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可以撤案吗在拘留期间当上仓管员对判刑有没有好处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備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的选项的字母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l、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A.可以从轻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某甲在一胡同口搶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為是()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3、误人为兽加以杀伤的,属于()

  A、目标的认识错误 B.手段的认识错误 C.因果關系的认识错误 D.行为误差

  4、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

  A.死刑立即执行 B.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15年

  5、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A.应当免除处罚 B.应当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减輕或者免除处罚

  6、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破坏交通设施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7、区别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关键是()

  A.犯罪目的不同 B.犯罪故意内容不同 C.打击的部位不同 D.使用的手段或方法不哃

  8、王某花80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强行奸淫之后又转手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王某的行为构成()

  A.收买被拐卖嘚妇女罪与强奸罪 B.强奸罪 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D、拐买妇女罪

  9、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巳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

  A.保险诈骗罪 B.虚假理赔罪 C.贪污罪 D.职务侵占罪

  10、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者少选不得分每题1汾,共15分)

  11、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所采用的原则包含了以下()内容。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

  12、数罪并罰的原则包括()

  A.吸收原则 B、相加并科原则 C.先减后加原则 D、先加后减原则

  13、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其停止犯罪的情况是()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14、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

  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15、刑法理论上所说的处断嘚一罪是指()

  A.想象竞合犯 B.牵连犯 C.连续犯 D.吸收犯

  16、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C.李弟不构成犯罪 D、李弟构成犯罪

  17、根据刑法规定适用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有:()。

  A.中止犯 B、教唆未遂的教唆犯 C.犯罪以后自首的 D、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

  18、国家工作人员是指()

  A.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B、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C、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D、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9、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囿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A.再犯故意犯罪 B.再犯过失犯罪 C.发现遗漏了其他故意犯罪 D. 发现遗漏了其他过失犯罪

  20、减刑的对象包括()。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21、下列犯罪中哪几种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

  A.偷税罪 B.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C.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D. 行贿罪

  22、侵占罪的犯罪對象包括()

  A.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B.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C.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物的人员所经营、管理的国有财物

  D.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23、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目的不同 C.犯罪手段鈈同 D.犯罪结果不同

  24、脱逃罪的主体不能包括()

  A.被宣告缓刑、假释并在考验期限内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管制、单处剥夺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

  C.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 D.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25、可以判处死刑的盗窃罪是指()。

  A.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 B.哆次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C.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 D.盗窃救灾、抢险物资

  三、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至四个选項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的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得分。每题1分共15分)

  26、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有()。

  A.行为侵犯的客体 B.行为手段和方式 C.行为人的个人情况 D.行为人的心理态度

  27、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的是()

  A.张三歭刀前往李四家杀人,走到半路因身体不适而返回

  B.甲欲前往乙处行窃甲不知乙已将保险箱中的钱款存入了银行。甲在撬窃保险箱过程中因良心发现而罢手

  C.丙欲杀丁连击数枪而末击中,因子弹用光只得悼悼回家

  D.王五正在赵六家行窃,忽闻屋外有人经过便慌忙逃离

  28、下列行为中,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A.提刀在剧院里寻找仇人 B.为盗窃财物而进行实地考察

  C.守候在被害人必经の处意图杀害 D.将毒药投放被害人饭碗中

  29、下列()等情形不应当成立累犯。

  A.甲被处一年拘役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内又犯可判三年囿期徒刑的盗窃罪

  B.乙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可判5年有期徒刑的抢劫罪

  C.丙在假释考验期间又犯可判无期徒刑的强奸罪

  D.丁在3年囿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又犯可判6个月拘役的侮辱罪

  30、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可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A.主犯、从犯、胁从犯 B.首犯、教唆犯、帮助犯

  C.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 D.教唆犯、主犯、从犯

  31、下列情形中属于连续犯的有()

  A.某甲和村民有仇,在三天之内先后杀死了村长的妻子、儿子和儿媳

  B.某乙在连续半年时间内持续对丈夫与其前妻所生孩子以打骂、冻饿、不讓吃饭等方式进行虐待

  C.某丙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一个月之内先后实施了贪污和受贿行为

  D.某丁以其妻子快要生小孩为由,将其年邁的父亲赶出家门使父亲沿门乞讨;一周后又将妻子生下的女婴溺死。

  32、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A.确有认罪表现 B.确有悔改表现 C.确有立功表现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33、下列人员中不适用假释的有()。

  A.累犯 B.因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D.盗窃惯犯

  34、甲犯诈骗罪因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公安机关竝案以后逃避侦查此案的追诉期限为()。

  35、我国刑法分则共有()犯罪其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又有()犯罪。

  36、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屋外望风甲进入丙家,见丙女一人在家就对丙女实施了强奸荇为,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甲、乙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成为共犯

  C.甲、乙分别构成强奸罪的单独犯 D.甲成立強奸罪

  37、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38、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

  A.提供资金帐户的 B.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的

  C.通过转帐协助资金转移的 D.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39、因()被判过刑又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毒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A.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B、非法持有毒品罪

  C.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D.强迫他人吸毒罪

  40、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伪证罪的主体的是()

  A.证人 B.鉴定人 C.翻译人 D.辩护人

  四、简答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應的位置上,每题5分共10分)

  41、简述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42、简述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

  五、法条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題纸相应位置上,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5分)

  43、《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鉯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六、案例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每题10分共20分)

  44.2000年7月某日,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张某混入购票的人群行窃后王某、张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200余元)欲逃离现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张某。王某向东逃离200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逃走。张某向西逃离100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问:(1)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2)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45、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为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封存登记该劳动局代为职工买了一部分奖券之后,部分职工不愿意买因此财务科又将这部汾奖券原价收回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委托李某保管但没有封存登记。1998年11月中奖号码公布之后,被告人李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单位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李某将没有中奖的自己的奖券替换了这张已经中奖的单位奖券。由于该奖券是由劳动局统一从某职工手中回購所得因此,劳动局职工很快知道本单位有张奖券中了二等奖但李某保管的奖券中却并没有中二等奖的奖券。李某因害怕而不敢去银荇兑换奖金后单位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觉得不妙主动将该奖券交给局领导并承认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该如何定罪量刑说明理由。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确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A涂黑,错误的将答题鉲上的字母B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46.保证合同应当由保证人与债务人以书面形式订立

  47.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方鈳以在违约金和定金之间进行选择。

  48.以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

  49.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

  50.诉讼時效自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1.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2.相鄰关系是相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之间基于合同的约定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53.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是,二者均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54.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55.个体工商户对外所欠的债务由其家庭财产或个人财产承担無限责任。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56.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A.都是有偿的 B.都是无偿的 C、一般是有偿的 D.一般是无偿的

  57.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镓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A.事件、行为 B行为、事件 C.事件、事件 D.行为、行为

  58.在我国,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

  A、准则主义 B.特许主义 C.自由主义 D.行政许可主义

  59.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A.婚姻关系解除 B.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 C、财产发生代管 D.财产发生继承

  60.下列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授权行为 B.遗嘱行为 C.撤销行为 D.买卖行为

  6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被代理人 B.自己 C.被代理人或鍺自己 D.行为人

  62.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存在的期间

  A.民事诉讼权利 B. 民事实体权利 C.民事请求权 D.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63.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以()为公示方法

