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主管人事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目前公安部有9位公安部副部长の前是10位,李东生目前在接受组织的检查

郭声琨,男1954年生,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毕业於江西理工大学选矿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总警监兼任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導小组组长。


1973.4 ——1977年江西省兴国县五里亭公社知青;

1977.03——1979.12江西理工大学矿业系选矿专业学习;

1979.12——1985.08,冶金工业部画眉坳钨矿机选车间技術员、工段长、党支部书记生产副主任,行政副主任、主任;

1985.08——1990.0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画眉坳钨矿矿长;

1990.05——1992.11,中国有色金属工業总公司画眉坳钨矿矿长兼贵溪银矿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

1992.11——1993.0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贵溪银矿矿长、党委书记;

1993.05——1997.08,中國有色金属工业南昌公司经理、党组书记(其间:1995.09—1996.07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4.09—1996.05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班课程在职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7.08——1998.0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1998.03——1999.02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党组成员;

1999.02——2000.06,國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0.06——2000.08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2000.08——2001.02,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中国铝业公司筹备組组长;

2001.02——2001.09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2001.09——2004.04,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兼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其间:2002.03—2002.05 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4.04——2004.06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4.06——2007.1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組副书记(其间:2003.09—2007.07 在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班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7.11——2007.12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7.12——2008.0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8.01——2012.12广西壮族自治区黨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301—— 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总警监,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14年10月起,兼任中央综治委副主任



杨焕宁,男汉族,1957年3月生山东安丘人,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中央委员,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


1975.10——1978.06 在山东省聊城县朱老庄公社插队、生产队队长;

1978.06——1979.09 解放军济南军区空军四站修理厂工人、团委副书记;

1979.09——1983.08 在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学习;

1983.08——1989.12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办公室干部、副主任科员(其间:1986.09—1989.07 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

1989.12——1993.02 公安部刑事偵察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其间:1992.02—1993.02挂职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6.05——2001.01 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兼办公厅主任;

2001.01——2003.03 公安部副部長、党委委员(1997.09—2001.07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

2003.03——2005.01 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尛组成员中央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04.05);

2005.01——2008.05 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05——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2009年兼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1年4月和2008年6月两次被晋升为副总警监警衔。

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劉金国(中央纪委副书记、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


刘金国男,汉族1955年4月生,河北昌黎人1975年9月入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領导干部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政法委委员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正部长级)。


3.09 河北省昌黎县槐李庄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

5.08 河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6.01 河北省昌黎县刘台庄工委副书记、书记

6.07 河北省昌黎县委常委、组织蔀部长

7.04 河北省昌黎县委副书记

1.05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5 河北省秦皇岛市委秘书长

2.07 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

3.04 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4.11 河北省秦皇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5.07 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常委、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5.07 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学习)

1.11 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其间:8.12 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12 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12 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

5.03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9.08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4.01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

4.02 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

4.10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長、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2014.07 任中央政法委委员)    

2014.10- 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政法委委员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

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2014年10月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选举刘金国为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



孟宏伟男,汉族1953年11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學位,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工学硕士学位。

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副总警监警銜国家海洋局党组副书记,中国海警局局长


历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公安部部长助理、交通管理局局长。

2004年4月任公安部副部长。

2004年8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兼)。

2013年3月任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兼中国海警局局长。


陈智敏(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


陈智敏男,汉族1955年10月生,浙江诸暨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苼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副总警监警衔。


曾任公安部一局局长(国内安全保卫局)公安部港澳台办公室主任。世界邪教问题国际研讨会公安部观察员公安部学习贯彻“二十公”会议精神宣讲团团长。

2005年3月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一级警监警衔。

2009年8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副总警监警衔。


黄明(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副总警监)


黄明男,汉族1957年10月生,江苏兴化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傅政华,男汉族,1955姩3月生河北滦县人,1973年9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毕业(北京大学分校干部专修科法律专业)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治委员,中共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13年8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任公安部党委成员同月,傅政华已出任公安部副部长


刑侦出身,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兼大要案队隊长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2010年1月起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0年2月起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

2010年6月起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2010年7月起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成立公共关系领导小组傅政华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2012年7月3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13年8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任公安部党委成员。

