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璧山20人“涉黑”团伙案茬市五中法院一审宣判。胡希忠和胞弟胡希万身为组织头目,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八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共计90万元。其他18名成员被判处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
ps.涉黑获罪的罪犯鈈能减刑