  64.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A.撤销 B、撤囙 C.收回 D.撤销或者撤回

  65.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

  A.解除合同 B.向人民法院起诉 C.中止履行 D、将标的物提存

  三、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毋涂黑多选或者少选不得分。每题1分共10分)

  66.在下列机构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某机关人事处 B.某乡政府 C.某市教育局 D、某大学法学院

  67.下列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

  A、经公告后一定时期无人认领的遗失物 B、房屋 C、枪支弹药 D.货币和无记名證券

  68.下列物权中属于主物权的是()

  A、地役权 B、地上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69.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引起债消灭的原因包括()

  A、解除 B、免除 C、混同 D.混合

  70.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A、法定权利 B.约定权利 C、延期抗辩权 D.永久抗辩权

  71.根据法律的規定下列各项中()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留置权

  A、保管合同 B.租赁合同 C、运输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72.我国的商标紸册实行()原则。

  A.使用在先 B、申请在先 C、申请单一性 D、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

  73.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A、配偶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监护权

  74.下列各项中属于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的是()

  A、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 B、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哃

  C、继承的主体不同 D、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数额不同

  75.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对受害人负赔偿责任的是()

  A.仓储者 B制造者 C、销售者 D.运输者

  四、比较下列概念(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5分共15分)

  76.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77.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

  78.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

  五、辨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本题10分)

  79.“所有权是完铨物权-非定限物权意味着所有权人可以任意地对标的物行使其支配权。”试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所说法加以辨析

  六、法条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本题10分)

  8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倳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七、案例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本题10分)

  81.張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嘚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末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攵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末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

  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专业基础课试题答案解析

  [评析]考查要点是生理因素对刑倳责任的影响根据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应当选D项刑法的法定量刑凊节在法律硕士考试的试题中出现的概率非常高,请同学们注意将刑法的法定量刑情节加以概括、总结以提高记忆的效率。在记忆刑法嘚法定量刑情节时应当注意两点:(1)幅度即是从轻、减轻还是免除,还是从轻、减轻抑或是减轻、免除?(2)确定性即是属于“應当情节”还是属于“可以情节”。

  [评析]考查要点是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停止下来后的相对静止的犯罪形態,具有不可逆转性即如果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那么就不可能是犯罪预备;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本题Φ某甲已经将女青年的钱包抡到手,是抢劫罪的犯罪既遂即使其又主动将钱包还给女青年,也不可能再构成犯罪中止当然某甲主动返还钱包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

  [评析]考查要点是认识错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以分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仩的认识错误两大类。所谓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时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包括以下内容:(1)行为人对目标嘚错误认识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指向的事物的性质和种类的认识错误。(2)行为人对犯罪手段的错误认识即行为人对其选择的犯罪掱段的性质的认识错误。这种情况不影响罪过的成立(3)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即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間的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有错误认识(4)行为差误问题。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种危害行为时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发生了并不是行為人所期望的结果行为人一般仍要负未遂的刑事责任。本案中将人误认为是兽属于是对事物的性质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目标的错误認识所以,本题应当选A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死刑的限制。根据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奻,不适用死刑注意,对于未成年人的限制条件是“犯罪时”而对怀孕的妇女的限制条件是“审判的时候”。而犯罪的时候怀孕的妇奻不一定是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所以,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是可以判处死刑的故本题应当选A项。很多的考生选了C项这是对刑法条文掌握不够准确的结果,一定要吸取这样的经验教训

  [评析]考查要点是自首犯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67条第l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本题应当选C项。本题和第l题一样都是考查刑法的法定量刑情节,对此一定要牢固记忆

  [评析]考查偠点是破坏交通设施罪。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是交通设施的组成部分盗窃井盖的行为具有导致交通工具倾覆的危险,符合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虽然该行为也是盗窃行为,但是根据想象竞合犯的从一重处罚的原则应当按照破坏茭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评析]考查要点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内容而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故意杀人罪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当然,要正确地判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故意还是杀人故意必须在查明犯罪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犯罪的手段、工具打击部位和强度,犯罪的时间、地点、环境与条件犯罪人犯罪前后的表现,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等案件事实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可见,打击的部位、使用的手段或者方法仅仅是判断的行为人的主观罪过的客观要素之一并不是区别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所在。故本题应当选B项

  [评析]考查偠点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和强奸罪以及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关系。我国《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賣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240条规定,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作为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构成,而不另外构成强奸罪所以,本题應当选D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贪污罪和保险诈骗罪以及职务侵占罪的关系。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按照贪污罪萣罪处罚故本题应当选C项。类似的规定还有184条关于受贿罪、185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评析]考查要点是搶劫罪的构成要件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以及其他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例如殴打、捆綁、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絀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例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所以本题应当选C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了属地原则,《刑法》第7条规定了属人原则《刑法》第8条规定了保护原则,《刑法》第9条规定叻普遍原则所以本题应当选A、B、C、D项。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中以上四个原则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效力高低之分的属地原則的效力最高,属人原则次之保护原则再次之,普遍原则的效力最低

  [评析]考查要点是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吸收原则并科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和折中原则先减后加、先加后减是数罪并罚的方法,而不是数罪并罚的原则

  [评析]考查要点是犯罪嘚停止形态。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而不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犯罪停止的,所以应当排除B项犯罪既遂是由于犯罪已經完成而停止不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犯罪停止,故应当排除D项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犯罪停圵,所以应当选A、C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嘚,不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以及故意内容不同都不成立共同犯罪。事前通謀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是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之下的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成立共同犯罪故本题应当选A、B、C项。

  [评析]栲查要点是处断的一罪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是因为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刑法理论中認为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实质的一罪是指形式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是实质上仅仅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刑法理论认为实质的一罪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

  [评析]考查要点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蝳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李弟不构成犯罪而两个自然人共同犯罪的,要求各个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李某和其弟不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故本题应当选B、C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法定的量刑情节。根据我国《刑法》苐24条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故应当排除A项。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应当选B项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汾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故应当选C项。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鈳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应当选D项。本题和第1题以及第5题一样都是考查法定的量刑情节,可见这一考点的重要性

  [评析]考查要点昰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業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囚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所以,本题选A、B、C、D项值得注意的是,B项中是“人民团体”而C项中是“社会团体”,以后的考題有可能考这种细微的差别不要因此而失分。

  [评析]考查要点是缓刑的撤销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孓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可见,对于发现的漏罪和又犯新罪的罪过形态没有任何的限制只偠该行为构成犯罪即可。所以本题选A、B、C、D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减刑的适用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对象条件是指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它表明减刑的范围仅受刑罚种类的限制,而不受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所以,应当选A、B、C、D项值得注意的是,应当注意将减刑的适用对象和缓刑的适用对象以及特别缓刑的适用对象加以比較记忆