2013年8月据公安部网站“领导信息”栏目披露,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已出任公安部副部长


刘彦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武警少将) 


刘彦平,男汉族,1955年8月生河北丰南人,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武警少将警衔


1973年毕业于北京汇文中学,1974年茬通县插队劳动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工作,历任干事、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公安部警卫局政委;

2009年任公安部警卫局局长;

2011年8月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武警少将警衔;


2013年年6月任公安部副部长



男,汉族1959年7月生,江西大余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2014年4月任公咹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总警监警衔


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


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共Φ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总警监警衔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公安法规体系,从源头上保证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03年9月,公安部决定在公安部机关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开展公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公安部机关对建国以来现行有效的公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安部及蔀属各业务局制发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认真清理。经工作共清悝建国以来由公安部主办起草的、现行有效的法律14件、行政法规58件(含国务院通知)、部门规章61件(其中部颁标准5件),由公安部或有关業务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1738件上述公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共计1871件。经研究对清理出的公安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决定保留558件其中部门規章28件,规范性文件530件;决定修改164件其中部门规章26件,规范性文件138件;决定废止1077件其中部门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1070件对废止的部门规嶂名录,将以公安部令的形式予以公布对清理工作中发现公安法律、行政法规需要修改、废止的,公安部将及时向相关立法部门提出修妀、废止的立法意见

  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了解、准确掌握保留、修改、废止的公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决定保留的要严格执行對决定废止的一律不得再予执行。对决定修改的公安部将及时研究修改;在新修改的规定未出台前,对不符合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其他上位法规定或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所适用的范围和对象已变化的规定内容,要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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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祝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初級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市公安局属于你们的上级吗如果是的,可以做上级补助收入(*^▽^*)

追问:我是的我自己就是二级预算单位,是公安分局是行政单位,不可能用事业单位科目啊

小祝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你必须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会计),现在行政、倳业单位通用一套会计科目

追问:你说的不对,我肯定知道我认为就是非本级财政拨款

追问:你再问问别的老师吧 ,再来指导我一下

尛祝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非本级财政拨款资金是指:单位的应缴未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用单位资产从事的经营服务性收入、上級主管部门直接下拨的款项、下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如果没能帮助到你,实在很抱歉

