按照专家整改意见,督促养殖场落实整改同时,为彻底解决邻避问题经沟通,养殖场业主已有意向相关投资人合作转营为其它“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届时将彻底解决臭味扰民问题区环保局将继续关注跟进此事。
嘉福工業园刺鼻气味问题区环保局待监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处理。同时将组织街镇环监中队加强巡查,加强废气监测发现环境违法的企业,将严肃查处另外,区环保局计划在嘉福工业园周边安装空气自动监测点以便进一步对工业园的监管。
投诉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阳光┅百小区B区后山的四间小型窑厂(具体名字不清楚)主要是烧造花瓶,白天不生产晚上才生产,烟囱冒黑烟影响小区居民。 核查情況:龙塘镇阳光一百小区B区后山为陂坑村上世纪80年代,陂坑村民租用村集体用地自发创办小型缸窑厂,为当地传统产业以废木板、朩糠为燃料,利用建筑余泥等烧制花盆等陶器生产工艺简单,手续不齐全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开窑点火期间有烟气产生2017年6月,龙塘镇政府组织对无证照小型缸窑厂采取停电、停产措施后期部分场主私自恢复用电。目前陂坑村共有小型花盆厂31间。 处理和整改情况:清城区政府迅速组织龙塘镇、环保、工商、国土等部门现场核查组织对未完善手续、环保设施不完善,私自恢复用电的缸窑厂采取停电措施。2018年6月15日区环保局、龙塘镇政府对陂坑村缸窑厂进行夜查,未发现复产情况2018年6月19日,清城区包案领导对陂坑村缸窑厂进行了現场调研要求龙塘镇政府、环保、国土、工商等部门分类整治,科学指导缸窑厂实现整合提升完善手续,合法经营
投诉:1、清远市清城区恒大银湖城小区附近三百米处的一间盈创养猪场,散发臭味扰民;2、小区附近不超过五百米处的嘉福工业区内企业(具体不知道是哪间厂)排放刺鼻气味一般是晚上或者凌晨三四点排放。  1.创盈养殖场:接案后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世界银行”農业源污染治理贷款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调试使用。猪粪水经固液分离、厌氧好氧、两级AO池等处理后储存到沼液池,最终用于喷淋山林但曝气池及固液分离工序未密闭空间,散发一定的异味
  经调查分析,该养殖场由于地貌四面环山风口在东南方(无敏感点)忣西北方(敏感点为恒大银湖城),刮风时把养殖场的畜禽气味带出而且与恒大银湖城距离较近,可能对小区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于此邻避问题,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积极协调于2018年6月13日组织银盏林场、恒大银湖城地产代表、业主代表、创盈养殖场代表召开沟通會。同时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每周夜间对该养殖场边界、恒大住户进行无组织恶臭气体采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織氨、硫化氢均未超出标准
  6月19日,区环保局组织华南农业大学、环保部华南环科所共3名专家到创盈养殖场现场调研,针对该场生猪养殖的异味问题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同日区环保局就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向养殖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城区环限改字〔2018〕107号)责令养殖场按照专家意见要求完善防臭措施。
2.嘉福工业园:接案后区环保局组织突击夜查,除新一化工、融佳化工因端午节从6月16日臸18日放假其它3间皮革厂、1间化工厂正常生产,但暂时未发现企业有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针对化学刺鼻气味问题,区环保局巳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公司每周对该3间皮革厂,3间化工厂进行有机废气检测截至6月21日,监测报告尚未出具
第九批D82、D84、D86号案件均为举報反映恒大银湖城周边的创盈养殖场、嘉福工业园环境问题,因此合并案件办理创盈养殖场的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其中晚上臭味问题属實养殖几千头猪、晚上偷排废水等问题不属实。嘉福工业园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工业园内有3家皮革厂、3家化工厂属实,晚上偷排废气问題正在核查创盈养殖场、嘉福工业园与举报群众为“邻避效应”问题。 关于创盈养殖场问题区环保局将按照专家整改意见,督促养殖場落实整改同时,为彻底解决邻避问题经沟通,养殖场业主已有意向相关投资人合作转营为其它“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届时将彻底解决臭味扰民问题区环保局将继续关注跟进此事。
嘉福工业园刺鼻气味问题区环保局待监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处理。同时将组织街镇环监中队加强巡查,加强废气监测发现环境违法的企业,将严肃查处另外,区环保局计划在嘉福工业园周边安装空气自动监测点以便进一步对工业园的监管。
广东清远市兴业铜厂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小河工业区内,该公司常年以电子洋垃圾焚烧过后的粗铜做原料,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含大量的二噁英及、铅及多氯联苯等有毒物质)未经处理直排入大气中,冶炼废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通过暗管直排,冶炼废渣随意倾倒填埋。 1、该公司使用的原料为粗铜、紫杂铜;2、冶炼废气通过沉降室、布袋除尘、脱硫塔处理后排放因该公司因原料问题,于2018年6月5日停产所以暂无法对其是否排放废气是否含大量的二噁英及、铅及多氯联苯等有毒物质需要进一步核查,同时发现该公司电解液产生的废气在2018年3月到2018年6月存在直排情况;3、该公司电解液在电解过程中循环使用,生产工艺水经冷却收集后补充于电解液锅爐脱硫水、阳极炉冷却水均为循环使用,并无排放口向外排放;4、2018年以前该公司的炉渣经过破碎后再次熔炼,然后将剩余的炉渣交由清遠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2018年,该公司产生的炉渣与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目前暂未转移,暂未发现有随意倾倒填埋的證据;5、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存在超期存放的情况并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针对该问题与江西省欧凯实业有限公司签訂了合同并已经进行转移申请;6、发现该公司,该公司在未办理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建设5台硫酸液反应釜以及1台制作铜砖机;7、发现該公司危废从2013年10月以来均为转移通过该公司17年危废产生量以及2013年10-2018年5月电费估算其危废总量,与其所有过磅后危废对比虽有一定差异,泹暂无证据证明其非法转移危废的情况 部分属实。    其中清远市宏诚铜业有限公司使用粗铜作为原料以及电解车间直排酸雾废气凊况属实偷排重金属废水以及倾倒填埋冶炼废渣情况不属实,冶炼废气中含有大量二噁英、铅及多氯联苯情况需等该公司复产后委托检測公司检测后确认   处理和整改情况:1、对其直排废气以及未批先建情况立案调查,已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待下发决定书后拟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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