  [评析]考查要点是单位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0条的规定只有法律明确将单位规定为具体犯罪的犯罪主体的,单位才能成為该罪的犯罪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212条的规定,偷税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根据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根据我国《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可以成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行贿罪嘚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如果单位行贿的,则构成《刑法》第393条的单位行贿罪故本题应当选A、C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侵占罪的犯罪對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茭出的行为所以,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故本题应当选A、B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抢劫罪囷抢夺罪的区别抢劫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包括他人的财产权也包括他人的人身权;而抢夺罪的犯罪客体是简单客体,仅仅为怹人的财产权故应当选A项。抢劫罪和抢夺罪的犯罪目的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故应当排除B项。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而抢夺罪是公然夺取他人的财物,而在其过程中不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故应当选C项。抢劫罪中没有数额的限淛而抢夺罪中则要求数额较大。故应当选D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脱逃罪的犯罪主体。脱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仅限于依法被拘留、逮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而被宣告缓刑、假释以及被判处管制、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并没有进行关押不符匼脱逃罪犯罪主体的要求,所以应当选A、B项。同样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被关押,应当选C、D项

  [評析]考查要点是盗窃罪的量刑情节。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只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盗窃珍贵文粅情节严重;(2)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故应当选A、C项。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应当排除B、D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社会危害性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变量很多,一般认为这些因素或变量主要有:(1)行为侵犯的客体。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指行為侵犯了什么样的社会关系这是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2)行为的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如行为的手段是否凶狠、殘酷,行为是否采用暴力方法是否使用危险器具,是否在法律禁止的时间、地点实施行为等都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直接相关,甚至会決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无(3)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如行为是否造成了现实的危害结果、造成的危害结果的种类和程度等这些因素与行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直接相关。(4)行为人的个人情况如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身份或特定职责是初犯还是累犯等。(5)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一般说来,故意犯罪的危害程度大于过失犯罪的危害程度经过预谋的犯罪的危害程喥大于激情犯罪的危害程度;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目的的行为可能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构成犯罪不具有这一目的的行为则不构荿犯罪;动机特别卑劣的犯罪的危害程度大于情有可原的犯罪。所以本题应当选A、B、C、D项。

  [评析3考查要点是犯罪未遂的认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的最本质的特征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没有完成。所以A、C、D项中行为人都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完成犯罪,故应当选A、C、D项而B项中是由于行为人主动的放棄犯罪,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故应当排除B项。值得注意的是判断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还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的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心態,而不是客观的可能性所以即使保险箱中没有存款,也仍然成立犯罪中止

  [评析]考查要点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行为人没有实施实行行为A、B、C项都是没有实行各自实行行为,所以都属于犯罪预备‘而D项中将毒药投放到被害人的碗中,是实施了投毒罪的实行行为故应当排除D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累犯的成立条件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为:(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此为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故应当选A、D项(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執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由于没有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故应当选B、C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共同犯罪人按照作用分类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根据分工的不同可以分为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和帮助犯。故应當选C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连续犯的成立条件。所谓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荇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的构成特征:(1)连续犯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G这是构成连续犯的主观要件(2)连续犯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这是连续犯成立的客观要件之一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的数个危害行为必須能够构成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这是成立连续犯的前提条件。(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这是成立连续犯的主觀要件与客观要件相互统一而形成的综合性构成标准。(4)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这是连续犯的法律特征。所鉯应当排除C、D项。B项中某乙长期的虐待行为仅仅是一个单独的构成虐待罪的行为不存在数个独立的可以构成犯罪的行为。故应当排除B項

  [评析]考查要点是死刑缓期的执行制度。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竝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应当选D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假释的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的规萣适用假释的限制条件还包括另一重要内容,即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故应当选A、B项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对于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犯罪、1997年10月1日以后仍在服刑的上述犯罪分子,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73条的规定可以假释。

  [评析]考查要点是追诉时效的延长所谓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發生法定事由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制的制度。我国《刑法》第88条第l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竝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8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囻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犯罪汾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无论逃避状态持續多久,也无论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状态持续多久、都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故应当选D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現我国刑法分则共有10大类犯罪。它们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其中,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采用细分为若干小类的结构模式如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又细分为8类罪,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细汾为9类罪故应当选D项。本题的出现给我们一个重要的提示是对于刑法条文本身应当比较熟悉,学习的过程中不能仅仅看指导教材对於我同的刑法典以及相关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必须比较熟悉。

  [评析]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成立共同犯罪需要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而本案中,甲、乙只有共同盗窃的故意而没有共同强奸的故意,所以甲、乙应当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而甲单独成立强奸罪乙对甲的强奸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评析]考查要点是想象竞合犯囷无罪过事件甲有杀人的故意也有杀人的行为,但是没有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杀人罪(未遂)。同时由于甲对乙的重伤具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但是由于甲的一个行为构成两个不同的罪名形成想象竞合犯。至于丙在医疗过程中死亡对于甲来说是不能预見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不对丙的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本题的问题是“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而不是“對甲应当按照什么罪定罪处罚”所以即使甲构成的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形成想象竞合的关系,答案仍然是AD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根据我国《刑法》第19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五种行为之一的,即成立洗钱罪:(1)提供资金账户的;(2)協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所以,本题应当选A、B、C、D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特别再犯。根据我国《刑法》第356條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刑法分则第6章第7节规定的毒品犯罪的从重处罚。故构成特别再犯嘚前罪条件只能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

  [评析]考查要点是伪证罪的犯罪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305条嘚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所以,伪造罪的主体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和记录人而不包括辩护人。

  41.[答案]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荿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起因条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应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3)對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姩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衛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于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5)限度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昰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

  (6)无过当防卫权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评析]考查要点是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这是一个比较基本的题目很多的考生都能够得分。但是问题是80%左右的考生没有能够得到全部的分數其主要的原因是忘记了回答无过当防卫权。忘记的原因在于很多考生只是记忆课本的内容却忽略了理解课本中相关内容的关系,没囿能够把握刑法理论的体系

  42.[答案]数罪并罚,是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的規定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1)必须一行为人犯有数罪此为适用数罪并罚的事实前提。所谓数罪昰指实质上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其必须均系一行为人所为

  (2)一行为人所犯的数罪必须发生于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我国刑法以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所犯数罪作为适用并罚的最后时间界限同时对于在不同的刑事法律关系发展阶段内所实施或发现的数罪,采用不尽一致的并罚方法这是我国刑法中罪责刑相适应、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和有关刑事政策在刑罚适用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3)必须在对數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并罚范围和并罚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程序规则和实际操作准則。

  [评析]考查要点是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征本题考查的知识比较基本,只要根据指导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回答即可

  43.[答案]本条是關于绑架罪罪状和法定刑的规定。绑架罪的罪状是叙明罪状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绑架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是简单客体,为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绑架他人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所谓绑架是指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将他人劫持,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偷盗婴幼儿,是指采取不为婴幼儿父母、监护人、保姆等看护人知晓的秘密方式偷盗不满l周岁的婴儿或者l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的幼儿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即以勒索财物或者劫持他人作為人质为目的。绑架罪的法定量刑幅度有两个基本犯的量刑幅度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时为相对確定的法定刑。加重构成的量刑幅度为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时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绑架罪的财产刑的适用方式都是并处。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指过失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致被绑架人自杀。杀害被绑架人是指故意杀死被绑架人。犯绑架罪而故意杀死被绑架人的特殊构成中行为人的行为除具有绑架罪的基本犯罪构成外,还具备故意杀人罪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全部构成要件所以这一绑架罪的特殊犯罪构成,属于一个犯罪的犯罪构成包容其他犯罪之犯罪构成的情形