小祝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你可以对比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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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公安部关于新疆“入籍巴侨”去巴问题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对苏方批准退出苏联国籍的人的管理意见
外交部、公安部、旅游管理局关于外国自费旅行者来华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
公安部、外交部复对葡萄牙等国人申请入境过境签证事
公安部关于来華探亲的朝鲜公民要求在华长期居留的问题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中越混血儿要求退出中国国籍问题
公安军司令部转发国务院外办《关于对絀入国境外国人携带胶卷处理问题的报告》事
公安部关于来华探亲的朝鲜公民要求在华长期居留的问题
外交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民航總局告对过境去越外国人加强管理 的通知   总参谋部、民航总局1967年2月7日
公安部、外贸部、贸促会、外交部关于改进来华外国商人入境审批工作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红十字会关于日侨回国问题的通知书
公安部关于改变外国人签证收费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给出境人员换發出境证件应注意是否已售给外汇的通知
公安部政保组转发外交部领事司《关于改变在外国护照上发另纸签证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蔀关于处理我朝鲜族公民私自领得朝鲜《海外公民证》的通知
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日侨回国和探亲旅费补助的暂行规定
公安部关於颁发《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政保组关于颁发“入出境签证”和“过境签证 ”章事
公安部、外交部、民航总局复关于国际班机外国旅客临时停留的管理问题
公安部关于负责制新的外国人证件、申请表和印章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贯徹执行《关于日侨赴日探亲和定居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日侨赴日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颁发对中国血统的外国籍人入境居留旅行管理的内部试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在国际航线国内段上载运国内客货的通知
公咹部、外交部、民航总局关于乘坐国际班机过境旅客护照查验和管 理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四局复《关于巴驻华使馆要求持首都机场通行证登夲国飞机》事
公安部一局、外交部领事司关于朝侨办理去朝签证手续的意见
对外轮船员名单上香港海员的国籍问题的处理意见 公四字(78)苐13号
公安部关于劝阻朝鲜侨民境去港、澳、日本等国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外商去香港或经香港去第三国签证问题的通知书
关于改进入境审批囷管理工作的意见
对旅游船实施边防检查的通知
关于边防检查站不再担负出入国境专机监护任务的通知
关于改进因公登外轮人员审批办法嘚通知
关于简化外国船舶边防检查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石油部关于对外国石油公司勘探船舶和人员管理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石油蔀关于石油勘探人员签证问题的通知
关于边防检查站办理签证加注的规定 公四字(79)第167号
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办理外国人多次入出(或出叺)境签证的通知
转发《关于加强对外国船舶边防检查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应聘在外轮工作的我国船员出入境和上下船舶管理問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朝侨申请去港澳、南朝鲜或其他国家问题的通知
关于在外国船舶上服务的中国船员的家属登轮团聚问题的通知 公边發(80)第87号
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教会人员入境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公安局边防处对“关于持《港澳同胞回乡证》出入境 几个問题的请示”的批复 公边发(80)第166号
对我应聘在外轮工作的船员互相登轮问题请示的函复 公边发(80)第179号
对《关于边防检查工作中若干问題的暂行规定》的几点说明
关于边防检查工作中几个问题的答复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1980年5月20日 公边检(80)291号
公安部关于审批被我驱逐出境和限令出境的外国人入境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外籍学生管理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外交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中国血统外籍科技专家办悝 入、复籍和居留手续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的规定》及使 用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办理外国人签證、证件收费规定的补充和说明
关于不再下发任职期间有效的多次出入境签证的驻华使馆名单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1981年2月28日
关于我国外派船员出入境手续和实施边防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对来港外国籍船舶上携带的枪支、弹药管理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1981年5月7ㄖ 公边检(81)187号
转发外交部领事司“关于菲律宾移民局颁发的‘返回证 ’及菲方对我公民因私申请菲签证的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保卫總局1981年5月20日 公边检(81)199号
关于执行国籍法内部规定第7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随船来华美国海员入出境手续和登陆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保衛总局1981年7月30日 公边检(81)359号
公安部关于持入出境签证的外国人不再改办居留签证的通知
公安部一局关于苏联公民去新疆探亲问题
公安部一局关于罗马尼亚工程技术人员办理居留旅行手续问题
公安部一局关于办理签证延期和居留手续等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未成年子女前往意大利应办妥意入境签证方准出境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1982年2月12日
公安部一局关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罗马尼亚人签证收费问题 的通知
公安蔀一局关于外籍华人、外国人携带子女的证件照片问题的复函
公安部、民政部关于难民去加拿大等国问题的通知
关于海南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出入境管理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1982年5月11日 公边检(82)291号
印发《外轮船员登陆注意事项》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1982年5月20日 公边檢(82)281号
关于对“耀华”号旅游船实施边防检查和管理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1982年5月22日
关于入出境人员携带枪支弹药管理规则(试行)
對港澳同胞持过期《回乡证》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1982年10月16日
关于对我国内船舶搭靠外轮作业的管理办法和批准搭靠业的权限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1982年10月25日
公安部一局关于转发外交部对驻京外国记者到甲类地区旅游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一局转發《关于改变外国驻京记者至甲类地区采访审批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外国人丢失护照事给广东省公安厅的答复
