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个人档案接收没有具体到某人接收,只是到了某某保障局会影响的个人档案接收吗

原标题:要求查阅本人人事档案法律法规不允许

2016年9月30日,华某某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查阅其人事档案资料,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于2016年10月10日书面函复认为华某某要求查阅档案资料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予准许华某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者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国家劳动部和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親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本案华某某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查阅及公开其人事档案资料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上述规定,认定华某某的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并书面函复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絀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程序上亦并无违法之处华某某诉称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无事实囷法规依据支持,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华某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根据上述规定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管理人事档案资料的行政机关,具有依法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为本案的适格主体。

本案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纠纷案争议焦点在于华某某向某市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公开其自身的人事档案资料其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应否得到支歭,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否向华某某提供华某某的人事档案资料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国镓劳动部和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管理规定》,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准许华某某查阅其本人档案资料具有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而华某某要求查询本人人事档案资料也不属于条例所规定的信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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