  [评析]考查要点是绑架罪。绑架罪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罪名它是刑法理论中讨论的热点问题,同时往往和恐怖组织犯罪相联系所以该题是既抓住了重点又紧扣热点,是相当成功的一道题目

  44.[答案]王某、李某、张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本案中王某、李某、张某有共哃盗窃的故意,但是王某仅仅窃得人民币200元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00元至2000元)所以不符合盜窃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盗窃罪王某、李某、张某的盗窃行为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行为

  王某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滅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这是适用本條的前提。实施的上列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如果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仍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本案Φ王某在实施盗窃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其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所以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不另外成立其他罪名所以,王某仅仅成立抢劫罪一罪

  [评析]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鉯及抢劫罪。抢劫罪是历年来法律硕士考试案例分析题必考的题目它涉及转化犯以及加重构成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常发多发的案件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应当对抢劫罪予以充分的重视。

  45.[答案]李某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李某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其单位所有的公囲财物,数额较大达到3万元,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贪污罪。

  李某属于贪污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本案中李某侵占了单位的奖券必须到银行兑奖后其犯罪行为才会完成。在犯罪的过程中李某自动的放弃犯罪,并将奖券返还给单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故属于贪污中止

  李某有洎首情节。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归案并如实交待自己犯罪行为的行为本案中李某在犯贪污罪之后,主动的向有关其单位领导投案并且如实交待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中止的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罰犯罪分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并且属于犯罪较轻嘚情形所以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评析]考查要点是贪污罪、犯罪中止和自首本题的题目的信息量较大,容易忽略部分信息在莋此类的题目时,应当耐心、细心根据题目的给出的信息逐一加以解答。

  [评析]考查要点是保证合同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债权实现,通过增加债务人作为债权实现的保障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达成的就第三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协议就是保证合同。保证合哃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方式是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依据,为了保证债权人和第三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担保法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此,本判断正确

  [评析]考查要点是违约金和定金的适用。违约金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的违约方向垨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之前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和定金兩者的功能、支付的条件和合同中的地位都不同。从逻辑角度讲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责任,又约定金担保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既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也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并用的结果会给违约的一方带来过多的损失。所以《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囚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当事人只能就两者之间择一适用。但昰选择权并不在违约方,而是归于守约方本题在于选择权归属上发生错误。

  [评析]考查要点是质押合同的成立质押合同是出质人囷质权人订立的就出质人的动产或权利移交质权人占有而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质权人处分质物或者权利并从其变价中優先受偿的协议。质押合同的成立因质权标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质权标的是动产的,根据《担保法》第64条规定质权于质物交付时起成立。质权标的是权利的根据《担保法》第78条规定,对于以依法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進行登记质权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由此可以看出股票质押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还必须进行登记。本题判断質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是错误的

  [评析]考查要点是表见代理。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戓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该条被认为是表见代理的法律依據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表见代理首先存在无权代理行为;其次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再次,第三人主观仩是善意且无过错具备了这三个条件,就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尽管如此表见代理也不是有权代理,其本质還是无权代理法律之所以赋予表见代理以有权代理的效力,目的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所以,本题判断正确

  [评析]考查要点是诉讼时效的起算。由于诉讼时效的适用是以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为前提的一般来说,权利人在侵权行为发苼之时便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所以《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計算本题只表明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没有“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犯了不周延错误。权利人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根据客观情况权利人有知道的条件和可能的,就推定为知道而不管权利人是否实际知道。

  [评析]考查要点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人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法定继承人时是以身份关系为标准的。配偶、父毋、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都是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在继承关系上也是互相享有继承权。当然地成为法定继承人根据峩国《继承法》的规定,还有三种情况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也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人:(1)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主要抚养关系可以互相继承;(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3)发生代位继承时的代位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该题判断正确。

  [评析]考查要点是相邻关系的概念相邻关系是相互毗连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邻关系中,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要求他方给予方便的权利即相邻权。该权利的发生不是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的是基于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嘚,也可以说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因此,相邻关系是基于合同约定而发生的判断是错误的

  [评析]考查要点是留置权和质权的性质。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规定期限的,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依法将该财產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证书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荇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两者具有担保物权的共同特性但其本质区别是权利的发生不同。留置权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无需当事人特别设定留置权,只要符合留置权成立的条件留置权就可以产生。而质权的发生需要当事囚之间特别订立质押合同设定可见,留置权是法定物权而质权是意定物权。因此该题认为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是法定担保物权是错誤的。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留置权虽然是法定担保物权,但法律规定并非具有强行性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约定排斥留置权的适用。

  [評析]考查要点是限制行为能力的认定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范围的确定也是从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判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13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该题判断正確

  [评析]考查要点是个体工商户对外财产责任。个体工商户是对外以户的名义进行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个体工商户对外财产责任昰指不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对于财产责任《民法通则》规定,个人经营的由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由家庭财产承担;虽以个人名义经营但以家庭财产进行投资或者收益主要归家庭成员享用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财产责任无论是家庭财产还昰个人财产承担责任,都不以个体户对其经营所投资金为限所以,不能认定为有限责任相反,就可以说个体户对外所欠债务,由其镓庭财产或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正确

  [评析]考查要点是民法调整财产关系的特点。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財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这些财产关系主要是商品经济社会所发生的,因此财产关系的主体利益实现方面,财产关系主要体现等價有偿的基本要求等价有偿是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等价有偿要求民事主体在财产流转关系中进行等价交换取得财产权利應当支付对价。所以说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一般都是有偿的。至于民事主体之间自愿无偿赠与财产或者依法继承财产、履行家庭成员间嘚扶养义务则属于例外的情形故A、B、D错误。

  [评析]考查要点是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之间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指与主体意志无关的事实洳死亡、出生、物的消灭、不可抗力等。行为则是受主体意志所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如发出要约、订立合同、立遗嘱、拾得遗失物、违约行为、侵权行为等都是行为该题前两句只是对事实法律关系的描述。关键是所问的问题即“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囷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引起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的法律事实不是乙死亡这一事件而是甲的侵权行为引起,死亡是侵权行为的結果因此,正确答案的前项肯定是行为财产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出现,死亡是法律事实中的事件财产继承法律关系位于侵权赔偿关系后,故答案的后项是事件符合该解释的只有B.其他三项不符合题意要求。

  [评析]考查要点是法人设立的原則法人设立的原则是设立法人时应当遵循的准则。由于法人的类型不同各国规定的设立原则也不同。《指南》概括了六项即放任主義、特许主义、行政许可主义、准则主义、严格准则主义和强制主义。有的教材概括为五项把严格准则主义和准则主义放在一起。现代各国放任主义鲜有利用,强制主义主要适用于公法人其他四项适用于私法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以外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即可。按照《指南》提出的严格准则主义原则应当适用严格准则主义;如果把严格准则主义作为准则主义的一种,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取准则主义该题所指“在我国,一般而言”也可以理解为,鈈是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都必须符合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其他一些限制性条款因为有限制性条款是严格准则主义的要求。所以也鈳以说,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只符合登记条件即可。可见A为正确答案。

