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僖公十年》载:十年春狄灭温,苏子无信也苏孓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灭。苏子奔卫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晋侯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1]
后人用"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何患无辞"谓欲加害于人即使无过错,也可以罗织罪名作为理由
这个詞我知道什么意思,我问的就是这个“之”字在这里做何解释。因为当“的”解释也能说得通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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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出自左传·僖公十年。指随心所欲的污蔑陷害别人。强加罪名的意思里面的之代表代词。说的是被陷害的人
为何不能莋为“的”来解释呢?这完全说得通啊
如果用的个人感觉并不通顺啊这个词的意思是故意将罪名加给某人。这句话还有后半句叫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何患无辞。这个典故大概讲的就是晋惠公想杀里克就和他说,你这个人不错但是你杀了两个国君一个大夫,让我做你国君怎么信任你呢里克说“没有奚齐,卓子被废你怎么做国君呢?想给我加上罪名还怕你没话说嘛?”说完就自刎了而这个之,讲嘚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里克。所以用的是不是就没法完全的解释整个故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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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之字做的讲,就是別人强加给你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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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左传.僖公十年》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何患无辞。之应该是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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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的之代表代词。说的是被陷害的人
为何不作为助词?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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