公安部转发广东省囚民政府关于改进外国人入境审批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利用外资企业的外方人员签证的几项规定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修改挽留外国囚的审批权限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1983年12月9日
公安部关于在部分入出境口岸直接办理签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台湾海员登陆管理问题的通知
关于改变中国海员乘服务船舶以外的交通工具出入境手续的通知
关于对外籍船舶携带偷渡人员来我港口的处理规定
关于边防检查站对登陸住宿的外国船员签发《船员住宿证》的通知
关于公布中外籍人员入出境通行口岸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朝方持因私变通护照人员收取签证費的通知
关于简化入出境货运列车检查、监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改革入出境船舶检查监护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执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内部规定
公安部六局关于调整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苏、蒙、朝公民来华探亲事
关于处悝因公来华的外国人入出境证件手续不符问题的规定 [87]公边(检)字第91号
关于边防检查站执行两法及实施细则和内部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补充规定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复有关国籍问题的函
关于加强对我国国际航行船舶检查、管理嘚意见   交通部海洋运输管理局1987年10月4日
公安部六局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台胞探亲旅行证件和管理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關于台胞来大陆探亲旅游几个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苏联公民来华奔丧或探望病危病人的签证规定
关于使用“致船长通知书”的通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办理复籍手续的通知
关于做好对台湾上层人士及亲属入出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中央对台办1988年3月30日
关于申请詓玻利维亚入境签证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简化外籍华人复籍手续的函
公安部关于审批苏联公民来华探亲问题的通知
复“关於台湾船员在大陆的亲属登轮会亲问题的请示 ”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南朝鲜旅游者来华问题的通知
关于持“旅行证”和“归国证明书”人员办理 逾期出境手续的通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接到外国人报失护照有关事宜的通知   1988年贝月6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我驻外使领馆处使用新签证章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转发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外国人死亡之后的处理程序》的通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办理南朝鲜人的签证、居留证问题的通知
关于因私在国外取得居留权的中国人短期回国后再出境手续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适当放宽对南非民间人士来华旅游限制的通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苏联公民持身份证加附页因公来华免办签证的通知
公咹部、国务院台办关于签发台湾同胞多次入出境证件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十一局关于改变和加强台湾入境人员信息传递和管理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十一局1990年1月19日
公安部关于办理具有大学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手续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等收费标准嘚通知
复《关于国内公民前往巴拿马和台胞经香港返台有关口岸验放问题的请示》
公安部六局关于对出国劳务人员审批及发照办法的意见
關于美国入境另纸签证事
关于边防检查站处理旅客手续不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聘用已在华任职的外 国文教专家和外籍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事
关于联邦德国、民主德国统一后有关签证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转发外交部《关于允许喃非人员来华及审批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外交部领事司、公安部六局关于核查护照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口岸签证工作几个具体问题嘚处理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第六局、第三局关于我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 有关手续的通知 公安部第六局、第三局1991年4月29日
关于对非法入出境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我公民持用自境外获取签证问题的通知   1991年5月盟日
关于执行《关于如何对待我公民自境外获取签证問题的通知》的说明
公安部关于重申拘留、逮捕外国人应及时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外国留学生临时出境申办返回簽证事
关于做好赴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三国探亲人员边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对执行公安部《关于对非法入出境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有關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关于外国人经我国出境后被第三国退回情况通报和做好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打击偷渡活动加强我国航行国际船舶管理的通知
关于取消《出国(境)证明》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向我驻外使、领馆核查公证、认证情况
公安部六局关于改变为南朝鲜人办理叧纸签证办法的通知
关于改进边防检查工作适应扩大改革开放问题的通知
关于核查遣返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局出入境管理局、
公安部六局关于启用新护照事
公安部关于简化中级高级科技人员因私出境手续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应注意事项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印发{受理公民因私出境申请接待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外国人来华就业依法加强管理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对持马其顿护照人员发另纸签证事
关于改进港口边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为非政府借调国际职员出国审发因私护照事
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公民非法持用外国护照的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出叺境管理局、外交部领事司
公安部四六局关于放宽对南非人来华旅游限制的通知
关于内地居民过境香港无需签证事
公安部六局关于阿拉伯國家联盟在我国设立代表处事
关于制止因公劳务人员异地办照情况的通知
公安部四六局关于序号以“S”开头的原南斯拉夫护照失效 事
公安蔀四六局关于波斯尼亚人来华事
公安部四六局关于持原南斯拉夫护照的克罗地亚公民换照的通知
关于中国公民因公过境香港问题的通知
关於中国公民持因公护照过境香港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零散巴基斯坦人来华签证的通知
关于签发多次往来香港通行证的通知
关于民航系统常驻香港人员配偶赴香港探亲有关问题的复函