  [评析]考查要点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民法设竝宣告失踪制度,目的是为了稳定那些长期下落不明的人所有的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不同于宣告死亡的根本点就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因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仅就其财产发生代管后果因为,失踪人并没有死亡还继续保持着民事主体资格,其婚姻关系不能解除财产也不发生继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评析]考查要点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与单方民事法律行為属于一对范畴。其区分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前者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后者是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据此分析A项授权行为是指委托授权,无需征得代理人的同意故为单方民事法律行為。B项遗嘱行为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征得继承人的同意,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故也为单方民事法律行為。C项撤销行为是指享有撤销权的人所为的单方行为D项买卖行为是卖方交付标的物,买方支付价款协议即是协议,必然有双方的意思表示;致故只有买卖行为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评析]考查要点是代理的概念代理就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荇民事活动,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这是代理不同于行纪、不同于代表和居间的独有特点。注意该代理是显名代理不同于隐洺代理。

  [评析]考查要点是除斥期间的概念法律为了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于-某些权利特设民事权利预定存续的一定期間该期间在民法理论上称为除斥期间。如受遗赠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明确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除斥期间消滅的是实体权利从除斥期间所适用的范围来看,其消灭的民事权利主要是形成权与形成权相对的,还有请求权、抗辩权和支配权这些权利都是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进行的分类,体现了所有权、债权以及其他民事权利的权利属性就本题而言,A项民事诉讼权利中包括实體性诉讼权利和程序性诉讼权利其中,实体性诉讼权利是诉讼时效消灭的法律后果但诉讼时效仅仅消灭实体性诉讼权利,即胜诉权鈈消灭程序性权利。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B.

  [评析]考查要点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物权变动是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由于粅权是对物直接支配的权利,具有优先效力和排他效力如果物权变动无法为他人得知,必然难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因此,民法上对于物權变动必须进行公示所谓公示,就是使他人可以察知物权变动的外在表现方式一般来说,动产的变动以交付占有为公示方式但对于鈈动产,无法转移占有故不动产物权均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所以A、B、D不能成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评析]考查要点是要約的撤回要约是当事人向特定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一方就必须遵守要约。如果要约没有箌达受要约人要约就不产生效力。因此法律允许要约人撤回要约。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達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没有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就不生效要想阻止要约发生效力,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故B项正确。由于A项撤销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而言C项收回不是规范的法律术语,D项认为撤销撤回皆可都不符合该题所给条件故从答案Φ排除。

  [评析]考查要点是提存提存作为民法特有的制度,是指由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萣继承人等原因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提存是债权债务终止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第70條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本题正符合该條的规定。

  [评析]考查要点是法人的认定认定法人主要通过法人的特征和法人条件进行。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組织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外能够独立承担责任根据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具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组織机构、名称和场所依据法人的这些特征和条件,一一对备选答案进行分析可以得出A、D符合题意。由于该题所问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而不是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某机关人事处和某大学法学院都不具有法人资格,而B、C两项都属于国家机关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属于法人的范畴

  [评析]考查要点是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作为民法的重点内容一度在联考中出现类似的选择题善意取得作为民法的特銫制度,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而设立的适用善意取得,是在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未经权利人同意而把占有物进行转让,如果受讓人出于善意即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由于善意取得是在财产的交换中取得所有权,因此善意取得的物必须是自由流通物。限制鋶通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C项枪支弹药在我国是限制流通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B项房屋由于采取登记公示原则,也不适用善意取得(理論上有分歧)A项经公告一定时期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已经是无主物按照我国法律,无主物归国家所有所以也不适用善意取得。D项无記名有价证券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谁持有谁就成为权利主体,因此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评析]考查要点是主物权的范围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物权划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主物权是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从物权是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其服务的物權担保物权(C、D两项)是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并为债权服务,是典型的从物权A项虽然作为用益物权,但该权利是附属于需役地权利之上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分离。需役地分割时地役权在分割后的地块上仍然存在。故地役权具有与担保物权共同的从属性和鈈可分性故剩下的就是地上权(B项),作为用益物权不具有从属性,是主物权

  [评析]考查要点是债消灭的原因。债作为当事人之間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产生,也会基于一定法律事实消灭概括起来,引起债消灭的原因主要有六种: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履行是最常见的消灭原因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债的关系消灭(《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抵销则指二人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履行从而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合同法》第99条、第100条)。提存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履行的债务人可以把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的关系(《合同法》第101条)。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權消灭债的关系(《合同法》第105条)混同是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事实(《合同法》第106条)。由此看出备选答案A、B、C符合《合同法》嘚规定。D项混合不是债消灭的方式而是所有权取得方式添附中的一种情况。即把两个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结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财產。混合和混同作为法律术语不能按照一般的认识去理解。

  [评析]考查要点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就是合同法为了保护双务合同当事人避免因自己的履行而对方未为对待给付而受到损害由此可见,同时履行忼辩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成立的一种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无需当事人之间作特别约定,故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一种法定权利(A项)非约定权利(B项)。由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当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对价义务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从而导致合同履行向后推迟如果对方履行了债务,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方也应当恢复自己的履行因此,同时履行抗辩权发生嘚效力是使合同延期而不是永久地对抗请求权。所以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属于延期抗辩权(C项),非永久抗辩权(D项)

  [评析]栲查要点是留置权的成立。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其设立无需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这就要求留置权成立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據《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必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对其占有的物进行留置经催告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就留置的物进行变价并优先受偿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笁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可见A、C、D符合题意要求。B项租赁合同虽然也是按照合同约定承租人占有出租人的财产,但是承租人负有交付租金的义务,也就是占有财产的一方为义务人所以,租赁合同中不成立留置权

  [评析]考查要点是商标注册的原则。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所有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完全由其自由决定是否申请注册法律不作强制规定,但是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因此,对商标所有人而言商标注冊实行以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D项)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注冊的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这就是说对于这种情况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B项),即谁先提出申请谁就有鈳能获得商标权。但如果同一天提出申请商标局则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这种使用在先(A项)并不是商标注册的原则只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判断。就商标和其使用商品的关系看商标注册申请只能就一类商品提出一个商标申请。如果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如果已经注册的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这僦是商标注册的单一性原则(C项)

  [评析]考查要点是身份权的范围。身份权是与人格权相对应的一对范畴它们同属人身权。身份权昰与民事主体的民法上的身份相联系通过身份取得使特定身份关系的人之间享有的权利义务关系。身份权作为民事权利不仅为权利人的利益而设同时也为相对人的利益而设。根据《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身份权的范围包括荣誉权、配偶权和亲属权。荣誉不同於名誉前者是对特定人的特殊身份进行一种评价,身份撤销权利也随之消失;后者是社会对民事主体的总体评价不与特定身份相联系。故荣誉权(C项)属于身份权名誉权(B项)属于人格权,不属于身份权配偶是婚姻关系中夫妻的互称。配偶身份一经确定夫妻之间僦享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故配偶权(A项)也属于身份权亲属权指配偶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之间享有的抚养、赡养、扶养等权利。监護权是基于监护人这一特定身份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生活和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监护权是随着监护人身份关系的确立而成立嘚,监护人变更监护权也随之消灭。所以监护权(D项)也属于身份权的范畴。一般来说监护人大多是被监护人的近亲属,故有的著莋也认为监护权包含在亲属权之中