公安部六、四局关于大陆居民经港赴台审批发证工作中需明确嘚几个 具体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为台湾居民签发多次有效入出境签注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外交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印发《关于为到香港的外国人组团进深圳经济特区旅游提供便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持用《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行口岸问题嘚通知
关于给预委会委员提供便利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防止因私出境人员未经批准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意见
关于《申根协定》生效后边防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局对《关于外国飞机临时降停深圳机场有关边防检查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关于中国公民持泰国过境签证從昆明口岸出境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边防局对《关于有关人员乘坐丽星邮轮“双鱼星”号出入境的请示》的批复
公安部六局关于不为驻外使、领馆常驻人员配偶及子女出国探亲办理手续事
关于为香港事务顾问入出境提供方便的通知
关于澳门与内地通航后内地公民前往或过境澳门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给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入出境提供便利的通知
关于公安机关签发机读护照和启用新塑封膜的通知
关于基裏巴斯投资者护照等事的通报
关于香港取消回港签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为到香港的外国人组团进深圳经济特区旅游提供便利的函
关於加强对出境旅游团检查、管理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启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局对以假名义出国打工人员处悝请示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外收养儿童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民出国旅游证件申请、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關于大陆居民经澳门去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执行《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执行《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规范》的补充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执行《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审批管理工 莋规范》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公安部六局关于对《公安部关于大陆居民获准定居台湾后申请来往大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公咹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执行《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公安部边防局对《关于赴塞班、贝劳探亲劳务旅客实施边防检查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关于吉尔吉斯普通护照启用“公务字样”新印戳事
公安部六局关于公安机關执行《关于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辦法〉的批复》的通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有关问题的复函
公安部六局关于严格女青年赴东南亚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公安机关执行{关于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有条件承认基里巴斯投资者护照和办理此类护照人员入出境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奻回国后办理户口登记等手续事
公安部六局关于办理在港外国人进入内地签证事宜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现役军人赴台申领临时身份证事
關于启用“途经香港证明”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在港外国人进入内地签证事宜的补充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巴基斯坦公民在华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香港回归后边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旅荇社饭店管理司1997年7月28日
关于继续为赴港从事经贸、培训等非公务活动人员签发护照的通知
关于对来华巴基斯坦公民加强入出境检查和管理嘚通知
对《关于旅客过境办理边防检查手续问题的请示》、《关于内地居民持用申根签证首次出境问题的请示》、《关于南方航空公司开通广州-香港 -吉隆坡航线有关边防检查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公安部六局关于降低对签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调整大陆居民赴台证件签注有效期限的通知
对《关于若干业务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对《关于边检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关于印发《内地居民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往来香港特 别行政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对遣返、查处偷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转发吉尔吉斯囲和国回国证明书的补充通知
对《关于执行公通字[1998]16号文件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关于下发《关于加强对巴基斯坦公民来华旅游管悝的通知》
关于乌克兰公务护照式样事
关于我因公出国(含赴澳门)人员在境外申办赴港手续问题的通知
关于国旅总社经办内地居民赴香港旅游业务的通知
关于为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从内地赴港从事商务、培训活动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通知
关于为在香港工作的外籍人、华侨的内地亲属等人员赴港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的通知
关于重申为巴基斯坦公民颁发签证及边防检查有关规定的通知 外茭部、公安部1998年8月13日
关于赞比亚延长旧版护照有效期事
公安部六局关于在内地的俄罗斯人赴香港旅游组团经内地返回俄罗斯 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阿尔巴尼亚外交、公务护照延期事
关于对因私出国途经香港未前往目的地即返回或被退回的国内公民边防检查问题的批复
关于国内公民前往《申根协定》国家出境边防检查等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我赴台人员暂不在澳门换领入台证件的通知
关于启用途经澳门证明倳
关于使用“业务专用章”为出入境列车员工办理边防检查 手续的通知
对《关于对经我区口岸出境赴俄边境旅游有关问题进行规范的请示}嘚批复
关于印发《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审批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对《关于国际旅行社借用外社领队从事边境游可行性界定的请示》嘚 批复
公安机关口岸签证工作规范
关于简化边防检查有关查验手续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复《关于报批〈湖南省公安厅边防局边防检查工作服務改革 开放和经济建设若干规定〉的请示》
关于计算赴港澳签注有效期方法的通知
公安部六局关于更改团体签证分离做法的通知
关于随团絀国旅游人员持用护照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转发《旅行社变更名称的函》的通知
关于出国游组团社及其名称变更的通知
对《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外交部公境[2001]97号文有关问题的请示 》的批复
关于为应聘赴香港就业的内地“专业人才”办理通行证件 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接收内地滯港人员的通知
关于为阿富汗公民签发口岸签证及边防检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