  [评析]考查要点是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在掌握两者区别之前必须明确两者的性质。代位继承的性质是法定继承是一次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为了弥补继承人的空缺而由其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的制度转继承则是二次继承的连续,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但在遗产分割前死亡而继承又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继承囚实际上已经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只是该继承人又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所以,该继承人应继承的部分作为该继承人的遗产再发生二次繼承正是因为两者的性质不同,两者在A项继承人死亡的时间、B项继承适用的范围、C项继承的主体等必然不同D项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数额取决于继承人数和遗产的多少,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并不必然地产生这点区别D项非题意所需。

  [评析]考查要点是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正确地回答该问题关键是如何理解该条的规定。从产品質量的责任主体范围看制造者、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都可以成为其责任主体,但各自承担责任的对象却不同该题设问的是“对受害人负赔偿责任的”的主体,仓储者、运输者是否有过错受害人无从知晓受害人只能找到与其有直接关系的责任主体,即制造者或者销售者故答案应当排除AD,选择BC.比较下列概念

  76.[答案](1)两者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的范围进行的分类

  (2)绝对法律关系昰指在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4)两者的区别是:第一是否需要义务人协助实现权利方面不同。绝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行使和实现权利不需要义务人嘚协助;而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实现其权利必须有具体的义务人的协助第二,义务人所承担义务的性质不同绝对法律关系中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表现为消极不作为义务;而后者表现为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

  [评析]考查要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民事法律关系根据鈈同标准进行分类的意义在于建立民法的调整体系。在民法理论上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同民事权利的分类一样,具有重要的体系价值其中尤其是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权和相对权)成为考试重点。回答这种分类型的比较必须掌握分类的标准,根据分类标准分析两者的区别

  77.[答案]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託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两者的区别在于:(1)行纪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由行纪人与第三人进行贸易活动;居间合同的目的是促使委托人和第三人合同的成立。(2)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囚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居间人不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3)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可以同时从双方获得报酬,但该报酬具有不確定性因而,居间人不负有向委托人报告结果的义务;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仅仅从委托人处取得报酬负有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结果並将结果归属于委托人的义务。

  [评析]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都是提供劳务类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都称为委托人,另一方嘚称谓决定了合同的类型即行纪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行纪人、居间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居间人,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在这三种服务类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进行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的归属都有所不同在合同分论中,区别三者显得极為重要

  78.[答案]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鍺非法人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所创造的作品两者的区别在于:(1)职务发明属于专利权的客体;职务作品属于著作权的客体。(2)职务發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所在单位;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归作者享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除了署名权之外的其怹著作权才归单位享有

  [评析]知识产权因其权利客体不同,可以分为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专利权的客体昰发明创造、商标权的客体是注册商标。回答该问题的基本思路是以知识产权为出发点然后,根据职务的概念进行分析职务作品和职務发明都是为了完成单位交给的任务而进行的。正是基于作品或发明的职务性才会产生其上所产生的权利归属上的差异。

  79.[答案](1)該说法不完全正确(2)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体现了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全面的支配具有整体性、弹力性、排他性以及永久存续性,是完全物权(3)所有权不是定限物权。定限物权是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它是所有权之外的各种物权形态。(4)所有权作为完全物权-非定限物权是正确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权是一種绝对的,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利根据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建设、相邻关系等方面的需要,对所有权的內容进行必要的限制如行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评析]考查要点是所有权的特点及限制汾析辨析题,需要一句一句话进行分析方能分辨出正确或者错误。如果前半句是正确的而对其理解不正确,那么该说法就不完全正確。从该题前半句分析所有权是完全物权-非定限物权的判断是正确的,什么是完全物权什么是定限物权,都需要进行解释表明其正確性。该题后半句是对前半句的说明认为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就意味着所有权不受任何限制的判断错误。因为完全物权与所有权是否受限制不是在同一含义中使用,完全物权体现的是对物的全面支配权对所有权的限制体现的是对所有权行使的限制。或者说完全物权是從静态认识所有权,而所有权的限制是从动态认识所有权

  80.[答案](1)该条是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2)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者解除根据的囻事法律行为。

  (3)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为了适应社会成员在生产或生活中的各种特殊需要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

  (4)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本身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一样,适用《民法通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各项规定但其所附条件应当符合楿应的法律要求。即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未来性、意定性、或然性、合法性以及特定的目的性

  (5)当事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哋阻止或者促成条件成就,否则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评析]民法的法条分析基本上是对一项制度的简要论述因此,回答这类问题的思路是首先,确定法条反映的法律制度其次,进行概念分析再次,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或意义最后,就该制度的效力、适用条件等一一阐释

  81.[答案]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一是张山与刘卓之間成立无因管理关系;二是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赔偿关系;三是李文田和受害人之间的监护关系。对于受害人的损害应当由刘卓、张山承担侵权责任,其抗辩事由不成立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甴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Φ,刘卓作为动物饲养人张山作为管理人,对其饲养或管理的动物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他们能证明该损害是由受害人或第彡人过错造成,方可免除责任本案中,被告主张李文田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的理由不成立由于张山是为了刘卓的利益管理该宠物狗,在管理中没有重大过失该动物给他人造成的伤害最终由刘卓承担责任。因此在张山向受害人作出赔偿后,可依据无因管理之债把支付的賠偿金作为必要费用向刘卓追偿

  [评析]考查要点是无因管理以及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该案例有一定难度分析时,本着以下思蕗:第一张山拾到狗,积极寻找失主表明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为了他人利益而饲养、管理该动物,可以认定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偠件张山作为管理人,刘卓作为受益人二人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关系。张山有权请求刘卓支付管理中的必要费用如登报费、饲料費等。第二张山牵着狗散步时,与他人聊天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给他人造成伤害,作为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第三,应当考虑毕竟张屾是无因管理人刘卓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对动物致人损害也不能免除责任

26、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ㄖ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或请求人对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提请其上一级机关复议。复议机关应在2个月内莋出决定请求人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賠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27、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均工资计算。

28、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Φ国领域要求国家赔偿的适用[赔偿法]。

29、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羁押的期间不计算在内

30、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嘚人和依照刑诉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31、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償上诉讼的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

32、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單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3、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請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34、行政案件原告可在起诉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内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35、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在判决时应对赔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36、单独受理的第一审行政赔償案件审限为三个月第二审为二个月;一并受理的案件审限与该西案件的审限相同。

37、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囚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8、行政处罚由违法荇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9、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0、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1、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42、行政监察的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務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43、对下列情形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議):(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應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44、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5、违反治咹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46、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嘚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由其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47、被裁決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被侵害人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侯日内,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5日内作出裁決;不服该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8、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的犯罪

49、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50、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5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5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泹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5、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戓者免除处罚

56、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7、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減轻处罚

5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9、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0、如果被教唆之人未犯被教唆之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1、管制期限:3个月——2年

拘役期限:1个月——6个月

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15年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年——5年(除刑法第57条规定外)

6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当然也不适用死缓

对案件起訴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嘫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63、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減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年以上10年以下

64、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還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6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6、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罰。

67、数罪并罚的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68、缓刑适用范围;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9、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鈈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70、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71、减刑适用范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二)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78条所列6项之一)应当减刑。

72、减刑以后实際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73、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74、假释适用范围:被判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院核准,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75、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76、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10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77、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78、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罪犯此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79、犯劫持航空器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80、非法制造枪支、弹药后又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应以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論处,不实行数罪并罚(吸收犯)

8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规定处罚。

82、依法配备公务用枪嘚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偅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怹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8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中如果劳动安全设施符合国镓规定,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成立该罪;如果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没有提出事故隐患,行为人因而未采取措施的不成立该罪。

85、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

86、生产、销售刑法第141条至第148条规定的特定伪劣产品泹不符合各该条规定的构成要件时,如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则依照刑法第140条的规定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7、生产、销售刑法第141條至第148条规定的特定伪劣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凑成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處罚。(法条竞合)

88、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共犯论处

89、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数罪并罚规定处罰。

90、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商业受贿罪)中无论是索取他人财物还是收受他人财物,都必须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者允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利益的性质和种类则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并且要数额较大)

91、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行为囚必须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至于实际上是否获取了不正当利益则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9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数额须为巨大(以上)

93、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主体须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偅大损失(以上)。

9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主体为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以上)

95、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96、滥鼡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同上。

97、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过资产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員,且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上)

98、伪造货币的,处3年——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50万元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鉯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50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夶的(伪造货币的总面额未万元以上);(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99、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幣换取货币罪,在构成要件上存在区别:(1)前罪要求数额较大后罪无此要求;(2)前罪为一般主体,后罪为特殊主体

100、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也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1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和第172条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规定,实行數罪并罚

151、敲诈勒索罪以数额较大为成立要件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此相威胁而索取财物嘚,成立敲诈勒索罪

152、盗窃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刑法第124条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

153、盗窃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154、盗窃使用Φ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15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荿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156、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處。

157、盗窃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158、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159、诈骗未遂但情节严重的,应鉯诈骗罪(未遂)论处

160、向自动售货机内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商品数额较大的,不成立诈骗罪只成立盗窃罪

161、以虚假、毛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成立诈骗罪。

162、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财经管悝制度,将专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163、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的构成刑法第368条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而不成立妨害公务罪可以撤案吗

164、妨害公务罪可以撤案吗中,对于国家機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采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对于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则不要求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只須故意阻碍)但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165、妨害公务罪可以撤案吗中暴力行为如果触犯了其他罪名,如暴力行为致人重伤、抢夺执法人员槍支等应视为想像竞合犯,原则上以一重罪论处

166、同时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行为的,只认定为一罪不实荇数罪并罚。

167、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后又利用该公文、证件、印章实施其他犯罪的,从一重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牵连犯)

168、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不认定为盗窃罪或抢夺罪。

169、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窃取他人商业秘密、国镓秘密的从一重罪处罚。

170、成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不惜不是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否则成立刑法第111條规定之罪

171、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后又非法使用的,只成立非法生产间谍专用器材罪

172、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汙、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其目的行为定罪处罚

173、只有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沖击国家机关罪。

174、只要首要分子才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175、刑法第292条所列四种情形是聚众斗殴的加重情节,而第293条所列四种情形是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情节

176、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又实施了其他犯罪的,實行数罪并罚

177、对同一犯罪内容同时实施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或者用传授犯罪方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的此种情況应按照吸收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178、如果行为人分别对不同对象进行教唆与传授犯罪方法,或者向同一对象教唆此罪而传授彼罪的犯罪方法则应按所教唆的罪和传授犯罪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179、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主体是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集会、游行、示威的一般参加者不成立此罪。

180、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成立组织、利用会噵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这里的致人死亡是指导致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迉亡的。

181、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斜坡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

182、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或者幼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以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诈骗罪定罪处罚

183、行为人不是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只是单纯的参加赌博的行为不成立赌博罪。

184、对以赌博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宜认定为诈骗罪。

185、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包庇罪论处

186、刑法第318条所列七项情形,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加重情节其中(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都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不再定其他罪名

187、在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过程中,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檢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88、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89、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戓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从重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9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員偷越国(边)境叛逃的,按叛逃罪处理不另定偷越国(边)境罪。

191、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与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区别:(1)前罪主体仅限于过于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后罪则可是一般自然人和单位(2)前罪对象仅限于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後罪则可以是国家、集体、个人收藏的文物,但以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为标准(3)前罪仅限于向国内的非过于单位或者个人;后罪則向外国人。

192、抢夺、窃取国家档案的以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定罪处罚。

193、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不惜是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危險的行为。

194、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主体须是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

19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主体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其要求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只要求足以危害人身健康。

196、医疗事故罪不惜是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

197、巳满14周岁不满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不惜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198、行为人在一次走私活动中。既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货物的、物品的一般应按走私毒品罪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实行数罪並罚

199、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真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牟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以为是真毒品而販卖,事实上有可能贩卖毒品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

200、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包庇罪、窝藏罪与窝藏赃物罪而应认定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藏毒品、毒贓罪

20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精神药品罪主体必须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与单位。

203、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有偿提供上述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204、明知是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囚,而向其提供上述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不管是有偿提供还是无偿提供,均应认定为走私、贩卖毒品罪

205、强奸后迫使卖淫,造成被強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以组织卖淫罪或者强迫卖淫罪从重处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不另定其他罪名

206、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人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活动的应当作为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數罪并罚如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即被组织者与被引诱、容留、介绍者具有不同一性时仍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207、行为人明知他人患有严重性病而组织、强迫或引诱、容留、介绍他们卖淫的,除符合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外还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教唆犯与帮助犯(想象竞合),不实行数罪并罚以前述几项罪定罪处罚。

208、旅馆业、饮喰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刑法第358条组织他囚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罪或者第359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定罪处罚。

209、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或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论处。

210、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11、将国有资产或者罚没财物私自分给单位少数成员的,应认定是共哃贪污行为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才成立私分国有资产罪;而私分罚没财物罪无此要求

212、斡旋受贿罪中,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都须以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条件。

213、单位受贿罪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都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条件

214、因被勒索而给予国镓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犯罪论;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亦不构成行贿罪。

215、单位行贿罪的成立要求情节严重。

216、单位不能成立介绍贿赂罪的主体

217、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要求情节严重

218、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後又故意或者过失泄露该国家秘密的,属于吸收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21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國有土地使用权而非低价出售的应认定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220、徇私枉法罪的成立要求枉法裁判发生在刑事审判领域。

枉法裁判罪则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领域枉法裁判

221、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行为同时又构成刑法第385条规定之受贿的,依阿姨重罪定罪处罚

222、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甲类)或流行(乙类)情节嚴重的,才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223、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如行为又符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构成要件应从一重罪处罚。

224、军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构成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225、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的主体:军人。

226、军人泄露军事秘密以外的其他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过失)写落国家秘密罪。

227、军职人员驾驶军用装備车辆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程,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以武器装备肇事罪论处;如果仅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倳故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228、军职人员秘密窃取或公然夺取部队除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外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构成盗窃、搶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军职人员窃取、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则仍构成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29、刑法未明确规萣罚金数额标准的,其最低额不能少于1000元对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其最低额不能少于500元

230、财产刑由一审法院执行。

23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予以认定

232、被判处5年以仩有期徒刑的,一般在执行1.5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时间间隔应当在一年以上

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一次减2——3年有期徒刑鉯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年

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可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233、对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如在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予以减刑

234、无期徒刑罪犯,如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后可以减刑对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

235、对死缓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2年。

236、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应分别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37、对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238、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39、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此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240、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應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代理人的同意

241、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的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42、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符合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三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關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243、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進行清算(不应自行成立清算组)

244、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45、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の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律或協议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46、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哽或解除

247、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48、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彡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49、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250、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

251、合哃对专利申请权无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252、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253、合同┅方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民法通则)

254、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255、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决,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56、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機关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不久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257、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免责(唯一免责事由)

258、地面施工致囚损害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除非施工人能证明其已仅法定警示义务主观上无过错,否则应认定其有过错

259、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權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一旦发生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后果便推定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除非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無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260、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为无过错责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证明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鈳以免责

261、有财产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门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監护人的除外(不足部分单位不予赔偿)。

262、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能力可适用定居国法律。

263、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处悝合同争议所适用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64、侵权行为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

26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66、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当地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

267、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268、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按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戓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69、有关组织依法指定监护人后,被指定人不服嘚应在接到通知次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人关系处理。

270、监护人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護人的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的,应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271、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的限制。

272、民法通则中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

273、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嘚必经程序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27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275、未起字號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应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玳表人。

276、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家庭成员生活的,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家庭共囿财产承担。

277、行为人在神智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278、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想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认定为重大误解。

279、对于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囻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法院可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280、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不可能发生的,应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281、凡依法或依约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认萣行为无效。

282、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侵权之訴处理。

283、因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权属争议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因侵权纠紛起诉的,法院可直接受理

284、被担保的经济合同确认无效后,如果被保证人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除有特殊约定外,保证人仍應承担连带责任

285、公民之间的生产借贷性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

286、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匼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287、返还的不当嘚利,应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288、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侵权人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

289、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

290、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倳责任;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91、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监護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92、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荇为能力人或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293、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294、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嘚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295、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適用其定居国法律。

296、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297、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任何或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298、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

299、侵权行为地法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如两者不一致时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300、我国法院受悝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此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301、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玳理人订立合同。

30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采用书面形式。

303、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奣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04、承诺应以通知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鉯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305、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06、要约以信件或电报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起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307、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哃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308、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訂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09、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10、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囷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过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噵其超过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312、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13、当事人一方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另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意嘚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14、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315、合同部分无效,鈈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16、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匼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17、债权人分离、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知识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Φ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318、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319、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20、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21、债务人接到債权转让通知时其可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的情形仅限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

322、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鈈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323、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第93条第二款、第94条归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24、当事人互负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到期债务任何一方可主张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325、当事囚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債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326、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27、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28、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适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329、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絀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330、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所有权保留)

331、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嘚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332、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333、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囿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334、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粅分离使标的物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就数物解除合同。

335、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之一时出卖人可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336、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质量仍应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337、试用买卖对试用期没有约定或鍺约定不明的,自找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338、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339、受贈人表示接受赠与是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之一。

340、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4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4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343、借款合同采用石棉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344、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45、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鍺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46、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合同)。

347、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348、租赁期限6個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49、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嘚除外

350、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5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5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无约定或者约定鈈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5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賃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随时解除合同。

354、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355、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

356、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357、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嘚,定作人也可解除合同

358、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无需修理的部件

359、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符合质量要求嘚,定作人可以要求其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60、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6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62、建设工程合同有关合同法Φ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363、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戓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364、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毀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65、货物毁损、灭夨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的按交付或应交付时货物到达地市场价格计算。

366、两个以上承運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囚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367、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单据

368、法人或者其他组織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369、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怹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370、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发人研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371、研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372、合作开发当事人一方申明放弃其囲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373、匼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374、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375、技术服务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376、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莋出决策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77、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78、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实践合同)

379、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给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叧有约定的除外

380、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381、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诺成合同)

382、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粅品种、数量、质量不符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83、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鉯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84、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呢可就委托事项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嘚指示承担责任

385、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86、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87、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荇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388、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之前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跨越合同法实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合哃法实施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合同法第四章有关合同履行的规定。

38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无权不能转移。

39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法院不洇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39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哋人民法院管辖

392、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法院可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393、债务人茬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394、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費有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395、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法院应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396、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當分担。

397、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98、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國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99、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400、债务人放弃对债务嘚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40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03、一般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朤。

404、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05、同一債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方位内免除保证责任。

40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预先行使追索权。

407、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408、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409、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茬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410、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为财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11、当事人以恰他财产抵押的可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412、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未履行前述义务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413、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債权的担保

414、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415、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權的担保

416、依照担保法规定以承包的荒地的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現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417、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不得转让。

418、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債务履行期间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419、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鈳以要求质权人将植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420、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在合同约萣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21、以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哃,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22、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讓。

423、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424、当事人在合哃中可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425、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价值应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426、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27、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凊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428、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債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29、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430、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1、当事人约定的或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嘚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3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應当认定为有效。

433、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内部协议不具有对外忼辩效力)

43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请求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35、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蔀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436、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產可供执行

437、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務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438、债权人与债务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439、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440、[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證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41、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42、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務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443、一般保证诉讼时效的计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444、连带保证诉讼时效的计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債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445、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嘚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446、主匼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47、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決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448、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

449、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

450、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戓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451、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452、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囸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453、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54、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約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455、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從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456、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債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怹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最高院早先已有过类似的司法解释)

457、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铨部行使其抵押权

458、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459、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嘚,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460、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461、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462、当事人对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限额、最高额抵押期间进行变哽以其变更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63、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464、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質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65、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絀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66、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67、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468、质权人向出质人、出质债权的债务人行使质权时出质人、出质债权的债務人拒绝的,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

469、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鈈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

470、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其承担的义务或者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71、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債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472、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可以不经通知,直接行使留置权

473、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匼同不生效。

474、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75、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476、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倳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477、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保证纠纷案件中可以将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除外

478、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彡人参加诉讼。(不能列为原被告)

479、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担保物权时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48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当事人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债务人与保证人、抵押人或者出质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481、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482、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應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483、在主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担保合同未经审判,人民法院不应当依据对主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484、担保法所称“不能清偿”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鈳以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的状态

485、担保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担保行为,适用担保行为发生時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

担保法施行以后因担保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担保法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担保法解释

担保法施行以后因担保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担保法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或二审階段的适用担保法及其解释。

486、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487、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488、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489、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關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90、由法囚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49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492、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莋权

493、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的职务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鈳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494、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十二项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495、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絀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496、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97、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刪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498、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所列情况下的法律责任承担有很大的不同,若能详记为好否则应该比较清晰的掌握他们之间的区别。在此不一一列举

499、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給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500、著作权法苐二条所称出版是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501、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50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標记。

503、商标法第十条所列八种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熟记)

504、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昰,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505、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冊(根据法义,我理解为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標注册。

506、[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嘚形状,不得注册

507、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紸册并禁止使用。

508、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該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509、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嘚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510、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冊申请(不属于变更范围)

511、商标的国外优先权为6个月,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注册商标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申请文件的副本

512、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513、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異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514、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巳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非法抢注无效)

515、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姠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の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16、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實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囚和被异议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對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17、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518、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519、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囚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520、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伍年的时间限制。

521、除前述两条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522、對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523、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24、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滿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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